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四章 道教之流傳海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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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h&enspBorneo&enspp.266)報告:“馬南格·巴利(Manany&enspBali,即女裝之男觋)之祈禱事盛,故彼等皆易富,且各有一夫。

    ”又夫勒薩(Frazer)謂朱克察(Chukchee)族亦有類此之風習。

     朝鮮古來本用女巫,此北亞民族之土俗,屬此系統之日本亦然。

    視男觋甯為阿普那馬爾者。

    往時之母神論,可注意《三國遺事》記新羅時代母神之崇拜甚盛。

    《東國輿地勝覽》所記母神,為數亦多。

     研究薩滿教之學者馬笃庫斯論男觋(Medicine&enspMan)與女巫(Medicine&enspWoman),言及其服飾。

    結論雲:“最有勢力者為Medicine&enspMan,女性也,而男觋見彼等有效驗于信徒,亦因女裝(J.L.Maddox:The&enspMedicine&enspMan&enspCh.III,&enspp.99)。

    ”夫勒薩曰:“女性化之男性神官,于婆羅洲海岸,大牙克族(Sea&enspDyaks),南西裡伯之布雞族(Bugis),南美洲之阿留興族(Aleution),及其他印第安土人之間,皆得見之。

    印度之瓦拉巴(Vallabha)宗派男子,欲獲庫利希大神之恩惠者,亦蓄發而為女風。

    彼等祭主摩诃羅,亦女裝而事神。

    馬達伽斯加事神之男子皆女裝,且作女态之舞(Golden&enspBough)。

    ”觀此,古代民族及原始民族間,男子女裝之特征,胥有原始宗教的主要素也。

    日本行祭禮時,男作女裝之事,亦不少例。

    如我之鄉裡(滋賀縣野淵郡小津村)之縣社,小津神社之祭禮,亦男子作女裝而歌舞。

     古代及原始民族間之歌樂舞踴,乃宗教主要之禮儀,此民族學所明言也。

    《三國志》:“馬韓常以五月下種訖,祭鬼神,群聚歌舞。

    ”《後漢書》:“涉常用十月祭天,晝夜飲酒歌舞,名舞天。

    辰韓俗喜歌舞,飲酒鼓瑟。

    ”《日本書紀》亦記永恭之死,新羅王遣樂人八十,張種種樂器,自難波至于京,或泣或歌舞,遂參與殡宮,亦宗教之儀也。

    又花郎之徒月明師,為亡妹營齋,作《鄉歌》,祀靈,奇端出現。

    《三國遺事》記之,且雲羅人尚《鄉歌》,蓋詩頌之類欤。

    故往往能感動天地鬼神者非一,蓋當時承認歌謠有咒的勢力也。

     《三國遺事》卷五:“真平王代,第五居烈郎,第六賓處郎(一作突處郎),第七實同郎,三花之徒,欲遊楓嶽,有彗星犯心大星,郎徒疑之,欲罷其行。

    時天師(融天師)作歌。

    日本兵還國,反成福慶,大王歡喜。

    遣遊嶽焉。

    ”歌能退敵,不僅禳詞今尚存,為小倉直譯。

     圓仁《入唐求法巡禮行記》卷二,開成四年八月十五日,在山東記雲:“十五日,寺家設馎餅食等,作八月十五之節。

    斯節諸國未有,惟新羅國獨有此節。

    老僧語雲:新羅國昔與勃海相戰之時,以是日得勝矣,仍作節樂而喜舞,永代相續不息。

    設百種飲食,歌舞管弦,以晝續夜,三個日便休。

    今此山院追慕鄉國,今日作節。

    ”按此亦新羅舊俗,即“嘉俳”(即鄉歌)之日也。

    渤海當指高句麗,然老僧得之俗傳,恐不足信,蓋此節當早于此也。

     有名之花郎金庾信,領徒衆,于中秋之夜,通過大門外,時因彼預言之力,發見高句麗間諜。

     花郎之遊與山嶽信仰有關系,日本《天孫本紀》:“饒速日命神去時,處其神屍,日七夜七,以為遊樂。

    ”《古事記》:“天稚産命死去時,日八日,夜八夜,以遊也。

    ”漢字之用法,由朝鮮傳于日本可知也。

    金庾信為花郎時代,修業于月生山之石窟,咽薄山之深睿、奈林、穴禮、骨火之山神,為彼之守護神。

     花郎本稱女裝青年,後代以之稱巫觋遊女。

    《大明律》:“凡師巫”譯為“凡博士、巫女、花郎”,《匹言覺非》:“花郎者,新羅貴遊之名也。

    今以巫夫倡優之賤謂之花郎,非矣,非矣。

    意者,花郎服裝炫麗,而今之倡夫,亦服裝炫麗,故冒是名欤。

    ”《巫俗考》:“我南道之俗,謂男巫為花郎,而西北兩道,以花郎為賤倡遊女别稱。

    例如罵人之辭曰,你這小賤婦花郎之子息。

    ”《李朝實錄》:“有男人号稱花郎者,售其诳詐之術,漁取财貨,略同女巫。

    ”“成化十八年,刑曹受教曰:‘花郎遊女等,令所官糾摘。

    ’”(按自高麗王氏時代,花郎遂降為使女之稱,迄于明代朝鮮李氏時尚然。

    ) 新羅之花郎為女裝之美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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