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易志第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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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義》之《大全》本行,而王注、孔疏亦廢擱矣。

    元、明兩代學者言《易》,大抵不脫宋儒窠臼,獨明古義,不囿風氣者,惟元天台陳應潤之撰《周易爻變易缊[19]》,明海鹽姚士粦叔祥之輯《陸氏易解》耳。

    考陳應潤之書凡四卷,大旨謂“義理玄妙之談,堕于老、莊;先天諸圖,雜以《參同契》爐火之說,皆非《易》之本旨”,故其論八卦,惟據《說卦傳》“帝出乎震”一節,為八卦之正位,而以“天地定位”一節,邵雍指為先天方位者,定為[20]八卦相錯之用,謂文王演《易》,必不颠倒伏羲之文,緻相矛盾。

    其論太極兩儀四象,以天地為兩儀,以四方為四象,謂:“未分八卦,不應先有揲蓍之法,分陰陽太少。

    周子無極太極、二氣五行之說,自是一家議論,不可說《易》。

    ”蓋自宋以後,毅然破陳抟之學者,自應潤始。

    所注用王弼本,惟有《上下經》六十四卦。

    據《春秋左氏傳》某卦之某卦例,如《乾》之《姤》曰“潛龍可勿用”,《乾》之《坤》曰“見群龍無首,吉”之類,故名曰爻變。

    其稱一卦可變六十四卦,六爻可變三百八十四爻,即漢焦延壽《易林》之例,蓋亦因古占法而推原其變通之意,非臆說也。

    昔宋王應麟輯鄭玄《易注》,為學者所重,而姚士粦抄撮京房《易傳注》、李鼎祚《集解》諸書所引之吳陸績《周易注》,以成《陸氏易解》一卷,雖不及應麟搜讨之勤博,然在陸注久佚之餘,而掇拾叢殘,存什一于千百,于元、明人《易》家之中,倘亦翹然獨秀者矣。

    若乃師心自悟,暗與古會,足以卓然名一家者,莫如梁山來知德矣鮮,隐萬縣之深山,精思《易》理,自隆慶庚午至萬曆戊戌,閱二十九年,而成《周易集注》十六卷。

    其立說專取《系辭》中錯綜其數以論《易》象,而以《雜卦》治之。

    錯者,陰陽對錯,如《先天圓圖》《乾》錯《坤》、《坎》錯《離》,八卦相錯,是也。

    綜者,一上一下,如《屯》、《蒙》之類,本[21]是一卦,在下為《屯》,在上為《蒙》,載之《序卦》,是也。

    其論錯,有四正錯,有四隅錯;論綜,有四正綜,有四隅綜。

    有以正綜隅,有以隅綜正。

    其論象,有卦情之象,有卦畫之象,有大象之象,有中爻之象,有錯卦之象,有綜卦之象,有爻變之象,有占中之象。

    皆由冥心力索,得其端倪,因而參互旁通,自成一說。

    當時推為絕學。

    然《上下經》各十八卦,本之舊說,而所說中爻之象,亦即漢以來互體之法,特知德縱橫推闡,專明斯義,較先儒為詳盡耳。

    既清儒崛起,務摧剝宋學,宏宣漢《易》,别成風氣,而首驅除夫難者,要推餘姚黃宗羲太沖、宗炎[22]晦木兄弟暨德清胡渭朏明三氏。

    初,陳抟推闡《易經》,衍為諸圖,其圖本準《易》而生,故以卦爻反複研求,無不符合。

    傳者務神其說,遂歸其圖于伏羲,謂《易》反由圖而作。

    又因《系辭》、《河圖》、《洛書》之文,取大衍算數,作五十五點之圖,以當《河圖》,取《乾鑿度》太乙行九宮法,造四十五點之圖,以當《洛書》。

    其陰陽奇偶,亦一一與《易》相接應。

    傳者益神其說,又真以為龍馬神龜之所負,謂伏羲由此而有先天之圖。

    實則唐以前書絕無一字之征驗,而突出于北宋之初,邵雍、朱子亦但取其數之巧合,而未暇究其太古以來從誰授受。

    于是宗羲病其末派之支離,糾本原之依托,著《易學象數論》六卷,自序雲:“世儒視象數為絕學,今一一疏通,知于《易》本無幹涉,而後反求程《傳》,亦廓清之一端。

    ”又稱“王輔嗣注簡當無浮義”,而病朱子添入康節先天之學為添一障,可謂了當。

    而宗炎著《周易象辭》附《尋門餘論》、《圖書辨惑》二十四卷,大指謂“陳抟之圖書,乃道家養生之術”,與元陳應潤之說合。

    而論“四聖相傳,不應文王、周公、孔子之外,别有伏羲之《易》,為不傳之秘。

    《周易》未經秦火,不應獨禁其圖,轉為道家藏匿,二千年,至陳抟而始出”,則尤笃論也。

    然皆各據所見,抵其罅隙,尚未能窮溯本末,一一抉所自來。

    獨胡渭著《易圖明辨》十卷,辨《河圖》、《洛書》,辨五行、九宮,辨《周易參同》、先天太極,辨《龍圖》、《易數鈎隐圖》,辨《啟蒙》圖書,辨先天《古易》,辨後天之學,辨卦變,辨象數流弊,大指謂:“《詩》、《書》、《禮》、《春秋》,皆不可無圖,獨《易》無所用圖。

    六十四卦二體六爻之畫,即其圖也。

    八卦之次序方位,則《乾》《坤》三索、出《震》齊《巽》二章盡之矣。

    ”引據舊文,互相參證,以箝依托者之口。

    于是學者知圖書之說,雖言之有故,執之成理,乃修煉、術數二家旁分《易》學之支流,而非作《易》之根柢。

    視黃氏兄弟所論,尤為窮源竟委,其功不可沒也。

    然此三君子者,于宋儒有推陷廓清之功,而漢學之究宣未極宏。

    至吳縣惠士奇天牧,撰《易說》六卷,以為:“今所傳《易》出費直《易》。

    費本古文,王弼盡改俗書,又創虛象之說,而漢《易》亡矣。

    易者,象也。

    聖人觀象而系辭,君子觀象而玩辭。

    六十四卦皆實象,安得虛哉?漢儒言《易》,孟喜以卦氣,京房以适變,荀爽以升降,鄭康成以爻辰,虞翻以納甲,其說不同,而指歸則一,皆不可廢。

    ”然士奇博學無所成名,力矯王弼以來空言說經之弊,征引赅備,而失之雜。

    其子曰棟,字定宇者,博通經史,尤邃于《易》,謂:“孔子作《十翼》,其微言大義,七十子之徒相傳,至漢猶有存者。

    自王弼興而漢學亡,幸存其略于李氏《集解》。

    ”精研三十年,引伸觸[23]類,始得貫通其旨,乃追考漢儒《易》學,掇拾緒論,成《易漢學》八卷,凡《孟長卿易》二卷、《虞仲翔易》一卷、《京君明易》二卷、《幹寶易》附見。

    《鄭康成易》一卷、《荀慈明易》一卷,其末一卷,則棟發明漢《易》之理,以辨正《河圖》、《洛書》先天太極之學。

    又究漢儒之傳,以闡明《易》之本例,凡九十類,成《易例》二卷。

    漢學之絕者千有五百餘年,至是而燦然複章。

    又自為解釋,成《周易述》二十三卷,專宗虞翻,而參以鄭玄、荀爽、宋鹹、幹寶諸家之說,融會其義,自為注而自疏之。

    持論尤精警者,孔穎達《正義》據馬融、陸績說,以爻辭為周公作,與鄭學異。

    其所執者,《明夷》六五雲“箕子”,《升》六四雲“王用享岐[24]山”,皆文王後事,論者不能奪也。

    獨棟引《春秋傳》、《禹貢》、《爾雅》以證“王用享岐山”之為夏後氏而非文王,而“箕子明夷”則用漢趙賓之說,疏通證明,以為:“箕子當從古文作其子。

    其,古音亥,亦作箕。

    劉向雲:‘今《易》箕子作荄茲。

    ’荀爽據以為說,讀箕子為荄茲。

    其與亥,子與茲,文異而音義同。

    《三統曆[25]》雲:‘該閡于亥,孳萌于子。

    ’該、荄亦同物也。

    五本坤也。

    坤終于亥,乾出于子,用晦而明,明不可息,故曰[26]其子之明夷。

    馬融俗儒,不識七十子傳《易》之大義,讀其為箕,蓋涉彖傳而訛。

    五為天位,箕子,臣也,而當君位,乖于《易》例甚矣。

    謬種流傳,兆于西漢博士施雠讀其為箕。

    蜀人趙賓述孟氏之學,以為‘箕子明夷,陰陽氣無箕子。

    箕子者,萬物方荄茲也’。

    賓據古義以難諸儒,諸儒皆屈。

    于是施雠、梁丘賀皆嫉之。

    孟喜與雠、賀同事田王孫,喜未貴而學獨高。

    喜所傳《易》家候陰陽災變書,得自王孫,而賀惡之,謂無此事。

    語聞于上,宣帝遂以喜為改師法,中梁丘之谮也。

    雠、賀嫉喜而并及賓。

    班固作喜傳,亦用雠、賀之單詞,皆非實錄。

    劉向《别錄》猶循孟學。

    故馬融俗說,荀爽獨知其非,複用賓古義。

    ”雖敢為異論,而不盡合事實,然自是清儒論《易》家多信孟喜真傳田王孫學者,其說實自棟發之。

    然按《漢書·儒林傳》雲:“趙賓以為箕子明夷,陰陽氣無箕子。

    箕子者,萬物方荄滋也。

    雲受孟喜。

    喜為名之。

    ”此趙賓謂“箕子”二字為“荄滋”之誤也。

    然則趙賓所見之《易經》本是“箕子”二字矣。

    虞翻雲:“箕子,纣諸父。

    五,乾天位,今化為坤,箕子之象。

    ”虞翻世傳孟氏《易》,而不從“荄滋”之說,可見孟氏《易》不作“荄滋”矣。

    惠棟言《易》尊虞翻,何以于此獨不從虞翻乎?此不可解也。

    惟漢人之《易》,孟、費諸家,各有師承,勢不能合。

    而棟之學宗祢虞翻,有未通,補以鄭、荀諸儒,學者以無家法少之,未若武進張惠言臯文治虞翻《易》之為專家絕學也。

    惠言之論,大指以為:“翻之《易》學,自其高祖父故零陵太守光治孟氏《易》,世傳其業,至翻五世。

    又具見馬、鄭、宋、荀氏書,考其是否。

    故其言《易》,以陰陽消息六爻發揮旁通,升降上下,歸于《乾》元用九而天下治。

    依物取類,貫穿比附,始苦瑣碎,及其沈深解剝,離根散葉,暢茂條理,遂于大道,後儒罕能通之。

    自魏王弼以虛空之言解《易》,唐立之學官,而漢世諸儒之說微。

    惟鄭、荀、虞三家,略有梗概可指說,而虞又較備。

    然則七十子之微言,田何、楊叔、丁将軍之所傳者,舍虞氏注奚從也!”故求其條貫,明其統例,釋其疑滞,信其亡阙,為《周易虞氏義》九卷;表其大指,為《周易虞氏消息》二卷。

    又撰《虞氏易禮》、《易事》、《易候》、《易言》及《虞氏略例》,務以探赜索隐,存一家之學焉。

    惟惠、張二家,鹹以漢《易》之亡歸獄王弼,獨甘泉焦循理堂明其不然。

    其大指以為:“東漢末以《易》學名家者,稱荀、劉、馬、鄭。

    劉,謂劉景升表。

    表之學受于王暢。

    王弼者,劉表之外曾孫,而暢之嗣玄孫也。

    弼之學,蓋淵源于劉,而實根本于暢。

    兄宏,字正宗,亦撰《易》義。

    兄弟皆以《易》名,可知其所受者遠矣。

    故弼之《易》,雖參以己見,而解‘箕子’為‘荄茲’,正用趙賓解;又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