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謂:“《爾雅·釋诂》于字之一義數字者,互相訓釋,即為轉注之公例,然音概相近。
如哉、基、胎皆訓為始,洪、龐、旁、弘、穹、戎六字皆訓為大,而音多相近。
”夫以《爾雅》為轉注之書,本是戴、段舊說。
然按之《爾雅》,初、首、肇、祖、元、俶、落、權、輿九字與哉、基、胎三字同訓為始,而音不近于始,且不必互相近。
洪、龐、旁、弘、穹、戎六字皆訓為大,而音不必近于大;且龐、旁二字之音,又不必與洪、弘、穹、戎相近。
則是義同而形不同者,音不必相近也。
(三)聲類之說,最為新義。
近儒餘杭章炳麟《轉注假借說》曰:“許君‘建類一首’四字,‘類’為‘聲類’,鄭君《周禮序》雲‘就其原文字之聲類’。
考、老同在幽類,其義相互容受,其音小變;按形體成枝别,審語言同本株,雖制殊文,其實公族也。
非直考、老,言壽者亦同;《詩·魯頌·傳》:壽,考也。
考、老、壽皆在于幽類。
循是以推,有雙聲者,有同音者,其條例不異;适舉考、老疊韻之字以示一端,得包、彼二者矣。
”因曆引字之相互訓者,如“霁”與“霋”,《說文》:霁謂之霋。
庸與用,标與杪,《說文》:标,木杪末也。
杪,木标末也。
晏與嚥,《說文》:晏,天清也。
燕,星無雲也。
聾與慴,壵與堯,《說文》:壵,土高也。
堯,高也,皆疊韻也。
屏與藩,雁與鵝,亡與無,謀與谟,媪與妪,爨與炊,皆雙聲也。
其訓诂相同,而聲音相轉,為一語之變,若是者謂之轉注。
類謂“聲類”,不謂“五百四十部”也。
“首”謂“聲首”,不謂“凡某之屬皆從某”也。
蓋仍推衍戴、段互訓之說而以為“建類一首”者,蓋立一聲類以為之首。
“首”者今所謂“語基”,其後雖因雙聲疊韻,輾轉遞變,而總不離此語基也。
視戴、段之說為博通矣!然博以為不如部首之說于許君《序》為有據也。
許君叙五百四十部部首而卒言之曰:“此十四篇,五百四十部,九千三百五十三文,其建首也,立一為耑,方以類聚,物以群分;同牽條屬,共理相貫,雜而不越,據形系聯。
”所以發凡起例,明無背于轉注之法,而重申“建類一首,同意相受”之指也。
曰“其建首也,立一為耑,方以類聚,物以群分”,非所謂“建類一首”者耶?曰“同牽條屬,共理相貫,雜而不越,據形系聯”,非所謂“同意相受”者耶?曰“據形系聯”,則非“聲類”可知。
故曰“不如部首之說于許君《叙》為有據”也。
及宣王太史籀著《大篆》十五篇,與古文或異。
〇海甯王國維《史籀篇疏證序》曰:“班《志》、許《序》以史籀為周宣王太史,其說蓋出劉向父子。
考《周禮·春官》大史職、小史職、内史職,古之書皆史讀之。
《說文》雲:‘籀,讀也。
’又雲:‘讀,籀書也。
’籀書為史之專職。
昔人作字書者,其首句蓋雲‘大史籀書’以目下文;後人因取首句史籀二字以名其篇;此古書之通例。
‘大史籀書’,猶雲‘大史讀書’;《太史公自序》言‘紬石室金匮之書’,猶用此語。
劉、班諸氏不審,乃以史籀為著此書之人,其官為大史,其生當宣王之世。
”其說新穎可喜。
然博按:《漢書·藝文志·六藝略》載“《史籀》十五篇”,注:“周宣王太史,作《大篆》十五篇,建武時亡六篇矣。
”又曰:“《史籀篇》者,周時史官教學童書也,與孔氏壁中古文異體。
”舉凡作者之仕曆,篇數之存亡,暨于字體之奚異,罔所不備悉;是豈得曰不審《史籀篇》者?許君《序》稱:“周宣王太史籀著《大篆》十五篇,與古文或異。
”王氏言:“其所謂‘籀文與古文或異’者,非謂史籀大篆與史籀以前之古文或異;而實謂許君所見《史籀》九篇與其所見壁中書時或不同。
”見王氏《說文所謂古文說》。
則是許君之見《史籀》九篇而審其與所見壁中書時或不同;王氏且明言之矣。
蓋劉、班、許及見《史籀篇》原書,而王氏則就《說文》所存《史籀篇》遺字而為臆測之辭;其曰“昔人作字書者,其首句,蓋雲‘大史籀書’以目下文,後人因取首句‘史籀’二字以名其篇。
”曰“蓋雲”,蓋亦存疑而未敢論定之雲焉爾。
假如王氏所說“《史籀篇》之首語曰‘大史籀書’”,開宗明義,展卷可知;而“籀”、“讀”互訓,即出《說文》;許君豈如師丹之善忘,而胥待王氏千載以後之提命者?至王氏謂“《詩》、《書》及周秦諸子,大抵以首句二字名篇;此古代書名之通例”。
然古人著書,以作者姓名爵谥題目;此亦古代書名之通例。
而據《漢書·藝文志》所睹記:六藝則有《易》之《孟氏京房》十一篇,《京氏段嘉》十二篇;《禮》之《曲台後蒼》九篇。
諸子則有儒家之《子思》二十三篇,《李克》七篇,《甯越》一篇,《公孫固》一篇,《陸賈》二十三篇,《劉敬》三篇,《賈山》八篇,《賈誼》五十八篇,《董仲舒》百二十篇,《兒寬》九篇,《公孫弘》十篇,《終軍》八篇,《吾丘壽王》六篇,《莊助》四篇,《臣彭》四篇;道家之《伊尹》五十一篇,《辛甲》二十九篇,《力牧》二十二篇,《曹羽》二篇;陰陽家之《公孫發》二十二篇,《南公》三十一篇,《張蒼》十六篇,《馮促》十三篇,《周伯》十一篇,《公孫渾邪》十五篇;法家之《晁錯》三十一篇;名家之《鄧析》二篇;縱橫家之《龐煖》二篇,《鄒陽》七篇,《主父偃》二十八篇,《徐樂》一篇,《莊安》一篇;雜家之《伍子胥》八篇,《由餘》三篇,《尉缭》二十九篇,《東方朔》二十篇,《公孫尼》一篇;農家之《董安國》十六篇,《氾勝之》十八篇,《蔡葵》一篇。
兵書則有權謀之《公孫鞅》二十七篇,《吳起》四十八篇,《範蠡》二篇,《娷》一篇,《龐煖》三篇,《兒良》一篇,《韓信》三篇;形勢之《蚩尤》二篇,《孫轸》五篇,《繇叙》二篇,《王孫》十六篇,《尉缭》三十一篇,《李良》三篇;陰陽之《封胡》五篇,《力牧》十五篇,《鬼容區》三篇,《東父》三十一篇,《苌弘》十五篇;技巧之《五子胥》十篇。
數術則有五行之《猛于闾昭》二十五卷。
凡六十家(龐暖、尉缭、力牧、師曠、伍子胥重出者不計)。
八百四十八篇二十五卷。
其他著姓而冠以子或氏者,更難以仆數終也。
此古書之以作者姓氏名号題篇者也。
又六藝則有春秋之《太史公》百三十篇。
諸子則有儒家之《魏文侯》六篇,《平原君》七篇;道家之《太公》二百三十七篇;陰陽家之《杜文公》五篇;農家之《神農》二十篇。
兵書則有權謀之《廣武君》一篇;形勢之《魏公子》二十一篇;陰陽之《黃帝》十六篇,《風後》十三篇。
凡九家三百二十五篇。
此又古書之以作者爵谥官号名篇者也。
至《史籀》十五篇,蓋古書之以作者之名題篇而冠以官位者;如此之類,蓋亦數見不鮮;諸子則有儒家之《周史六弢》六篇,原注:惠、襄王之間,或曰顯王時,或曰孔子問焉。
博按:六弢,疑大弢之訛,史之名也。
《莊子·則陽》有“仲尼問于大史大弢”,疑即其人也。
《鈎盾兄從李步昌》八篇;宋祁曰:兄當作冗。
道家之《郎中嬰齊》十二篇;陰陽家之《宋司星子韋》三篇;墨家之《尹佚》二篇;王國維曰:“尹字從又持丨,象筆形。
持中為史,持筆為尹。
内史之長曰内史尹,亦曰作冊尹,其職在書王命與制祿,命官;與太師同秉國政。
故《詩·小雅》曰:‘赫赫師尹,民具爾瞻。
’”見《釋史》。
然則尹佚即尹佚也。
縱橫家之《秦零陵令信》一篇,《待诏金馬聊蒼》三篇;小說家之《師曠》六篇。
兵書則有權謀之《大夫種》二篇;陰陽之《師曠》八篇;凡九家六十一篇。
此古書之以作者之名題篇而冠以所官者也。
曰史籀者,蓋史以著其官;籀以章其名,亦如《周史六弢》、《郎中嬰齊》、《尹佚》、《師曠》、《大夫種》諸家之比耳。
奚獨以疑于史籀?考之記傳,言史某者不一:周有“史佚”見《周書·世俘》、《左氏·僖十五年傳》、《周語上》;“史扃”見《文選注》引《六韬》;“太史辛甲”見《左氏·襄四年傳》、《晉語》、《韓非》、《說林》;“太史周任”見《論語》、《左氏·隐六年傳》;“左史戎夫”見《周書》、《史記》;“史角”見《呂覽·當染》;“史伯”見《鄭語》;“内史過”見《左氏·莊三十二年傳》、《周語上》;“内史叔興”見《左氏·僖十六年、二十八年傳》,《周語上》;“内史叔服”見《左氏·文元年傳》;“太史儋”見《史記·老子傳》;“史大弢”見《莊子·則陽》;虢有“史嚚”,見《晉語二》;晉有“史趙”,見《左氏·襄三十年傳》;楚有“左史倚相”,見《左氏·昭十二年傳》;有“史皇”,見《定四年傳》;趙有“史墨”,見《昭二十九年傳》,其他類此者衆,罔不冠“史”以著其官,曰“某”以章其名,皆史籀之比也;奚獨以疑于史籀?使執“籀”、“讀”之互訓,而可望文生義,臆說史籀曰“太史讀書”;使持“佚”有放失之義,而說“史佚”曰“史阙文”;“扃”有“閉關”之義,而說“史扃”曰“史閉門”;“墨”有“書墨”之義,而說“史墨”曰“史書墨”;謂一切無其人,可乎?博按:劉向、歆仍父子相繼領校中五經秘書,見《漢書》本傳;《漢書·固叙傳》自稱“永平中為郎,典校秘書”;而許君“以诏書校書東觀”,見許君《序》附《沖書》;豈皆不通古今者;其于史籀,表其官曰“太史”,著其生世曰“周宣王”,詞意鑿然,必有所據,未可以晚出意必之談而廢之也! 秦始皇帝初兼天下;丞相李斯乃奏同之,罷其不與秦文合者。
斯作《倉颉篇》,中車府令趙高作《爰曆篇》,太史令胡毋敬作《博學》,皆取史籀大篆,或頗省改;所謂小篆者也。
是時秦燒滅經書,滌除舊典。
大發隸卒,興役戍;官獄職務繁,初有隸書以趣約易;而古文由此絕矣!〇海甯王國維《史籀篇疏證序》曰:“史篇文字就其見于許書者觀之,固有與殷周間古文同者。
然其作法大抵左右均一,稍涉繁複,象形象事之意少,而規旋矩折之意多;推其體勢,實上承石鼓文,下啟秦刻石,與篆文極近。
至其文字出于《說文》者才二百二十餘。
然班固、許慎謂《倉颉》、《爰曆》、《博學》三篇文字,多取諸《史籀篇》。
……《史籀》十五篇,文成數千,而《說文》僅出二百二十餘字,其不出者必與篆文同者也。
考戰國時,秦之文字,如傳世《秦大良造鞅銅量》,乃孝公十六年作,其文字全同篆文。
《詛楚文》摹本文字,亦多同篆文,而、奓、、四字,則同籀文。
篆文固多出于籀文,則李斯以前秦之文字,謂之用篆文可也;謂之用籀文亦可也。
則《史籀篇》文字,秦之文字,即周、秦西土之文字也。
至許書所出古文,即孔子壁中書,其體與籀文、篆文頗不相近,六國遺器亦然。
壁中古文者,周、秦間東土之文字也。
然則《史籀》一書,殆出宗周文勝之後,春秋、戰國之間,秦人作之以教學童,而不行于東方諸國;故齊、魯間文字作法體勢與之殊異;諸儒著書口說,亦未有及之者;惟秦人作字書,乃獨取其文字,用其體例;是《史篇》獨行于秦之一證。
”又《戰國時秦用籀文六國用古文說》曰:“秦之小篆,本出大篆;而《倉颉》三篇未出,大篆未省改以前,所謂‘秦文’,即籀文也。
六藝之書,行于齊、魯,爰及趙、魏而罕流布于秦,猶《史籀篇》之不行于東方諸國。
其書皆以東方文字書之;漢人以其用以書六藝,謂之古文;而秦人所罷之文與所焚之書,皆此種文字;是六國文字,即古文也。
觀秦書八體中有大篆,無古文,而孔子壁中書與《春秋左氏傳》凡東土之書,用古文,不用大篆;是可識矣。
故古文籀文者,乃戰國時東西二土文字之異名。
自秦滅六國以至楚漢之際,十餘年間,六國文字,遂遏而不行;漢人以六藝之說,皆用此種文字,又其文字為當日所已廢,故謂之古文。
此語承用已久,遂若六國之古文,即殷、周之古文,而籀篆皆在其後,如許叔重《說文序》所雲者,蓋循名而失其實矣!”博按:王氏謂“秦之小篆,本出大篆”。
《漢書·藝文志》暨許君《叙》稱“秦丞相李斯等所作《倉颉》、《爰曆》、《博學》三篇,文字多取《史籀篇》,而篆體省改,或複頗異”,叙次本自明白。
而許君《叙》史籀著《大篆》十五篇,廁之六書既備之後,著于周宣王之世,而又為秦篆之所本;則王氏所稱“《史籀》體勢,上承石鼓,下近秦篆,與篆文極近”,亦固其所,無足怪者。
惟《漢書·藝文志》曰:“《史籀篇》者,周時史官教學童書也。
”而王氏乃強改之曰:“《史籀》一書,秦人作之以教學童。
”而不言何據。
博按:保氏教國子六書,著于《周官》,而《禮記·内則》亦載“子十年出就外傅,學書計”,書謂六書;則是周制教學童文字六書,典籍有征。
而秦人虜使其民,并心于進取,未嘗以文教為意;何有作史籀以教學童之事?斯為不根之譚,奚待論者?至王氏謂“古文籀文,乃戰國時東西二土文字之異名”。
蓋以“六藝之書,皆書以東方文字,即古文,行于齊、魯,爰及趙、魏而罕流布于秦;猶《史籀篇》之不行于東方諸國。
漢人以其用以書六藝,故謂之古文也。
”斯尤鑿空無稽。
而據博所睹記;則春秋、戰國之間,六藝之書,未嘗不流布于秦;而秦人未嘗艱通六國之文書。
迨并天下以後,亦有書以秦篆之六藝,傳之其人,所謂今文家言者是也。
何以知其然?按《史記·商君列傳》叙趙良見商君,再引“詩曰”,一引“書曰”;而商君曰“子不說吾治秦欤?”《樂書》:“秦二世尤以為娛。
丞相李斯進谏曰:‘放棄《詩》、《書》。
’”則是《詩》、《書》豈罕流布于秦而為所不稱說者耶?然李斯故楚人,而趙良或系六國人之客于秦者,未可為信。
博又按之《春秋左氏·僖十五年傳》載“秦伯伐晉,蔔徒父筮之吉,其卦遇《蠱》,曰:‘蠱之貞,風也;其悔,山也。
’”注:“徒父,秦之掌龜蔔者。
”則是秦人蔔用《易》而《易》流布于秦之證也。
《史記·秦本紀》“由餘觀秦。
缪公怪之,問曰:‘中國以《詩》、《書》、《禮》、《樂》法度為政。
’”則是秦人稱說《詩》、《書》、《禮》、《樂》,而《詩》、《書》、《禮》、《樂》流布于秦之證也。
又丞相李斯曰:“非博士官所職,天下敢有藏《詩》、《書》百家語者,悉詣守尉雜燒之。
”則是秦禁《詩》、《書》流布民間而故藏博士之證也。
且《詩風》采《秦》,康公有刺;《書》終《秦誓》,以休缪公;皆在春秋之世;而《詩》、《書》序删自孔子,六藝之文,亦有采及秦者;則是秦文流布東方諸國之證;而匪如王氏臆想“秦文《史籀篇》之不行于東方諸國,猶六藝之罕流布于秦”也。
使如王氏所雲“秦文《史籀》不行于東方諸國;故齊、魯間文字作法體勢與之殊異;諸儒著書口說,亦未有及之者”,則是東西二土,文字懸隔,而東方諸國之著書,當非秦人所能通其讀者。
然《史記·老莊申韓列傳》叙韓非善著書,人或傳其書至秦。
秦王見《孤憤》、《五蠢》之書;曰:“嗟乎!寡人得見此人與之遊,死不恨矣!”李斯曰:“此韓非之所著書也。
”按韓非,韓之諸公子也,其寫定著書,自當用王氏所謂“六國文字”即“古文”者。
然人或傳其書至秦,秦王見之而嗟,未嘗如漢宣帝之以《倉颉》多古字而召通《倉颉》讀者,則是秦人未嘗艱通六國之文書也。
且韓非之著書,尚或有人傳至秦,甯有久經流傳之《詩》、《書》、“六藝”而罕流布于秦者?意者王氏生今之世,徒見東西洋文字之不同,遂懸想春秋、戰國之間,東西二土文字之異,當亦如此。
不知春秋百二十國,車塗同軌;下逮戰國七雄,合縱連橫,亦壤土犬牙相錯,匪近日東西洋之重洋懸隔可比。
而會盟交聘之事,無日不書;亦未聞大夫出疆,國書載聘,有如今日之象鞮寄譯。
孔子生春秋之季,尚曰“今天下,書同文”;而七國之所謂“文字異形”,當不過假省别體,大同小異;如後世所見鐘鼎、彜器、刻文之或體耳。
許君《叙》稱“李斯奏同之,罷其不與秦文合者”。
推言外之意,當必有七國文字與秦文合者,不在斯所奏罷之列;以其或有殊體,而推厥所自,同用史籀也。
按《史記·秦始皇本紀》載:“二十六年,秦初并天下;書同文字。
三十四年,丞相李斯奏:‘非博士官所職,天下敢有藏《詩》、《書》百家語者,悉詣守尉雜燒之;有敢偶語《詩》、《書》,棄市。
’”前後相距八年,方當李斯既奏同文字,未奏禁《詩》、《書》之日,《詩》、《書》傳誦民間,自當用秦文寫定之本;功令所在,可斷言者。
考漢之今文《尚書》,出故秦博士伏生。
《漢書·藝文志》六藝略稱“秦燔書盡學,濟南伏生獨壁藏之;漢興亡失;求得二十九篇,以教齊、魯之間。
訖孝宣世,有歐陽、大小夏侯氏。
古文《尚書》者,出孔子壁中。
武帝末,魯共王壞孔子宅,欲以廣其宮,而得古文《尚書》,皆古字也。
”則歐陽、大小夏侯所傳,伏生藏壁二十九篇之無古字,與古文《尚書》不同可知。
《史記·儒林列傳》曰:“孔氏有古文《尚書》,而安國以今文讀之,因以起其家,逸書得十餘篇。
”所謂“安國以今文讀之”者,《索隐》說:“安國以今文雠古篆隸,推科鬥以定五十餘篇。
”蓋據古文《尚書》二十九篇之今文所有者,因以推定古文某形之為今文某文,逐字雠讀,明其大較;然後以讀今文之所無,而知二十九篇外之“逸書,得十餘篇”;是即伏生壁藏于秦燔書之日,而漢興求之之所亡失,故曰“逸書”也。
然則安國之“以今文讀”者,乃據伏生二十九篇今文以考讀《尚書》古文之字,而匪如王氏所謂“句讀之讀”。
見王氏《史記所謂古文說》。
《漢書·儒林傳》增一“字”字,曰“孔安國以今文字讀之”,意益明顯。
又《藝文志》稱“孔安國得古文《尚書》以考二十九篇,得多十六篇”,是即《儒林傳》所稱“孔安國以今文字讀之”者也。
“今文”者,伏生二十九篇之寫定以秦篆書者也。
則是《尚書》之有秦篆書本也。
《藝文志》又叙“秦燔書,而《易》為蔔筮之事,傳者不絕。
漢興田何傳之,訖于宣、元,有施、孟、梁丘、京氏,列于學官。
劉向以中古文《易經》校施、孟、梁丘經,或脫去無咎、悔亡。
”則是《易》之有秦篆書本,與古文《易經》不同也。
又《藝文志》稱:“漢興,高堂生傳《士禮》十七篇;訖孝宣世,後倉最明;戴德、戴聖、慶普皆其弟子;三家立于學官。
《禮古經》者,出于魯淹中及孔氏;與十七篇文相似,多三十九篇。
”猶古文《尚書》之以考二十九篇,得多十六篇。
則是高堂《士禮》十七篇之為秦篆書本,不同《禮古經》也。
又《藝文志》載“《春秋古經》十二篇,《經》十一卷”,而“《經》十一卷”之下,注《公羊》、《穀梁》二家。
《論語》“古二十一篇”,注“出孔子壁中,兩《子張》”;“《齊》二十二篇”,“《魯》二十篇”。
《孝經》“古孔氏一篇”,注:“二十二章;師古曰:‘劉向雲古文字’也。
”“《孝經》一篇”,注“十八章;長孫氏、江氏、後氏、翼氏四家”。
叙稱“《孝經》者,漢興,長孫氏、博士江翁、少府後倉、谏大夫翼奉、安昌侯張禹傳之,各自名家;經文皆同;惟孔氏壁中古文為異”。
則是《春秋》公羊、穀梁之二家《經》十一卷,《論語》之《齊》二十二篇、《魯》二十篇,《孝經》之長孫氏四家皆用秦篆寫定其書,不同壁中古文也。
由是觀之:自李斯奏同文字之後,而孔氏壁中書未發以前,六藝之書,隻有秦篆寫本;迨孔氏壁中書發于孝武之世,乃有古文本與秦篆本并行;而秦篆本謂之今文,以别于壁中書之古文;馬《史》、班《書》,胪叙甚明;何有如王氏所稱“漢人以六藝之書皆用古文”之事?王氏又謂“《藝文志·六藝略》諸經之冠以古字者,所以别其家數,非以其文字”。
見王氏《漢書所謂古文說》。
此尤似是而非之談也。
不知經學之所以别今古文者,其初本起于文字之不同而後因以别其學派。
《漢志》所稱“劉向以中古文《易
如哉、基、胎皆訓為始,洪、龐、旁、弘、穹、戎六字皆訓為大,而音多相近。
”夫以《爾雅》為轉注之書,本是戴、段舊說。
然按之《爾雅》,初、首、肇、祖、元、俶、落、權、輿九字與哉、基、胎三字同訓為始,而音不近于始,且不必互相近。
洪、龐、旁、弘、穹、戎六字皆訓為大,而音不必近于大;且龐、旁二字之音,又不必與洪、弘、穹、戎相近。
則是義同而形不同者,音不必相近也。
(三)聲類之說,最為新義。
近儒餘杭章炳麟《轉注假借說》曰:“許君‘建類一首’四字,‘類’為‘聲類’,鄭君《周禮序》雲‘就其原文字之聲類’。
考、老同在幽類,其義相互容受,其音小變;按形體成枝别,審語言同本株,雖制殊文,其實公族也。
非直考、老,言壽者亦同;《詩·魯頌·傳》:壽,考也。
考、老、壽皆在于幽類。
循是以推,有雙聲者,有同音者,其條例不異;适舉考、老疊韻之字以示一端,得包、彼二者矣。
”因曆引字之相互訓者,如“霁”與“霋”,《說文》:霁謂之霋。
庸與用,标與杪,《說文》:标,木杪末也。
杪,木标末也。
晏與嚥,《說文》:晏,天清也。
燕,星無雲也。
聾與慴,壵與堯,《說文》:壵,土高也。
堯,高也,皆疊韻也。
屏與藩,雁與鵝,亡與無,謀與谟,媪與妪,爨與炊,皆雙聲也。
其訓诂相同,而聲音相轉,為一語之變,若是者謂之轉注。
類謂“聲類”,不謂“五百四十部”也。
“首”謂“聲首”,不謂“凡某之屬皆從某”也。
蓋仍推衍戴、段互訓之說而以為“建類一首”者,蓋立一聲類以為之首。
“首”者今所謂“語基”,其後雖因雙聲疊韻,輾轉遞變,而總不離此語基也。
視戴、段之說為博通矣!然博以為不如部首之說于許君《序》為有據也。
許君叙五百四十部部首而卒言之曰:“此十四篇,五百四十部,九千三百五十三文,其建首也,立一為耑,方以類聚,物以群分;同牽條屬,共理相貫,雜而不越,據形系聯。
”所以發凡起例,明無背于轉注之法,而重申“建類一首,同意相受”之指也。
曰“其建首也,立一為耑,方以類聚,物以群分”,非所謂“建類一首”者耶?曰“同牽條屬,共理相貫,雜而不越,據形系聯”,非所謂“同意相受”者耶?曰“據形系聯”,則非“聲類”可知。
故曰“不如部首之說于許君《叙》為有據”也。
及宣王太史籀著《大篆》十五篇,與古文或異。
〇海甯王國維《史籀篇疏證序》曰:“班《志》、許《序》以史籀為周宣王太史,其說蓋出劉向父子。
考《周禮·春官》大史職、小史職、内史職,古之書皆史讀之。
《說文》雲:‘籀,讀也。
’又雲:‘讀,籀書也。
’籀書為史之專職。
昔人作字書者,其首句蓋雲‘大史籀書’以目下文;後人因取首句史籀二字以名其篇;此古書之通例。
‘大史籀書’,猶雲‘大史讀書’;《太史公自序》言‘紬石室金匮之書’,猶用此語。
劉、班諸氏不審,乃以史籀為著此書之人,其官為大史,其生當宣王之世。
”其說新穎可喜。
然博按:《漢書·藝文志·六藝略》載“《史籀》十五篇”,注:“周宣王太史,作《大篆》十五篇,建武時亡六篇矣。
”又曰:“《史籀篇》者,周時史官教學童書也,與孔氏壁中古文異體。
”舉凡作者之仕曆,篇數之存亡,暨于字體之奚異,罔所不備悉;是豈得曰不審《史籀篇》者?許君《序》稱:“周宣王太史籀著《大篆》十五篇,與古文或異。
”王氏言:“其所謂‘籀文與古文或異’者,非謂史籀大篆與史籀以前之古文或異;而實謂許君所見《史籀》九篇與其所見壁中書時或不同。
”見王氏《說文所謂古文說》。
則是許君之見《史籀》九篇而審其與所見壁中書時或不同;王氏且明言之矣。
蓋劉、班、許及見《史籀篇》原書,而王氏則就《說文》所存《史籀篇》遺字而為臆測之辭;其曰“昔人作字書者,其首句,蓋雲‘大史籀書’以目下文,後人因取首句‘史籀’二字以名其篇。
”曰“蓋雲”,蓋亦存疑而未敢論定之雲焉爾。
假如王氏所說“《史籀篇》之首語曰‘大史籀書’”,開宗明義,展卷可知;而“籀”、“讀”互訓,即出《說文》;許君豈如師丹之善忘,而胥待王氏千載以後之提命者?至王氏謂“《詩》、《書》及周秦諸子,大抵以首句二字名篇;此古代書名之通例”。
然古人著書,以作者姓名爵谥題目;此亦古代書名之通例。
而據《漢書·藝文志》所睹記:六藝則有《易》之《孟氏京房》十一篇,《京氏段嘉》十二篇;《禮》之《曲台後蒼》九篇。
諸子則有儒家之《子思》二十三篇,《李克》七篇,《甯越》一篇,《公孫固》一篇,《陸賈》二十三篇,《劉敬》三篇,《賈山》八篇,《賈誼》五十八篇,《董仲舒》百二十篇,《兒寬》九篇,《公孫弘》十篇,《終軍》八篇,《吾丘壽王》六篇,《莊助》四篇,《臣彭》四篇;道家之《伊尹》五十一篇,《辛甲》二十九篇,《力牧》二十二篇,《曹羽》二篇;陰陽家之《公孫發》二十二篇,《南公》三十一篇,《張蒼》十六篇,《馮促》十三篇,《周伯》十一篇,《公孫渾邪》十五篇;法家之《晁錯》三十一篇;名家之《鄧析》二篇;縱橫家之《龐煖》二篇,《鄒陽》七篇,《主父偃》二十八篇,《徐樂》一篇,《莊安》一篇;雜家之《伍子胥》八篇,《由餘》三篇,《尉缭》二十九篇,《東方朔》二十篇,《公孫尼》一篇;農家之《董安國》十六篇,《氾勝之》十八篇,《蔡葵》一篇。
兵書則有權謀之《公孫鞅》二十七篇,《吳起》四十八篇,《範蠡》二篇,《娷》一篇,《龐煖》三篇,《兒良》一篇,《韓信》三篇;形勢之《蚩尤》二篇,《孫轸》五篇,《繇叙》二篇,《王孫》十六篇,《尉缭》三十一篇,《李良》三篇;陰陽之《封胡》五篇,《力牧》十五篇,《鬼容區》三篇,《東父》三十一篇,《苌弘》十五篇;技巧之《五子胥》十篇。
數術則有五行之《猛于闾昭》二十五卷。
凡六十家(龐暖、尉缭、力牧、師曠、伍子胥重出者不計)。
八百四十八篇二十五卷。
其他著姓而冠以子或氏者,更難以仆數終也。
此古書之以作者姓氏名号題篇者也。
又六藝則有春秋之《太史公》百三十篇。
諸子則有儒家之《魏文侯》六篇,《平原君》七篇;道家之《太公》二百三十七篇;陰陽家之《杜文公》五篇;農家之《神農》二十篇。
兵書則有權謀之《廣武君》一篇;形勢之《魏公子》二十一篇;陰陽之《黃帝》十六篇,《風後》十三篇。
凡九家三百二十五篇。
此又古書之以作者爵谥官号名篇者也。
至《史籀》十五篇,蓋古書之以作者之名題篇而冠以官位者;如此之類,蓋亦數見不鮮;諸子則有儒家之《周史六弢》六篇,原注:惠、襄王之間,或曰顯王時,或曰孔子問焉。
博按:六弢,疑大弢之訛,史之名也。
《莊子·則陽》有“仲尼問于大史大弢”,疑即其人也。
《鈎盾兄從李步昌》八篇;宋祁曰:兄當作冗。
道家之《郎中嬰齊》十二篇;陰陽家之《宋司星子韋》三篇;墨家之《尹佚》二篇;王國維曰:“尹字從又持丨,象筆形。
持中為史,持筆為尹。
内史之長曰内史尹,亦曰作冊尹,其職在書王命與制祿,命官;與太師同秉國政。
故《詩·小雅》曰:‘赫赫師尹,民具爾瞻。
’”見《釋史》。
然則尹佚即尹佚也。
縱橫家之《秦零陵令信》一篇,《待诏金馬聊蒼》三篇;小說家之《師曠》六篇。
兵書則有權謀之《大夫種》二篇;陰陽之《師曠》八篇;凡九家六十一篇。
此古書之以作者之名題篇而冠以所官者也。
曰史籀者,蓋史以著其官;籀以章其名,亦如《周史六弢》、《郎中嬰齊》、《尹佚》、《師曠》、《大夫種》諸家之比耳。
奚獨以疑于史籀?考之記傳,言史某者不一:周有“史佚”見《周書·世俘》、《左氏·僖十五年傳》、《周語上》;“史扃”見《文選注》引《六韬》;“太史辛甲”見《左氏·襄四年傳》、《晉語》、《韓非》、《說林》;“太史周任”見《論語》、《左氏·隐六年傳》;“左史戎夫”見《周書》、《史記》;“史角”見《呂覽·當染》;“史伯”見《鄭語》;“内史過”見《左氏·莊三十二年傳》、《周語上》;“内史叔興”見《左氏·僖十六年、二十八年傳》,《周語上》;“内史叔服”見《左氏·文元年傳》;“太史儋”見《史記·老子傳》;“史大弢”見《莊子·則陽》;虢有“史嚚”,見《晉語二》;晉有“史趙”,見《左氏·襄三十年傳》;楚有“左史倚相”,見《左氏·昭十二年傳》;有“史皇”,見《定四年傳》;趙有“史墨”,見《昭二十九年傳》,其他類此者衆,罔不冠“史”以著其官,曰“某”以章其名,皆史籀之比也;奚獨以疑于史籀?使執“籀”、“讀”之互訓,而可望文生義,臆說史籀曰“太史讀書”;使持“佚”有放失之義,而說“史佚”曰“史阙文”;“扃”有“閉關”之義,而說“史扃”曰“史閉門”;“墨”有“書墨”之義,而說“史墨”曰“史書墨”;謂一切無其人,可乎?博按:劉向、歆仍父子相繼領校中五經秘書,見《漢書》本傳;《漢書·固叙傳》自稱“永平中為郎,典校秘書”;而許君“以诏書校書東觀”,見許君《序》附《沖書》;豈皆不通古今者;其于史籀,表其官曰“太史”,著其生世曰“周宣王”,詞意鑿然,必有所據,未可以晚出意必之談而廢之也! 秦始皇帝初兼天下;丞相李斯乃奏同之,罷其不與秦文合者。
斯作《倉颉篇》,中車府令趙高作《爰曆篇》,太史令胡毋敬作《博學》,皆取史籀大篆,或頗省改;所謂小篆者也。
是時秦燒滅經書,滌除舊典。
大發隸卒,興役戍;官獄職務繁,初有隸書以趣約易;而古文由此絕矣!〇海甯王國維《史籀篇疏證序》曰:“史篇文字就其見于許書者觀之,固有與殷周間古文同者。
然其作法大抵左右均一,稍涉繁複,象形象事之意少,而規旋矩折之意多;推其體勢,實上承石鼓文,下啟秦刻石,與篆文極近。
至其文字出于《說文》者才二百二十餘。
然班固、許慎謂《倉颉》、《爰曆》、《博學》三篇文字,多取諸《史籀篇》。
……《史籀》十五篇,文成數千,而《說文》僅出二百二十餘字,其不出者必與篆文同者也。
考戰國時,秦之文字,如傳世《秦大良造鞅銅量》,乃孝公十六年作,其文字全同篆文。
《詛楚文》摹本文字,亦多同篆文,而、奓、、四字,則同籀文。
篆文固多出于籀文,則李斯以前秦之文字,謂之用篆文可也;謂之用籀文亦可也。
則《史籀篇》文字,秦之文字,即周、秦西土之文字也。
至許書所出古文,即孔子壁中書,其體與籀文、篆文頗不相近,六國遺器亦然。
壁中古文者,周、秦間東土之文字也。
然則《史籀》一書,殆出宗周文勝之後,春秋、戰國之間,秦人作之以教學童,而不行于東方諸國;故齊、魯間文字作法體勢與之殊異;諸儒著書口說,亦未有及之者;惟秦人作字書,乃獨取其文字,用其體例;是《史篇》獨行于秦之一證。
”又《戰國時秦用籀文六國用古文說》曰:“秦之小篆,本出大篆;而《倉颉》三篇未出,大篆未省改以前,所謂‘秦文’,即籀文也。
六藝之書,行于齊、魯,爰及趙、魏而罕流布于秦,猶《史籀篇》之不行于東方諸國。
其書皆以東方文字書之;漢人以其用以書六藝,謂之古文;而秦人所罷之文與所焚之書,皆此種文字;是六國文字,即古文也。
觀秦書八體中有大篆,無古文,而孔子壁中書與《春秋左氏傳》凡東土之書,用古文,不用大篆;是可識矣。
故古文籀文者,乃戰國時東西二土文字之異名。
自秦滅六國以至楚漢之際,十餘年間,六國文字,遂遏而不行;漢人以六藝之說,皆用此種文字,又其文字為當日所已廢,故謂之古文。
此語承用已久,遂若六國之古文,即殷、周之古文,而籀篆皆在其後,如許叔重《說文序》所雲者,蓋循名而失其實矣!”博按:王氏謂“秦之小篆,本出大篆”。
《漢書·藝文志》暨許君《叙》稱“秦丞相李斯等所作《倉颉》、《爰曆》、《博學》三篇,文字多取《史籀篇》,而篆體省改,或複頗異”,叙次本自明白。
而許君《叙》史籀著《大篆》十五篇,廁之六書既備之後,著于周宣王之世,而又為秦篆之所本;則王氏所稱“《史籀》體勢,上承石鼓,下近秦篆,與篆文極近”,亦固其所,無足怪者。
惟《漢書·藝文志》曰:“《史籀篇》者,周時史官教學童書也。
”而王氏乃強改之曰:“《史籀》一書,秦人作之以教學童。
”而不言何據。
博按:保氏教國子六書,著于《周官》,而《禮記·内則》亦載“子十年出就外傅,學書計”,書謂六書;則是周制教學童文字六書,典籍有征。
而秦人虜使其民,并心于進取,未嘗以文教為意;何有作史籀以教學童之事?斯為不根之譚,奚待論者?至王氏謂“古文籀文,乃戰國時東西二土文字之異名”。
蓋以“六藝之書,皆書以東方文字,即古文,行于齊、魯,爰及趙、魏而罕流布于秦;猶《史籀篇》之不行于東方諸國。
漢人以其用以書六藝,故謂之古文也。
”斯尤鑿空無稽。
而據博所睹記;則春秋、戰國之間,六藝之書,未嘗不流布于秦;而秦人未嘗艱通六國之文書。
迨并天下以後,亦有書以秦篆之六藝,傳之其人,所謂今文家言者是也。
何以知其然?按《史記·商君列傳》叙趙良見商君,再引“詩曰”,一引“書曰”;而商君曰“子不說吾治秦欤?”《樂書》:“秦二世尤以為娛。
丞相李斯進谏曰:‘放棄《詩》、《書》。
’”則是《詩》、《書》豈罕流布于秦而為所不稱說者耶?然李斯故楚人,而趙良或系六國人之客于秦者,未可為信。
博又按之《春秋左氏·僖十五年傳》載“秦伯伐晉,蔔徒父筮之吉,其卦遇《蠱》,曰:‘蠱之貞,風也;其悔,山也。
’”注:“徒父,秦之掌龜蔔者。
”則是秦人蔔用《易》而《易》流布于秦之證也。
《史記·秦本紀》“由餘觀秦。
缪公怪之,問曰:‘中國以《詩》、《書》、《禮》、《樂》法度為政。
’”則是秦人稱說《詩》、《書》、《禮》、《樂》,而《詩》、《書》、《禮》、《樂》流布于秦之證也。
又丞相李斯曰:“非博士官所職,天下敢有藏《詩》、《書》百家語者,悉詣守尉雜燒之。
”則是秦禁《詩》、《書》流布民間而故藏博士之證也。
且《詩風》采《秦》,康公有刺;《書》終《秦誓》,以休缪公;皆在春秋之世;而《詩》、《書》序删自孔子,六藝之文,亦有采及秦者;則是秦文流布東方諸國之證;而匪如王氏臆想“秦文《史籀篇》之不行于東方諸國,猶六藝之罕流布于秦”也。
使如王氏所雲“秦文《史籀》不行于東方諸國;故齊、魯間文字作法體勢與之殊異;諸儒著書口說,亦未有及之者”,則是東西二土,文字懸隔,而東方諸國之著書,當非秦人所能通其讀者。
然《史記·老莊申韓列傳》叙韓非善著書,人或傳其書至秦。
秦王見《孤憤》、《五蠢》之書;曰:“嗟乎!寡人得見此人與之遊,死不恨矣!”李斯曰:“此韓非之所著書也。
”按韓非,韓之諸公子也,其寫定著書,自當用王氏所謂“六國文字”即“古文”者。
然人或傳其書至秦,秦王見之而嗟,未嘗如漢宣帝之以《倉颉》多古字而召通《倉颉》讀者,則是秦人未嘗艱通六國之文書也。
且韓非之著書,尚或有人傳至秦,甯有久經流傳之《詩》、《書》、“六藝”而罕流布于秦者?意者王氏生今之世,徒見東西洋文字之不同,遂懸想春秋、戰國之間,東西二土文字之異,當亦如此。
不知春秋百二十國,車塗同軌;下逮戰國七雄,合縱連橫,亦壤土犬牙相錯,匪近日東西洋之重洋懸隔可比。
而會盟交聘之事,無日不書;亦未聞大夫出疆,國書載聘,有如今日之象鞮寄譯。
孔子生春秋之季,尚曰“今天下,書同文”;而七國之所謂“文字異形”,當不過假省别體,大同小異;如後世所見鐘鼎、彜器、刻文之或體耳。
許君《叙》稱“李斯奏同之,罷其不與秦文合者”。
推言外之意,當必有七國文字與秦文合者,不在斯所奏罷之列;以其或有殊體,而推厥所自,同用史籀也。
按《史記·秦始皇本紀》載:“二十六年,秦初并天下;書同文字。
三十四年,丞相李斯奏:‘非博士官所職,天下敢有藏《詩》、《書》百家語者,悉詣守尉雜燒之;有敢偶語《詩》、《書》,棄市。
’”前後相距八年,方當李斯既奏同文字,未奏禁《詩》、《書》之日,《詩》、《書》傳誦民間,自當用秦文寫定之本;功令所在,可斷言者。
考漢之今文《尚書》,出故秦博士伏生。
《漢書·藝文志》六藝略稱“秦燔書盡學,濟南伏生獨壁藏之;漢興亡失;求得二十九篇,以教齊、魯之間。
訖孝宣世,有歐陽、大小夏侯氏。
古文《尚書》者,出孔子壁中。
武帝末,魯共王壞孔子宅,欲以廣其宮,而得古文《尚書》,皆古字也。
”則歐陽、大小夏侯所傳,伏生藏壁二十九篇之無古字,與古文《尚書》不同可知。
《史記·儒林列傳》曰:“孔氏有古文《尚書》,而安國以今文讀之,因以起其家,逸書得十餘篇。
”所謂“安國以今文讀之”者,《索隐》說:“安國以今文雠古篆隸,推科鬥以定五十餘篇。
”蓋據古文《尚書》二十九篇之今文所有者,因以推定古文某形之為今文某文,逐字雠讀,明其大較;然後以讀今文之所無,而知二十九篇外之“逸書,得十餘篇”;是即伏生壁藏于秦燔書之日,而漢興求之之所亡失,故曰“逸書”也。
然則安國之“以今文讀”者,乃據伏生二十九篇今文以考讀《尚書》古文之字,而匪如王氏所謂“句讀之讀”。
見王氏《史記所謂古文說》。
《漢書·儒林傳》增一“字”字,曰“孔安國以今文字讀之”,意益明顯。
又《藝文志》稱“孔安國得古文《尚書》以考二十九篇,得多十六篇”,是即《儒林傳》所稱“孔安國以今文字讀之”者也。
“今文”者,伏生二十九篇之寫定以秦篆書者也。
則是《尚書》之有秦篆書本也。
《藝文志》又叙“秦燔書,而《易》為蔔筮之事,傳者不絕。
漢興田何傳之,訖于宣、元,有施、孟、梁丘、京氏,列于學官。
劉向以中古文《易經》校施、孟、梁丘經,或脫去無咎、悔亡。
”則是《易》之有秦篆書本,與古文《易經》不同也。
又《藝文志》稱:“漢興,高堂生傳《士禮》十七篇;訖孝宣世,後倉最明;戴德、戴聖、慶普皆其弟子;三家立于學官。
《禮古經》者,出于魯淹中及孔氏;與十七篇文相似,多三十九篇。
”猶古文《尚書》之以考二十九篇,得多十六篇。
則是高堂《士禮》十七篇之為秦篆書本,不同《禮古經》也。
又《藝文志》載“《春秋古經》十二篇,《經》十一卷”,而“《經》十一卷”之下,注《公羊》、《穀梁》二家。
《論語》“古二十一篇”,注“出孔子壁中,兩《子張》”;“《齊》二十二篇”,“《魯》二十篇”。
《孝經》“古孔氏一篇”,注:“二十二章;師古曰:‘劉向雲古文字’也。
”“《孝經》一篇”,注“十八章;長孫氏、江氏、後氏、翼氏四家”。
叙稱“《孝經》者,漢興,長孫氏、博士江翁、少府後倉、谏大夫翼奉、安昌侯張禹傳之,各自名家;經文皆同;惟孔氏壁中古文為異”。
則是《春秋》公羊、穀梁之二家《經》十一卷,《論語》之《齊》二十二篇、《魯》二十篇,《孝經》之長孫氏四家皆用秦篆寫定其書,不同壁中古文也。
由是觀之:自李斯奏同文字之後,而孔氏壁中書未發以前,六藝之書,隻有秦篆寫本;迨孔氏壁中書發于孝武之世,乃有古文本與秦篆本并行;而秦篆本謂之今文,以别于壁中書之古文;馬《史》、班《書》,胪叙甚明;何有如王氏所稱“漢人以六藝之書皆用古文”之事?王氏又謂“《藝文志·六藝略》諸經之冠以古字者,所以别其家數,非以其文字”。
見王氏《漢書所謂古文說》。
此尤似是而非之談也。
不知經學之所以别今古文者,其初本起于文字之不同而後因以别其學派。
《漢志》所稱“劉向以中古文《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