三禮志第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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禮起于何也?曰:“人生而有欲,欲而不得,則不能無求;求而無度量分界,則不能不争;争則亂,亂則窮。
先王惡其亂也,故制禮義以分之,以養人之欲,給人之求,使欲必不窮乎物,物必不屈于欲,兩者相待而長,是禮之所起。
”而帝王質文,世有損益。
至周曲為之防,事為之制,故曰“經禮三百,曲禮三千”。
經禮三百,《周禮》是也;曲禮三千,《儀禮》是也。
及周之衰,諸侯将逾法度,惡其害己,皆滅去其籍。
于是孔子适周而問禮于老聃,追迹三代之禮,曰:“夏禮,吾能言之,杞不足征也。
殷禮,吾能言之,宋不足征也。
足則吾能征之矣。
”然觀殷、周所損益,曰:“殷因于夏禮,所損益可知也。
周因于殷禮,所損益可知也。
其或繼周者,雖百世可知也。
以一文一質。
周監于二代,郁郁乎文哉,吾從周。
”故《禮記》自孔子著稱,《太史公書》曰《禮記》自孔子者。
世稱“三禮”,《周禮》記周官制,《儀禮》詳周義文,編著之圖籍,王謂之禮經,邦國官府謂之禮法,設之于官府,而布之于百姓,皆周朝之官書也,獨《禮記》自孔子。
門人弟子,著所聞見,微言授受,協諸義而協;經天緯地,本之則太一之初;原始要終,體之乃人情之欲,然後知禮者義之實也,禮之所尊,尊其義也。
“循法則、度量、刑辟、圖籍,不知其義,謹守其數,慎不敢損益也,父子相傳,以持王公,是故三代雖亡,治法猶存,是官人百吏之所以取祿秩”,《周禮》是也。
“失其義,陳其數,祝史之事也”,《儀禮》是也。
故其數可陳也,其義難知也。
協諸義而協,則禮雖先王未之有,可以義起也。
是《禮記》之所欲著也。
夫禮者,理之不可易者也。
《周禮》之記官制,《儀禮》之詳儀文,此其所得與民變革者也。
觀理之不可易者,蓋必于《禮記》之自孔子。
而孔子之殁,葬魯城北泗上,冢大一頃[1],弟子及魯人往從冢而家者百有餘室,因命曰孔裡。
故所居堂弟子内,後世因廟藏孔子衣冠,車服禮器,而諸儒以時講《禮》,鄉飲、大射其間焉。
嬴秦坑儒,而陳涉之王,魯諸儒持孔氏之禮器,往歸陳王。
于是孔甲為陳涉博士,卒死涉之難。
初,項籍封魯公,及其死,楚地皆降漢,獨魯不下。
漢高帝舉兵圍魯,魯中諸儒尚講誦習禮樂,弦歌之音不絕。
豈非孔子之遺化,好禮樂之國哉?故漢興,太常叔孫通,征魯諸生共起朝儀,諸學者多言《禮》,而魯高堂生最。
《禮》固自孔子時,而其經不具,及至秦焚書,散亡益多,于漢獨有《士禮》。
《士禮》亦稱《儀禮》。
曰《士禮》者,以其為士之禮;稱《儀禮》者,以其記禮之儀文也。
凡十七篇:《士冠禮》第一,童子任職居士位,年二十而冠,主人玄冠朝服,則是仕[2]于諸侯、天子之士也。
《士昏禮》第二,士娶妻之禮,以昏為期,因而名焉。
《士相見禮[3]》第三,士以職位相親,始承摯相見之禮也。
《鄉飲酒禮》第四,諸侯之鄉大夫,三年大比,獻賢者、能者于其君,以禮賓之也。
《鄉射禮》第五,州長春秋以禮會民,而射于州序之禮也。
《燕禮》第六,諸侯無事,若卿大夫有勤勞之功,與群臣燕飲以樂之也。
《大射禮》第七,名曰大射者,諸侯将有祭祀之事,與群臣射,以觀其禮,數中者得與于祭,不數中者不得與于祭也。
《聘禮》第八,大問曰聘,諸侯相於久無事,使卿相問之禮也。
《公食大夫禮》第九,主國君以禮食小聘大夫之禮也。
《觐禮》第十,觐,見也,諸侯秋見天子之禮也。
春見曰朝,夏見曰宗,秋見曰觐,冬見曰遇。
《喪服》第十一,天子以下死而相喪,衣服年月親疏隆殺之禮,而子夏為之傳焉者也。
《士喪禮》第十二,士喪其父母,自始死至于既殡之禮也。
《既夕禮[4]》第十三,《喪禮》之下篇也。
《士虞禮》第十四,虞,安也,士既葬其父母,迎精而反,日中而祭之于殡室以安之也。
《特牲饋食禮》第十五,特牲饋食禮,謂[5]諸侯之士大祭祖祢也。
《少牢饋食禮》第十六,諸侯之卿祭其祖祢于廟之禮也。
《有司徹》第十七,《少牢》之下半篇也。
獨高堂生能言之。
而魯徐生善為容。
孝文帝時,徐生以容為禮官大夫。
孝景帝時,嘗封皇子德為河間王,馀為魯王。
顧河間王修學好古,而魯王好治宮室,壞孔子宅,欲以為宮,而得古文于壞壁之中,《逸禮》有三十九。
既河間王從民求善書,得《禮古經》五十六篇,《記》百三十一篇,《周官經》五卷,皆古文舊書,不同高堂生《士禮》之為今文。
惟《禮古經》之十七篇,與高堂生同而字多異,多三十九篇,後世不傳,而其篇名頗見于他書,若《天子巡狩禮》見《周官·内宰》注,《朝貢禮》見《聘禮》注,《烝嘗禮》見《射人》疏,《中霤禮》見《月令》注及《詩·泉水》疏,《王居明堂禮》見《月令》、《禮器》注,《古文[6]明堂禮》見蔡邕《論》,又《奔喪》疏引《逸禮》,《王制》疏引《逸禮》,雲“皆升合于太祖”,《文選注》引《逸禮》,雲“三王禅雲雲,五帝禅亭亭”,皆《古經》之《逸禮》也。
《記》百三十一篇者,出自孔氏。
孔子殁後,七十二子之徒,共撰所聞,以為此記,後人各有損益。
其中《檀弓》、《禮運》疑子遊門人記,《中庸》、《坊記》、《表記》子思所作,《缁衣》公孫尼子制,《月令》呂不韋撰。
或錄舊禮之儀,或錄官禮所由,或兼記體履,或雜序得失。
漢興,博士叔孫通乃纂錄之以為記,蓋《士禮》之傳也,有《冠義》以釋《士冠》,有《昏義》以釋《士昏》,有《鄉飲酒義》以釋《鄉飲》,有《射義》以釋《鄉射》、《大射》,有《燕義》以釋《燕禮[7]》,有《聘義》以釋《聘禮》,有《朝儀》以釋《觐禮》,有《四制》以釋《喪服》,有《問喪》以釋《士喪》,有《祭義》、《祭統》以釋《特牲》、《少牢》、《有司徹》,發明其義,蓋《士禮》者經,而《記》則其傳也。
傳者,轉也,轉受經旨以授于後也。
《周官經》五篇:《天官冢宰》第一,《地官司徒》第二,《春官宗伯》第三,《夏官司馬》第四,《秋官司寇》第五,李氏上之河間獻王者也,獨佚《冬官》一篇,王乃購千金不得,取《考工記》以補之,于諸經中最為晚出。
其書詳周之制度,而不及道化,嚴于職守,而阙略人主之身,傳者以為周公作也。
其分例雖密,而序官之義有二:一則以義類相從,如宮正、宮伯,同主宮中是,膳夫、庖人、外饔,同主造食是。
一則次叙一官之屬,不以尊卑為先後,而以緩急為次第,故宮正等士官在前,内宰等大夫官在後也。
惟其後阙《冬官》一篇,河間王[8]取《考工記》合成六篇。
按《考工記》稱“鄭之刀”,又稱“秦無廬”,鄭封于宣王時,秦封于孝王時,其非周公之典,已無疑義,然奇古奧美,殆聖于文。
或以為東周後齊人所作,或以為先秦書,未詳孰是也。
雖不足以當《冬官》,然百工為九經之一,共工為九官之一,先王原以考工為大事,以之殿《周官》之後,可以考見古代制器尚象之遺焉。
惟《周官》雖出,孝武以為末世渎亂不經之書,故作十論七難以排棄之,雖入秘府,而未傳也。
獨《士禮》傳自高堂生,而魯徐生乃以善為容[9]世其家,傳子至孫徐延、徐襄。
襄,其資性善為容,不能通經。
延頗能,未善也。
襄亦以容為大夫,至廣陵内史。
延及徐氏弟子公戶滿意、桓生、單次,皆為禮官大夫。
而瑕丘蕭奮以《禮》為淮陽太守。
然孝武以前,諸言《禮》為容者由徐氏焉。
孝武帝時,嘗行禮射于未央宮之曲台,博士東海後蒼近君說《禮》數萬言,為記,号曰《後氏曲台記》。
後蒼者,嘗學《齊詩》于魯夏侯始昌,而禮學則傳之同郡孟卿。
卿,蕭奮弟子也。
後之言禮者由後蒼,而徐氏無傳者。
蒼校書曲台,著《曲台後蒼》九篇,見《漢書·藝文志》,以授沛聞人通漢子方、慶普孝公、梁戴德延君、戴聖次君。
通漢以太子舍人論石渠,至中山中尉。
普為東平大傅。
德為信都大傅,号曰大戴。
而聖者,德之從兄子也,号小戴,以博士論石渠,撰集《石渠禮論》四卷,即《漢書·藝文志》著錄《議奏三十八篇》也,并《群儒疑義》十二卷,具見《隋書·經籍志》。
既出為九江太守,行治多不法,前刺史以其大儒優容之,及蜀郡何武君公為揚州刺史,行部錄囚徒,有所舉,以屬郡。
聖曰:“後進生何知,乃欲亂人治。
”皆無所決。
武使從事廉得其罪。
聖懼,自免。
後為博士,毀武于朝廷。
武聞之,終不揚其惡。
而聖子賓客為群盜,得,為武系治,聖自以子必死。
武平心決之,卒得不死。
自是後,聖漸服。
武每奏事至京師,聖未嘗不造門謝恩。
于是傳者莫不多武長者而诮聖之經生薄行也。
聖與戴德皆受《禮》後蒼,而《經》十七篇之次第,《記》百三十一篇之去取,二戴無一相同。
蓋戴德傳《經》十七篇次第,以《冠禮》第一,《昏禮》第二,《相見》第三,《士喪》第四,《既夕》第五,《士虞》第六,《特牲》第七,《少宰》第八,《有司徹》第九,《鄉飲酒》第十,《鄉射》第十一,《燕禮》第十二,《大射》第十三,《聘禮》第十四,《公食》第十五,《觐禮》第十六,《喪服》第十七。
而戴聖亦以《冠禮》、《昏禮》、《相見禮》相次為第一、第二、第三,其下則《鄉飲》第四,《鄉射》第五,《燕禮》第六,《大射》第七,《士虞》第八,《喪服》第九,《特牲》第十,《少宰》第十一,《有司徹》第十二,《士喪》第十三,《既夕》第十四,《聘禮》第十五,《公食》第十六,《觐禮》第十七。
此經篇次第之不同也。
戴德檢《記》百三十一篇,合《明堂陰陽記》三十三篇,《孔子三朝記》七篇,《王史氏記》二十一篇,《樂記》二十三篇,為二百十四篇,取足以闡明經旨者,得八十五篇,謂之《大戴記》。
而戴聖别删定四十九篇,謂之《小戴記》。
《小戴記》傳,而《大戴記》逸四十五篇,其存目自三十九篇始,無四十三、四十四、四十五、六十一四篇,有兩七十四,然各本不同,或兩七十三,或兩七十二。
其逸文往往見引他書,如班固《白虎通》引《禮谥法》、《王度記》、《三正記》、《别名記》、《親屬記》、《五帝記》,《少牢饋食禮》注引《禘于太廟禮》,《疏》雲《大戴禮》文。
《周禮》注引《王霸記》,蔡邕《明堂月令論》引《佋穆篇》,王充《論衡》引《瑞命篇》,應劭《風俗通》引《号谥記》,皆《大戴》逸篇也。
亦有他書引《大戴》篇名與《小戴》同,而文絕異者,如《毛詩豳譜》正義引《大戴禮·文王世子》,《漢書·韋玄成傳》引《祭義》,《王式傳》稱《骊駒之歌》在《曲禮》,服虔注雲:“在《大戴禮》。
”《白虎通·畊桑篇》引《祭義》、《曾子問》,《情性篇》引《間傳》,《崩魂篇》引《檀弓》、《王制》,許慎《五經異義》引《大戴·禮器》,《明堂月令論》引《檀弓》,唐皮日休有《補大戴禮祭法》,其文往往為《小戴記》所無。
而《大戴記》存篇之與《小戴》同者,有《投壺》、《哀公問》兩篇篇名同,《曾子大孝篇》見《小戴·祭義》,《諸侯釁廟篇》見《小戴·雜記》,《朝事篇》自“聘禮”至“諸侯附焉”見《小戴·聘義》,《本事篇》自“有恩有義”至“聖人因殺以制節”見《小戴·喪服四制》,其他篇目尚多同者。
蓋二戴于百三十一篇之記,各以意斷取成書,故異同參差乃爾。
後《隋書·經籍志》乃以為《小戴》四十六篇,删《大戴》之八十五篇者,妄也。
由是《禮》有大戴、小戴、慶普之學。
普授魯夏侯敬,又傳族子鹹,為豫章太守。
而大戴授琅玡徐良斿卿,為博士、州牧、郡守,家世傳業。
小戴授梁人橋仁季卿、楊榮子孫。
仁為大鴻胪,著《禮記章句》四十九篇,家世傳業,号曰橋君學。
而榮為琅玡太守。
由是大戴有徐氏,小戴有橋、楊氏之學。
孝宣帝時,河内女子壞老屋,又得《逸禮古經》一篇,合河間王五十六篇為五十七。
于是始立大小戴、慶氏三家禮。
然考所謂三家禮者,蓋三家受諸後蒼所傳經十七篇之禮,而《大小戴禮記》附十七篇不别出,《大小戴禮》非《大小戴禮記》,亦不以《逸禮古經》為勝十七篇而立學官也。
及孝成帝時,光祿大夫劉向領校中五經秘書。
向卒,王莽以大司馬柄國,薦向之子歆宗室,有材行,以光祿大夫貴幸,複領五經,卒父前業,乃以為“《禮》古經者,出于魯淹中及孔氏,與十七篇文相似,多三十九篇,及《明堂陰陽》、《王史氏記》所見,多天子諸侯卿大夫之制,雖不能備,猶瘉蒼等推《士禮》而緻于天子之說。
”果若所言,則是《逸禮古經》之勝十七篇也。
然十七篇古稱《士禮》,其實不皆士禮。
純乎士禮者,惟《冠》、《昏》、《喪》、《相見》,若祭禮則《少牢饋食》、《有司徹》為大夫禮,《鄉飲》、《射》,士大夫所通行,《燕禮》、《大射》、《聘禮》、《公食大夫》為諸侯禮,《觐禮》為諸侯見天子禮,并非專為士設,其通稱“士禮”者,蓋以《士冠》列首,遂并其下通稱為士而不複分别耳。
且士禮何為不可推而緻于天子也?“自天子以至于士庶人,一是皆以修身為本。
”孔子曰:“吾觀于鄉而知王道之易易也。
”則是孔子推士禮而緻于天子之說也。
魯穆公之母卒,使人問于曾子曰:“如之何?”對曰:“申也聞諸申之父曰:‘哭泣之哀,齊斬之情,粥之食,自天子達。
’”則是曾子推士禮而緻于天子之說也。
《記》不雲乎:“禮也者,義之實也。
協諸義而協,則禮雖先王未之有,可以義起也。
”何不可推緻之有?是故知父子之當親也,則為禮醮祝字之文以達焉,其禮非《士冠》可赅也,而于《士冠》焉始之。
知君臣之當義也,則為堂廉拜稽之文以達焉,其禮非《聘》、《觐》可赅也,而于《聘》、《觐》焉始之。
知夫婦之當别也,則為笄次悅鞶之文以達焉,其禮非《士昏》可赅也,而于《士昏》焉始之。
知長幼之當序也,則為盥洗酬酢之文以達焉,其禮非《鄉飲酒》可赅也,而于《鄉飲酒》始之。
知朋友之當信也,則為雉腒奠授之文以達焉,其禮非《士相[10]見》可赅也,而于《士相見》焉始之。
《記》曰:“禮儀三百,威儀三千。
”其事蓋不僅父子、君臣、夫婦、長幼、朋友也,即其大者而推之,而百行舉不外是矣;其篇亦不僅《士冠》、《聘》、《觐》、《士昏》、《鄉飲酒》、《士相見》也,即其存者而推之,而五禮舉不外是矣。
斯則後蒼推士禮而緻于天子之說也,而劉歆非之,何也?歆既親近,欲建立《左氏春秋》及《毛詩》、《古文尚書》與《逸禮》皆列于學官。
哀帝令歆與五經博士講論其義。
諸博士或不肯置對,歆因移書太常博士,責讓之,其言甚切,為群儒排棄。
會哀帝崩,王莽持政,莽少與歆俱為黃門郎,重之,白起歆,累遷中壘校尉,典儒林史蔔之官。
征天下通一藝,教授十一人以上,及有《逸禮》、古《書》、《毛詩》、《周官》、《爾雅》等篇文字,通知其意者,皆詣公車,至者前後千數,皆令記說庭中,将令正乖缪,一異說。
而歆尤以為《周官經》六篇者,周公緻太平之迹,迹具在斯,足以佐王莽新政化者也,奏請立《周官經》以為《周禮》,置博士。
然歆以前,《周官經》之不以禮名者,蓋此書乃班朝治軍、設官分職之書,而非專為禮設,正名之曰《周官經》,允符其實,奚以改為?然自是《周官經》之名廢,而以《周禮》易之。
一說:“‘禮,經邦國,定社稷,叙人民,利後嗣。
’《左氏》隐十一年《春秋傳》。
故曰:‘道德仁義,非禮不成。
教訓正俗,非禮不備。
分争辯訟,非禮不決。
君臣、上下、父子、兄弟,非禮不定。
宦學事師,非禮不親。
班朝治軍,莅官行法,非禮威嚴不行。
禱祠、祭祀、供給鬼神,非禮,不誠不莊。
’《禮記·曲禮》。
則禮者,典章之達稱,而非僅就揖讓周旋言之。
‘揖讓周旋,是儀也,非禮也。
’《左氏》昭二十五年《春秋傳》。
然則《周官經》之題禮也亦宜。
”而王莽盜漢,立法布令,必以《周禮》為據焉。
然《逸禮》卒不得立。
世祖中興,《禮》有大小戴博士,雖相傳不絕,然未有顯于儒林者。
慶氏《禮》雖不得立,然撰集漢禮以制一代大典者,皆慶氏之徒也。
初,魯國曹充持慶氏禮,以博士從世祖巡狩岱宗,定封禅禮,還,受诏議立七郊、三雍、大射、養老禮儀。
顯宗即位,充上言:“漢再受命,仍有封禅之事,而禮樂崩阙,不可為後嗣法。
五帝不相沿樂,三王不相襲禮。
大漢當自制禮,以示百世。
”帝召對,善其議,拜侍
先王惡其亂也,故制禮義以分之,以養人之欲,給人之求,使欲必不窮乎物,物必不屈于欲,兩者相待而長,是禮之所起。
”而帝王質文,世有損益。
至周曲為之防,事為之制,故曰“經禮三百,曲禮三千”。
經禮三百,《周禮》是也;曲禮三千,《儀禮》是也。
及周之衰,諸侯将逾法度,惡其害己,皆滅去其籍。
于是孔子适周而問禮于老聃,追迹三代之禮,曰:“夏禮,吾能言之,杞不足征也。
殷禮,吾能言之,宋不足征也。
足則吾能征之矣。
”然觀殷、周所損益,曰:“殷因于夏禮,所損益可知也。
周因于殷禮,所損益可知也。
其或繼周者,雖百世可知也。
以一文一質。
周監于二代,郁郁乎文哉,吾從周。
”故《禮記》自孔子著稱,《太史公書》曰《禮記》自孔子者。
世稱“三禮”,《周禮》記周官制,《儀禮》詳周義文,編著之圖籍,王謂之禮經,邦國官府謂之禮法,設之于官府,而布之于百姓,皆周朝之官書也,獨《禮記》自孔子。
門人弟子,著所聞見,微言授受,協諸義而協;經天緯地,本之則太一之初;原始要終,體之乃人情之欲,然後知禮者義之實也,禮之所尊,尊其義也。
“循法則、度量、刑辟、圖籍,不知其義,謹守其數,慎不敢損益也,父子相傳,以持王公,是故三代雖亡,治法猶存,是官人百吏之所以取祿秩”,《周禮》是也。
“失其義,陳其數,祝史之事也”,《儀禮》是也。
故其數可陳也,其義難知也。
協諸義而協,則禮雖先王未之有,可以義起也。
是《禮記》之所欲著也。
夫禮者,理之不可易者也。
《周禮》之記官制,《儀禮》之詳儀文,此其所得與民變革者也。
觀理之不可易者,蓋必于《禮記》之自孔子。
而孔子之殁,葬魯城北泗上,冢大一頃[1],弟子及魯人往從冢而家者百有餘室,因命曰孔裡。
故所居堂弟子内,後世因廟藏孔子衣冠,車服禮器,而諸儒以時講《禮》,鄉飲、大射其間焉。
嬴秦坑儒,而陳涉之王,魯諸儒持孔氏之禮器,往歸陳王。
于是孔甲為陳涉博士,卒死涉之難。
初,項籍封魯公,及其死,楚地皆降漢,獨魯不下。
漢高帝舉兵圍魯,魯中諸儒尚講誦習禮樂,弦歌之音不絕。
豈非孔子之遺化,好禮樂之國哉?故漢興,太常叔孫通,征魯諸生共起朝儀,諸學者多言《禮》,而魯高堂生最。
《禮》固自孔子時,而其經不具,及至秦焚書,散亡益多,于漢獨有《士禮》。
《士禮》亦稱《儀禮》。
曰《士禮》者,以其為士之禮;稱《儀禮》者,以其記禮之儀文也。
凡十七篇:《士冠禮》第一,童子任職居士位,年二十而冠,主人玄冠朝服,則是仕[2]于諸侯、天子之士也。
《士昏禮》第二,士娶妻之禮,以昏為期,因而名焉。
《士相見禮[3]》第三,士以職位相親,始承摯相見之禮也。
《鄉飲酒禮》第四,諸侯之鄉大夫,三年大比,獻賢者、能者于其君,以禮賓之也。
《鄉射禮》第五,州長春秋以禮會民,而射于州序之禮也。
《燕禮》第六,諸侯無事,若卿大夫有勤勞之功,與群臣燕飲以樂之也。
《大射禮》第七,名曰大射者,諸侯将有祭祀之事,與群臣射,以觀其禮,數中者得與于祭,不數中者不得與于祭也。
《聘禮》第八,大問曰聘,諸侯相於久無事,使卿相問之禮也。
《公食大夫禮》第九,主國君以禮食小聘大夫之禮也。
《觐禮》第十,觐,見也,諸侯秋見天子之禮也。
春見曰朝,夏見曰宗,秋見曰觐,冬見曰遇。
《喪服》第十一,天子以下死而相喪,衣服年月親疏隆殺之禮,而子夏為之傳焉者也。
《士喪禮》第十二,士喪其父母,自始死至于既殡之禮也。
《既夕禮[4]》第十三,《喪禮》之下篇也。
《士虞禮》第十四,虞,安也,士既葬其父母,迎精而反,日中而祭之于殡室以安之也。
《特牲饋食禮》第十五,特牲饋食禮,謂[5]諸侯之士大祭祖祢也。
《少牢饋食禮》第十六,諸侯之卿祭其祖祢于廟之禮也。
《有司徹》第十七,《少牢》之下半篇也。
獨高堂生能言之。
而魯徐生善為容。
孝文帝時,徐生以容為禮官大夫。
孝景帝時,嘗封皇子德為河間王,馀為魯王。
顧河間王修學好古,而魯王好治宮室,壞孔子宅,欲以為宮,而得古文于壞壁之中,《逸禮》有三十九。
既河間王從民求善書,得《禮古經》五十六篇,《記》百三十一篇,《周官經》五卷,皆古文舊書,不同高堂生《士禮》之為今文。
惟《禮古經》之十七篇,與高堂生同而字多異,多三十九篇,後世不傳,而其篇名頗見于他書,若《天子巡狩禮》見《周官·内宰》注,《朝貢禮》見《聘禮》注,《烝嘗禮》見《射人》疏,《中霤禮》見《月令》注及《詩·泉水》疏,《王居明堂禮》見《月令》、《禮器》注,《古文[6]明堂禮》見蔡邕《論》,又《奔喪》疏引《逸禮》,《王制》疏引《逸禮》,雲“皆升合于太祖”,《文選注》引《逸禮》,雲“三王禅雲雲,五帝禅亭亭”,皆《古經》之《逸禮》也。
《記》百三十一篇者,出自孔氏。
孔子殁後,七十二子之徒,共撰所聞,以為此記,後人各有損益。
其中《檀弓》、《禮運》疑子遊門人記,《中庸》、《坊記》、《表記》子思所作,《缁衣》公孫尼子制,《月令》呂不韋撰。
或錄舊禮之儀,或錄官禮所由,或兼記體履,或雜序得失。
漢興,博士叔孫通乃纂錄之以為記,蓋《士禮》之傳也,有《冠義》以釋《士冠》,有《昏義》以釋《士昏》,有《鄉飲酒義》以釋《鄉飲》,有《射義》以釋《鄉射》、《大射》,有《燕義》以釋《燕禮[7]》,有《聘義》以釋《聘禮》,有《朝儀》以釋《觐禮》,有《四制》以釋《喪服》,有《問喪》以釋《士喪》,有《祭義》、《祭統》以釋《特牲》、《少牢》、《有司徹》,發明其義,蓋《士禮》者經,而《記》則其傳也。
傳者,轉也,轉受經旨以授于後也。
《周官經》五篇:《天官冢宰》第一,《地官司徒》第二,《春官宗伯》第三,《夏官司馬》第四,《秋官司寇》第五,李氏上之河間獻王者也,獨佚《冬官》一篇,王乃購千金不得,取《考工記》以補之,于諸經中最為晚出。
其書詳周之制度,而不及道化,嚴于職守,而阙略人主之身,傳者以為周公作也。
其分例雖密,而序官之義有二:一則以義類相從,如宮正、宮伯,同主宮中是,膳夫、庖人、外饔,同主造食是。
一則次叙一官之屬,不以尊卑為先後,而以緩急為次第,故宮正等士官在前,内宰等大夫官在後也。
惟其後阙《冬官》一篇,河間王[8]取《考工記》合成六篇。
按《考工記》稱“鄭之刀”,又稱“秦無廬”,鄭封于宣王時,秦封于孝王時,其非周公之典,已無疑義,然奇古奧美,殆聖于文。
或以為東周後齊人所作,或以為先秦書,未詳孰是也。
雖不足以當《冬官》,然百工為九經之一,共工為九官之一,先王原以考工為大事,以之殿《周官》之後,可以考見古代制器尚象之遺焉。
惟《周官》雖出,孝武以為末世渎亂不經之書,故作十論七難以排棄之,雖入秘府,而未傳也。
獨《士禮》傳自高堂生,而魯徐生乃以善為容[9]世其家,傳子至孫徐延、徐襄。
襄,其資性善為容,不能通經。
延頗能,未善也。
襄亦以容為大夫,至廣陵内史。
延及徐氏弟子公戶滿意、桓生、單次,皆為禮官大夫。
而瑕丘蕭奮以《禮》為淮陽太守。
然孝武以前,諸言《禮》為容者由徐氏焉。
孝武帝時,嘗行禮射于未央宮之曲台,博士東海後蒼近君說《禮》數萬言,為記,号曰《後氏曲台記》。
後蒼者,嘗學《齊詩》于魯夏侯始昌,而禮學則傳之同郡孟卿。
卿,蕭奮弟子也。
後之言禮者由後蒼,而徐氏無傳者。
蒼校書曲台,著《曲台後蒼》九篇,見《漢書·藝文志》,以授沛聞人通漢子方、慶普孝公、梁戴德延君、戴聖次君。
通漢以太子舍人論石渠,至中山中尉。
普為東平大傅。
德為信都大傅,号曰大戴。
而聖者,德之從兄子也,号小戴,以博士論石渠,撰集《石渠禮論》四卷,即《漢書·藝文志》著錄《議奏三十八篇》也,并《群儒疑義》十二卷,具見《隋書·經籍志》。
既出為九江太守,行治多不法,前刺史以其大儒優容之,及蜀郡何武君公為揚州刺史,行部錄囚徒,有所舉,以屬郡。
聖曰:“後進生何知,乃欲亂人治。
”皆無所決。
武使從事廉得其罪。
聖懼,自免。
後為博士,毀武于朝廷。
武聞之,終不揚其惡。
而聖子賓客為群盜,得,為武系治,聖自以子必死。
武平心決之,卒得不死。
自是後,聖漸服。
武每奏事至京師,聖未嘗不造門謝恩。
于是傳者莫不多武長者而诮聖之經生薄行也。
聖與戴德皆受《禮》後蒼,而《經》十七篇之次第,《記》百三十一篇之去取,二戴無一相同。
蓋戴德傳《經》十七篇次第,以《冠禮》第一,《昏禮》第二,《相見》第三,《士喪》第四,《既夕》第五,《士虞》第六,《特牲》第七,《少宰》第八,《有司徹》第九,《鄉飲酒》第十,《鄉射》第十一,《燕禮》第十二,《大射》第十三,《聘禮》第十四,《公食》第十五,《觐禮》第十六,《喪服》第十七。
而戴聖亦以《冠禮》、《昏禮》、《相見禮》相次為第一、第二、第三,其下則《鄉飲》第四,《鄉射》第五,《燕禮》第六,《大射》第七,《士虞》第八,《喪服》第九,《特牲》第十,《少宰》第十一,《有司徹》第十二,《士喪》第十三,《既夕》第十四,《聘禮》第十五,《公食》第十六,《觐禮》第十七。
此經篇次第之不同也。
戴德檢《記》百三十一篇,合《明堂陰陽記》三十三篇,《孔子三朝記》七篇,《王史氏記》二十一篇,《樂記》二十三篇,為二百十四篇,取足以闡明經旨者,得八十五篇,謂之《大戴記》。
而戴聖别删定四十九篇,謂之《小戴記》。
《小戴記》傳,而《大戴記》逸四十五篇,其存目自三十九篇始,無四十三、四十四、四十五、六十一四篇,有兩七十四,然各本不同,或兩七十三,或兩七十二。
其逸文往往見引他書,如班固《白虎通》引《禮谥法》、《王度記》、《三正記》、《别名記》、《親屬記》、《五帝記》,《少牢饋食禮》注引《禘于太廟禮》,《疏》雲《大戴禮》文。
《周禮》注引《王霸記》,蔡邕《明堂月令論》引《佋穆篇》,王充《論衡》引《瑞命篇》,應劭《風俗通》引《号谥記》,皆《大戴》逸篇也。
亦有他書引《大戴》篇名與《小戴》同,而文絕異者,如《毛詩豳譜》正義引《大戴禮·文王世子》,《漢書·韋玄成傳》引《祭義》,《王式傳》稱《骊駒之歌》在《曲禮》,服虔注雲:“在《大戴禮》。
”《白虎通·畊桑篇》引《祭義》、《曾子問》,《情性篇》引《間傳》,《崩魂篇》引《檀弓》、《王制》,許慎《五經異義》引《大戴·禮器》,《明堂月令論》引《檀弓》,唐皮日休有《補大戴禮祭法》,其文往往為《小戴記》所無。
而《大戴記》存篇之與《小戴》同者,有《投壺》、《哀公問》兩篇篇名同,《曾子大孝篇》見《小戴·祭義》,《諸侯釁廟篇》見《小戴·雜記》,《朝事篇》自“聘禮”至“諸侯附焉”見《小戴·聘義》,《本事篇》自“有恩有義”至“聖人因殺以制節”見《小戴·喪服四制》,其他篇目尚多同者。
蓋二戴于百三十一篇之記,各以意斷取成書,故異同參差乃爾。
後《隋書·經籍志》乃以為《小戴》四十六篇,删《大戴》之八十五篇者,妄也。
由是《禮》有大戴、小戴、慶普之學。
普授魯夏侯敬,又傳族子鹹,為豫章太守。
而大戴授琅玡徐良斿卿,為博士、州牧、郡守,家世傳業。
小戴授梁人橋仁季卿、楊榮子孫。
仁為大鴻胪,著《禮記章句》四十九篇,家世傳業,号曰橋君學。
而榮為琅玡太守。
由是大戴有徐氏,小戴有橋、楊氏之學。
孝宣帝時,河内女子壞老屋,又得《逸禮古經》一篇,合河間王五十六篇為五十七。
于是始立大小戴、慶氏三家禮。
然考所謂三家禮者,蓋三家受諸後蒼所傳經十七篇之禮,而《大小戴禮記》附十七篇不别出,《大小戴禮》非《大小戴禮記》,亦不以《逸禮古經》為勝十七篇而立學官也。
及孝成帝時,光祿大夫劉向領校中五經秘書。
向卒,王莽以大司馬柄國,薦向之子歆宗室,有材行,以光祿大夫貴幸,複領五經,卒父前業,乃以為“《禮》古經者,出于魯淹中及孔氏,與十七篇文相似,多三十九篇,及《明堂陰陽》、《王史氏記》所見,多天子諸侯卿大夫之制,雖不能備,猶瘉蒼等推《士禮》而緻于天子之說。
”果若所言,則是《逸禮古經》之勝十七篇也。
然十七篇古稱《士禮》,其實不皆士禮。
純乎士禮者,惟《冠》、《昏》、《喪》、《相見》,若祭禮則《少牢饋食》、《有司徹》為大夫禮,《鄉飲》、《射》,士大夫所通行,《燕禮》、《大射》、《聘禮》、《公食大夫》為諸侯禮,《觐禮》為諸侯見天子禮,并非專為士設,其通稱“士禮”者,蓋以《士冠》列首,遂并其下通稱為士而不複分别耳。
且士禮何為不可推而緻于天子也?“自天子以至于士庶人,一是皆以修身為本。
”孔子曰:“吾觀于鄉而知王道之易易也。
”則是孔子推士禮而緻于天子之說也。
魯穆公之母卒,使人問于曾子曰:“如之何?”對曰:“申也聞諸申之父曰:‘哭泣之哀,齊斬之情,粥之食,自天子達。
’”則是曾子推士禮而緻于天子之說也。
《記》不雲乎:“禮也者,義之實也。
協諸義而協,則禮雖先王未之有,可以義起也。
”何不可推緻之有?是故知父子之當親也,則為禮醮祝字之文以達焉,其禮非《士冠》可赅也,而于《士冠》焉始之。
知君臣之當義也,則為堂廉拜稽之文以達焉,其禮非《聘》、《觐》可赅也,而于《聘》、《觐》焉始之。
知夫婦之當别也,則為笄次悅鞶之文以達焉,其禮非《士昏》可赅也,而于《士昏》焉始之。
知長幼之當序也,則為盥洗酬酢之文以達焉,其禮非《鄉飲酒》可赅也,而于《鄉飲酒》始之。
知朋友之當信也,則為雉腒奠授之文以達焉,其禮非《士相[10]見》可赅也,而于《士相見》焉始之。
《記》曰:“禮儀三百,威儀三千。
”其事蓋不僅父子、君臣、夫婦、長幼、朋友也,即其大者而推之,而百行舉不外是矣;其篇亦不僅《士冠》、《聘》、《觐》、《士昏》、《鄉飲酒》、《士相見》也,即其存者而推之,而五禮舉不外是矣。
斯則後蒼推士禮而緻于天子之說也,而劉歆非之,何也?歆既親近,欲建立《左氏春秋》及《毛詩》、《古文尚書》與《逸禮》皆列于學官。
哀帝令歆與五經博士講論其義。
諸博士或不肯置對,歆因移書太常博士,責讓之,其言甚切,為群儒排棄。
會哀帝崩,王莽持政,莽少與歆俱為黃門郎,重之,白起歆,累遷中壘校尉,典儒林史蔔之官。
征天下通一藝,教授十一人以上,及有《逸禮》、古《書》、《毛詩》、《周官》、《爾雅》等篇文字,通知其意者,皆詣公車,至者前後千數,皆令記說庭中,将令正乖缪,一異說。
而歆尤以為《周官經》六篇者,周公緻太平之迹,迹具在斯,足以佐王莽新政化者也,奏請立《周官經》以為《周禮》,置博士。
然歆以前,《周官經》之不以禮名者,蓋此書乃班朝治軍、設官分職之書,而非專為禮設,正名之曰《周官經》,允符其實,奚以改為?然自是《周官經》之名廢,而以《周禮》易之。
一說:“‘禮,經邦國,定社稷,叙人民,利後嗣。
’《左氏》隐十一年《春秋傳》。
故曰:‘道德仁義,非禮不成。
教訓正俗,非禮不備。
分争辯訟,非禮不決。
君臣、上下、父子、兄弟,非禮不定。
宦學事師,非禮不親。
班朝治軍,莅官行法,非禮威嚴不行。
禱祠、祭祀、供給鬼神,非禮,不誠不莊。
’《禮記·曲禮》。
則禮者,典章之達稱,而非僅就揖讓周旋言之。
‘揖讓周旋,是儀也,非禮也。
’《左氏》昭二十五年《春秋傳》。
然則《周官經》之題禮也亦宜。
”而王莽盜漢,立法布令,必以《周禮》為據焉。
然《逸禮》卒不得立。
世祖中興,《禮》有大小戴博士,雖相傳不絕,然未有顯于儒林者。
慶氏《禮》雖不得立,然撰集漢禮以制一代大典者,皆慶氏之徒也。
初,魯國曹充持慶氏禮,以博士從世祖巡狩岱宗,定封禅禮,還,受诏議立七郊、三雍、大射、養老禮儀。
顯宗即位,充上言:“漢再受命,仍有封禅之事,而禮樂崩阙,不可為後嗣法。
五帝不相沿樂,三王不相襲禮。
大漢當自制禮,以示百世。
”帝召對,善其議,拜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