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四章 道教之流傳海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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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節 新羅之花郎 自六朝唐宋時代,道教已傳播于海外,其最顯著者為朝鮮與日本。

    《高麗史》雲,唐初淵蓋蘇文(蓋蘇文本為淵氏,唐人避高祖諱改為泉)為高句麗莫離支,上書國王言,中國有儒、釋、道三教,而我國僅有儒、釋二教,無道教,教化不完備。

    應遣使往大唐,請求道經道士,厥後李滅高句麗,國王歸咎于不應輸入道教所緻。

    然新羅崛起辰韓,歸附唐朝,亦提倡花郎,混融三教,謂之源花、國花、仙郎、鸾郎。

    貴族子弟,如金庾信之俦,皆由花郎而為将相,卒至助唐滅百濟高句麗,敗日本兵,遂統一朝鮮半島。

    唐末崔緻遠撰《鸾郎碑》雲:“國有玄妙之道曰風流。

    設教之源,備詳仙史,實乃包含三教,其如入則孝,出則弟,魯司寇之旨也。

    處無為之事,行不言之教,周柱史之教也。

    諸惡莫作,衆善奉行,竺幹太子之意也。

    ”蓋新羅以花郎為能禳星禦敵,強大其國。

    今者朝鮮早亡,而遺民尚于上海等處,私結花郎社以圖興複。

    而花郎又與道教有關,是則道教大有造于高麗之土,明矣。

    茲摘譯日本三品彰英《新羅花郎制度考》如下,以知其始末梗概: 《三國史記·新羅本紀第四》 真興王三十七年春,始奉源花。

    初,君臣病無以知人,欲使類聚群遊以觀其行儀,然後舉而用之。

    遂簡美女二人,一曰南毛,一曰俊貞,聚徒三百餘人。

    二女争妍相妒,俊貞引南毛于私第,強勸酒至醉,曳而投河水以殺之。

    俊貞伏誅,徒人失和罷散。

    其後更取美貌男子妝飾之,名花郎以奉之,徒衆雲集,或相磨以道義,或相悅以歌樂,遊娛山水,無遠不至。

    因此知其人邪正,擇其善者薦之于朝。

     《三國史記·列傳第四》 斯多含系出真骨奈密王七世孫。

    父仇梨知級餐,本高門華胄,風标清秀,志氣方正,時人請奉為花郎,不得已為之。

    其徒無慮一千餘人,盡得其歡心。

    真興王命伊餐異斯夫襲加羅(一作加耶)國,時斯多含年十五六,請從軍。

    王以幼少,不許其請,勤而志确,遂命為貴裨将,其徒從之者亦衆。

    及抵其國界,請于元帥,領麾下兵先入旃檀梁(城門名,加羅語門為梁),其國人人不意兵猝至,驚動,不能禦,大兵乘之,遂滅其國。

    洎師還,王策功,賜加羅人口三百,受已皆放,無一留者。

    又賜田,固辭,王強之,請賜阏川不毛之地而已。

     《東國通鑒》 新羅真興王二十七年,白雲年十四為國仙,十五而盲。

     《東國通鑒》 新羅真興王元年(法興王二十七年),新羅選童男容儀端正者,号風月主,求善士為徒,以砺孝悌忠信。

     《三國遺事》 真興王擇人家娘子美豔者,捧其原花(又作源花),要聚徒選士。

    ……王又念欲興邦國,須先風月道。

    更下令選良家男子有德行者,策為花娘(當作郎)。

    始奉薛原郎為國仙。

    為花郎國仙之始,故豎碑于溟州。

    自此使人悛惡更善,上敬下順,五常六藝,三師六正,廣行于代。

     李晬光《芝峰類說》 按:新羅時取美男子妝飾之,使類聚,觀其行義,名花郎,時謂郎徒,或謂國仙。

    如永郎、述郎、南郎,蓋亦是類。

     聖德王頃,有《花郎世紀》之書,今不傳,蓋集其時之花郎列傳,《三國史記》列傳内,當引用之也。

     又《新羅本紀》引唐令狐澄《新羅國記》雲:擇貴人子弟之美者,傅粉妝飾之,名曰花郎,國人皆尊事者也。

     三品氏曰:諸書皆記花郎制創于真興王時,考《三國史記》智證王始定國名王号(四年)及法(十五年)。

    法興王始頒律令,制百官公服,朱紫之秩。

    又始用年号(二十五年)。

    真興王始修撰國史(六年)。

    此三王四五十年間,為輸入中國文物及模仿之時期,乃夾入花郎奇妙之制度,可謂不自然之現象。

    竊意此制非創于真興,實基于新羅民族社會之舊習慣,其始為女,後改為男,仍着華美之女裝,所謂源始花郎,又稱源花者,乃本于原始宗教的性質,而即巫觋之流也。

     男着女裝,古來為巫觋之特色。

    《太宗實錄》“太祖七年戊寅,妖人蔔大伏誅,蔔服女服為觋”,又《高麗史》九十九《玄德秀傳》:“有吏執女巫與其夫至,德秀曰:此巫非女,乃男子也。

    同僚笑曰:非女安得有夫乎?德秀令裸視,果男子也。

    ”此女裝有夫之男觋,他民族亦有此奇習。

    例如羅士(Henry&enspLing&enspRoth:Natives&enspof&enspSarawak&enspand&enspBrit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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