丙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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畢同畢異,此之謂大同異。

    ”“南方無窮而有窮。

    ”“今日适越而昔來。

    ”“連環可解也。

    我知天下之中央;燕之北,越之南,是也。

    ”“泛愛萬物,天地一體也。

    ”惠施以此為大觀于天下而曉辯者。

    天下之辯者,相與樂之。

    卵有毛,雞三足,郢有天下,犬可以為羊,馬有卵,丁子有尾。

    火不熱,山出口,輪不輾地。

    目不見,指不至,至不絕,龜長于蛇。

    矩不方,規不可以為圓,鑿不圍枘。

    飛鳥之景,未嘗動也。

    镞矢之疾,而有不行不止之時。

    狗非犬。

    黃馬骊牛三。

    白狗黑。

    孤駒未嘗有母。

    一尺之捶,日取其半,萬世不竭。

    辯者以此與惠施相應,終身無窮。

    桓團、公孫龍辯者之徒,飾人之心,易人之意;能勝人之口,不能服人之心,辯者之囿也。

    惠施日以其知與人之辯,特與天下之辯者為怪,此其柢也。

    然惠施之口談,自以為最賢;曰:“天地其壯乎!”施存雄而無術。

    南方有倚人焉曰黃缭,問天地所以不墜不陷,風雨雷霆之故?惠施不辭而應,不慮而對,遍為萬物說;說而不休,多而無已,猶以為寡;益之以怪。

    以反人為實,而欲以勝人為名,是以與衆不适也。

    弱于德,強于物,其塗隩矣!由天地之道,觀惠施之能,其猶一蚊一虻之勞者也,其于物也何庸!夫充一尚可曰愈,貴道幾矣!惠施不能以此自甯,散于萬物而不厭;卒以善辯為名。

    惜乎惠施之才!骀蕩而不得,逐萬物而不反;是窮響以聲,形與影競逐也。

    悲夫! 考證: 蕃息畜藏,老弱弧寡為意,皆有以養。

    〇新會梁啟超《莊子天下篇釋義》曰:“‘老弱孤寡為意’,文不可通;疑‘為意’二字,當在‘養’字下。

    文為‘蕃息畜藏,老弱孤寡皆有以養為意’。

    ” 配神明,醇天地。

    〇餘杭章炳麟《莊子解故》曰:“‘醇’借為‘準’。

    《地官·質人》‘壹其淳制’。

    《釋文》:‘淳音準。

    ’是其例。

    《易》曰:‘易與天地準。

    ’‘配神明,準天地’二句同意。

    ” 天下多得一察焉以自好。

    〇高郵王念孫《讀書雜志》曰:“郭象斷‘天下多得一’為句。

    《釋文》曰:‘得一,偏得一術。

    ’念孫按:‘天下多得一察焉以自好’,當作一句讀。

    下文雲‘天下之人各為其所欲焉以自為方’句法正與此同。

    ‘一察’,謂‘察其一端’而‘不知其全體’。

    下文雲‘譬如耳目鼻口,皆有所明,不能相通’;即所謂‘一察’也。

    若以一字上屬為句,察字下屬為句,文不成義矣。

    ”德清俞樾《諸子平議》曰:“按郭讀文不成義,當從王讀。

    惟以‘一察’謂‘察其一端’,義亦未安。

    ‘察’當讀為‘際’。

    ‘一際’猶‘一邊’也。

    《廣雅·釋诂》‘際’、‘邊’并訓‘方’,是‘際’與‘邊’同義。

    ‘得其一際’,即‘得其一邊’,正不知全體之謂‘察’、‘際’并從‘祭’聲,古音相同,故得通用耳。

    下文雲‘不該不遍,一曲之士也’。

    ‘一際’與‘一曲’,其義相近。

    ” 為之大過,已之大順。

    〇德清俞樾《諸子平議》曰:“謹按:‘已’讀為‘以’,‘順’讀為‘馴’,古字并通。

    以,用也。

    ‘以之太馴’,謂‘用之大馴熟’也。

    ”餘杭章炳麟《莊子解故》曰:“‘順’借為‘踳’。

    ‘踳’者,‘舛’之或字,俗亦作‘僢’。

    ‘順’從川聲。

    《說文》首下雲:‘川象發謂之鬊’,鬊,即川也;是古字借川為鬊,明川聲春聲通;故‘順’得借為‘踳’。

    上說‘為之大過’,謂沐雨栉風,日夜不休也。

    此說‘已之太踳’,謂節葬,非樂,反天下之心也。

    ”新會梁啟超《莊子天下篇釋義》曰:“‘已’止也,即下文‘明之不如其已’之‘已’。

    ‘太順’,即太甚之意。

    ‘為之太過,已之大甚’,言應做之事,做得太過分,應節止之事,亦節止得太過分。

    ‘順’、‘甚’音近,可通也。

    ”三家不同,梁與章義相發,而說為長。

     又好學而博。

    不異。

    不與先王同,毀古之禮樂。

    〇餘杭章炳麟《莊子解故》曰:“‘又好學而博’為句。

    ‘不異’為句。

    ‘不與先王同’為句。

    言墨子既不苟于立異,亦不一切從同。

    不異者,尊天,敬鬼,尚儉,皆清廟之守所有事也。

    不同者,節葬,非樂,非古制本然也。

    ”博按:“不與先王同”,當連下“毀古之禮樂”讀為句。

    “毀古之禮樂”,所以證其“不與先王同”也。

     未敗墨子道。

    〇餘杭章炳麟《莊子解故》曰:“‘未’借為‘非’,‘敗’即‘伐’字,言己非攻伐墨子之道也。

    ”博按:《詩·民勞》“無俾正敗”,箋:“敗,壤也。

    ”《說文·攴部》:“敗,毀也。

    ”言己非毀墨子之道也;較訓“伐”尤順。

     名山三百。

    支川三千。

    〇德清俞樾《諸子平議》曰:“按‘名山’當作‘名川’。

    下文曰‘禹親自操槁耜而九雜天下之川’;可見此文專以川言,不當言山也。

    《襄十一年左傳》曰:‘名山名川’;是山川并得言‘名’。

    《呂氏春秋·有始覽篇》、《淮南子·墬形篇》并雲‘名川六百’。

    ” 雖然,墨子真天下之好也。

    〇郭象曰:“為其真好重聖賢不逆也,但不可以教人。

    ”德清俞樾《諸子平議》曰:“按‘真天下之好’,謂其真好天下也,即所謂‘墨子兼愛’也。

    下文曰:‘将求之不得也,雖枯槁不舍也。

    ’此‘求’字,即‘心誠求之’之‘求’。

    ‘求之不得’,‘雖枯槁不舍’,即所謂‘摩頂放踵,利天下為之’也。

    郭注未得。

    ”博按:“好”本有“愛”之一義。

    《楚辭·惜誦》“父信讒而不好”,注:“好,愛也。

    ”然則“天下之好”,訓以兼愛,義無不可。

     不苟于人。

    〇餘杭章炳麟《莊子解故》曰:“苟”者“苛”之誤。

    《說文》言“苛之字止句”,是漢時俗書“苛”、“苟”相亂。

    下言“苛察”,一本作“荀”;是其例也。

     語心之容,命之曰心之行。

    〇餘杭章炳麟《莊子解故》曰:“‘容’借為‘欲’,同從‘谷’聲;東侯對轉也。

    《樂記》‘感于物而動,性之欲也’。

    《樂書》作‘性之頌也’。

    ‘頌’、‘容’古今字。

    ‘頌’借為‘欲’,故‘容’亦借為‘欲’。

    《荀子·正論篇》‘子宋子曰:人之情欲寡,而皆以己之情為欲多。

    ’是宋钘語‘心之欲’之事。

    ” 以聏合歡,以調海内情欲,置之以為主。

    〇餘杭章炳麟《莊子解故》曰:“‘聏’借為‘而’。

    《釋名》:‘餌,而也,相黏而也。

    ’是古語訓‘而’為‘黏’,其本字則當作‘暱’。

    ‘暱’或作‘昵’,《左氏傳》‘不暱’,《說文》引作‘不’。

    ‘’,‘黏’也;相親暱者,本有合之意。

    故此言‘以而合歡’,亦即‘以暱合歡’也。

    《說文》:‘暱,日近也。

    ’古音‘而’如‘耐’;‘暱’亦作舌頭音,同部同紐相借也。

    ”新會梁啟超《莊子天下篇釋義》曰:“‘聏’字不見他書;郭嵩焘據《莊子阙誤》引作‘胹’,訓為‘爛也’、‘軟也’。

    大概當是宋钘、尹文用軟熟、和合、歡喜的教義,以調節海内人的情欲。

    ‘請欲’,當讀為‘情欲’,即下文‘情欲寡淺’之‘情欲’也。

    ‘請’讀為‘情’,《墨子》書中甚多;‘情’、‘請’二字,古通用甚明。

    宋钘、尹文即以此種情欲為學說基礎,故曰‘以聏合歡,以調海内請欲,置之以為主’。

    ”兩家說異,而大指不違,梁說為長。

     圖傲乎救世之士哉。

    〇餘杭章炳麟《莊子解故》曰:“‘圖’當為‘啚’之誤。

    啚即‘鄙陋’、‘鄙夷’之本字。

    ‘啚傲’猶今言‘鄙夷’耳。

    ” 厤物之意。

    〇餘杭章炳麟《莊子解故》曰:“‘厤’,即‘巧曆’之‘曆數’也。

    ‘意’者,《禮運》雲‘非意之也’,注:‘意,心所無慮也。

    ’《廣雅·釋訓》:‘無慮,都凡也。

    ’在心計其都凡曰‘意’。

    在物之都凡亦曰‘意’。

    ‘厤物之意’者,‘陳數萬物之大凡’也。

    ” 丁子有尾。

    〇餘杭章炳麟《莊子解故》曰:“‘丁子’蓋‘頂趾’之借。

    ‘頂趾’與‘尾’本殊體,而雲‘頂趾有尾’,猶雲‘白狗黑’,‘犬可以為羊’耳。

    ” 指不至,至不絕。

    〇博按:《釋文》引司馬雲:“夫指之取物,不能自至,要假物故至也。

    然假物由指不絕也。

    ”據此雲“假物由指不絕也”,疑《莊子》原文本作“指不至,指不絕”。

    今作“至不絕”者,承上“指不至”之“至”字音近而訛。

     龜長于蛇。

    〇德清俞樾《諸子平議》曰:“按此即‘莫大于秋毫之末而太山為小’之意。

    司馬雲:‘蛇形雖長而命不久。

    龜形雖短而命甚長。

    ’則小以形言而以壽言;真為龜長蛇短矣!殊非其旨。

    ” 惠施日以其知與人之辨,特與天下之辨者為怪。

    此其柢也。

    〇德清俞樾《諸子平議》曰:“按‘與人之辨’,義不可通。

    蓋涉下句‘天下之辨者’而衍‘之’字。

    ‘柢’與‘氐’通。

    《史記·秦始皇本紀》:‘大氐盡畔秦吏。

    ’《正義》曰:‘氐猶略也。

    ’‘此其柢也’,猶雲‘此其略也’。

    上文‘卵有毛’、‘雞三足’以下皆是。

    ” 夫充一尚可曰愈,貴道幾矣。

    〇《釋文》曰:“愈貴,李雲:‘自謂所慕愈貴近于道也。

    ’”語殊費解。

    博按:“充一”即“主之以太一”之意,而“愈”讀如《禮記·三年問》“痛甚者其愈遲”之“愈”。

    《釋文》:“愈,差也。

    ”《匡謬正俗》八:“愈,勝也,故痛差者言愈。

    ”老子曰:“少則得,多則惑,是以聖人抱一為天下式。

    ”《莊子·人間世》曰:“道不欲雜,雜則多,多則擾,擾則憂,憂而不救。

    ”今惠施“厤物之意”,“遍為萬物說,說而不休,多而無已,猶以為寡”,此正老子所謂“多則惑”,莊子所謂“多則擾”者也。

    故莊子以“充一”之說進,曰“充一尚可曰愈”者,謂惟“充一”尚可愈“多”之擾惑。

    老子曰:“道生一”,“貴道”則幾“充一”矣!《釋文》以“愈貴”斷讀者非也。

     太史公談《論六家要指》 太史公學天官于唐都,受《易》于楊何,習道論于黃子。

    太史公仕于建元、元封之間,愍學者之不達其意而師悖,乃論六家之要指曰: 《易大傳》:“天下一緻而百慮,同歸而殊途。

    ”夫陰陽、儒、墨、名、法、道德,此務為治者也;直所從言之異路,有省不省耳。

     嘗竊觀陰陽之術,大祥而衆忌諱,使人拘而多所畏;然其序四時之大順,不可失也。

     儒者博而寡要,勞而少功,是以其事難盡從;然其序君臣父子之禮,列夫婦長幼之别,不可易也。

     墨者儉而難遵,是以其事不可遍循;然其強本節用,不可廢也。

     法家嚴而少恩;然其正君臣上下之分,不可改矣。

     名家使人儉而善失真;然其正名實,不可不察也。

     道家使人精神專一,動合無形;贍足萬物。

    其為術也,因陰陽之大順,采儒墨之善,撮名法之要,與時遷移,應物變化,立俗施事,無所不宜;指約而易操,事少而功多。

    儒者則不然,以為“人主,天下之儀表也;主倡而臣和,主先而臣随”;如此則主勞而臣逸。

    至于大道之要,去健羨,绌聰明。

    釋此而任術;夫神大用則竭,形大勞則敝;形神騷動,欲與天地長久,非所聞也! 夫陰陽四時、八位、十二度、二十四節,各有教令;順之者昌,逆之者不死則亡,未必然也;故曰“使人拘而多畏”。

    夫春生夏長,秋收冬藏,此天道之大經也;弗順則無以為天下綱紀;故曰“四時之大順,不可失也”。

     夫儒者以六藝為法。

    六藝經傳以千萬數,累世不能通其學,當年不能究其禮,故曰“博而寡要,勞而少功”。

    若夫列君臣父子之禮,序夫婦長幼之别,雖百家弗能易也。

     墨者亦尚堯舜道,言其德行;曰:“堂高三尺,土階三等,茅茨不翦,采椽不刮。

    食土簋,啜土刑,粝粱之食,藜藿之羹,夏日葛衣,冬日鹿裘;其送死桐棺三寸,舉音不盡其哀,教喪禮必以此為萬民之率,使天下法。

    ”若此則尊卑無别也。

    夫世異時移,事業不必同。

    故曰“儉而難遵”。

    要曰“強本節用”,則人給家足之道也;此墨子之所長,雖百家弗能廢也。

     法家不别親疏,不殊貴賤,一斷于法,則親親尊尊之恩絕矣!可以行一時之計,而不可長用也;故曰“嚴而少恩”。

    若尊主卑臣,明分職不得相踰越;雖百家弗能改也。

     名家苛察繳繞,使人不得反其意;專決于名而失人情;故曰“使人儉而善失真”。

    若夫控名責實,參伍不失;此不可不察也。

     道家無為,又曰無不為,其實易行,其辭難知。

    其術以虛無為本,以因循為用。

    無成勢,無常形,故能究萬物之情。

    不為物先,不為物後,故能為萬物主。

    有法無法,因時為業。

    有度無度,因物與合。

    故曰“聖人不朽,時變是守”。

    虛者道之常也,因者君之綱也;群臣并至,使各自明也,其實中其聲者謂之端,實不中其聲者謂之窾;窾言不聽,奸乃不生。

    賢不肖自分,白黑乃形,在所欲用耳,何事不成。

    乃合大道,混混冥冥;光耀天下,複反無名。

    凡人所生者神也,所讬者形也,神大用則竭,形大勞則敝,形神離則死,死者不可複生,離者不可複反,故聖人重之。

    由是觀之,神者生之本也;形者生之具也;不先定其神,而曰我有以治天下,何由哉? 考證: 太史公。

    〇《集解》:“如淳曰:‘《漢儀注》:太史公,武帝置,位在丞相上。

    天下計書,先上太史公,副上丞相;序事如古春秋。

    遷死後,宣帝以其官為令,行太史公文書而已。

    ’瓒曰:‘《百官表》無太史公。

    茂陵中書司馬談以太史丞為太史令。

    ’”《索隐》:“公者,遷所著書,尊其父雲公也。

    遷雖稱述其父所作,其實亦遷之詞;而如淳引衛宏《儀注》稱‘位在丞相上’,謬矣!按《百官表》又無其官。

    ”《正義》:“虞喜《志林》雲:‘古者主天官者皆上公。

    自周至漢,其職轉卑;然朝會坐位,猶居公上,尊天之道,其官屬仍以舊名尊而稱之也。

    ’按文‘談為太史公’,下文‘太史公既掌天官,不治民’,又曰‘遷為太史公’,觀此虞喜說為長。

    乃書談及遷為太史公者,皆遷自書之。

    《漢舊儀》雲:‘太史公秩二千石,卒史皆秩二百石。

    ’然瓒之說非也。

    ”嘉定錢大昕《二十二史考異》曰:“按太史公是官名,遷父子世居其職;衛弘漢人,其言可信。

    予謂‘位在丞相上’者,謂殿中班位在丞相之右,非職任尊于丞相也。

    虞喜謂‘朝會坐位猶居公上’,蓋得之矣。

    子長自言‘天下遺文古事,靡不畢集太史公’,與《漢儀注》雲‘天下計書先上太史公’者正合。

    《史記》一書,惟《自序》前半稱太史公及封禅書兩稱太史公,指其父;馀皆遷自稱之辭。

    小司馬、小顔以為尊其父者非矣。

    ” 乃論六家之要指。

    〇嘉定王鳴盛《十七史商榷》曰:“太史公自叙述其父談論六家要指,謂陰陽、儒、墨、名、法、道德也;其意以五家各有所長,亦各有所短,并緻其不滿之詞;而獨推崇老氏道德,謂其能兼有五家之長而去其所短;且又特舉道家之‘指約易操,事少功多’,與儒之‘博而寡要,勞而少功’兩兩相校,以明孔不如老;此談之學也。

    而遷意則尊儒。

    父子異尚,猶劉向好《穀梁》而子歆明《左氏》也。

    漢初黃老之學極盛,君如文、景,宮阃如窦太後,宗室如劉德,将相如曹叁、陳平,名臣如張良、汲黯、鄭當時、直不疑、班嗣,處士如蓋公、鄧章、王生、黃子、楊王孫、安丘望之等皆宗之。

    東方朔戒子以‘首陽為拙,柱下為工’,是亦宗黃老者。

    而遷獨不然。

    《漢》本傳贊謂‘遷論大道,先黃老而後六經’,此本班彪之言,見後漢本傳,而固述之。

    桓譚謂大司空王邑納言嚴尤曰:‘老聃著虛無之言兩篇,薄仁義,非禮樂,然好之者以為過于五經。

    自漢文、景之君及司馬遷皆有是言。

    ’班彪、桓譚皆誤以談之言即遷之意。

    觀遷《自序》稱引董仲舒之言,隐隐以己上承孔子,其意可見。

    ” 名家使人儉,而善失真。

    〇張照等《史記考證》曰:“董份曰:‘墨者儉是矣;若名家言儉,似不可曉;蓋此乃檢字,因上有儉字,寫者遂誤耳。

    ’解曰:‘檢者法也。

    ’又曰:‘檢者束也。

    ’下文‘苛察繳繞’,即‘檢束’之意也。

    ” 道家使人精神專一,動合無形,贍足萬物。

    其為術也,因陰陽之大順,采儒墨之善,撮名法之要,與時遷移,應物變化,立俗施事,無所不宜;指約而易操,事少而功多。

    儒者則不然;以為“人主,天下之儀表也;主倡而臣和,主先而臣随”;如此則主勞而臣逸!〇博按:太史公談論陰陽、儒、墨、名、法、道德六家要指,獨推重道家,謂“因陰陽之大順,采儒墨之善,撮名法之要”,兼綜五家者,蓋習道論于黃子,尊其所學然也。

    然五家之中,獨揭儒與道家并論。

    何者?蓋漢承秦治,載黃老之清靜,舒名法之慘礉。

    觀太史公之贊曹相國曰:“參為曹相國,清靜,極言合道。

    然百姓離秦之酷後,叁與休息無為,故天下俱稱其美。

    ”其言可征信也。

    然太史公之贊申、韓,謂:“申子卑卑,施之于名實;韓子引繩墨;切事情,明是非,其極慘礉少恩,皆原于道德之意。

    ”名法原于道德,以之相捄,勢所不嫌。

    獨儒與道争長,漢興五六十年,未有定尊。

    其可考見于《太史公書》者:《曹相國世家》曰:“孝惠帝元年,除諸侯相國法,更以參為齊丞相。

    參之相齊:齊七十城;天下初定;悼惠王富于春秋。

    參盡召長老諸生,問所以安集百姓,如齊故俗?諸儒以百數,言人人殊。

    參未知所定?聞膠西有蓋公,善治黃老言,使人厚币清之。

    既見蓋公,蓋公為言治道貴清淨而民自定,推此類具言之。

    參于是避正堂,舍蓋公焉。

    其治要用黃老術;故相齊九年,齊國安集,大稱賢相!惠帝二年,蕭何卒。

    ……參代何為漢相國,……載其清淨,民以甯一。

    ”《儒林傳叙》曰:“孝文帝本好刑名之言。

    及至孝景不任儒者。

    而窦太後又好黃老之術,故諸博士具官待問,未有進者。

    ”則是儒绌而道用也!《儒林·轅固生傳》稱:“轅固生者,齊人也,以治《詩》,孝景時為博士。

    與黃生争論景帝前。

    黃生曰:‘湯武非受命,乃弑也!’轅固生曰:‘不然!夫桀纣虐亂,天下之心,皆歸湯武。

    湯武與天下之心而誅桀纣。

    桀纣之民,不為之使而歸湯武。

    湯武不得已而立,非受命為何?’黃生曰:‘冠雖敝,必加于首。

    履雖新,必關于足。

    何者?上下之分也!今桀纣雖失道,然君上也。

    湯武雖聖,臣下也。

    夫主有失行,臣不能正言匡過,以尊天子;反因過而誅之,代立,踐南面,非弑而何也!’轅固生曰:‘必若所雲,是高帝代秦即天子之位非耶?’于是景帝曰:‘食肉不食馬肝,不為不知味!言學者無言湯武,不為愚!’遂罷。

    是後學者莫敢明受命放殺者!窦太後好老子書,召轅固生問老子書?固曰:‘此是家人言耳!’太後怒曰:‘安得司空城旦書乎!’乃使固入圈刺豕。

    景帝知太後怒?而固直言無罪;乃假固利兵。

    下圈刺豕,正中其心;一刺,豕應手而倒。

    太後默然,無以複罪。

    ”則是儒不為道绌;而黃生,蓋司馬談所習道論之黃子也。

    《魏其武安侯列傳》曰:“孝景崩,即日太子立,建元元年。

    丞相绾病免。

    上議置丞相大尉;……于是乃以魏其侯為丞相,武安侯為大尉。

    ……魏其、武安俱好儒術;推毂趙绾為禦史大夫,王臧為郎中令,迎魯申公,欲設明堂,令列侯就國,除關,以禮為服制,以興太平。

    ……毀日至窦太後。

    太後好黃老之言,而魏其、武安、趙绾、王臧等務隆推儒術,貶道家言;于是太後滋不說魏其等。

    及建元二年,禦史大夫趙绾請毋奏事東宮。

    窦太後大怒,乃罷逐趙绾、王臧等,而免丞相、大尉。

    ”《儒林·申公傳》略同。

    則是儒與道争長,而幾以相代也!《儒林傳叙》曰:“及窦太後崩。

    武安侯田蚡為丞相,绌黃老刑名百家之言;延文學儒者數百人。

    而公孫弘以《春秋》,白衣為天子三公,封以平津侯,天下之學士,靡然鄉風矣!”自是儒者制治之局定,而道家言乃大绌!其初文景之治刑名與道并用事;則晁錯學申、商刑名于轵張恢生所,以知術數拜為太子家令。

    《漢書·晁錯傳》注:“張晏曰:‘術數刑名之書也。

    ’臣瓒曰:‘術數,謂法制治國之術也。

    ’”至是孝武之治,法家傅儒以決事,故張湯以廷尉決大獄,欲傅古義,乃請博士弟子治《尚書》、《春秋》,補廷尉史。

    亦可以觇一代學術得失之林也!獨太史公談仕于建元、元封之間;而建元為武帝之初即位,會當儒道争長未定之際;而自以習道論于黃子;故特揭儒與道并論以見得失而明指歸。

    其言曰:“道家使人精神專一,動合無形,贍足萬物;指約而易操,事少而功多。

    儒者則不然!以為‘人主天下之儀表也,主倡而臣和,主先而臣随’,如此則主勞而臣逸。

    ”故曰:“儒者博而寡要,勞而少功。

    ”此其意蓋亦本道論耳!黃生之道論不概見,試明以莊子之道論:《莊子·在宥》曰:“道有天道,有人道。

    無為而尊者,天道也。

    有為而累者,人道也。

    主者天道也,臣者人道也。

    天道之與人道相去遠矣,不可不察。

    ”自太史公談論之:“儒者博而寡要,勞而少功”;非莊子所謂“有為而累,臣者人道”者乎?“道家指約而易操,事少而功多”;非莊子所謂“無為而尊,主者天道”者乎?太史公以明儒者“博而寡要,勞而少功”不如道之“指約易操,事少功多”。

    此天道之與人道,所為相去遠,而莊生之所欲察者也。

     墨者亦尚堯舜道,言其德行,曰:“堂高三尺,土階三等,茅茨不翦,采椽不刮;食土簋,啜土刑,粝粱之食,藜藿之羹;夏日葛衣,冬日鹿裘;其送死桐棺三寸,舉音不盡其哀,教喪禮必以此為萬民之率,使天下法。

    ”若此,則尊卑無别也。

    夫世時移,事業不必同。

    故曰“儉而難遵”。

    要曰“強本節用”,則人給家足之道也。

    此墨子之所長,雖百家弗能廢也。

    〇博按:《韓非子·顯學篇》曰:“世之顯學,儒墨也。

    儒之所至,孔丘也。

    墨之所至,墨翟也。

    ”則是以墨與儒同為顯學而他非所論及。

    然《太史公書》攟采極博。

    六經而後,先秦諸子:儒家有《孔子世家》、《仲尼弟子列傳》、《孟轲荀卿列傳》。

    道家有《管晏列傳》、《老子莊子列傳》。

    法家有《商君列傳》。

    兵家有《司馬穰苴列傳》、《孫武吳起列傳》。

    縱橫有《蘇秦列傳》、《張儀陳轸犀首列傳》。

    其不列傳而附見者:有如法家之申不害、韓非附《老莊列傳》,則以刑名法術之學“原于道德之意”也。

    陰陽之鄒衍、鄒奭附《孟轲列傳》,則曰“要其歸必止乎仁義節儉君臣上下六親之施”也。

    罔不論列言行,詳其事指而為之傳。

    獨墨子之顯學而于《太史公書》僅兩見:一附見《孟轲荀卿列傳》之末,曰“蓋墨翟宋之大夫,善守禦,為節用,或曰并孔子時,或曰在其後”,辭之觕略甚矣。

    一見《太史公自序》,談為太史公之論六家要指;六家之中,榷論儒道;其次墨者差詳,而獨詳論其“為節用”,曰:“墨者儉而難遵,是以其事不可遍循;然其強本節用不可廢也。

    ”因稱墨者之言而極論之;要曰“強本節用,則人給家足之道也”。

    自來論墨者多訾其兼愛,而《太史公書》獨論其節用,此不可曉?自序《正義》引韋昭說:“墨子之術也尚儉;後有随巢子傳其術也。

    ”信若所雲,意者随巢子獨傳墨子尚儉之一義而不及其他;《太史公書》即本之此耶?《漢書·藝文志》諸子略墨家有《随巢子》六篇,雲“墨翟弟子”;其書不傳。

    然餘讀瑞安孫诒讓之《墨子後語》,中有《随巢子》佚文二十一事;其言多主于明鬼,荒大不經;亦論兼愛,曰:“有疏而無絕,有後而無遺。

    大行之行,兼愛萬物,疏而不絕;賢者欣之;不肖則憐之;賢而不欣,是賤德也!不肖不憐,是忍人也!”則可謂乎仁人之言!然而無及節用者。

    雖放佚多,未可論定?而随巢子之非專傳墨子尚儉之一義,要可斷言;而知韋昭之說,未可信也。

    然則太史公之稱節用何說?曰:“此蓋稱墨子以矯世敝而發《平準》一書之指耳。

    ”《平準》之書,迄元封元年而止;蓋太史公談之作。

    而太史公談實仕建元、元封之間,目睹漢武帝外攘夷狄,内興功業,海内之土力耕不足糧饷;“蕭然繁費”,而“興利之臣自此始”;故不禁慨乎言之,要曰“強本節用,則人給家足之道”;此《平準書》之所為作,而于論墨子先發其指也。

    史談又譏儒者之“博而寡要”,而極言之曰“累世不能通其學,當年不能究其禮”;與《孔子世家》所載晏嬰之譏孔子同辭;蓋襲墨子非儒之篇也;并附著之于篇。

     道家無為,又曰無不為。

    其術以虛無為本,以因循為用。

    無成勢,無常形,故能究萬物之情。

    不為物先,不為物後,故能為萬物主。

    有法無法,因時為業。

    有度無度,因物與合。

    故曰:“聖人不朽,時變是守。

    ”虛者道之常也。

    因者君之綱也;群臣并至,使各自明也,其實中其聲者謂之端,實不中其聲者謂之窾;窾言不聽,奸乃不生;賢不肖自分,白黑乃形;在所欲用耳,何事不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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