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讀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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則屈平哀歌,徒自悲身世耳;逐臣失職,類能為之;何當與日月争光,而《古今人表》列于仁人孟、荀之伍哉!劉子玄雲:‘懷、襄不道,其惡存于楚賦。

    ’斯為至言!章氏之論,徒教人以陷耳!其餘陋者,自撰《文德》以為新奇,(見《章氏遺書》卷二《文史通義》内第二。

    )不悟《論衡》已有斯語。

    《論衡·佚文篇》:‘上書陳便宜,奏記薦吏士,一則為身,二則為人,繁文麗辭,無文德之操,治身完行,徇利為私,無為主者。

    ’文氣出于魏文《典論》而徒推本韓、蘇,何其厚弇古人也!至以莊子為子夏門人,(見《章氏遺書》卷一《文史通義》内篇一《經解上》。

    )蓋襲唐人率爾之辭,未嘗訂實錄。

    莊生稱田子方,遂謂子方是莊子師;斯則讓王亦舉曾、原;而則陽、無鬼、庚桑諸子,名在篇目,将一一皆是莊師矣!以《藝文志·平原君》七篇,謂是著書之人,自托儒家,而述諸侯公子請益質疑,因以名篇居首。

    (見《章氏遺書》卷三《文史通義》内篇三《匡謬》。

    )不曉平原固非趙勝,藝文本注謂是朱建;建與郦生、陸賈、婁敬、叔孫通同傳;陸、婁之書,亦在儒家;《漢書》明白,猶作狐疑,以此匡謬,其亦自謬雲爾!昔人雲:‘玉巵無當,雖寶非用。

    ’學者喜鄭、章二家言,至杜佑、劉知畿則鮮留意!杜固括囊大典,樸質無華;劉亦精審不作犷語,學之既非驟了,以資談助則不如鄭、章之恢宏,故其棄錄如此!由斯以談亦見學人苟簡專務竊剽矣;故其鋪陳流别,洋洋盈耳,實未明其條系,甄其得失也!往見鄉先生譚仲修有子,已冠,未通文義,遽以《文史》、《校雠》二種教之;其後抵掌說《莊子·天下篇》、劉歆《諸子略》,然不知其義雲乎!則知學無繩尺,鮮不眯亂!徒知派别不足與于深造自得者!”(見《章氏叢書·太炎文錄》别錄二《與人論國學書》。

    )蓋章炳麟之褒彈則然也! 至張爾田則益疾言激論語明六經之出于史,而非六經之即皆史;聲章氏誣聖之罪,不憚作鳴鼓之攻!其辭曰:“章氏著《原道篇》,以謂‘集大成者為周公;而孔子删述六藝,則所以學周公也。

    ’(見《章氏遺書》卷二《文史通義》内篇二。

    )自此論出,而先聖後聖,始若分茅而設矣!不知周、孔不容軒轾也!孔子以前,不必有周公。

    而周公以後,則不可無孔子!天不生周公,不過關系一姓之興亡而已;而犧、農、堯、舜、禹、湯、文、武之書猶在也!天不生孔子,則群聖人之道盡亡,雖有王者,無從取法矣!何則?周公思兼三王,監于二代,集犧、農群聖之大成,為一代緻太平。

    孔子則祖述堯舜,憲章文武,集周公之大成,為萬世立名教,為一代緻太平,則典章制度,不能不詳備。

    為萬世立名教,則惟典章制度而已,必有其精義存焉!故《周易》,史也,而孔子贊之;《詩》、《書》,史也,而孔子删之;《禮》、《樂》,史也,而孔子定之;《春秋》,史也,而孔子筆削之;非敢僭越王章也;以為後王制法,不得不然也!夫六藝皆周公之舊籍也;而有經孔子别識心裁者,則今文諸說是也;有未經孔子别識心裁者,則古文諸說是也。

    今文為經;經主明理,故于微言大義為獨詳。

    古文為史,史主紀事,故于典章制度為最備。

    典章制度,乃周公緻太平之迹;而我孔子思存前聖之業,有德無位,不能不假周公之舊史制法後王;其中有因乎舊史者;亦有本舊史之文,别創義例者。

    ”(見《史微》内篇卷第八《古經論》。

    )然則三代以上,帝王無經也,史而已矣!三代以上,帝王無教也,政而已矣!六藝皆三王之典章法度,太史職之以備後王顧問,非百姓所得而私肄也;自“六藝”修于孔子,三代之典章法度,一變而為孔子之教書,而後經之名始立!故經也者,因六藝垂教而後起者也!後世辟儒,其知六藝為史者鮮矣!其知六藝由史而為經者更鮮矣!知六藝為史者,挽近獨一章實齋,可謂好學深思,不随流俗之士也!然章氏隻知六藝之為史,而不知六藝之由史而為經。

    故其持論曰:“古之所謂經,乃三代盛時典章法度見于政教行事之實,而非聖人有意作為文字以傳後世也。

    ”又曰:“六藝皆周公之典章;孔子有德無位,不敢操制作之權,惟取周公典章申而明之,所以學周公也。

    ”(見《章氏遺書》卷一《文史通義》内篇一《經解》,卷二《文史通義》内篇二《原道》。

    )夫六藝為周公之典章法度,是固然已!然典章法度,曆代不相沿襲者也。

    六藝雖周公舊史,苟非經孔子删定纂修,垂為萬世不刊之經,又何取乎曆代不相沿襲之典章法度以垂教後王也!且如章氏言,則後世會典通禮,其為政教行事之實,豈不更切于周公之典章法度乎?而章氏何以不與六藝并列為經也!既不列會典通禮于經,而獨奉孔子手定之六藝為經,則六藝因孔子而重;而非因周公之典章法度而重,亦可知矣!如此而猶謂孔子不敢操制作之權,何其視聖人不如一鈔胥哉!以鈔胥為聖人,宜其推大成于周公,而不知孔子為萬世之教祖也,欲辨孔子之教,亦惟正經與史之名而已!經與史之區分,政與教之所由判也。

    由前而言,六藝皆三代之政也,故謂之為史。

    由後而言,六藝皆孔子之教也,故謂之為經。

    章氏有言:“周公集典章法度之大成以行其政。

    孔子集周公之政以明其數。

    ”因以為“政見實用,而教垂空言。

    儒生崇性命而薄事功,皆由于盛推孔子過于堯舜也!”(見《章氏遺書》卷二《文史通義》内篇二《原道上》。

    )若然,則垂教者绌于行政矣;政與教,豈可以空言實用分優劣哉!自周公至今日凡幾姓矣,典章法度,未聞仍沿用周公之創制。

    然而人莫不有親,莫不知孝其親;莫不有長,莫不知敬其長;則自有天地以來,未聞有改焉者也!夫典章法度,所謂政也。

    孝親敬長,所謂教也。

    孰可實用,孰可空言,必有能辨之者!若如章氏言,以為政見實用耶?吾未聞後世天下可以實行數千載上周公之典章法度者也體以為教垂空言耶?吾未聞有親可以不孝,有長可以不敬者也!章氏以晚近之人,服晚近之服,言晚近之言;不責人孝親敬長,而望人實行周公之典章法度,亦可謂進退失據矣!(見《史微》内篇卷第八《明教》。

    )夫一代之典章法度,一代之風系焉,文質異尚如循環;雖以犧、農、堯、舜、禹、湯、文、武之創制,不能曆久而不變;而況周公一王之法哉!(見《史微》内篇卷第八《古經論》。

    )然則周公之政,曆代沿襲不同者也。

    孔子之教,天不變,道亦不變者也,天下有敢于更張周公典章法度之人,必無敢于滅裂孔子名教之人!此宰我所以盛推孔子過于堯舜也!宰我之言,見述于孟子。

    使孟子而崇性命,薄事功,則章氏議之是矣!使孟子而非崇性命,薄事功也;則章氏誣聖之罪為何如哉!其所以然者,由于知史而不知經也!(見《史微》内篇卷第八《明教》。

    )斯足以明國學之準繩,而當章氏之诤友!(張爾田《史微·明教》篇後題曰:“章實齋先生書,博學詳說,餘所服膺。

    惟斯言則害于道,故敢附于诤友之列,贊而辨之。

    ”)甯得曰“蠢生于木,還食其木”,漫為譬喻,而引以相諷哉!然張爾田特明六藝之由史而為經,而非徑斥“六經皆史”之說,以為巨謬不然也! 乃有發“六經皆禮”之說,而明“六經皆史”之大相剌謬者。

    是則鹽城陳鐘凡斠玄也!今按鐘凡之言曰:“六經皆古之典禮。

    百家者,禮教之支與流裔也。

    上世官師不分,政教合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