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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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校施、孟、梁丘《經》,或脫去無咎、悔亡”;“古文《尚書》者,出孔氏壁中,皆古字也”;“《孝經》長孫氏等各自名家,惟孔氏壁中古文為異”;所謂“古文”者,皆明指文字而言;豈如王氏所言“非以其文字”乎?斯又“遁辭知其所窮”者矣! 是時秦燒滅經書,滌除舊典。

    大發隸卒,興役戍,官獄職務繁,初有隸書,以趣約易;而古文由此絕矣!自爾秦書有八體,一曰大篆。

    〇金壇段玉裁《說文解字注》曰:“不言古文者,古文在大篆中也。

    ”博按:秦書八體不言古文者,自以古文之絕。

    許君《叙》上文明言“古文由此絕矣”。

    《太史公自序》曰:“秦撥去古文。

    ”此亦“古文自秦絕”之一證。

    段《注》非是。

     《尉律》:“學童十七已上,始試諷籀書九千字,乃得為史。

    ”〇金壇段玉裁《說文解字注》曰:“籀文字數不可知。

    《尉律》‘諷籀書九千字,乃得為史’,此‘籀’字訓讀書,與宣王太史籀,非可牽合。

    或因之謂‘籀文有九千字’,誤矣!”海甯王國維《史籀篇疏證序》曰:“張懷瓘謂‘籀文凡九千字,《說文》字數與此适合,先民謂即取此而釋之’。

    近世孫氏星衍序所刊《說文解字》猶用其說。

    此蓋誤讀《說文叙》也。

    《說文叙》引漢《尉律》‘諷籀書九千字’,諷籀即諷讀;《漢書·藝文志》所引無籀字可證。

    且《倉颉》三篇僅三千五百字;加以揚雄《訓纂》亦僅五千三百四十字;不應《史籀篇》反有九千字。

    ” 孝宣時,召通《倉颉》讀者;張敞從受之。

    涼州刺史杜業、沛人爰禮、講學大夫秦近亦能言之。

    孝平時,征禮等百餘人,令說文字未央廷中;以禮為小學博士。

    〇博按:此可以證古文之在漢時,非盡人所能通讀。

    金壇段玉裁《說文解字注》曰:“《藝文志》曰:‘《倉颉》多古字,俗師失其讀。

    宣帝時,征齊人能正讀者。

    張敞從受之,傳至外孫之子杜林,為作訓故。

    ’按雲‘《倉颉》多古字’者,謂《倉颉篇》中大半古文大篆;‘俗師失其讀’者,失其音義也;‘正讀’者,正其音義。

    張敞,字子高,河東平陽人。

    杜業,字子夏,本魏郡緐陽人也;其母張敞女,從敞子吉學問,得其家書。

    吉子竦,又從業學問,亦著于世;尤長小學。

    業子林,亦有雅材,其正文字過于業、竦。

    《孝平紀》:‘元始五年,征天下通知逸經、古記、小學、《史篇》教授者,在所為駕一封轺傳遣詣京師。

    至者數千人。

    ’《王莽傳》曰:‘元始四年,征天下通一藝教授十一人以上,及有《逸禮》、《古書》、《毛詩》、《周官》、《爾雅》、《史篇》文字,通知其意者,皆詣公車,令記說庭中。

    ’紀傳所說,正是一事。

    爰禮等百餘人說文字未央庭中,正其時也。

    禮等通小學《史篇》文字者也。

    《史篇》,孟康曰:‘史籀所作十五篇古文書也。

    ’”蓋倉籀古文者,三代之所以,而秦之所廢絕;迨漢,俗師失其讀,故征能通讀者尊顯之以為罕貴也。

    乃海甯王國維作《史記所謂古文說》,謂:“武、昭以後,古文之書,學者如劉子政父子,皆未聞受古文字學而均能讀;是古文訖于西京之末,尚非難識。

    嗣是訖後漢如杜伯山、衛敬仲、徐巡、班孟堅、賈景伯、馬季長、鄭康成之徒,皆親見壁中書或其傳寫之本;然未有苦其難讀者。

    是古文難讀之說,起于王仲任輩未見壁中書者;其說至魏晉之間而大盛;不知漢人初未嘗有是事。

    ”此矛盾無稽之談也!使王氏之言而信,博誠不解《漢書·藝文志》所稱“《倉颉》多古字,俗師失其讀”者何指?“孝宣皇帝召通《倉颉》讀者”何事?而“張敞從受”又何為。

    王氏謂“劉子政父子未聞受古文字學”,獨不思張敞之“好古文字”,美陽得鼎,按其銘勒,而謙曰“臣愚不足以迹古文”。

    師古曰:“尋其文迹”,言迹古文之難也。

    見《漢書·郊祀志》;而其“從受通《倉颉》讀者”,則見《藝文志》及許君此叙,固人人之所熟聞也。

    甯獨張敞!《太史公自序》曰:“年十歲,則誦古文。

    ”《漢書·儒林傳》曰:“孔氏有古文《尚書》,孔安國以今文字讀之,因以起其家。

    而司馬遷亦從安國問故;遷書載《堯典》、《禹貢》、《洪範》、《微子》、《金縢》諸篇多古文說。

    ”此司馬遷受古文字學之證。

    《左氏傳》多古字古言(見《漢書·劉歆傳》),而司馬遷據《左氏》、《國語》見《漢書·司馬遷傳》,成一家之言;亦以古文誦習之有素也。

    不能以史不言“向、歆父子誦古文”,而沒“司馬遷誦古文”,“司馬遷從安國問故”,“張敞從受通《倉颉》讀者”三事置不提,而遽斷“漢人未嘗有古文難讀之事”。

    且王氏既謂“漢人初未嘗有古文難讀之事”矣,顧又曰“古文難讀之說,起于王仲任輩,未見壁中書者”。

    不知王仲任是漢人乎,抑非漢人乎?博按:《後漢書·王充傳》叙“王充字仲任,師事扶風班彪”。

    其著《論衡·正說篇》,謂:“魯恭王得百篇《尚書》于屋壁中,使使者取視,莫能讀者。

    ”自指壁中書初發見而未經孔安國讀以今文字之時而言;或者即本所師班彪之說。

    班彪者非它,班孟堅之父也;甯有如王氏所稱“壁中書或其傳寫之本”,班孟堅之所得親見;而王仲任與之同時同學,目未經見者?此又不可通之論也! 壁中書者,魯恭王壞孔子宅而得《禮記》、《尚書》、《春秋》、《論語》、《孝經》。

    又北平侯張蒼獻《春秋左氏傳》。

    郡國亦往往于山川得鼎彜,其銘即前代之古文,皆自相似;雖叵複見遠流,其詳可得略說也。

    而世人大共非訾,以為“好奇者也,故詭更正文,向壁虛造不可知之書,變亂常行以耀于世”。

    諸生競逐說字解經誼,稱秦之隸書為倉颉時書,雲“父子相傳,何得改易”,乃猥曰“馬頭人為長”,“人持十為鬥”,“蟲者屈中也”。

    廷尉說律,至以字斷法,苛人受錢,苛之字止句也。

    若此者甚衆,皆不合孔氏古文,謬于《史籀》。

    〇博按:許君此言,所以明《說文》所收古文之依據有自。

    其所依據者:一曰“壁中書”,二曰《春秋左氏傳》,三曰“郡國山川鼎彜”。

    而郡國山川鼎彜之所以可依據者,以“其銘即前代之古文”也。

    所以知“其銘即前代之古文”者,以許君見“孔子書《六經》,左丘明述《春秋》,皆以古文”;而郡國山川所得之鼎彜,其銘“皆自”與“壁中書”、《春秋左氏傳》“相似”故也。

    “自”之為言自然相似,不待考釋也。

    “皆自相似”之“皆”,即“皆以古文”之“皆”;“皆”之為言,概“壁中書”、《春秋左氏傳》二者而言也;文氣直貫而下,連讀意自明,而鼎彜,漢之所得,史文可征者,《史記·封禅書》、《漢書·郊祀志》叙“武帝即位;李少君見”。

    上有古銅器,問少君?曰:“此器齊桓公十年陳于柏寖。

    ”已而按其刻,果齊桓公器。

    師古曰:“刻,謂器上所銘記。

    ”又《郊祀志》叙宣帝即位,美陽得鼎,獻之,下有司議。

    張敞好古文字,按鼎銘勒,而上議曰:“鼎有刻書曰:‘王命屍臣,官此枸邑,賜爾旗鸾,黼黻琱戈,屍臣拜手稽首曰,敢對揚天子丕顯休命。

    ’臣愚不足以迹古文。

    竊以傳記言之:‘此鼎,殆周之所以褒賜大臣,大臣子孫刻銘其先功。

    ’”又有漢武帝元鼎元年,得鼎汾水上一事,以其文镂無款識,故不識錄。

    許君《序》所謂“郡國亦往往于山川得鼎彜,其銘即前代之古文”者,正指此類而言。

    惟許君《叙》曰“亦往往”,蓋緻言郡國所得之多,當不止此二事,而史佚不見。

    吳縣潘祖蔭《攀古樓彜器款識序》謂“許君書中古文本于經文者,必言其所出。

    其不引經者,皆憑古器銘識”。

    其說是也。

    惟海甯王國維《說文所謂古文說》謂“許君書所有重文古文五百許字,皆出‘壁中書’及張蒼所獻《春秋左氏傳》,其在正字中者亦然,未嘗據鼎彜。

    漢代鼎彜所出無多。

    ”然則許君《叙》稱“郡國往往于山川得鼎彜”,“往往”二字,豈“無多”之意,将許君造诳以耀于世者耶?縱來者之可誣,甯時論所得容。

    曰“郡國于山川得”,當有其物;曰“郡國往往于山川得”,必夥其數;耳目畢睹,豈容耀诳?此必不然之事也!王氏謂“許君叙‘壁中書者,魯恭王壞孔子宅而得《禮記》、《尚書》、《春秋》、《論語》、《孝經》。

    又北平侯張蒼獻《春秋左氏傳》’,其示《說文》所收古文之淵源,最為明白矣。

    至其述山川鼎彜,又分别言之,白‘其銘即三代之古文,皆自相似’,雲‘前代之古文’者,所以别于孔壁之古文;雲‘皆自相似’者,以明與孔壁古文不甚相似也。

    ”特王氏斷章取義,不知通貫上下文讀而有雲耳!博知許君意不如此也。

    自其分别而言,則許君《叙》之于《春秋左氏傳》,曰“北平侯張蒼獻”,曰“又”,此亦所以别白于“壁中書”而判其殊出也。

    甯隻鼎彜雲爾哉?其述鼎彜曰“郡國往往于山川得”,則所以别白于“壁中書”之“魯恭王壞孔子宅而得”,《春秋左氏傳》之“北平侯張蒼獻”也。

    至曰“其銘即前代之古文,皆自相似”,則非别白之辭,而所以會其大同。

    所謂“前代”,即指許君《叙》上文所稱“五帝三王之世”,在漢代以前者,而非别有所謂“前代”。

    所謂“前代之古文”,即許君上文叙“宣王太史籀著《大篆》十五篇”所“或異”之“古文”,亦即“孔子書《六經》,左丘明述《春秋》”所“皆似”之“古文”也。

    易言之,曰“即前代之古文”雲者,即“孔子壁中書”之古文。

    《春秋左氏傳》之“古字古言”在漢代以前者也。

    故正言之曰“即”。

    按《史記·項羽本紀》漢王曰:“吾與項羽約為兄弟,‘吾翁即若翁’。

    ”“即”之為言“即此無它”也。

    推許君之意,謂郡國所得山川鼎彜之銘,即“孔子壁中書”之“古文”,《春秋左氏傳》之“古字古言”,皆自相似也。

    使如王氏所言“山川鼎彜之銘自相似,而非與孔壁古文相似,前代之古文,非孔壁之古文”,然則所謂“即”者何“即”?而許君于“其詳可得略說也”句下續申之曰“而世人大共非訾,乃猥曰‘馬頭人為長’,‘人持十為鬥’,‘蟲者屈中’,‘苛字止句’,若此者甚衆,皆不合孔氏古文,謬于《史籀》。

    ”此正所以反證“郡國所得山川鼎彜,其銘即前代之古文,皆自相似”之不為“馬頭人長”,“人持十鬥”,“蟲屈中”,“苛止句”;而合孔氏古文,不謬于《史籀》之“即前代之古文”;段玉裁注:“鼎彜之銘,則合于孔氏古文”者是也。

    至王氏引吳縣吳大澂謂:“《說文》中古文,皆不似今之古鐘鼎;亦不言某為某鐘,某為某鼎。

    字以響拓,以前古器,無氈墨傳布;許君未能足征。

    ”此又未然。

    按王氏言:“拓墨之法。

    始于南北朝之拓石經,浸假而用以拓秦刻石。

    ”則三代之無石拓可知。

    然古者封泰山七十二家之文,曆見《韓詩外傳》、《史記·封禅書》暨許君此《叙》所征引者,豈假石拓而能足征耶?且許君《叙》引“封泰山者七十有二代靡有同”,而以征“五帝三王之文改易殊體”,傥非目驗七十二家之文者,當不能言之鑿鑿若此!方此之時,甯有石拓耶!況鼎彜銅器,輸緻匪難,撫寫益易。

    許君曾以诏書校書東觀,或藏彜器,如所稱“齊桓公器”、“美陽鼎”者以資臨撫,亦意中事?至謂“《說文》中古文皆不似今之古鐘鼎”,然餘不能以數千年後今日所見之不似,而遂武斷許君《叙》稱“山川鼎彜,其銘即前代古文,皆自相似”之出虛造也。

    不知自其似者而言,後世出土鐘鼎之文,由許君書以考釋者何限?而自其不似者而言,甯隻《說文》中古文,與所見鐘鼎有不似,而鐘鼎之文,其體亦互有異,此如魏碑之有别體耳!甯得以所見魏碑之别體,而謂一切字書有謬訛耶?故曰“吾斯之未能信”。

     朱筠《重刻許氏〈說文解字〉叙》 漢汝南召陵許君慎,範蔚宗《儒林傳》不詳,惟曰:“‘五經無雙許叔重’,為郡功曹,舉孝廉,再遷,除洨長,卒于家,作《說文解字》十四篇。

    ”本書召陵萬歲裡公乘許沖上書言:“先帝诏侍中騎都尉賈逵修理舊文。

    臣父故太尉南閣祭酒慎本從逵受古學,博問通人,考之于逵,作《說文解字》十五卷。

    慎前以诏書校書東觀,教小黃門孟生、李熹等。

    以文字未定,未奏上。

    今病,遣臣赍詣阙。

    建光元年九月己亥朔二十日戊午上。

    ”徐锴曰:“建光元年,安帝之十五年,歲在辛酉也。

    ”按《賈逵傳》:“肅宗建初元年,诏逵入講北宮白虎觀,南宮雲台。

    八年,诏諸儒各選高才生受《左傳》、《穀梁春秋》、古文《尚書》、《毛詩》;皆拜逵所選弟子及門生為千乘王國郎,朝夕受業黃門署。

    ”據此知許君校書東觀,教小黃門等,當在章帝之建初八年,歲在癸未也。

    本書許君自叙言:“粵在永元困敦之年,孟陬之月,朔日甲申,次列微辭。

    ”徐锴曰:“和帝永元十二年,歲在庚子也。

    ”按逵傳:“逵以永元八年自左中郎将複為侍中騎都尉,内備帷幄,兼領秘書近署。

    ”據此,知許君本從逵受學,其考之于逵作此書,正當逵為侍中之後四年。

    其後二十一年,當安帝之建光元年歲在辛酉,君病在家,書成,乃令子沖上之也。

    其始末略可考見如此。

     夫許君之為書也,一曰“世人詭更正文,向壁虛造不可知之書”,一曰“諸生競說字解經誼,稱秦之隸書,為倉颉時書”,一曰“廷尉說律,至以字斷法,皆不合孔氏古文,缪于史籀,恐巧說衺辭,使學者疑”,于是依據宣王太史籀《大篆》十五篇,丞相李斯《倉颉篇》,中車府令趙高《爰曆篇》,太史令胡毋敬《博學篇》,黃門侍郎揚雄《訓纂篇》諸書,又雜采孔子、楚莊王、左氏、韓非、淮南王、司馬相如、董仲舒、京房、衛宏數十家之說,然後成之。

    又曰:“必遵舊文而不穿鑿。

    ”又曰:“非其不知而不問。

    ”蓋其發揮六書之指,使百世之下,猶可以窺見三古制作之意者,固若日月之麗天,江河之由地。

    其或文奧言微,不盡可解,亦必明者之有所述,師者之有所授。

    後學小生區聞陬見,不得而妄議已! 《易》曰:“書不盡言,言不盡意。

    ”陳其大要,約有四端: 一曰:“部分之屬而不可亂。

    ”叙曰:“其建首也,立一為耑,據形聯系,引而申之,以究萬原,畢終于亥。

    ”是以徐锴作《系傳》有部叙三卷,本《易·叙卦傳》為之,推原偏旁所以相次之故,使五百四十部一字不紊。

    今起東既疑韻書,而比類又從字體,便于檢讨,實昧聲形。

    自李焘之《五音韻譜》作,而部分紛然自亂其例矣! 一曰:“字體之精而不可易。

    ”夫篆本異文而今同一首者,奉、博按:《說文》:,從手廾,豐聲。

    奏、博按:《說文》:,從,從収,從。

    ,上進之義。

    春、博按:萅,從日、艸、屯。

    屯,亦聲。

    秦、博按:《說文》:,從禾,春省。

    泰博按:,從艸,大聲。

    是也。

    篆本同文而今異所從者,、從、、徒是也。

    賊之從戈則聲,而改從戎;賴之從貝束聲,而改從負,半訛也。

    之為舜,之為壺,之為曲,之為爵,全訛也。

    以氣化之氣當乞,而氣牽之氣遂當氣,于是有俗饩字。

    以萎飼之萎當,博按:《說文》:,病也;一曰枯死也。

    而饑餧之餧當萎,于是有俗餒字。

    此因一字以訛數字者也。

    匈已從勹而又從肉;博按:俗胸字。

    州已從川而又從水;博按:俗洲字。

    既重其類。

    垔從土而又土,博按:俗堙字。

    蜀從蟲而加蟲,博按:俗蠋字。

    又重其從。

    此并二字以訛一字者也。

    從者失從,滋者不滋。

    自隸一變之,楷再變之,而字體莫之辨識矣! 一曰:“音聲之原可以知。

    ”之從辰,囪聲;《玉篇》悤窗同。

    《考工記·匠人》“四旁兩夾窗,窗一音悤”,徐锴以為“當從兇乃得聲”,非也。

    移之從禾,多聲,古音弋多反。

    《楚辭》:“夫聖人者,不凝滞于物而能與世推移。

    舉世皆濁,何不掘其泥而揚其波?”徐锴以為多與移聲不相近,非也。

    能之足似鹿,從肉,乙聲,古音奴來奴代反。

    《詩》“其湛曰樂,各奏爾能。

    賓載手仇,室人入又。

    酌彼康爵,以奏爾時。

    ”徐铉等以為乙非聲,疑象形,非也。

    摘之從手,啻聲,陟革反,去聲則陟寘反。

    啻與商同文。

    摘與适同聲。

    《詩》“勿予禍适,稼穑匪懈”。

    徐锴等以為當從适省乃得聲,非也。

    此音聲之可據者也。

     一曰:“訓诂之遺可以補。

    ”《易》“其牛觢”。

    “觢,一角仰也。

    ”《爾雅》“皆踴觢”;郭注:“今豎角牛也。

    ”不當作“掣”。

    《易·睽卦》:其牛掣。

    《書》“西伯既黎”;“,從戈今聲,殺也。

    ”不當作戡,“戡刺也。

    ”《詩》“深則砅”;“砅從水從石,履石渡水也。

    ”“在彼淇厲”,蒙梁而言,亦此訓也。

    “得此”;亦為鼀,《爾雅》“鼀爾詹諸”。

    “缟衣巾”,“從系,卑聲,未嫁女所服處子也。

    ”《周禮》“垗五帝于四郊”,垗,畔也,為四時界,祭其中也。

    《春秋傳》“修塗梁”;“,荊州浸也。

    ”《職方氏》“豫州其浸波”;鄭注:“《春秋傳》曰:‘楚子除道梁’,則宜屬荊州,在此非也。

    ”“阙之甲”;“,水邊石也。

    ”《論語》:“小人窮斯矣。

    ”“,從女,監聲,過也。

    ”《孟子》:“洩洩,猶沓沓。

    ”“呭呭,多言也;沓沓,語多沓沓也。

    ”所謂“言則非先王之道也”。

    《爾雅》“西至汃國,謂之四極”;“汃從水,八聲,西極之水也。

    ”《廣韻》:“汃,府巾切,西方極遠之國;又普八切,西極水名也。

    ”下當作邠,邠,“周太王國也”。

    此訓诂之可據者也。

     部以屬之,體以别之,音以審之,訓以诂之,文字之事加諸蔑矣!後之非毀許君者,或摘其一文,或泥其一說,曆代以來,不量與撼,要無足論。

    惟近日顧氏炎武修紹絕業,學者所宗,而于是書亦有不盡然之言。

    竊恐瞽說附聲,信近疑遠,是不可以不辨。

    今如所舉“秦”從禾以地宜禾。

    “宋”從木為居。

    “辥”從辛為辠。

    “威”為姑。

    “也”為女陰。

    “殹”為擊聲。

    “困”為故廬。

    “”為日無色。

    “貉”之言惡。

    視犬之字如畫狗。

    “狗”之言叩。

    “有”曰不宜有。

    “襄”為解衣耕。

    “弔”為“人持弓會驅禽”。

    “辱”為失耕時。

    “臾”為束縛捽抴。

    “罰”為持刀罵詈。

    “勞”為火燒門。

    “宰”為辠人在屋下執事。

    “冥”為十六日月始虧。

    “刑”為刀守井。

    凡此諸說,皆始造文字,取用有故;必非許君之所創作;書契代遠,難以強說,複不當删;是以觀象阙文之訓,明著于叙;豈得以剿說穿鑿,橫暴先儒乎!至江别“汜”、“洍”,舄殊“掔”、“已”,“逑”、“救”各引,載斾為“坺”,當時孔壁古文未亡,齊、魯、韓三家之詩具在;衆音雜陳,殊形備視,豈容廢百舉一,去都即鄙耶!又言“别指一字,以镏當劉,以當由,以當免”;此說亦非。

    按本書之例:從某者,有其部也。

    某聲者,有其字也。

    浏之從水,劉聲;之從絲,由聲;勉之從力,免聲;具著于篇。

    乃知書阙有間,傳寫者之過。

    謂别指一字以當之者,謬矣!《記》曰:“今人與居,古人與稽。

    ”“居”不當為法古乎?《易》曰:“是興神物,以前民用。

    ”“用”不當為蔔中乎?《費誓》之費改為粊,訓為惡米。

    按陸德明《經典釋文》,《曾子問》注作“粊誓”;“粊”音“秘”,鄭君說也。

    童為男有辠。

    按《易》“喪其童仆”作童。

    至僮之字,《國語》“使僮子備官而未之聞”;韋昭注:“僮,僮蒙不達也。

    ”《史記·樂書》:“使僮男僮女七十人俱歌。

    ”本書叙尉律學僮十七已上亦同。

    當知僮子之僮從人;辠人為奴者正作童也。

    訓參為商星,乃連文書,讀“參商,星也”;即如水部“河水出敦煌塞外,泑澤在昆侖下”之例;明參與商同為星;非參商亦不知也。

    其引齊之郭氏及樂浪,古人往往随事博證,不拘拘一說也。

    至援《莽傳》及谶記,以劉之字為卯金刀,謂許君脫其文。

    按劉之字從刀,從金,聲。

    ,古酉字,非卯也。

    谶記不可以正六書。

    《後漢書·光武紀》論王莽以錢文有金刀,改為貨泉。

    或以貨泉字為白水真人。

    于篆,貨或近真人;泉豈得為白水耶?《五行志》:“僮謠曰:‘千裡草,何青青!十日蔔,不得生。

    ’”以“千裡草”為“董”,“十日蔔”為“卓”。

    按“重”字從王,東聲;非“千裡草”。

    “早”字為日在“甲”上;非“十日蔔”,又可據以為證乎?又援魏太和初,公卿奏“于文文武為斌”,古未嘗無斌字。

    按彬從彡從林,為文質備,文武之字,經典缺如,不知所從,無以下筆,徐铉列之俗書,是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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