丙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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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見其術矣。

    ‘名者天地之綱’雲雲,又可見《史記》所謂‘申子之學,本于黃老而主刑名’,‘申子卑卑,施于名實’者也。

    ”此言申、韓出于老子也。

    唐陸希聲《道德經傳自序》曰:“老氏之術,道以為體,名以為用,無為無不為而格于皇極者也。

    楊朱宗老氏之體,失于不及,以至于貴身賤物。

    莊周述老氏之用,失于太過,故欲絕聖棄知。

    申、韓失老氏之名,而弊于苛繳刻急。

    王、何失老氏之道,而流于虛無放誕。

    ”陳澧《東塾讀書記》曰:“楊朱是老子弟子。

    見《列子·黃帝篇》及《莊子·寓言篇》,莊子雲陽子居。

    子居,蓋朱之字。

    故禽滑厘問楊朱雲:‘以子之言問老聃、關尹,則子之言當矣!’《列子·楊朱篇》。

    老子雲:‘故貴以身為天子,則可以寄天下。

    愛以身為天下,則可以托天下。

    ’吳草廬注雲:‘愛惜貴重此身,不肯以之為天下。

    ’楊朱為我之學原于此。

    ”此言楊朱、莊周、申、韓、王、何出于老子也。

    《程子遺書》曰:“老氏之言雜權詐;秦愚黔首,其術蓋有所自。

    老子語道德而雜權詐,本末舛矣!申、韓、蘇、張,皆其流之弊也。

    申、韓原道德之意而為刑名,後世猶或師之。

    蘇、張得權詐之說而為橫縱,其失益遠!”此言申、韓、蘇、張出于老子也。

    《朱子語錄》曰:“老子之學,隻要退步柔伏,不與你争,才有一毫主張計較思慮之心,這氣便粗了。

    故曰:‘緻虛極,守靜笃。

    ’又曰:‘專氣緻柔,能如嬰兒乎?’又曰:‘知其雄,守其雌,為天下谿。

    知其白,守其黑,為天下谷。

    ’所謂‘谿’,所謂‘谷’,隻是低下處。

    讓爾在高處,他隻要在卑下處,全不與爾争;他這工夫極難。

    常見畫本老子,便是這般氣象,笑嘻嘻地,便是個退步占便宜底人;雖未必肖他,然亦是他氣象。

    隻是他放出無狀來,如曰‘以正治國,以奇用兵’,‘以無事取天下’。

    他取天下,便是用此道。

    故為其學者多流于術數,如申、韓之徒。

    是也。

    其後則兵家亦祖其說,如孫、吳之類,是也。

    ”明劉子威《嚴君平〈道德指歸論〉序》曰:“有以柔弱勝剛強,而為兵權之谲者,取彼險武附于詐謀。

    有以刍狗萬物,而為申、韓之刻者,絕聖去知以愚齊民。

    有以清淨無為而為蓋公之言者,慎守其常,用以甯一,則曹丞相輔漢一代之治,是也。

    有以谷神不死,而為神仙長年之術者,則推本柱下,原于道德,《關尹書》之類,遂為玄談之宗。

    然其所述,皆老之支流,非其全體。

    ”陳澧《東塾讀書記》曰:“‘聖人欲上人,以其言下之;欲先人,以其身後之;将欲歙之,必固張之。

    将欲弱之,必固強之。

    将欲廢之,必固興之。

    将欲奪之,必固與之。

    ’吳草廬注雲:‘老子大概欲與人之所見相反,而使人不可測知。

    孫、吳、申、韓之徒,用其權術,陷人于死而人不知。

    其立言不能無弊有以啟之!’澧案:孫子雲:‘兵者詭道也;故能而示之不能,用而示之不用,近而示之遠,遠而示之近。

    ’《始計篇》。

    又雲:‘能愚士卒之耳目,使之無知。

    易其事,革其謀,使人無識。

    ’《九地篇》。

    此老子之術也。

    吳子則無此等語,草廬連及之耳。

    ”此言孫、吳、申、韓出老子也。

    大約老子之學無所不赅,徹上徹下,亦實亦虛,學之者不得其全,遂分為數派:其得老子之玄虛一派者,為楊朱,為莊周。

    得老子之刻忍一派者,為刑名家,為法家。

    得老子之陰謀一派者,為兵家,為縱橫家。

    昔韓退之謂:“孔子之道大而能博,門弟子不能遍觀而盡識也。

    故學焉而皆得性之所近。

    ”老子殆猶然乎? 陳三立《老子注序》 昔衰周之際,孔老并出,各專其道,不相為師。

    然孔子嘗問禮于老子,而曰“竊比于我老彭”。

    老彭者,故老子也。

    孔子蓋數有取于老子雲。

     老子之書,言道言德,澹泊甯靜,窅然無為。

    其後莊周、列禦寇之徒,技衍老子,号為道家,其言益放無所統紀矣。

    而孔子修《春秋》,定《易》、《詩》、《書》、《禮經》,紀王政之迹,明禮樂之會,七十子相與傳之,稱儒宗焉。

    儒與道不相兼。

    道家言道,儒家言禮。

    自是徒衆益競于異同,或相獎誣以汩其真,數千年以來,混然沉浮,莫能明也。

     老子雖專言道,以自然為宗;而讀其辭,俨乎其若畏,慄慄乎殆而不安。

    傳曰:“作《易》者其有憂患乎!”老子蓋睹周末之弊,道散禮崩,政俗流亡,莫知其終,于是發憤矯厲,寓之于言,刮磨人心以冀其寤。

    孔子曰:“禘自既灌而往者,吾不欲觀之矣!”林放問禮之本,而曰“大哉問”。

    孔子周流以明用,老子養晦以觀變,其志一也。

    故老子明其原,而孔子持其流。

    老子質言之以牖當時,孔子則修其詞以訓後世。

    然而禮亡于秦,漢特用老治,終孝文景之世,世被其化,其效亦既可睹矣!而孔子之孫子思作《中庸》,亦言道言性,言無聲無臭,其旨略同于老子。

    老子固孔子之徒哉!蓋天不一道,道不一聖,聖不一治。

    文質之變,各有其宜。

    升降之數,各有其情。

    同之非之,攻之因之,揭揭焉搶攘于其間,非所以順大數,參萬世,明治而善學也! 注《老子》者,隋唐所列,無慮數十家,今《四庫》著錄凡九家,而河上公本頗著。

    餘單居亡聊,略以所明取而注之。

    或言:“河上公《章句》多不合,乃流俗人所為。

    ”是殆然。

    然唐以來傳之千馀歲不廢,則亦不可得而廢也。

    故仍之雲。

     考證: 孔子嘗問禮于老子,而曰“竊比于我老彭”;老彭者,故老子也。

    〇博按:《莊子·逍遙遊》陸德明《音義》曰:“彭祖,《世本》雲:‘姓籛,名铿,在商為守藏史,在周為柱下史。

    ’籛,音翦。

    一雲‘即老子也’。

    ”漢《博陵太守孔彪碑》雲:“述而不作,彭祖賦詩。

    ”則是“述而不作,信而好古”兩語,蓋老彭之賦詩。

    孔子諷其詩,故竊比其人也。

    “作”與“古”諧韻。

     儒與道不相兼。

    道家言道,儒家言禮。

    自是徒衆益競于異同,或相獎誣以汩其真。

    〇博按:《史記·老莊申韓列傳》曰:“世之學老子者則绌儒學,儒學亦绌老子。

    道不同不相為謀。

    ”韓愈《原道》,老佛并距。

    宋儒承之。

    朱子《中庸章句序》曰:“老佛之徒出,則彌近理而大亂真。

    ”然宋儒亦有謂老與儒表裡者:秦觀《淮海集》曰:“班固贊司馬遷以為‘是非頗謬于聖人,論大道,則先黃老而後六經。

    ’孰謂遷之高才博洽而至于是乎?以臣觀之,彼實有見而發耳!孟子曰:‘仁者人也;合而言之,道也。

    ’楊子亦曰:‘道以導之,德以得之,仁以人之,義以宜之,禮以體之,天也。

    合則渾,離則散。

    ’蓋道德者,仁義禮之大全;而仁義者,道德之一偏。

    黃老之學,貴合而賤離,故以道為本六經之教,于渾者略,于散者詳,故以仁義禮為用。

    遷之論大道也,先黃老而後六經,豈非有見于此而發哉!”此言黃老與六經表裡也。

    晁說之《景迂生集》曰:“伏羲、文王、周公贊《易》之後,惟老氏得《易》之變通屈伸,知柔而貴虛,務應而不得;殷勤以立言,幸乎此書之存也!”葉夢得《老子解》曰:“删《書》斷自唐、虞;而《易》獨及伏羲、神農、黃帝,然後知堯而上,蓋有其人,六經存而不論。

    嘗試會之以心,則其說曰:‘《易》無思也,無為也,寂然不動,感而遂通天下之故,非天下之至神孰能與于此!’然後知伏羲、神農、黃帝至于堯、舜,世而相傳者,皆不出乎《易》。

    退而質諸老氏,則與《易》異者無幾。

    ”又曰:“老氏之書,其與孔子異者,皆矯世之辭;而所同者皆合于《易》。

    ”此言老與《易》表裡也。

    又葉夢得《老子解》曰:“《論語》‘竊比于我老彭’。

    後孔子者孟子。

    孟子之于儒,蓋秋毫不以少亂也;其距楊、墨,排儀、秦,過于桀、纣;終不及老氏。

    乃其言盡心知性以至于命,則老氏之所深緻意也。

    然後知老氏之書,孔孟所未嘗廢。

    ”又《石林岩下放言》曰:“老氏論氣,欲專氣緻柔如嬰兒。

    孟子論氣,以至大至剛、直養而無害,充塞乎天地之間。

    二者正相反。

    從老氏,則廢孟子。

    從孟子,則廢老氏。

    以吾觀之,二說正不相反。

    人氣散之,則與物敵而剛;專之,則反于己而柔。

    剛不可以勝剛,勝剛者必以柔;則專柔者,乃所以為直也。

    直養而無害于外,則不惟持其志,毋暴其氣;當如曾子之守約,約之至精而反于微,則直養者,乃所以為柔也。

    蓋知道之至者,本自無二。

    ”此言老與孟表裡也。

    其他如邵康節以老子為知《易》之體,孟子為知《易》之用。

    《邵氏聞見錄》。

    楊龜山曰:“私意去盡,然後可以應世。

    老子曰:‘公乃王。

    ’”《語錄》。

    若此之類,更不可以悉數也,故不具引焉。

     章炳麟《莊子〈齊物論〉釋序》 昔者蒼姬訖錄,世道交喪。

    奸雄結軌于千裡。

    烝民塗炭于九隅。

    其惟莊生覽聖智之禍,抗浮雲之情;蓋齊谡下先生三千馀人,孟子、孫卿、慎到、尹文皆在,而莊生不過焉。

    以為隐居不可以利物,故托抱關之賤。

    南面不可以止盜,故辭楚相之祿。

    止足不可以無待,故泯死生之分。

    兼愛不可以宜衆,故建自取之辨。

    常道不可以緻遠,故存造微之談。

    維綱所寄,其唯《逍遙》、《齊物》二篇;則非世俗所雲自在平等也。

    體非形器,故自在,而無對。

    理絕名言,故平等而鹹适。

    《齊物》文旨,華妙難知,魏晉以下,解者亦衆,既少綜核之用,乃多似象之辭。

    夫其所以括囊夷、惠,炊累周、召,等臭味于方外,緻酸鹹于儒史,曠乎未有聞焉!作論者其有憂患乎?遠睹萬世之後,必有人與人相食者,而今适其會也。

     “文王明夷,則主可知矣!仲尼旅人,則國可知矣!”雖無昔人之睿,依于當仁,潤色微文,亦何多讓!執此大象,遂以胪言;儒墨諸流,既有商榷;大小二乘,又多取攜。

    夫然,義有相征,非附會而然也。

    往者僧肇、道生,摭内以明外。

    法藏、澄觀,陰盜而陽憎。

    宋世諸儒或雲佛典多竊老莊,此固未明華梵殊言之理。

    至于法藏、澄觀竊取莊義以說《華嚴》,其迹自不可掩。

    自澄觀至于宗密,乃複剽剝老莊;其所引據,多是天師、道士之言,而以誣污前哲,其見下于生、肇遠矣。

    然則拘教者以異門緻釁。

    達觀者以同出覽玄。

    且《周髀》、《墨經》,本乎此域,解者猶引大秦之算。

    何者?一緻百慮,而胡越同情。

    得意妄言,而符契自合。

    今之所述,類例同茲。

    《詩》曰:“受小球大球,為下國綴遊。

    ”咨惟先生,其足以與此哉! 陳三立《讀列子》 吾讀《列子》,恣睢誕肆,過莊周;然其詞隽,其于義也狹,非莊子倫比。

    篇中數稱楊朱,既為《楊朱篇》,又終始一趣,不殊楊朱貴身任生之旨,其諸楊朱之徒為之欤?世言“戰國衰滅,楊與墨俱絕”。

    然以觀漢世所稱道家楊王孫之倫,皆厚自奉養。

    魏晉清談興,益務藐天下,遺萬物,适己自恣,偷一身之便,一用楊朱之術之效也,而世乃以蔽之列子雲。

     吾又觀列子《天瑞篇》:“死之與生,一往一反,故死于是者,安知其不生于彼?”《仲尼篇》:“西方之人有聖者焉。

    不治而不亂,不言而自信,不化而自行。

    ”輪回之說,釋迦之證,粲著明白。

    其言“運轉亡已,天地密移”;複頗與泰西地動之說合。

    豈道無故術,言無故家,所操者約而所驗者博欤? 吾終疑季漢、魏晉之士,窺見浮屠之書,就楊朱之徒所依讬,益增竄其間,且有非劉向之所嘗見者。

    張湛蓋頗知之而未之深辨也。

    又《漢志》道家稱其先莊子,乃列于莊子之後,明非本真。

    而柳宗元方謂“莊子要為放依其詞,于莊子尤質厚少僞作。

    ”於戲!蓋未為知言爾已! 考證: 吾終疑季漢、魏晉之士,窺見浮屠之書,就楊朱之徒所依讬,益增竄其間,且有非劉向之所嘗見者。

    張湛蓋頗知之而未之深辨也。

    〇博按:《漢書·藝文志》道家:《列子》八篇。

    注曰:“名圄寇,先莊子,莊子稱之。

    ”今傳《列子書》八篇,與《漢志》載篇數合。

    柳宗元《辨列子》謂:“其書增竄非其實,其言魏牟、孔穿,皆出列子後,不可信”雲雲。

    今考第五卷《湯問篇》中并有鄒衍吹律事,不止魏牟、孔穿,其不出圄寇之手無疑。

    顧其後高似孫《子略》遂疑列子為莊子寓言,如所稱鴻蒙、雲将之流,并無其人。

    然《爾雅疏》引《屍子·廣澤篇》雲:“墨子貴兼,孔子貴公,皇子貴衷,田子貴均,列子貴虛,料子貴别。

    ”雲雲,則以列子與孔、墨并稱,當時實有其人可知。

    今按《列子書》稱子列子,決為傳其學者所追記,非圄寇自著;猶《墨子書》之稱子墨子,為傳墨學者所記,非墨翟自著也。

    其雜記列子後事,正如《莊子》記莊子死,《管子》稱吳王、西施,《商子》稱秦孝公耳。

    要之古人之著書有三:其一,春秋以前之著書,為昭代典章。

    如會稽章學誠稱:“古之所謂經,乃三代盛時典章法度見于政教行事之實;而非聖人有意作為文字以傳後世也。

    ”《文史通義·經解上》。

    其二,周秦之際之著書,為專門家學。

    如章學誠所稱:“諸子之奮起,思以其學易天下;苟足顯其學而立其宗,而援述于前,與附衍于後者,未嘗分居立言之功而私其所出。

    輯其言行,不必盡其身所論述者。

    管子之述其身後死事,《韓非書》之載其李斯《駁議》,是也。

    ”《文史通義·言公上》。

    其三,秦漢以後之箸書,為私人著作。

    語矜己出,辭戒剿說,于是專門家學之義不明,而繩以一概。

    或譏文辭不類。

    或疑事涉身後。

    而不知古人一家之言,非可以後世私人之著,一例相繩。

    此亦挽近論古者之一蔽也!《漢書·藝文志》言:“《論語》者,孔子應答弟子時人及弟子相與言而接聞于夫子之語;當時弟子各有所記;夫子既卒,門人相與輯而論纂,故謂之《論語》。

    ”大抵晚周諸子書,皆《論語》之比,不必其人所自著,而出其人既死弟子之所記,門人之所輯。

    譬如《論語》記孔子死,稱魯哀公,而出于孔子之手,則無理矣!然以為出于曾子、有子之門人,庸何傷乎?則亦何嫌于《列子書》哉! 謝無量《韓非叙略》 古之言政治者數家,至于法家而詳。

    法家之學,又至韓非而大備。

    司馬談《論六家要指》曰:“陰陽、儒、墨、名、法、道德,此務為治者也。

    ”蓋韓非不喜陰陽,而好刑名法術之學;親受業儒者之門,而推本于道德;既博稽衆家,求其切實可施諸行事者,著書言治,故中國古代之政治學,至于韓非,大體具矣;以其晚出,所取資多也。

     司馬遷以老、莊、申、韓合在一傳,而論之曰:“老子所貴道,虛無因應,變化于無為,故著書辭稱微妙難識。

    莊子散道德放論,要亦歸之自然。

    申子卑卑,施之于名實;韓子引繩墨切事情,明是非,其極碜礉少恩;皆原于道德之意。

    而老子深遠矣!”蓋古之名學者以道家為最先;雖起自黃帝,要至老子以來,其學為有傳也。

    韓非雖兼綜諸家之長,而尤推本道德之意;故太史公獨叙申、韓于老、莊之後,亦以其所源者遠欤? 《漢志》法家《韓非子》五十五篇。

    《隋》《唐志》二十卷,目一卷。

    舊有注不詳名氏;惟元何犿以為李瓒注鄙陋無取,盡為削去;不知犿何據指為李瓒也?其篇自昔謂有缺者,然所傳适符五十五篇之數;惟王伯厚言今本五十六篇,今不可考。

    近人于《韓非》書頗有校正其義訓者,皆五十五篇,與《漢志》符也。

    太史公謂“申、韓原于道德之意”,而《漢志》則列《韓非》于法家,其言曰:“法家者流,蓋出于禮官,信賞必罰,以輔禮制。

    《易》曰:‘先王以明罰饬法’,此其所長也。

    及刻者為之,則無教化,去仁愛,專任刑法而欲以緻治;至于殘害至親,傷恩薄厚。

    ”蓋法家所由出,本以輔禮制。

    荀卿最長于禮,而韓非師之,又稽考黃、老刑名之言,此韓非成學之大略也。

     晁公武《讀書志》曰:“韓非喜刑名法家之學,作《孤憤》、《五蠢》、《說林》、《說難》十馀萬言,書凡五十五篇,其極刻核無誠悃,謂夫婦父子,舉不足相信,而有《解老》、《喻老篇》,故太史公以為大要皆原于道德之意。

    夫老子之言高矣,世皆怪其流裔何至于是?殊不知老子之書,是‘将欲歙之,必固張之’,及‘欲上人者必以言下之,欲先人者必以身後之’等言,是出于詐,此所以一傳而為非欤?” 高似孫《子略》曰:“《韓子書》往往尚法以神其用,薄仁義,厲刑名,背《詩》《書》,課名實,心術詞旨,皆商鞅、李斯治秦之法,而非又欲淩跨之;此始皇之所投合,而李斯之所忌者。

    非迄坐是,為斯所殺,而秦即以亡,固不待始皇之用其言也。

    《說難》一篇,殊為切于事情者,惟其切切于求售,是以先為之說,而後說于人,亦庶幾萬一焉耳。

    太史公以其說之難也,固嘗悲之,抑亦有所感慨而發者欤?” 《黃氏日抄》曰:“韓非盡斥堯、舜、禹、湯、孔子,而兼取申不害、商鞅法術之說,加深刻焉;至謂妻子亦害己者而不可信,蓋自謂獨智足舞一世矣!然以疏遠,一旦說人之國,乃欲其主首去貴近,将誰汝容耶?送死秦獄,愚莫與比!然觀其書,猶有足警後世之惑者。

    方是時,先王道息,處士橫議,往往故為無稽寓言以相戲劇。

    彼其為是言者,亦未嘗自謂真有是事也;後世襲取其馀而神之,流俗因信以為真;而異端之說,遂至禍天下;奈何韓非之辯具在而不察耶?非之言曰:‘白馬非馬,齊稷下之辯者屈焉;及乘白馬之賦而籍之,不見其非白也;蓋虛辭空辯,可以勝一國,考實按形,不能漫一人。

    ’今人于異端,有嘗核其實者否耶?非之言曰:‘宋人有欲為燕王削棘刺之端以為猿母者,必三月齊,然後能見;知王之必不能久齊而绐之爾。

    王乃養之三乘。

    冶工言王曰:果然,則其所以削者必小。

    今臣冶人也,無以為削,此不然之物也。

    因囚而問之。

    果妄,乃殺之。

    ’今人于異端,果嘗有訊其妄者否耶?……非之辨誣若此者衆,姑取節焉以告惑者。

    ” 王世貞《韓非子書序》曰:“韓子之言,太史公若心喜之,而傅之《老子傳》。

    唐以尊老子,故析之。

    宋以绌老子,故複合之。

    其析其合,要非以為韓非子也。

    嗟夫!儒至宋而衰矣。

    彼其睥睨三代之後,以為無一可者,而不能不心折于孔明,乃孔明則自比于管子,而勸後主讀韓非子之書。

    何以故?宋儒之所得淺,而孔明之所得深故也。

    宋以名舍之,是故小遇遼,小不振;大遇金,大不振。

    孔明以實取之,是故蕞爾之蜀,與強魏角而恒踞其上。

    ” 陳澧《東塾讀書記》曰:“韓非之學,出于老子,而流為慘刻者,其意以為先用嚴刑,使天下不敢犯,然後可以清靜而治也。

    至暴秦嚴刑之後,漢初果以黃老緻刑措矣。

    然秦以嚴刑而亡,漢以清靜而治,嚴刑者近受其禍,清靜者遠受其福;韓非未見及此也;彼欲其于一身先用嚴刑,後享清靜;而不知已殺其身,已亡其國也!且秦雖嚴刑,而博浪之擊,闌池之盜,陳勝、吳廣之揭竿而起,何嘗畏嚴刑哉?《史記·韓非傳》雲:‘喜刑名法術之學。

    ’《集解》雲:‘申子之書号曰術,商鞅之書号曰法;皆曰刑名。

    ’李奇雲:‘韓非兼行申、商之術。

    ’見《漢書·武帝本紀》注。

    澧按韓非雲:‘申不害言術,而公孫鞅為法。

    術者,人主之所執也。

    法者,臣之所師也。

    此不可一無,皆帝王之具也。

    ’《定法篇》。

    ‘法者,編著之圖籍設之于官府,而布之于百姓者也。

    術者,蒙之于胸中以偶萬端而潛禦群臣者也。

    故法莫如顯而術不欲見。

    ’《難三篇》。

    問者曰:‘主用申子之術,而官行商君之法,可乎?’對曰:‘二子之于法術,皆未盡善也!申子言治不踰官,雖知弗言。

    治不踰官,謂之守職也。

    可知而弗言,則人主尚安假借矣!’商君之法曰:‘斬一首者爵一級,欲為官者,為五十石之官。

    斬二首者爵二級,欲為官者為百石之官。

    ’今有法曰‘斬首者令為醫匠’,則屋不成而病不已!夫匠者手巧也;而醫者齊藥也;而以斬首之功為之,則不當其能。

    今治官者智能也。

    今斬首者勇力之所加,而治者智能之官,是以斬首之功為醫匠也!故曰:‘二子之于法術皆未盡善也!’《定法篇》。

    然則韓非兼申、商之法術而更進焉者也!李斯以書對二世引申子曰:‘有天下而不恣雎,命之曰以天下為桎梏者!’又引韓子曰:‘慈母有敗子,而嚴家無格隸。

    ’又引商君刑棄灰于道者。

    又引韓子曰:‘布帛尋常,庸人不釋。

    铄金百镒,盜跖不搏。

    ’又雲:‘滅仁義之塗,困烈士之行,塞聰揜明若此,然後可謂能明申、韓之術,而修商君之法!’《史記·李斯列傳》。

    商鞅、申、韓之說至此大暢,而秦亡矣。

    老子雲:‘民不畏死,奈何以死懼之!’惜乎韓非之未解此也!罪當死者必死,則民畏。

    若不論罪之輕重而皆死,則民不犯輕罪而犯重罪矣!此陳勝、吳廣所謂‘失期亦死舉大計亦死’也。

    ”自此以下兩條,皆博所增入。

    博按:謝氏書好博采而無深識,此文亦正同病。

    今删其不必要者,而增入陳澧《東塾讀書記》一條,陳三立《讀韓非子》一條,似為後來居上。

     陳三立《讀韓非子》曰:“韓非貴刑名,上功實,裂仁義,绌賢才,隆主之勢,排斥大臣;左右朋比,一決于法術。

    自秦以來千馀歲,祖非之治,時取小效。

    戎夷崛起盛強,尤與非術相表裡;豈其世變相類,有不可得而廢者欤!悲夫!非之言‘所養非所用,所用非所養,此所以亂’,蓋莫之能易也!非書又稱‘父母之于子也,産子則相賀,産女則殺之’。

    後世溺殺所産女之習之變,戰國之世,甯已有是?然吾頗疑非所征者秦俗也!” 古今論韓非者甚衆,不可悉引。

    惟太史公似有深意。

    《黃氏日抄》所言亦極推其辨言正詞之功,蓋韓非之議論,多切于事情而核于名實,為言治者所不可廢也。

    二陳于非引繩批根,極有微詞;然賈生、晁錯實明之于漢廷,而諸葛又用以治蜀。

    非之為書,一推本于人事,揆諸正理以究為政之要,大绌一切陰陽災異、虛僞不實之說,殆所涉獵者廣而用心者深欤! 孫诒讓《墨子間诂序》 《漢志》墨子書七十一篇,今存者五十三篇。

    《魯問篇》:“墨子之語魏越雲:‘國家昏亂,則語之尚賢尚同。

    國家貧,則語之節用節葬。

    國家熹音沉湎,則語之非樂非命。

    國家淫僻無禮,則語之尊天事鬼。

    國家務奪侵陵,則語之兼愛非攻。

    ’”今書雖殘缺,然自《尚賢》至《非命》三十篇。

    所論略備,足以盡其指要矣。

    《經說》上下篇與莊周書所述惠施之論及公孫龍書相出入,似原出墨子,而諸钜子以其說綴益之;《備城門》以下十馀篇,則又禽滑厘所受兵家之遺法;于墨學為别傳。

    惟《修身》、《親士》諸篇,誼正而文靡,校之他篇,殊不類。

    《當染篇》又頗涉晚周之事,非墨子所得聞;皆後人以儒言緣飾之,非其本書也。

     墨子之生,蓋稍後于七十子,不得見孔子;然亦甚老壽,故前得與魯陽文子、公輸般相問答;而晚及見田齊太公和,又逮聞齊康公興樂,及楚吳起之亂。

    身丁戰國之初,感悕于擴暴淫侈之政,故其言諄複深切,務陳古以剀今,亦喜稱道《詩》、《書》及孔子所不修百國《春秋》。

    惟于禮則右夏左周,欲變文而反之質,樂則竟屏絕之,此其與儒家四術六藝必不合者耳!至其接世務為和同,而自處絕艱苦;持之太過而或流于偏激;而非儒尤為乖戾。

    然周季道術分裂,諸子舛馳。

    荀卿為齊魯大師,而其書《非十二子篇》,于遊、夏、孟子諸大賢,皆深相排笮,洙泗龂龂,儒家已然。

    墨儒異方,跬武千裡,其相非甯足異乎?綜覽厥書,釋其纰謬,甄其純實,可取者蓋十六七。

    其用心笃厚,勇于振世救敝;殆非韓、呂諸子之倫比也。

    《莊周·天下篇》之論墨氏曰:“不侈于後世,不靡于萬物,不晖于數度,以繩墨自矯,而備世之急。

    ”又曰:“墨子,真天下之好也!将求之不得也,雖枯槁不舍也,才士也夫!”斯殆持平之論欤? 墨子既不合于儒術,孟、荀、董無心、孔子魚之倫鹹排诘之。

    漢晉以降,其學幾絕;而書僅存,然治之者殊鮮,故捝誤尤不可校;而古字古言,轉多沿襲未改;非精究形聲通假之原,無由通其讀也。

    舊有孟勝、樂台注,今久不傳。

    近代鎮洋畢尚書沅始為之注。

    藤縣蘇孝廉時學複刊其誤,創通塗徑,多所是正。

    餘昔事雠覽,旁摭衆家,擇善而從,于畢本外,又獲見明吳寬寫本、顧千裡校《道藏》本,用相勘核,别為寫定;複以王觀察念孫、尚書引之父子、洪州倅頤煊及年丈俞編修樾、亡友戴茂才望所校,參綜考讀。

    竊謂《非儒》以前諸篇,誼指詳倬,畢、王諸家校訓略備,然亦不無遺失。

    《經說》、《兵法》諸篇,文尤奧衍淩雜,檢攬舊校,疑滞殊衆;研核有年,用思略盡;謹依經誼字例為之诠釋。

    至于訂補《經說》上下篇旁行句讀,正《兵法》諸篇之訛文錯簡,尤私心所竊自喜,以為不缪者。

    辄就畢本更為增定,用遺來學。

    昔許叔重注《淮南王書》題曰《鴻烈間故》;間者發其疑牾,诂者正其訓釋。

    今于字義多遵許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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