丙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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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故遂用題署;亦以兩漢經儒本說經家法箋釋諸子,固後學所晞慕而不能逮者也。
考證: 《漢志》墨子書七十一篇,今存者七篇。
〇博按:《墨子》七十一篇,見《漢書·藝文志》。
隋以來為十五卷,目一卷,見《隋書·經籍志》。
宋亡九篇,為六十一篇,見《中興館閣書目》,實六十三篇,後又亡十篇,篇五十三篇,即今本也。
焦竑《國史經籍考》于《墨子》十五卷外雲“又三卷,樂台注”。
錢曾《讀書敏求記》引潛溪《諸子辯》雲:“《墨子》三卷。
戰國時宋大夫墨翟撰。
上卷七篇,号曰《經》;中卷下卷六篇,号曰《論》,共十三篇。
其書不傳。
”畢沅《墨子注叙》雲:“又三卷一本,即《親士》至《尚同》十三篇;宋王應麟、陳振孫等僅見此本,有樂台注,見鄭樵《通志·藝文略》。
今亡。
”則濂溪《諸子辯》所雲“上卷七篇号曰經”者,蓋指今十五卷本之第一卷《親士》、《修身》、《所染》、《法儀》、《七患》、《辭過》、《三辯》七篇而言,意舊必于目下題經。
按《管子》書有《經言》九篇;《韓非子·内儲說上》有《經》七篇,《内儲說下》有《經》七篇,《外儲說右上》有《經》三篇,《外儲說右》有《經》五篇,皆以經冠諸篇之首;則《墨子》書之《經》,亦當一例冠篇首。
畢沅《墨子注叙》雲:“今惟《親士》、《修身》及《經上》、《經下》疑翟自著;馀篇稱子墨子,則是門人小子記錄所聞。
”張惠言《書墨子經說解後》雲:“墨氏之言,《修身》、《親士》多善言。
”然則《莊子·天下篇》稱曰“墨經”者,指第一卷《親士》、《修身》七篇,無疑也。
《漢書·藝文志》兵書略“技巧”十三家百九十九篇,注雲“省墨子重”;則劉向父子《七略》,《墨子》書,墨家與兵書蓋兩收;而收入兵書技巧者,蓋即今十五卷本自第十四卷《備城門》以下二十篇也。
中亡九篇。
《班志》始省兵而入墨。
墨子勤生薄死,與黃老不同術;明鬼之旨,匪即遊仙。
乃《抱樸子》内篇《遐覽》則雲“變化之術,大者惟有《墨子五行記》,本有五卷;昔劉君安未仙去時,鈔取其要以為一卷。
”《隋書·經籍志》醫方類有《墨子枕内五行記要》一卷,當即《抱樸子》所雲劉君安所鈔者也。
《抱樸子·神仙金汋經》又載《墨子丹法》,則皆《漢書·藝文志》之所未著,而又在七十一篇之外。
今觀《意林》一引《随巢子》曰:“鬼神為四時八節以紀,育人,乘雲雨潤澤以繁長之,皆鬼神所能也,豈不謂賢于聖人!”而随巢子,墨子弟子,其書亦著目《漢書·藝文志》。
意者明鬼之論,其後遂依托而為遊仙變化之事耶?斯亦可以窮墨學之流變,而資談助之異聞者也;故附著焉。
《經說》上下篇,與莊周書所述惠施之倫及公孫龍書相出入,似原出墨子。
〇博按:此襲魯勝之說,而不知其非也!《墨子》書多奧言錯字,而《經》、《經說》為甚,舊無注釋。
獨魯勝有《墨辯注》,其叙見《晉書·隐逸傳》,謂:“墨子著書,作《辯經》以正名本。
惠施、公孫龍祖述其書,以正别名顯于世。
”又曰:“《墨辯》有上、下經,《經》各有《說》凡四篇,與其書衆篇連第,今引說就經,各附其章。
”實開後世言墨辯者“引說就經”之先例。
然其書不傳,至清儒憙治校雠之學,而仁和盧文弨、陽湖孫星衍始校《墨子》書,多所是正,鎮洋畢沅乃據盧、孫二校以意折衷,所正複多于前;文義粲然,更為注解,成《墨子注》十六卷。
獨《經》、《經說》文字奧衍淩雜,畢沅乃據《經》上篇“讀此書旁行”之一語,别為新考定經上篇,分上下兩行橫列附篇末,乃考見《墨辯》古本寫法。
然自謂“于《經》、《經說》、《大小取》諸篇不能句讀,疑滞猶衆。
”武進張惠言著《墨子經說解》,用魯勝“引說就經”之例,正其句讀,通其指要,合為二篇,而墨辯乃有專注,後之言墨辯者宗之!其後南海鄒伯奇素治西來天算重光之學,比次重差旁要諸術以解《墨子》,《經》、《經說》。
具著其說于《學計一得》,轉相發明!而後讀者知墨辯所涵,有算術,有光學,有重學!其同縣陳澧聞伯奇之說,益為推明所未備,語見《東塾讀書記》。
孫氏集衆家說墨,下以己意,成《墨子間诂》十五卷,最稱精博!至于訂補《經說》上下篇旁行句讀,足匡畢氏所未逮;序中所尤自喜以為不謬者!然自謂:“《經》、《經說》諸篇,未窺眇旨。
《墨經》揭舉精理,引而不發,為名家言之宗;必有微言大例,如歐土論理家亞裡大得勒之演繹法,培根之歸納法,及佛氏之因明論者。
”因見西書甚少,慮近皮傅,未敢著篇,蓋其慎也!嘗以書告新會梁啟超而望其補誼,足為後來言墨辯者辟一新塗也!馀杭章炳麟撰《原名》、《明見》之篇,乃以歐土邏輯、印度因明诂說《墨辯》,語著《國故論衡》;而後讀者知墨辯所涵,有因明,有邏輯,益驚其言之河漢無涯,附庸蔚為大國矣!長沙章士钊、績溪胡适亦以歐土邏輯治墨辯,有所浚發。
士钊有《名學他辯》、《名墨訾應考》之篇。
适有《墨經新诂》之作僅于《文存》見《墨子小取篇新诂》及《論墨學》諸文。
而新會梁啟超年二十三,得《墨子間诂》,讀而好之;特以孫氏之言,于《經》、《經說》多所校釋,剳記卷端,積二十年,比而次之,得數萬言,命曰《墨經校釋》。
然魯勝隻稱《經》、《經說》為辯經,題曰“墨辯”,而不即以當《莊子·天下篇》之《墨經》也。
自孫氏以來,則迳題墨辯為《墨經》矣!甚非“疑以傳疑”之義也!梁氏《校釋》于畢沅、張惠言、孫诒讓之說,持異同者蓋過半,自許甚厚,而士钊與适讀之,不盡謂然也!然胡适稱《莊子·天下篇》所叙惠施、桓團、公孫龍辯者之徒為别墨,與梁啟超同,蓋本魯勝之序《墨辯注》也。
獨章士钊明其不然!大緻以為施、龍祖述墨學,說創魯勝,前未有聞!《漢書·藝文志》名墨流别,判然不同。
施、龍之名,隸名而不隸墨。
《荀子·解蔽篇》雲:“墨子蔽于用而不知文,惠子蔽于文而不知實。
”墨、惠并舉,而所蔽之性适得其反;謂為師承所在,讵非讕言!今觀惠、墨兩家,同論一事,其義莫不相反。
如惠子言:“一尺之棰,日取其半,萬世而不竭。
”墨子言:“非半勿,則不動,說在端。
”凡注墨者,率謂此即惠義;而不悟兩義相對,惠為立而墨為破,一立一破,未可同年而語也。
何以言之?惠子之意,重在取而不在所取;以謂無論何物,苟取量僅止于半,則雖尺棰已耳,可以日日取之,曆萬世而不竭也。
墨家非之,謂所取之物,誠不必竭,而取必竭一尺之棰,決無萬世取半之理。
蓋今日吾取其半,明日吾取其半之半,又明日吾于半之半中,取其一半;可以計日而窮于取,奚言萬世!何也?尺者端之積也。
端乃無序而不可分;于尺取半,半又取半,必有一日全棰所馀兩端而已!取其一而遺其馀,馀端凝然不動,不能,即不能取也。
故曰“非半勿,則不動,說在端”,此其所言果一義乎?抑二義乎?略加疏解,是非炳然可知!而從來治墨學者未或道及。
即明銳慎密如孫诒讓,曾謂“據莊子所言,則似戰國時墨家别傳之學,不盡墨子之本旨者”,于此且一緻為魯勝之說所欺,無怪乎墨學之不能大昌明也!因作《名墨訾應考》,著如上例者若幹條,以證名墨兩家“倍谲不同”,決非相為祖述,其辭甚辯。
胡适謂“施、龍專科學之墨,而舍宗教之墨”。
而士钊則以為“墨子言教言學,理原一貫。
歧而二之,乃不知墨者之所言”。
漢陽張純一作《墨子間诂箋》,推明墨家教學一貫之緻,而括其要于《墨辯》曰:“墨學全書,莫重于《經》與《說》,而《大取》尤為綱要,《小取》特其立辯實行之方法。
蓋《墨辯》異同,凡以明兼;兼明而後墨道明;天志、兼愛、節用諸義無不明本兼而别者取小兼以正别者取大皆當于《經說》求之,而《墨辯》尤重歸納。
”此則拓《墨辯》之域推而大之,至于全墨者也。
謹最《墨辯》諸家之要删,而以明此學之流變焉。
亦喜稱道《詩》、《書》及孔子所不修百國《春秋》。
惟于禮則右夏左周,欲變文而返之質;樂則竟屏絕之;此其與儒家四術六藝必不合者耳。
〇博按:《淮南子·主術訓》稱:“孔丘、墨翟修先聖之術,通六藝之論。
”雖然,六藝之論,墨與孔之所同通;而《禮》、《樂》、《春秋》,則墨與孔之所異言。
何以知其然?今考《墨子》書引《詩》,與《三百篇》同;引《尚書》如《甘誓》、《仲虺之诰》、《說命》、《太誓》、《洪範》、《呂刑》,亦與百篇之書同。
此與孔子同者也。
其《明鬼篇》引周、燕、宋、齊諸國《春秋》,則非《魯春秋》也。
而于《禮》,則法夏绌周,又有《非樂》之篇。
此與孔子異者也。
《淮南子·要略訓》曰:“墨子學儒者之業,受孔子之術,以為其禮煩擾而不說,厚葬靡财而貧民,服傷生而害事,故背周道而用夏政。
”其見于《墨子》書者;《非儒篇》引晏子曰:“夫儒浩居而自順者也,不可以教下。
好樂而淫人,不可使親治。
立命而怠事,不可使守職。
宗喪循哀,不可使慈民。
機服勉容,不可使導衆。
孔某盛容修飾以蠱世,弦歌鼓舞以聚徒,繁登降之禮以示儀,務趨翔之節以觀衆;博學不可使議世;勞思不可以補民;累壽不能盡其學,當年不能行其禮,積财不能贍其樂;繁飾邪術以營世君,盛為聲樂以淫遇民,其道不可以期世,其學不可以導衆。
”太史公采之以入《孔子世家》。
然則墨子者,蓋始出于孔子而後相非者欤? 墨子既不合于儒術,孟、荀、董無心、孔子魚之倫鹹排诘之。
〇博按:孟子之距墨,盡人知之;而不知荀子非墨之博辯,視孟子為尤勝!蓋孟子之距墨,有連稱楊者,有單舉墨者。
單舉墨者距其“節葬”。
《滕文公上·墨者夷之章》之稱“墨之治喪,以薄為其道也”。
連稱楊者距其“兼愛”。
《滕文公下·予豈好辯章》言:“天下之言,不歸楊,則歸墨。
楊氏為我,是無君也。
墨氏兼愛,是無父也。
無父無君,是禽獸也。
”此訾“兼愛”為無父也。
《盡心上》孟子曰:“楊子取為我,拔一毛而利天下,不為也。
墨子兼愛,摩頂放踵,利天下為之。
子莫執中,執中為近之。
執中無權,猶執一也。
所惡執一者,為其賊道也,舉一而廢百也。
”此嫌“兼愛”于執一也。
而距墨子“兼愛”之一義,蓋視“節葬”為加詳焉。
然不如荀子非墨之博辯,其言有非墨之“尚同”、“兼愛”者,如《非十二子篇》曰:“不知壹天下兼國家之權稱,上功用大儉約,而僈差等;曾不足以容辯異,懸君臣;然而其持之有故,其言之成理,足以欺惑愚衆,是墨翟、宋钘也。
”《天論篇》曰:“墨子有見于齊,無見于畸。
”此非墨之“尚同”、“兼愛”也。
有非墨之“節用”者:《富國篇》曰:“今是土之生五谷也,人善治之,萬物得宜,事變得應,上得天時,下得地利,中得人和,則财貨渾渾如泉源,汸汸如河海,暴暴如丘山,不時焚燒,無所臧之。
夫天下何患乎不足也?夫有馀不足,非天下之公患也。
特墨子之私憂過計也。
天下之公患,生于亂也。
我以墨子之非樂也,則使天下亂。
墨子之節用也,則使天下貧。
”此其非墨之“節用”,累七八百言,而厪撮其要者也。
有非墨之“勤生”者:《王霸篇》曰:“人主者,以官人為能者也。
匹夫者,以自能為能者也。
人主得使人為之。
匹夫則無所移之,百畝一守,事業窮,則無所移之也。
今以一人兼聽天下,日有馀而治不足者,使人為之也。
大有天下,小有一國,必自為之然後可;則勞苦憔悴莫甚焉!如是則雖臧獲不肯與天子易執業。
以是縣天下,一四海,何故必自為之?為之者,役夫之道也,墨子之說也。
”楊倞注:“墨子之說,必自勞苦矣。
”此非墨之“勤生”也。
有非墨之“節葬”者,特詳于《禮論篇》,其言曰:“禮者以财物為用,以貴賤為文,以多少為異,以隆殺為要。
禮者養也,孰知夫出死要節之所以養生也?孰知禮義文理之所以養情也?故人一之于禮義,則兩得之矣;一之于情性,則兩喪之矣。
故儒者将使人兩得之者也,墨者将使人兩喪之者也,是儒墨之分也。
”“禮者,謹于治生死者也;生,人之始;死,人之終也;終始俱善,人道畢矣。
夫厚其生而薄其死,是敬其有知而慢其無知也。
是奸人之道,而倍叛之心也。
故事生不忠厚,不敬文,謂之野;送死不忠厚,不敬文,謂之瘠。
君子賤野而羞瘠。
刻死而附生,謂之墨!刻生而附死,謂之惑!”《解蔽篇》曰:“墨子蔽于用而不知文。
”此非墨子之“節葬”也。
有非墨子之“非樂”者,特詳于《樂論篇》,其大指以為聲樂之入人也深,其化人也速,故先王謹為之文。
墨子曰:“樂者聖王之所非也,而儒者為之,過也。
”君子以為不然。
樂者,聖人之所樂也,而可以善民心;其感人深,其移風易俗,故先王導之以禮樂而民和睦。
此非墨之“非樂”也。
而非“節用”見《富國篇》七八百言,《樂論》非“非樂”又且倍之。
非墨之論,于諸子莫詳焉。
至董無心、孔子魚之倫,語焉而不詳,卑之無高論,故不具引已! 戴望《汪仲伊〈握奇圖解〉序》 歙汪子仲伊以所著《握奇圖解》示餘,曰:“子好議論今古,盍抒子所欲言,張吾之書?”予曰:唯唯!否否!嘗聞之古初矣:天地設而有陰陽;一阖一辟,一消一息;道之經而兵之精欤?古之人制陳法,所謂天衡地軸前後沖者,不以是形欤? 天不能有陽而無陰,有日而無月。
地不能有山而無川。
人不能有文而無武,有道而無兵,道若日也,兵若月也。
月承日以為光。
兵輔道以為紀。
道無兵道滅;兵不道兵殘;兵為衛道設也。
堯、舜貴讓,未嘗不善陳。
湯、武好仁,未嘗不用戰。
徒揖讓而不知陳,善陳者覆之;徒仁義而不用戰,善戰者抇之。
暴秦以降,漢之高帝、光武,明之高皇,兵興道合。
不合,則賊盜窺人國,夷狄竊王;勝則屠城破邑,殺人億千百萬;敗則掠野醢人畜以為食。
雖有君子,莫之能禦也。
事幸而得集,則号為君子者,從而登其朝,飼其谷,朝跪堯、舜之,夕見湯、武之矣。
鄉所謂屠城掠野之徒,盈其貫以死;從而揚之曰:“此元功重臣與伊摯、呂尚論功度德者也!”吾嘗受嬴、劉以往史氏之書,皆以是觀矣。
於乎!是其故何也?則由于虛靈沖漠,兀坐屍噓之徒之張目拱手而謀人家國者階之厲也!不知道,不通兵,緻道離兵而兵不衛道。
賊盜夷狄,遂相率角逐,反以兵脅道滅道,不大可哀哉! 抑人有恒言,皆曰“兵農禮樂”。
不知古者以兵屬之禮,宗伯掌其儀,司馬職其功。
戰鬥不可空習,則四時田獵以閑之。
子路言“可使知方”,知其軍陳行列坐作進退之法也。
先王安不忘危,存不忘亡,軍旅之事,寓于俎豆;俎數奇,豆數偶,兵之方員銳直所以為乘承比應者,胥于是焉在! 丹徒莊棫序仲伊之書,其言粹矣,美矣!複推道與兵相輔之義以廣其指;仲伊其不我非耶? 姚鼐《讀〈司馬法〉〈六韬〉〈孫子〉》 世所有論兵書,誠為周人作者,惟孫武子耳,而不必為武自著。
若其馀皆僞而已! 任宏以《司馬法》百五十五篇入“兵權謀”,班固出之以入“禮經”;太史公歎其闳廓深遠,則其書可知矣。
世所傳者泛論用兵之意,其辭庸甚,不足以言禮經,亦不足言權謀也;且僅有卷三耳。
《漢·藝文志》《吳起》四十八篇,在“兵權謀”。
《尉缭子》三十一篇,在“兵形勢”。
今《吳子》僅三篇,《尉缭子》二十四篇。
魏晉以後,乃以笳笛為軍樂;彼吳起安得雲“夜以金鼓笳笛為節”乎?蘇明允言“起功過于孫武”,而著書顧草略不逮武;不悟其書僞也!《尉缭》之書,不能論兵形勢,反雜以商鞅形名之說;蓋後人雜取,苟以成書而已。
《莊子》載女商曰:“橫說之,則以《詩》、《書》、《禮》、《樂》;從說之,則以《金版》、《六弢》。
”然則《六弢》之文,必約于《詩》、《書》、《禮》、《樂》者也。
劉向、班固皆列《周史六弢》于儒家,且雲“惠、襄之間”,或雲“顯王時”,或曰“孔子問焉”。
然其為《周史》之辭,若周任、史佚之言無疑也;非言兵,亦無預于太公也。
今《六韬》徼取兵家之說,附之太公而彌鄙陋。
周之權曰鈞,不曰斤;其于色曰元、曰黑、曰缁,不曰烏。
晉、宋、齊、梁間,布井乃有烏衣烏帽語耳,而今《六韬》乃曰斤、曰烏。
餘嘗謂周、秦以降,文辭高下差别頗易見。
世所謂古文《尚書》者,以他書事實證之,其僞已不可逃;然直不必論。
此取其文展讀,不終卷,而決知非古人所為矣。
蓋古書亡時多在漢獻、晉惠愍間,而好為僞者,東晉以後人也。
唐修《隋書》,作《藝文志》,不知古書之逸,舉《司馬法》之類悉載之。
顔師古注《漢書》,于《六韬》直以為即今書;此皆不足以言識。
至韓退之乃識古書之正僞,惜其于此數者,未及詳言之也。
《漢書·刑法志》所載古井田出車之法甚詳,其文蓋出于《司馬法》,與包鹹注《論語》辭同也。
《刑法志》引其文備,故以六十四井出車一乘,别以三十六井地當山川沈斥城池邑居園囿術路,合之則百井。
包鹹引其辭略,故第言成出車一乘耳;其原出一也。
作僞者其所見書寡于為古文《尚書》者,故舉此及他經史明載之《司馬法》而并遺之。
左氏序阖闾事無孫武。
太史公為列傳,言“武以《十三篇》見于阖闾”。
餘讀之;吳容有孫武者,而《十三篇》非所著。
戰國言兵者為之,托于武焉爾。
春秋大國用兵,不過數百乘,未有興師十萬者也,況在阖闾乎?田齊、三晉既立為侯,臣乃稱君曰主;主在春秋時大夫稱也。
是書所言皆戰國事耳。
其用兵法,乃秦人以虜使民法也,不仁人之言也。
然自是世言用兵者以為莫武若矣! 考證: 劉向、班固皆列《周史六弢》于儒家。
〇博按:“六弢”疑“大弢”之訛;《莊子·則陽》稱“仲尼問于太史大弢”者也。
說詳甲集第三十四頁《周史六弢》注。
春秋大國用兵,不過數百乘,未有興師十萬者也,況在阖闾乎?〇博按:《孫子·作戰篇》曰:“凡用兵之法,馳車千驷,革車千乘,帶甲十萬。
”自是春秋兵制,不必以此為疑也。
《漢書·刑法志》曰:“甸六十四井也。
有戎馬四匹,兵車一乘,牛十二頭,甲士三人,卒七十二人,幹戈備具,是謂乘馬之法。
”《論語》“道千乘之國”鄭注引《司馬法》同。
一乘車,驷馬,士卒七十五人;又有炊家子十人,固守衣裝五人,廄養五人,樵汲五人,共一百人。
則是革車千乘,駕馬千驷,有衆十萬,與孫子之言合。
《論語》屢稱千乘之國;而城濮之戰,晉軍七百乘,見《春秋左氏·僖二十八年傳》,則晉出師七萬人矣,而益以齊師、宋師、秦師,當不下十萬人也。
平丘之會,晉甲車四千乘,亦見《春秋左氏·昭十三年傳》;則且出師四十萬人矣!安得謂春秋大國,未有興師十萬者乎? 汪中《呂氏春秋序》[2] 《呂氏春秋》,世無善本。
餘向所藏,皆明時刻;循覽既久,辄有所是正。
于時嘉善謝侍郎、仁和盧學士并好是書;及同學諸君,各有校本。
爰輯為一編,而屬學士刻之。
既成,為之序曰: 周官失其職,而諸子之學以興;各擇一術以明其學,莫不持之有故,言之成理!及比而同之,則仁之與義,敬之與和,猶水火之相反也。
最後《呂氏春秋》出,則諸子之說兼有之。
故《勸學》、《尊師》、《誣徒》、一作彽役。
《善學》一作用衆。
四篇,皆教學之方,與《學記》表裡。
《大樂》、《侈樂》、《适音》、《古樂》、《音律》、《音初》、《制樂》,皆論樂。
《藝文志》言:“劉向校書别得《樂記》二十三篇。
”今《樂記》有其一篇;而其他篇名載在别錄者,惟見于《正義》所引。
按本書《适音篇》,《樂記》載之。
疑劉向所得,亦有采及諸子,同于河間獻王者。
凡此諸篇,則六藝之遺文也。
《十二紀》發明明堂禮,則明堂陰陽之學也。
《貴生》、《情欲》、《盡數》、《審分》、《君守》五篇,尚清淨養生之術;則道家流也。
《蕩兵》、一作《用兵》。
《振亂》、《禁塞》、《懷寵》、《論威》、《簡選》、《決勝》、《愛士》八[3]篇,皆論兵;則兵權謀、形勢二家也。
《上農》、《任地》、《辨土》三篇,皆農桑樹藝之事;則農家者流也。
畢沅《呂氏春秋新校正序》雲:“不韋書在秦火以前,故其采綴原書類亡,不能悉尋其所本。
今觀其《至味》一篇,皆述伊尹之言,而漢儒[4]如許慎、應劭等,間引其文,一則直稱伊尹曰,一則又稱伊尹書。
今考《藝文志》道家《伊尹》五十一篇,不韋所本,當在是矣。
又《上農》、《任地》、《辨土》等篇,述後稷之言,與《亢倉子》所載略同;則亦周、秦以前農家者流相傳為後稷之說,無疑也。
”兩事足補汪氏所未備。
博按:汪氏此文題“代畢尚書作”;而畢刻别有序,與此不同。
想汪代作未用也。
其有抵牾者:《振亂》、《禁塞》、《大樂》三篇,以墨子《非攻》救守及《非樂》為過;而《當染篇》全取墨子《應言篇》司馬喜事,則深重墨子之學。
甚者吳起之去西河見《觀表》二篇,一事兩見。
惟《有始覽》所謂解見某書者,于本書能觀其會通爾。
司馬遷謂:“不韋使其客人人著所聞,以為備天地萬物古今之事。
”然則是書之成,不出于一人之手,故不名一家之學;而為後世《修文》、《禦覽》、《華林》、《遍略》之所托始。
《藝文志》列之雜家,良有以也!然其所采摭,今見于周、漢諸書者,十不及三四。
其馀則本書已亡,而先哲之話言,前古之佚事,賴此以傳于後也;其善者可以勸,其不善者可以懲焉。
亦有闾裡小智,一意采奇,詞奧旨深,可喜可觀;庶幾乎立言不朽者矣!其文字異同,已注于篇中,茲不複及;故序其著書之意以質之君子,幸正教之! 梅曾亮《淮南子書後》 《淮南子》剽竊曼衍,與安所為文不類。
然自《呂氏春秋》外,存古書者莫多是書;非東漢人為之,決也。
惟《天文訓》所言三百六十五度四分度之一,則四分曆,章帝始行之;其二十四氣,亦與東漢更定者同;豈亦有後人附益者欤?孔子曰:“信而好古。
”豈不以非信之難,能辨其為古者難欤? 昔柳子厚謂“《列子》書質直少僞作,莊子多本之”。
夫《列子》剽《莊子》者耳;其書非《莊子》及諸子書所有者,文氣皆甚卑,不類周、秦時文;而以為莊子之所從出,疏矣!樸學之士,好是古而非今,不能通知文字升降之源。
不根者攬其詞,昧沒其終始。
子厚固非二者之可倫比;其言《鹖冠子》剽賈誼賦入其書,信當矣;而顧失之于《列子》,何哉? 考證: 《淮南子》剽竊曼衍,與安所為文不類。
〇博按:《漢書·藝文志》雜家《淮南》内二十一篇,外三十三篇。
師古曰:“内篇論道,外篇雜說。
”今所存者二十一篇,蓋内篇也。
後漢高誘為之注解而序其書,稱“其旨近老子,淡泊無為,蹈虛守靜。
出入經道,及古今治亂存亡禍福、世間詭異瑰奇之事,無所不載;然其大較歸之于道,号曰《鴻烈》;鴻,大也;烈,明也;以為大明道之言”也。
本二十篇,《要略》一篇,則叙目也。
自來無言《淮南子》僞者,然自來亦無言劉安作者!而梅氏乃稱其“剽竊曼衍,與安所為文不類”。
不知《漢書·淮南王傳》稱:“安招緻賓客方術之士數千人,作為《内書》二十一篇”,本不言安作,而出衆人手筆;如《呂氏春秋》二十六篇之出“秦相呂不韋輯智略士作”也,何必以“與安所為文不類”為嫌乎?高誘序亦言:“天下方術之士多往歸焉;于是遂與蘇飛、李尚、左吳、田由、雷被、毛被、伍被、晉昌等八人,及諸儒大山、小山之徒,共講論道德,總統仁義而著此書。
”正合《漢書·藝文志》序所偁“雜家者流,蓋出議官,兼儒墨,合名法”;出于當日衆人之雜議,各抒所見而作;以故列入雜家。
而雜家之所以異于儒、道、名、墨諸家者,蓋所由來者不同。
諸家本師說傳授。
雜家出衆議駁雜也。
雜家者言,無不“剽竊曼衍”者;蓋與議者不專一家,尊其所聞故也。
尊其所聞,故不嫌剽竊;不專一家,故旁涉曼衍;勢所必至,何必以此緻譏于《淮南》乎?此亦意過其通者矣! 注解: [1] 岐,原誤“歧”。
[2] 作者原注:代畢尚書作。
[3] 八,原作“七”。
[4] 漢儒,原作“漢書”,據文意改。
考證: 《漢志》墨子書七十一篇,今存者七篇。
〇博按:《墨子》七十一篇,見《漢書·藝文志》。
隋以來為十五卷,目一卷,見《隋書·經籍志》。
宋亡九篇,為六十一篇,見《中興館閣書目》,實六十三篇,後又亡十篇,篇五十三篇,即今本也。
焦竑《國史經籍考》于《墨子》十五卷外雲“又三卷,樂台注”。
錢曾《讀書敏求記》引潛溪《諸子辯》雲:“《墨子》三卷。
戰國時宋大夫墨翟撰。
上卷七篇,号曰《經》;中卷下卷六篇,号曰《論》,共十三篇。
其書不傳。
”畢沅《墨子注叙》雲:“又三卷一本,即《親士》至《尚同》十三篇;宋王應麟、陳振孫等僅見此本,有樂台注,見鄭樵《通志·藝文略》。
今亡。
”則濂溪《諸子辯》所雲“上卷七篇号曰經”者,蓋指今十五卷本之第一卷《親士》、《修身》、《所染》、《法儀》、《七患》、《辭過》、《三辯》七篇而言,意舊必于目下題經。
按《管子》書有《經言》九篇;《韓非子·内儲說上》有《經》七篇,《内儲說下》有《經》七篇,《外儲說右上》有《經》三篇,《外儲說右》有《經》五篇,皆以經冠諸篇之首;則《墨子》書之《經》,亦當一例冠篇首。
畢沅《墨子注叙》雲:“今惟《親士》、《修身》及《經上》、《經下》疑翟自著;馀篇稱子墨子,則是門人小子記錄所聞。
”張惠言《書墨子經說解後》雲:“墨氏之言,《修身》、《親士》多善言。
”然則《莊子·天下篇》稱曰“墨經”者,指第一卷《親士》、《修身》七篇,無疑也。
《漢書·藝文志》兵書略“技巧”十三家百九十九篇,注雲“省墨子重”;則劉向父子《七略》,《墨子》書,墨家與兵書蓋兩收;而收入兵書技巧者,蓋即今十五卷本自第十四卷《備城門》以下二十篇也。
中亡九篇。
《班志》始省兵而入墨。
墨子勤生薄死,與黃老不同術;明鬼之旨,匪即遊仙。
乃《抱樸子》内篇《遐覽》則雲“變化之術,大者惟有《墨子五行記》,本有五卷;昔劉君安未仙去時,鈔取其要以為一卷。
”《隋書·經籍志》醫方類有《墨子枕内五行記要》一卷,當即《抱樸子》所雲劉君安所鈔者也。
《抱樸子·神仙金汋經》又載《墨子丹法》,則皆《漢書·藝文志》之所未著,而又在七十一篇之外。
今觀《意林》一引《随巢子》曰:“鬼神為四時八節以紀,育人,乘雲雨潤澤以繁長之,皆鬼神所能也,豈不謂賢于聖人!”而随巢子,墨子弟子,其書亦著目《漢書·藝文志》。
意者明鬼之論,其後遂依托而為遊仙變化之事耶?斯亦可以窮墨學之流變,而資談助之異聞者也;故附著焉。
《經說》上下篇,與莊周書所述惠施之倫及公孫龍書相出入,似原出墨子。
〇博按:此襲魯勝之說,而不知其非也!《墨子》書多奧言錯字,而《經》、《經說》為甚,舊無注釋。
獨魯勝有《墨辯注》,其叙見《晉書·隐逸傳》,謂:“墨子著書,作《辯經》以正名本。
惠施、公孫龍祖述其書,以正别名顯于世。
”又曰:“《墨辯》有上、下經,《經》各有《說》凡四篇,與其書衆篇連第,今引說就經,各附其章。
”實開後世言墨辯者“引說就經”之先例。
然其書不傳,至清儒憙治校雠之學,而仁和盧文弨、陽湖孫星衍始校《墨子》書,多所是正,鎮洋畢沅乃據盧、孫二校以意折衷,所正複多于前;文義粲然,更為注解,成《墨子注》十六卷。
獨《經》、《經說》文字奧衍淩雜,畢沅乃據《經》上篇“讀此書旁行”之一語,别為新考定經上篇,分上下兩行橫列附篇末,乃考見《墨辯》古本寫法。
然自謂“于《經》、《經說》、《大小取》諸篇不能句讀,疑滞猶衆。
”武進張惠言著《墨子經說解》,用魯勝“引說就經”之例,正其句讀,通其指要,合為二篇,而墨辯乃有專注,後之言墨辯者宗之!其後南海鄒伯奇素治西來天算重光之學,比次重差旁要諸術以解《墨子》,《經》、《經說》。
具著其說于《學計一得》,轉相發明!而後讀者知墨辯所涵,有算術,有光學,有重學!其同縣陳澧聞伯奇之說,益為推明所未備,語見《東塾讀書記》。
孫氏集衆家說墨,下以己意,成《墨子間诂》十五卷,最稱精博!至于訂補《經說》上下篇旁行句讀,足匡畢氏所未逮;序中所尤自喜以為不謬者!然自謂:“《經》、《經說》諸篇,未窺眇旨。
《墨經》揭舉精理,引而不發,為名家言之宗;必有微言大例,如歐土論理家亞裡大得勒之演繹法,培根之歸納法,及佛氏之因明論者。
”因見西書甚少,慮近皮傅,未敢著篇,蓋其慎也!嘗以書告新會梁啟超而望其補誼,足為後來言墨辯者辟一新塗也!馀杭章炳麟撰《原名》、《明見》之篇,乃以歐土邏輯、印度因明诂說《墨辯》,語著《國故論衡》;而後讀者知墨辯所涵,有因明,有邏輯,益驚其言之河漢無涯,附庸蔚為大國矣!長沙章士钊、績溪胡适亦以歐土邏輯治墨辯,有所浚發。
士钊有《名學他辯》、《名墨訾應考》之篇。
适有《墨經新诂》之作僅于《文存》見《墨子小取篇新诂》及《論墨學》諸文。
而新會梁啟超年二十三,得《墨子間诂》,讀而好之;特以孫氏之言,于《經》、《經說》多所校釋,剳記卷端,積二十年,比而次之,得數萬言,命曰《墨經校釋》。
然魯勝隻稱《經》、《經說》為辯經,題曰“墨辯”,而不即以當《莊子·天下篇》之《墨經》也。
自孫氏以來,則迳題墨辯為《墨經》矣!甚非“疑以傳疑”之義也!梁氏《校釋》于畢沅、張惠言、孫诒讓之說,持異同者蓋過半,自許甚厚,而士钊與适讀之,不盡謂然也!然胡适稱《莊子·天下篇》所叙惠施、桓團、公孫龍辯者之徒為别墨,與梁啟超同,蓋本魯勝之序《墨辯注》也。
獨章士钊明其不然!大緻以為施、龍祖述墨學,說創魯勝,前未有聞!《漢書·藝文志》名墨流别,判然不同。
施、龍之名,隸名而不隸墨。
《荀子·解蔽篇》雲:“墨子蔽于用而不知文,惠子蔽于文而不知實。
”墨、惠并舉,而所蔽之性适得其反;謂為師承所在,讵非讕言!今觀惠、墨兩家,同論一事,其義莫不相反。
如惠子言:“一尺之棰,日取其半,萬世而不竭。
”墨子言:“非半勿,則不動,說在端。
”凡注墨者,率謂此即惠義;而不悟兩義相對,惠為立而墨為破,一立一破,未可同年而語也。
何以言之?惠子之意,重在取而不在所取;以謂無論何物,苟取量僅止于半,則雖尺棰已耳,可以日日取之,曆萬世而不竭也。
墨家非之,謂所取之物,誠不必竭,而取必竭一尺之棰,決無萬世取半之理。
蓋今日吾取其半,明日吾取其半之半,又明日吾于半之半中,取其一半;可以計日而窮于取,奚言萬世!何也?尺者端之積也。
端乃無序而不可分;于尺取半,半又取半,必有一日全棰所馀兩端而已!取其一而遺其馀,馀端凝然不動,不能,即不能取也。
故曰“非半勿,則不動,說在端”,此其所言果一義乎?抑二義乎?略加疏解,是非炳然可知!而從來治墨學者未或道及。
即明銳慎密如孫诒讓,曾謂“據莊子所言,則似戰國時墨家别傳之學,不盡墨子之本旨者”,于此且一緻為魯勝之說所欺,無怪乎墨學之不能大昌明也!因作《名墨訾應考》,著如上例者若幹條,以證名墨兩家“倍谲不同”,決非相為祖述,其辭甚辯。
胡适謂“施、龍專科學之墨,而舍宗教之墨”。
而士钊則以為“墨子言教言學,理原一貫。
歧而二之,乃不知墨者之所言”。
漢陽張純一作《墨子間诂箋》,推明墨家教學一貫之緻,而括其要于《墨辯》曰:“墨學全書,莫重于《經》與《說》,而《大取》尤為綱要,《小取》特其立辯實行之方法。
蓋《墨辯》異同,凡以明兼;兼明而後墨道明;天志、兼愛、節用諸義無不明本兼而别者取小兼以正别者取大皆當于《經說》求之,而《墨辯》尤重歸納。
”此則拓《墨辯》之域推而大之,至于全墨者也。
謹最《墨辯》諸家之要删,而以明此學之流變焉。
亦喜稱道《詩》、《書》及孔子所不修百國《春秋》。
惟于禮則右夏左周,欲變文而返之質;樂則竟屏絕之;此其與儒家四術六藝必不合者耳。
〇博按:《淮南子·主術訓》稱:“孔丘、墨翟修先聖之術,通六藝之論。
”雖然,六藝之論,墨與孔之所同通;而《禮》、《樂》、《春秋》,則墨與孔之所異言。
何以知其然?今考《墨子》書引《詩》,與《三百篇》同;引《尚書》如《甘誓》、《仲虺之诰》、《說命》、《太誓》、《洪範》、《呂刑》,亦與百篇之書同。
此與孔子同者也。
其《明鬼篇》引周、燕、宋、齊諸國《春秋》,則非《魯春秋》也。
而于《禮》,則法夏绌周,又有《非樂》之篇。
此與孔子異者也。
《淮南子·要略訓》曰:“墨子學儒者之業,受孔子之術,以為其禮煩擾而不說,厚葬靡财而貧民,服傷生而害事,故背周道而用夏政。
”其見于《墨子》書者;《非儒篇》引晏子曰:“夫儒浩居而自順者也,不可以教下。
好樂而淫人,不可使親治。
立命而怠事,不可使守職。
宗喪循哀,不可使慈民。
機服勉容,不可使導衆。
孔某盛容修飾以蠱世,弦歌鼓舞以聚徒,繁登降之禮以示儀,務趨翔之節以觀衆;博學不可使議世;勞思不可以補民;累壽不能盡其學,當年不能行其禮,積财不能贍其樂;繁飾邪術以營世君,盛為聲樂以淫遇民,其道不可以期世,其學不可以導衆。
”太史公采之以入《孔子世家》。
然則墨子者,蓋始出于孔子而後相非者欤? 墨子既不合于儒術,孟、荀、董無心、孔子魚之倫鹹排诘之。
〇博按:孟子之距墨,盡人知之;而不知荀子非墨之博辯,視孟子為尤勝!蓋孟子之距墨,有連稱楊者,有單舉墨者。
單舉墨者距其“節葬”。
《滕文公上·墨者夷之章》之稱“墨之治喪,以薄為其道也”。
連稱楊者距其“兼愛”。
《滕文公下·予豈好辯章》言:“天下之言,不歸楊,則歸墨。
楊氏為我,是無君也。
墨氏兼愛,是無父也。
無父無君,是禽獸也。
”此訾“兼愛”為無父也。
《盡心上》孟子曰:“楊子取為我,拔一毛而利天下,不為也。
墨子兼愛,摩頂放踵,利天下為之。
子莫執中,執中為近之。
執中無權,猶執一也。
所惡執一者,為其賊道也,舉一而廢百也。
”此嫌“兼愛”于執一也。
而距墨子“兼愛”之一義,蓋視“節葬”為加詳焉。
然不如荀子非墨之博辯,其言有非墨之“尚同”、“兼愛”者,如《非十二子篇》曰:“不知壹天下兼國家之權稱,上功用大儉約,而僈差等;曾不足以容辯異,懸君臣;然而其持之有故,其言之成理,足以欺惑愚衆,是墨翟、宋钘也。
”《天論篇》曰:“墨子有見于齊,無見于畸。
”此非墨之“尚同”、“兼愛”也。
有非墨之“節用”者:《富國篇》曰:“今是土之生五谷也,人善治之,萬物得宜,事變得應,上得天時,下得地利,中得人和,則财貨渾渾如泉源,汸汸如河海,暴暴如丘山,不時焚燒,無所臧之。
夫天下何患乎不足也?夫有馀不足,非天下之公患也。
特墨子之私憂過計也。
天下之公患,生于亂也。
我以墨子之非樂也,則使天下亂。
墨子之節用也,則使天下貧。
”此其非墨之“節用”,累七八百言,而厪撮其要者也。
有非墨之“勤生”者:《王霸篇》曰:“人主者,以官人為能者也。
匹夫者,以自能為能者也。
人主得使人為之。
匹夫則無所移之,百畝一守,事業窮,則無所移之也。
今以一人兼聽天下,日有馀而治不足者,使人為之也。
大有天下,小有一國,必自為之然後可;則勞苦憔悴莫甚焉!如是則雖臧獲不肯與天子易執業。
以是縣天下,一四海,何故必自為之?為之者,役夫之道也,墨子之說也。
”楊倞注:“墨子之說,必自勞苦矣。
”此非墨之“勤生”也。
有非墨之“節葬”者,特詳于《禮論篇》,其言曰:“禮者以财物為用,以貴賤為文,以多少為異,以隆殺為要。
禮者養也,孰知夫出死要節之所以養生也?孰知禮義文理之所以養情也?故人一之于禮義,則兩得之矣;一之于情性,則兩喪之矣。
故儒者将使人兩得之者也,墨者将使人兩喪之者也,是儒墨之分也。
”“禮者,謹于治生死者也;生,人之始;死,人之終也;終始俱善,人道畢矣。
夫厚其生而薄其死,是敬其有知而慢其無知也。
是奸人之道,而倍叛之心也。
故事生不忠厚,不敬文,謂之野;送死不忠厚,不敬文,謂之瘠。
君子賤野而羞瘠。
刻死而附生,謂之墨!刻生而附死,謂之惑!”《解蔽篇》曰:“墨子蔽于用而不知文。
”此非墨子之“節葬”也。
有非墨子之“非樂”者,特詳于《樂論篇》,其大指以為聲樂之入人也深,其化人也速,故先王謹為之文。
墨子曰:“樂者聖王之所非也,而儒者為之,過也。
”君子以為不然。
樂者,聖人之所樂也,而可以善民心;其感人深,其移風易俗,故先王導之以禮樂而民和睦。
此非墨之“非樂”也。
而非“節用”見《富國篇》七八百言,《樂論》非“非樂”又且倍之。
非墨之論,于諸子莫詳焉。
至董無心、孔子魚之倫,語焉而不詳,卑之無高論,故不具引已! 戴望《汪仲伊〈握奇圖解〉序》 歙汪子仲伊以所著《握奇圖解》示餘,曰:“子好議論今古,盍抒子所欲言,張吾之書?”予曰:唯唯!否否!嘗聞之古初矣:天地設而有陰陽;一阖一辟,一消一息;道之經而兵之精欤?古之人制陳法,所謂天衡地軸前後沖者,不以是形欤? 天不能有陽而無陰,有日而無月。
地不能有山而無川。
人不能有文而無武,有道而無兵,道若日也,兵若月也。
月承日以為光。
兵輔道以為紀。
道無兵道滅;兵不道兵殘;兵為衛道設也。
堯、舜貴讓,未嘗不善陳。
湯、武好仁,未嘗不用戰。
徒揖讓而不知陳,善陳者覆之;徒仁義而不用戰,善戰者抇之。
暴秦以降,漢之高帝、光武,明之高皇,兵興道合。
不合,則賊盜窺人國,夷狄竊王;勝則屠城破邑,殺人億千百萬;敗則掠野醢人畜以為食。
雖有君子,莫之能禦也。
事幸而得集,則号為君子者,從而登其朝,飼其谷,朝跪堯、舜之,夕見湯、武之矣。
鄉所謂屠城掠野之徒,盈其貫以死;從而揚之曰:“此元功重臣與伊摯、呂尚論功度德者也!”吾嘗受嬴、劉以往史氏之書,皆以是觀矣。
於乎!是其故何也?則由于虛靈沖漠,兀坐屍噓之徒之張目拱手而謀人家國者階之厲也!不知道,不通兵,緻道離兵而兵不衛道。
賊盜夷狄,遂相率角逐,反以兵脅道滅道,不大可哀哉! 抑人有恒言,皆曰“兵農禮樂”。
不知古者以兵屬之禮,宗伯掌其儀,司馬職其功。
戰鬥不可空習,則四時田獵以閑之。
子路言“可使知方”,知其軍陳行列坐作進退之法也。
先王安不忘危,存不忘亡,軍旅之事,寓于俎豆;俎數奇,豆數偶,兵之方員銳直所以為乘承比應者,胥于是焉在! 丹徒莊棫序仲伊之書,其言粹矣,美矣!複推道與兵相輔之義以廣其指;仲伊其不我非耶? 姚鼐《讀〈司馬法〉〈六韬〉〈孫子〉》 世所有論兵書,誠為周人作者,惟孫武子耳,而不必為武自著。
若其馀皆僞而已! 任宏以《司馬法》百五十五篇入“兵權謀”,班固出之以入“禮經”;太史公歎其闳廓深遠,則其書可知矣。
世所傳者泛論用兵之意,其辭庸甚,不足以言禮經,亦不足言權謀也;且僅有卷三耳。
《漢·藝文志》《吳起》四十八篇,在“兵權謀”。
《尉缭子》三十一篇,在“兵形勢”。
今《吳子》僅三篇,《尉缭子》二十四篇。
魏晉以後,乃以笳笛為軍樂;彼吳起安得雲“夜以金鼓笳笛為節”乎?蘇明允言“起功過于孫武”,而著書顧草略不逮武;不悟其書僞也!《尉缭》之書,不能論兵形勢,反雜以商鞅形名之說;蓋後人雜取,苟以成書而已。
《莊子》載女商曰:“橫說之,則以《詩》、《書》、《禮》、《樂》;從說之,則以《金版》、《六弢》。
”然則《六弢》之文,必約于《詩》、《書》、《禮》、《樂》者也。
劉向、班固皆列《周史六弢》于儒家,且雲“惠、襄之間”,或雲“顯王時”,或曰“孔子問焉”。
然其為《周史》之辭,若周任、史佚之言無疑也;非言兵,亦無預于太公也。
今《六韬》徼取兵家之說,附之太公而彌鄙陋。
周之權曰鈞,不曰斤;其于色曰元、曰黑、曰缁,不曰烏。
晉、宋、齊、梁間,布井乃有烏衣烏帽語耳,而今《六韬》乃曰斤、曰烏。
餘嘗謂周、秦以降,文辭高下差别頗易見。
世所謂古文《尚書》者,以他書事實證之,其僞已不可逃;然直不必論。
此取其文展讀,不終卷,而決知非古人所為矣。
蓋古書亡時多在漢獻、晉惠愍間,而好為僞者,東晉以後人也。
唐修《隋書》,作《藝文志》,不知古書之逸,舉《司馬法》之類悉載之。
顔師古注《漢書》,于《六韬》直以為即今書;此皆不足以言識。
至韓退之乃識古書之正僞,惜其于此數者,未及詳言之也。
《漢書·刑法志》所載古井田出車之法甚詳,其文蓋出于《司馬法》,與包鹹注《論語》辭同也。
《刑法志》引其文備,故以六十四井出車一乘,别以三十六井地當山川沈斥城池邑居園囿術路,合之則百井。
包鹹引其辭略,故第言成出車一乘耳;其原出一也。
作僞者其所見書寡于為古文《尚書》者,故舉此及他經史明載之《司馬法》而并遺之。
左氏序阖闾事無孫武。
太史公為列傳,言“武以《十三篇》見于阖闾”。
餘讀之;吳容有孫武者,而《十三篇》非所著。
戰國言兵者為之,托于武焉爾。
春秋大國用兵,不過數百乘,未有興師十萬者也,況在阖闾乎?田齊、三晉既立為侯,臣乃稱君曰主;主在春秋時大夫稱也。
是書所言皆戰國事耳。
其用兵法,乃秦人以虜使民法也,不仁人之言也。
然自是世言用兵者以為莫武若矣! 考證: 劉向、班固皆列《周史六弢》于儒家。
〇博按:“六弢”疑“大弢”之訛;《莊子·則陽》稱“仲尼問于太史大弢”者也。
說詳甲集第三十四頁《周史六弢》注。
春秋大國用兵,不過數百乘,未有興師十萬者也,況在阖闾乎?〇博按:《孫子·作戰篇》曰:“凡用兵之法,馳車千驷,革車千乘,帶甲十萬。
”自是春秋兵制,不必以此為疑也。
《漢書·刑法志》曰:“甸六十四井也。
有戎馬四匹,兵車一乘,牛十二頭,甲士三人,卒七十二人,幹戈備具,是謂乘馬之法。
”《論語》“道千乘之國”鄭注引《司馬法》同。
一乘車,驷馬,士卒七十五人;又有炊家子十人,固守衣裝五人,廄養五人,樵汲五人,共一百人。
則是革車千乘,駕馬千驷,有衆十萬,與孫子之言合。
《論語》屢稱千乘之國;而城濮之戰,晉軍七百乘,見《春秋左氏·僖二十八年傳》,則晉出師七萬人矣,而益以齊師、宋師、秦師,當不下十萬人也。
平丘之會,晉甲車四千乘,亦見《春秋左氏·昭十三年傳》;則且出師四十萬人矣!安得謂春秋大國,未有興師十萬者乎? 汪中《呂氏春秋序》[2] 《呂氏春秋》,世無善本。
餘向所藏,皆明時刻;循覽既久,辄有所是正。
于時嘉善謝侍郎、仁和盧學士并好是書;及同學諸君,各有校本。
爰輯為一編,而屬學士刻之。
既成,為之序曰: 周官失其職,而諸子之學以興;各擇一術以明其學,莫不持之有故,言之成理!及比而同之,則仁之與義,敬之與和,猶水火之相反也。
最後《呂氏春秋》出,則諸子之說兼有之。
故《勸學》、《尊師》、《誣徒》、一作彽役。
《善學》一作用衆。
四篇,皆教學之方,與《學記》表裡。
《大樂》、《侈樂》、《适音》、《古樂》、《音律》、《音初》、《制樂》,皆論樂。
《藝文志》言:“劉向校書别得《樂記》二十三篇。
”今《樂記》有其一篇;而其他篇名載在别錄者,惟見于《正義》所引。
按本書《适音篇》,《樂記》載之。
疑劉向所得,亦有采及諸子,同于河間獻王者。
凡此諸篇,則六藝之遺文也。
《十二紀》發明明堂禮,則明堂陰陽之學也。
《貴生》、《情欲》、《盡數》、《審分》、《君守》五篇,尚清淨養生之術;則道家流也。
《蕩兵》、一作《用兵》。
《振亂》、《禁塞》、《懷寵》、《論威》、《簡選》、《決勝》、《愛士》八[3]篇,皆論兵;則兵權謀、形勢二家也。
《上農》、《任地》、《辨土》三篇,皆農桑樹藝之事;則農家者流也。
畢沅《呂氏春秋新校正序》雲:“不韋書在秦火以前,故其采綴原書類亡,不能悉尋其所本。
今觀其《至味》一篇,皆述伊尹之言,而漢儒[4]如許慎、應劭等,間引其文,一則直稱伊尹曰,一則又稱伊尹書。
今考《藝文志》道家《伊尹》五十一篇,不韋所本,當在是矣。
又《上農》、《任地》、《辨土》等篇,述後稷之言,與《亢倉子》所載略同;則亦周、秦以前農家者流相傳為後稷之說,無疑也。
”兩事足補汪氏所未備。
博按:汪氏此文題“代畢尚書作”;而畢刻别有序,與此不同。
想汪代作未用也。
其有抵牾者:《振亂》、《禁塞》、《大樂》三篇,以墨子《非攻》救守及《非樂》為過;而《當染篇》全取墨子《應言篇》司馬喜事,則深重墨子之學。
甚者吳起之去西河見《觀表》二篇,一事兩見。
惟《有始覽》所謂解見某書者,于本書能觀其會通爾。
司馬遷謂:“不韋使其客人人著所聞,以為備天地萬物古今之事。
”然則是書之成,不出于一人之手,故不名一家之學;而為後世《修文》、《禦覽》、《華林》、《遍略》之所托始。
《藝文志》列之雜家,良有以也!然其所采摭,今見于周、漢諸書者,十不及三四。
其馀則本書已亡,而先哲之話言,前古之佚事,賴此以傳于後也;其善者可以勸,其不善者可以懲焉。
亦有闾裡小智,一意采奇,詞奧旨深,可喜可觀;庶幾乎立言不朽者矣!其文字異同,已注于篇中,茲不複及;故序其著書之意以質之君子,幸正教之! 梅曾亮《淮南子書後》 《淮南子》剽竊曼衍,與安所為文不類。
然自《呂氏春秋》外,存古書者莫多是書;非東漢人為之,決也。
惟《天文訓》所言三百六十五度四分度之一,則四分曆,章帝始行之;其二十四氣,亦與東漢更定者同;豈亦有後人附益者欤?孔子曰:“信而好古。
”豈不以非信之難,能辨其為古者難欤? 昔柳子厚謂“《列子》書質直少僞作,莊子多本之”。
夫《列子》剽《莊子》者耳;其書非《莊子》及諸子書所有者,文氣皆甚卑,不類周、秦時文;而以為莊子之所從出,疏矣!樸學之士,好是古而非今,不能通知文字升降之源。
不根者攬其詞,昧沒其終始。
子厚固非二者之可倫比;其言《鹖冠子》剽賈誼賦入其書,信當矣;而顧失之于《列子》,何哉? 考證: 《淮南子》剽竊曼衍,與安所為文不類。
〇博按:《漢書·藝文志》雜家《淮南》内二十一篇,外三十三篇。
師古曰:“内篇論道,外篇雜說。
”今所存者二十一篇,蓋内篇也。
後漢高誘為之注解而序其書,稱“其旨近老子,淡泊無為,蹈虛守靜。
出入經道,及古今治亂存亡禍福、世間詭異瑰奇之事,無所不載;然其大較歸之于道,号曰《鴻烈》;鴻,大也;烈,明也;以為大明道之言”也。
本二十篇,《要略》一篇,則叙目也。
自來無言《淮南子》僞者,然自來亦無言劉安作者!而梅氏乃稱其“剽竊曼衍,與安所為文不類”。
不知《漢書·淮南王傳》稱:“安招緻賓客方術之士數千人,作為《内書》二十一篇”,本不言安作,而出衆人手筆;如《呂氏春秋》二十六篇之出“秦相呂不韋輯智略士作”也,何必以“與安所為文不類”為嫌乎?高誘序亦言:“天下方術之士多往歸焉;于是遂與蘇飛、李尚、左吳、田由、雷被、毛被、伍被、晉昌等八人,及諸儒大山、小山之徒,共講論道德,總統仁義而著此書。
”正合《漢書·藝文志》序所偁“雜家者流,蓋出議官,兼儒墨,合名法”;出于當日衆人之雜議,各抒所見而作;以故列入雜家。
而雜家之所以異于儒、道、名、墨諸家者,蓋所由來者不同。
諸家本師說傳授。
雜家出衆議駁雜也。
雜家者言,無不“剽竊曼衍”者;蓋與議者不專一家,尊其所聞故也。
尊其所聞,故不嫌剽竊;不專一家,故旁涉曼衍;勢所必至,何必以此緻譏于《淮南》乎?此亦意過其通者矣! 注解: [1] 岐,原誤“歧”。
[2] 作者原注:代畢尚書作。
[3] 八,原作“七”。
[4] 漢儒,原作“漢書”,據文意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