尚書志第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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試諸難,是為要受讓時作也。

    至後諸篇皆然。

    況他先漢文章,重厚有力量,今大序格緻極輕,卻疑是晉宋間文章。

    況孔書是東晉方出,前此諸儒皆不曾見,可疑之甚。

    ”是其抉摘孔《傳》,視棫尤精确不磨者矣。

    顧朱子晚欲作《書傳》,未及為,遂以屬門人蔡沈。

    沈,字仲默,号九峰,建陽人,元定之子也。

    元定本名儒,尤精《洪範》之數,然未及論著,曰:“成吾書者沈也。

    ”沈受父、師之托,沉潛反複者數十年,然後成《書集傳》六卷、《洪範皇極内篇》五卷,發明先儒之所未及。

    其辨今古文曰:“按漢儒以伏生之書為今文,而謂安國之書為古文。

    以今考之,則今文多艱澀,而古文反平易。

    或者以為古文自伏生女子口授晁錯時失之,則先秦古書所引之文,皆已如此,恐其未必然也。

    或者以為記錄之實語難工,而潤飾之雅詞易好,故訓诰誓命有難易之不同,此為近之。

    然伏生倍文暗誦,乃偏得其所難,而安國考定于科鬥古書錯亂磨滅之餘,反專得其所易,則又有不可曉者。

    至于諸序之文,或頗與經不合,而安國之序,又絕不類西京文,亦皆可疑。

    獨諸序之本不先經[15],則賴安國之序而見。

    ”可謂闡明師說,淵源有自者也。

    其論《洪範》數曰:“體天地之撰者,《易》之象。

    紀天地之撰者,《範》之數。

    數始于一奇,象成于二偶。

    奇者,數之所以立。

    偶者,數之所以行。

    故二四而八,八卦之象也。

    三三而九,九疇之數也。

    由是八八而又八八之,為四千九十六,而象備矣。

    九九而又九九之,為六千五百六十一,而數周矣。

    《易》更四聖而象已著,《範》錫神禹而數不傳。

    ”乃衍《洪範》九數為八十一章,而配以《月令》節氣,欲以拟《易》,實本《易》家焦、京之術,特變《易》數為《洪範》以新耳目,蓋開演《範》之一派者,實自沈始焉。

    惟朱子之說《尚書》,主于通所可通,而阙其所不可通,見于《語錄》者不啻再三,而沈之撰《書集傳》,于殷盤、周诰一一必求其解。

    自序稱二典三谟經朱子點定,而究其實,所謂朱子點定者,亦不免有所竄易。

    故宋末蘭溪金履祥仁山及元儒休甯陳栎定宇、鄱陽董鼎季亨,皆笃信朱子之學者,而履祥作《尚書表注》,栎作《書傳折衷》,鼎作《書傳纂注》,鹹于沈《集傳》龂龂有辭。

    其說《禹貢》,大率用衢州毛晃之說。

    蓋晃撰《禹貢指南》四卷,其書大抵引《爾雅》、《周禮》、《漢志》、《水經注》、《九域志》諸書,而旁引他說以證古今山水之原委,頗為簡明。

    雖生于南渡之後,僻處一隅,無由睹中原西北之古迹,一一統核其真,而援據考證,獨不泥諸儒附會之說,故沈《集傳》多用之,亦言《禹貢》山水者所當考證矣。

    然宋儒言《禹貢》山水者,莫詳于休甯程大昌泰之,莫卓于義烏傅寅同叔。

    蓋大昌喜談地理之學,嘗以吏部尚書兼經筵,進講《禹貢》,阙文疑義,疏說甚詳。

    是《禹貢》實為大昌專門之學。

    所著《雍錄》及《北邊備對》,皆刻意冥搜,考尋舊迹,而《禹貢論》六卷,證辨尤詳,其中《前論》五卷,于江水、河水、淮水、漢水、濟水、弱水、黑水,皆糾舊傳之誤。

    《後論》一卷,則專論河水、汴水之患,而殿以《山川地理圖》二卷。

    惟禹迹大抵在中原,而大昌生當南渡,地非親曆,不能阙疑,以此為孝宗所斥。

    要其援據厘訂,實為博洽,後世注《禹貢》者,終不能廢其說也。

    至傅寅所撰之《禹貢說斷》四卷,博引衆說,斷以己意,具有特解,不肯蹈集前人。

    其論《孟子》“決汝、漢,排淮、泗,而注之江”為古溝洫之法,尤為諸儒所未及,可謂卓然能自抒所見者,足與毛晃之《禹貢指南》、程大昌之《禹貢論》骖駕而三矣。

    特毛晃之《禹貢指南》見采于蔡沈《集傳》,而程、傅二家則蔡氏采者少耳。

    甯宗之世,正蔡氏《集傳》初出之時,而安福陳經顯之撰《尚書詳解》五十卷,獨取古注疏,參以新意,與蔡氏頗有異同。

    雖援後世之事以證古經,或以駁雜為嫌,然趙歧注《孟子》,漢儒已有此例,于經之說《書》奚病?句栉字比,疏證詳明,往往發先儒所未發,實足與林之奇、夏僎諸家相為羽翼,固無庸拘蔡氏之學,執一格以相繩也。

    蒲江魏了翁鶴山者,嘗問業于蔡氏之同門建昌李燔敬子、趙州輔廣漢卿[16],而為朱子之再傳弟子也,然仍笃信梅氏僞孔《傳》之說,摘梅《傳》、孔《疏》精要之說,标以目次,撰《尚書要義》十七卷,《序說》十卷,未免拘虛。

    然梅赜當東晉之初,去古未遠,先儒舊義,往往而存,注《尚書》者要于諸家為最古;而孔穎達《正義》诠釋謹嚴,不立同異,而原原本本,考證粲然,故《朱子語錄》亦謂“《尚書》名物典制,當看《疏》文”。

    然《尚書》文既聱牙,《注疏》又複浩汗,學者卒業為艱,了翁汰其冗長,使後人不病于蕪雜,而一切考證之實學,已精華畢撷,是亦梅《傳》、孔《疏》之功臣矣。

    宋儒疑梅傳孔氏《古文》之非真者,自吳棫、朱子、蔡沈始。

    既并伏生今文而疑之者,自趙汝談始。

    汝談,字南塘,宋之宗室,撰《書說》三卷,中疑古文非真者五條,蓋吳棫、朱子、蔡沈之所嘗疑,而未若汝談之決也。

    然于伏生所傳諸篇,亦多所掊擊觝排,倘亦變本加厲者耶?然而勇于疑經,師心自用,未有如金華王柏魯齋之甚者也。

    蓋柏勇于疑經之不已,抑又勇于改經。

    撰《書疑》九卷,動以脫簡為辭,臆為移補。

    其并《舜典》于《堯典》,删除姚方興所撰二十八字,合《益稷》于《臯陶谟》,此有孔穎達《正義》可據者也。

    以《大禹谟》、《臯陶谟》為《夏書》,此有《左傳》可據者也。

    以《論語》“咨爾舜”二十二字,補“舜讓于德弗嗣”之下,其為《堯典》本文,抑或為他書所載,如《鬻子》述帝王遺語之類,已不可知;以《孟子》“勞之來之”二十二字,補“敬敷五教在寬”之下,則《孟子》明作堯言,柏乃以為舜語,已相矛盾,然亦尚有《論語[17]》、《孟子》可據也。

    至于《堯典》、《臯陶谟》、《說命》、《武成》、《洪範》、《多士》、《多方》、《立政》[18]八篇,則純以意為易置,一概托之于錯簡,有割一兩節者,有割一兩句者,何脫簡若是之多,而所脫之簡又若是之零星破碎,長短參差,其簡之長短廣狹,字之行款疏密,茫無一定也?考劉向以中古文校歐陽、大小夏侯三家經文,《酒诰》脫簡一,《召诰》脫簡二。

    率簡二十五字者,脫亦二十五字;簡二十二字者,脫亦二十二字。

    文字異者七百有餘,脫字數十,載《漢書·藝文志》。

    此實發見脫簡之始。

    然向既校知脫簡,自必一一改正,必不聽其仍前錯亂。

    又惟言“《酒诰》脫簡一,《召诰》脫簡二”,則其餘并無脫簡可知,亦非篇篇悉有颠倒。

    且“簡二十五字者,脫二十五字;簡二十二字者,脫二十二字”,具有明文,則必無全脫一章一段之事。

    而此二十餘字之中,亦必無簡首恰得句首、簡尾恰得句尾,無一句割裂不完之事也。

    而柏乃托脫簡之說,師心自用,勇于改經若此。

    然宋儒解《書》之作,亦有不以師心為病,而以輯佚為功者。

    閩人黃倫彜文撰《尚書精義》五十卷,荟萃諸說,依經胪載,不加論斷,間有同異,亦兩存之。

    其所征引,自漢迄宋,亦極赅博。

    惟編次不以時代,每條皆首列錢塘張九成子韶之說,或者疑即襲九成所著《尚書詳說》五十卷,而僞托黃氏。

    然九成《詳說》之目,僅見《宋史·藝文志》,久經湮晦,即使果相沿襲,亦未嘗不可借是書以傳九成書也。

    他如楊氏繪、顧氏臨、周氏範、李氏定、司馬氏光、張氏沂、上官氏公裕、王氏日休、王氏當、黃氏君俞[19]、顔氏複、胡氏伸、王氏安石、王氏、張氏綱、孔氏武仲、孔氏文仲、陳氏鵬飛、孫氏覺、朱氏震、蘇氏洵、吳氏孜、朱氏正大、蘇氏子才等,當時著述,并已散佚,遺章剩句,猶得存什一于是編。

    體裁雖涉泛濫,而裒輯之勤,要亦不可盡沒矣。

    然宋儒《尚書》諸家,最盛傳者蔡沈。

    沈雖承吳棫、朱子之後,疑孔傳古文之僞,然言性言心言學之語,宋人據以立教者,其端皆發自古文,故沈雖疑之,而不敢論定也。

    其分編今文古文,自元儒湖州趙孟子昂始。

    其置古文而專釋今文,自崇仁吳澄草廬始。

    惟孟以書畫名,後世罕知其通經者,乃能灼知古文《尚書》之僞,撰《書今古文集注》而序之曰:“《詩》、《書》、《禮》、《樂》、《春秋》皆經孔子删定筆削,後世尊之以為經。

    秦火之後,《樂》遂無複存。

    《詩》、《書》、《禮》、《春秋》,西漢以來,諸儒有意複古,殷勤收拾,而作僞者出焉。

    學者不察,尊僞為真,俾得并行以售其欺,《書》之古文是已。

    嗟夫,《書》之為書,二帝三王之道,于是乎在,不幸而至于亡。

    于不幸之中,幸而有存者,忍使僞亂其間耶?又幸而覺其僞,忍無述焉以明之,使天下後世常受其欺耶?餘故分今文古文而為之集注焉。

    嗟夫,可與知者道,難與俗人言也。

    餘恐是書之作,知之者寡而不知者之衆也。

    昔子雲作《法言》,時無知者,曰:‘後世有子雲,必愛之矣。

    ’庸讵知今之世,無與我同志者哉?”惜孟之書不傳,而與孟同志者,時獨有一吳澄。

    澄贈别孟詩雲:“識君維揚驿,玉色天人表。

    伏、梅千載事,疑谳一夕[20]了”者也。

    因撰《書纂言》四卷,專釋今文。

    自序謂“晉世晚出之書,别見于後”,然此四卷以外,實未釋古文一篇也。

    考漢代治《尚書》者,伏生今文傳為大小夏侯、歐陽三家。

    孔安國古文别傳都尉朝、庸生、胡常,自為一派。

    是今文、古文本各為師說。

    澄專釋今文,尚為有合于古義,非王柏《書疑》舉曆代相傳之古經,肆意刊削者比。

    惟其颠倒錯簡,皆以意自為,則與王柏同譏,然要與孟不失為元儒之铮铮者也。

    元仁宗延祐二年,議複貢舉,定《尚書》義用蔡沈《集傳》。

    休甯陳栎定宇初作《書傳折衷》,頗論蔡氏之失,迨法制既定,乃改作《尚書集傳纂疏》凡六卷,于蔡《傳》有增補,無駁正,而駁正蔡《傳》之《尚書折衷》,乃佚不傳。

    自序稱“聖朝科舉興行,諸經、《四書》,一是以朱子為宗。

    《書》宗蔡《傳》,固亦宜然”雲雲。

    蓋延祐設科以後,功令如斯,故不敢有所出入也。

    然元制猶兼用梅《傳》、孔《疏》,故吉水王充耘與耕作《書義矜式》,主張題義須依功令,仍得本梅《傳》、孔《疏》立說,而不用蔡《傳》也。

    充耘撰《讀書管見》二卷,所說與蔡《傳》尤多異同,其中如謂《堯典》乃《舜典》之緣起,本為一篇,故曰《虞書》;謂“九族既睦”,既當訓盡;謂“象以典刑”,為各象其罪而加之,非垂象之意;謂“同為逆河”以海潮逆入而得名,皆非故為異說者。

    至彭蠡、陳師凱則又于名物度數,蔡《傳》所稱引而未詳者,一一博引繁稱,析其端委,然蔡《傳》歧誤之處,則不複糾正,蓋如孔穎達諸經正義,主于發揮注文,不主于攻駁注文也。

    獨明太祖聰明首出,考驗天象,知蔡《傳》日月五星運行之說不合,诏征天下儒臣定正之,命翰林院學士劉三吾等總其事,書成,賜名《書傳會選》,凡六卷。

    每傳之下,系以經文及傳音釋,于字音、字義、字體辨之甚詳。

    其傳中用古人姓氏古書名目,必具出處,兼亦考證典故。

    于蔡《傳》之合者存之,不預立意見以曲肆诋排;其不合者則改之,亦不堅持門戶以巧為回護。

    計所糾正凡六十六條,中如《堯典》謂天左旋,日月五星違天而右旋;《高宗肜日》謂祖庚繹于高宗之廟;《西伯戡黎》謂是武王;《洛诰》“惟周公誕保文武受命惟七年”謂周公輔成王之七年,皆采諸家之說以弼蔡《傳》之違,是洪武中尚不以蔡《傳》為主。

    其專主蔡《傳》,定為功令者,則始自明成祖時行在翰林院學士胡廣等之奉敕撰《書傳大全》。

    大旨本陳栎、陳師凱,主于發明蔡《傳》。

    蔡《傳》舊為六卷,《大全》分為十卷。

    自是蔡氏《傳》成不刊之典,而梅氏《孔傳》亦若存若亡矣。

    然明儒有灼知梅氏《孔傳》之僞而駁之者,旌德梅因宋吳棫、朱子及元吳澄之說,作《尚書考異》五卷、《尚書譜》五卷。

    《尚書譜》尚以空言诋斥,無所依據。

    如謂孔壁之十六篇出于孔安國所為,實以臆斷之,别無确證。

    又謂東晉之二十五篇,出于皇甫谧所為,則但據孔穎達《疏》引《晉書》谧傳“從其姑子外弟梁柳得古文”一語,其說亦在影響之間。

    獨《尚書考異》謂孔安國序并增多之二十五篇,悉雜取傳記中語以成文,則指摘皆有依據。

    又如謂瀍水出谷城縣,《兩漢志》并同,晉始省谷城入河北,而孔《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