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易志第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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也。

    顧謂“義理可诠,先以輔嗣為本”,甯必為達識乎?雖然,唐之《易》家,有期诠義理而用王弼者,孔穎達之《周易正義》是也;有旁通象數而采虞翻者,李鼎祚之《周易集解》是也。

    一為三國之魏學,一為三國之吳學。

    一開宋儒胡、程之先,一植清學惠、張之基。

    蓋李鼎祚《周易集解》凡十七卷,仍用王弼本,惟以《序卦傳》散綴六十四卦之首,蓋用《毛詩》分冠小序之例。

    所采凡子夏、孟喜、焦贛[12]、京房、馬融、荀爽、鄭玄、劉表、何晏、宋衷、虞翻、陸績、幹寶、王肅、王弼、姚信、王廙[13]、張璠、向秀[14]、王凱沖、侯果、蜀才、翟玄、韓康伯、劉[15]、何妥、崔憬[16]、沈士、盧氏、崔觐、伏曼容、孔穎達、姚規、朱仰之、蔡景君等三十五家之說,而采虞翻尤多。

    其所自為說,則純似翻,将欲以刊輔嗣之野文,補康成之逸象,而不采玄爻辰之說,自序謂:“王、鄭相沿,頗行于代,鄭則多參天象,王乃全釋人事。

    且《易》之為道,豈偏于天人哉?”則是于鄭、王皆有不足,而博采諸家以為折衷也。

    其有拾遺補阙,而搜孔、李所未采者,則有史征之《周易口訣義》,凡七卷,自序雲:“但舉宏機,纂其樞要。

    先以王注為宗,後約孔《疏》為理。

    ”然中如《乾》象引周氏說,《乾》大象、《革》彖引宋衷說,《屯》彖引李氏說,《師》彖、《漸》九五引陸績說,《師》六五、《坎》大象引莊氏說,《謙》六五引張氏說,《贲》大象引王廙說,《頤》大象引荀爽說,《坎》上六引虞氏說,《鹹》大象、《井》大象、《鼎》彖引何妥說,《萃》彖、《困》大象引周弘正說,《升》彖、《漸》彖引褚氏說,《震》九四、《兌》大象引鄭衆說,《漸》大象引侯果說,多出孔穎達《疏》及李鼎祚《集解》之外,蓋唐去六朝未遠,《隋書·經籍志》所載諸家之書,猶有存者,故征得以旁搜博引。

    雖有文義間涉拙滞,而唐以前解《易》之書,《子夏傳》既多屬僞撰,鄭玄、陸績注為後儒輯佚,亦非完書,其實存于今者,京房、王弼、孔穎達、李鼎祚四家及史氏此書而五耳,固稽古者所宜珍也。

    惜李、史二氏,新、舊《唐書》并無傳,其人本末不詳耳。

    此唐代《易》學之要删也。

    然自唐代以王弼注定為《正義》,于是學《易》者專言名理。

    惟李鼎祚《集解》不主弼義,博采諸家,以為“刊輔嗣之野文,補康成之逸象”,而後來經生不能盡從其學。

    宋儒若胡瑗、程子,言理精粹,自非晉、唐諸儒可及,然于象亦阙焉不詳。

    獨金華鄭剛中亨仲著《周易窺餘》十五卷,兼收漢學,凡荀爽、虞翻、幹寶、蜀才、九家之說,皆參互考稽,不主一家,其解義間異先儒,而亦往往有當于理。

    雖其人附和秦桧,公論不予,然闡發經義則自出新義,具有理解,要為《易》家所不廢也。

    又古《易》本十二篇,自費直、鄭玄以至王弼,遞有移掇,孔穎達因弼本而作《正義》,行于唐代,古《易》自此不複存。

    宋呂大防仲微始考驗舊文,作《周易古經》二卷,其後巨野晁說之以道作《古易》十二卷,永嘉薛季宣士龍作《古文周易》十二卷,餘姚程迥可久作《古周易》一卷,丹陵李焘仁甫作《周易古經》八篇,崐山吳仁傑鬥南作《古周易》十二卷,金華呂祖謙伯恭作《古周易》一卷,大緻互相出入,獨祖謙書最晚出而較有據,凡分《上經》、《下經》、《彖上傳》、《彖下傳》、《象上傳》、《象下傳》、《系辭上傳》、《系辭下傳》、《文言傳》、《說卦傳》、《序卦傳》、《雜卦傳》為十二篇。

    朱子嘗為之跋,後作《本義》,即用祖謙而不用王弼焉。

    然唐代雖定王弼注為《正義》,而《新唐書·藝文志》著錄玄注十卷,是唐時王學盛行,而鄭注未堕地也。

    至北宋尚存玄注《文言》、《序卦》、《說卦》、《雜卦》四篇一卷,見《崇文總目》,而淳熙以後,諸儒罕所稱引,蓋亡于南宋之初也。

    慶元王應麟伯厚獨能于散佚之餘,旁摭諸書,輯《周易鄭康成注》一卷,搜羅放失,以存漢《易》之一線。

    經文異字,亦皆并存。

    其無經文可存者,則總錄于末簡。

    又以玄注多言互體,并取《左傳》、《禮記》、《周禮》正義中論互體者八條,以類附焉。

    可謂笃志遺經,研心古義者矣。

    此宋儒之整理古《易》則有然者。

    雖然,宋儒《易》學之所以獨成宋儒者不在此。

    蓋宋儒《易》學之自名一家者甚衆,然要其大别,不外象數、義理二宗,而泰州胡瑗翼之,開宋儒義理說《易》之先河,範陽邵雍[17]堯夫,為宋儒象數說《易》之大宗。

    漢儒言《易》,本多主象數;至宋儒言《易》,而象數之中,複歧出圖書一派。

    此派蓋大昌于邵雍,而造端于彭城劉牧長民者也。

    牧之學,出于洛陽種放名逸,放出亳州陳抟圖南,其淵源與邵雍同,而以九為《河圖》,十為《洛書》,則與雍異,著《易數鈎隐圖》三卷,附《遺論九事》一卷。

    其學盛行于仁宗時,黃黎獻作《略例隐訣》,吳秘作《通神》,休甯程大昌泰之作《易原》,皆發明牧說。

    至建陽蔡元定西山則以為與孔安國、劉歆所傳不合,而以十為《河圖》,九為《洛書》。

    朱子從之,著《易學啟蒙》。

    自是以後,言圖書者皆宗朱、蔡,而牧之圖幾廢焉。

    然圖書之學,劉牧實為别傳,而邵雍乃其正宗。

    雍之子曰伯溫子文者,著《易學辨惑》一卷,中叙傳授本末,謂:“雍《易》受于青社李之才挺之。

    之才師郓州穆修伯長,修師陳抟。

    ”則是陳抟者,宋儒圖書說《易》之祖師也。

    然宋儒之有陳抟、邵雍,猶漢學之有孟、京,所謂“《易》外别傳”者也。

    顧或者謂:“陳抟以先天圖傳種放,更三傳而至邵雍。

    放以《河圖》、《洛書》傳李溉,更三傳而至劉牧。

    穆修以《太極圖》傳周敦頤,再傳至程颢、程頤。

    厥後雍得之,以著《皇極經世》,牧得之,以著《周易鈎隐圖》,周敦頤得之,以著《太極圖說》、《通書》,頤得之,以述《易傳》。

    ”據朱震《漢上易集傳·卦圖》之說雲爾。

    其說頗為後人所疑。

    而朱子亦謂“程子之學,源于周子”。

    然考之程子《易傳》,無一語及太極,而于《觀》、《大畜》、《夬》、《漸》諸卦,雲“予聞之胡翼之先生”,“予聞之胡先生曰”者,不一而足,則是程子之學,源于胡瑗,而于周敦頤無征也。

    倪天隐述其師胡瑗之說,有《周易口義》十二卷,其說《易》以義理為宗,而程子不信邵雍之數。

    故邵子《皇極經世》以數言《易》,而程子著《易傳》四卷,則黜數而崇理,于胡瑗為近。

    其書以《序卦》分置諸卦之首,依李鼎祚《集解》例,而用王弼注本,但解《上下經》及《彖》、《象》、《文言》,亦與王弼注同。

    朱子《周易本義》,初亦用王弼本,後以呂祖謙《古周易》為本,然大指仍略同王弼,而加詳焉。

    首列九圖,末著揲法,大略兼義理、占象而言。

    附以《易學啟蒙》一卷,曰《本圖書》、《原卦畫》、《明蓍筮》、《考變占》,凡四篇,殆折衷理、數二家之說而無所偏廢者乎。

    蒲江魏了翁鶴山,蓋問業于朱子之門人建昌李燔敬子、趙州輔廣漢卿者,嘗言:“辭變象占,《易》之綱領,而繇彖爻之辭,畫爻位虛之别,互反飛伏之說,乘承比應之例,一有不知,則義理阙焉。

    ”其大旨主于以象數求義理,折衷于漢學、宋學之間,輯《周易要義》十卷,雖主于王注、孔疏,而采摭謹嚴,别裁精審,可謂剪除支蔓,獨撷英華者矣。

    雖然,宋儒《易》學,亦有不言理,不言數,而但言事者。

    上虞李光泰發《讀易詳說》十卷、吉水楊萬裡誠齋《易傳》二十卷,其最著者也。

    光之書,于卦爻之詞,皆引證史事。

    蓋援古事以證爻象,始自鄭玄,若全經皆證以史,則光書其始也。

    萬裡之書,大旨本程子《易傳》,而參引史事以證之,則同李光,初名《易外傳》,宋代書肆曾與程《傳》并刊,謂之《程楊易傳》。

    顧宋儒诋之者夥,以為足以聳文士之觀瞻,而不足以服窮經士之心。

    然聖人作《易》,本以吉兇悔吝明人事,使天下萬世無不知所從違,非徒使上智者矜談妙悟,如佛家之傳心印,道家之授丹訣。

    自譚《易》者推闡性命,句稽奇偶,其言愈微妙,而于聖人立教牖民之旨,愈南轅而北轍。

    箕子之貞,鬼方之伐,帝乙之歸妹,孔子系辭,何嘗不明證史事。

    依此而推,三百八十四爻,可以例舉矣。

    舍人事而談天道,正後儒說《易》之病,未可以引史證經為二家病。

    此一派也。

    又有不言理數,亦不言事,而言心性者,慈溪楊簡敬仲《易傳》二十卷、甯德王宗傳景孟《童溪易傳》三十卷,其最著者也。

    簡之學出金溪陸九淵子靜,故其解《易》,惟以人心為主。

    蓋自漢以來,以玄空說《易》,始魏王弼;而以心性說《易》,始王宗傳及簡。

    宗傳之論有“性本無說,聖人本無言”之語,與簡之[18]旨相同。

    夫弼《易》祖尚玄虛以闡發義理,漢學至是而始變。

    宋儒掃除古法,實以王注為藍本。

    然胡瑗、程子祖其義理而歸諸人事,故似淺近而醇實;宗傳及簡,祖其玄虛而索諸性天,故似高深而幻窅。

    此又一派也。

    然論宋儒《易》學者,要以程子《易傳》、朱子《易本義》為大宗。

    臨海董楷正叔者,朱子再傳弟子也,嘗輯《周易傳義》十四卷,合程子《傳》、朱子《本義》為一書,而采二子之遺說,附錄其下,意在理數兼通。

    惟程子《傳》用王弼本,而朱子《本義》則用呂祖謙《古周易》本,楷以程子在前,遂割裂朱子之書,散附程《傳》之後,而朱子所定之古文,仍複淆亂。

    迨明之成祖,命行在翰林學士胡廣等纂《周易大全》,即以楷書為底本,而列之學官,迄有清五百年間,士夫之為學,朝廷之取士,胥以此焉。

    鄉塾之士,遂不複知有古經,則楷肇其端也。

    于是程《傳》、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