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太史公談《論六家要指》考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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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
惠帝二年,蕭何卒。
……參代何為漢相國,……載其清淨,民以甯一。
”《儒林傳叙》曰:“孝文帝本好刑名之言,及至孝景,不任儒者。
而窦太後又好黃老之術。
故諸博士具官待問,未有進者。
”則是儒绌而道用也。
《儒林·轅固生傳》稱:“轅固生者,齊人也,以治《詩》,孝景時為博士。
與黃生争論景帝前。
黃生曰:‘湯、武非受命,乃弑也!’轅固生曰:‘不然!夫桀、纣虐亂,天下之心,皆歸湯、武。
湯、武與天下之心而誅桀、纣。
桀、纣之民,不為之使而歸湯、武。
湯、武不得已而立,非受命為何?’黃生曰:‘冠雖敝,必加于首。
履雖新,必關于足。
何者?上下之分也。
今桀、纣雖失道,然君上也。
湯、武雖聖,臣下也。
夫主有失行,臣不能正言匡過以尊天子,反因過而誅之,代立,踐南面,非弑而何也?’轅固生曰:‘必若所雲,是高帝代秦即天子之位非耶?’于是景帝曰:‘食肉不食馬肝,不為不知味。
言學者無言湯、武,不為愚’。
遂罷。
是後學者莫敢明受命放殺者。
窦太後好《老子》書,召轅固生,問《老子》書。
固曰:‘此是家人言耳!’太後怒曰:‘安得司空城旦書乎!’乃使固入圈刺豕。
景帝知太後怒,而固直言無罪,乃假固利兵。
下圈刺豕,正中其心,一刺,豕應手而倒。
太後默然,無以複罪。
”則是儒不為道绌。
而黃生,蓋司馬談所習道論之黃子也。
《魏其武安侯列傳》曰:“孝景崩,即日太子立。
建元元年,丞相绾病免,上議置丞相、太尉……于是乃以魏其侯為丞相,武安侯為太尉。
……魏其、武安俱好儒術,推毂趙绾為禦史大夫,王臧為郎中令,迎魯申公,欲設明堂。
令列侯就國,除關,以禮為服制,以興太平。
……毀日至窦太後。
太後好黃老之言,而魏其、武安、趙绾、王臧等務隆推儒術,貶道家言,于是太後滋不說魏其等。
及建元二年,禦史大夫趙绾請毋奏事東宮。
窦太後大怒,乃罷逐趙绾、王臧等,而免丞相太尉。
”《儒林·申公傳》略同。
則是儒與道争長,而幾以相代也。
《儒林傳叙》又曰:“及窦太後崩,武安侯田蚡為丞相,绌黃老刑名百家之言,延文學儒者數百人。
而公孫宏以《春秋》白衣為天子三公,封以平津侯。
天下之學士,靡然鄉風矣。
”自是儒者制治之局定,而道家言乃大绌。
其初文景之治,刑名與道并用事,則鼌錯學申、商刑名于轵張恢生所,以知術數拜為太子家令(《漢儒·鼌錯傳》注:張晏曰:術數,刑名之書也。
臣瓒曰:術數謂法制,國之術也。
)。
至是孝武之治,法家傅儒以決事,故張湯以廷尉決大獄,欲傅古義,乃請博士弟子治《尚書》、《春秋》,補廷尉史,亦可以占一代學術得失之林也!獨太史公談仕于建元元封之間,而建元為武帝之初即位,會當儒道争長未定之際,而自以習道論于黃子,故特揭儒與道并論以見得失而明指歸。
其言曰:道家使人精神專一,動合無形,贍足萬物指約而易操,事少而功多。
儒者則不然,以為“人主天下之儀表也,主倡而臣和,主先而臣随”。
如此則主勞而臣逸。
故曰“儒者博而寡要,勞而少功”。
此其意蓋亦本道論耳。
黃生之道論不概見,試明以莊子之道論。
《莊子·在宥》曰:“道有天道,有人道。
無為而尊者,天道也。
有為而累者,人道也。
主者,天道也。
臣者,人道也。
天道之與人道相去遠矣,不可不察。
”自太史公談論之,“儒者博而寡要,勞而少功”,非莊子所謂“有為而累,臣者人道”者乎?“道家指約而易操,事少而功多”,非莊子所謂“無為而尊,主者天道”者乎?太史公以明儒者“博而寡要,勞而少功”,不如道之“指約易操,事少功多”,此天道之與人道所為“相去遠”,而莊子之所欲“察”者也。
《莊子·天道》曰:“夫帝王之德,以天地為宗,以道德為主,以無為為常。
無為也,則用天下而有餘。
有為也,則為天下用而不足。
故古之人,貴夫無為也。
上無為也,下亦無為也,是下與上同德。
下與上同德,則不臣。
下有為也,上亦有為也,是上與下同道。
上與下同道,則不主。
上必無為而用天下,下必有為為天下用,此不易之道也。
”儒者則不然,以為“人主,天下之儀表也,主倡而臣和,主先而臣随”,如此則主勞而臣逸,是“上與下同道”也。
“上與下同道”,莊子诋曰“不主”,而道家之所不許也。
太史公又推“道家無為無不為”之旨而衍之曰:“其術以虛無為本,以因循為用。
無成勢,無常
惠帝二年,蕭何卒。
……參代何為漢相國,……載其清淨,民以甯一。
”《儒林傳叙》曰:“孝文帝本好刑名之言,及至孝景,不任儒者。
而窦太後又好黃老之術。
故諸博士具官待問,未有進者。
”則是儒绌而道用也。
《儒林·轅固生傳》稱:“轅固生者,齊人也,以治《詩》,孝景時為博士。
與黃生争論景帝前。
黃生曰:‘湯、武非受命,乃弑也!’轅固生曰:‘不然!夫桀、纣虐亂,天下之心,皆歸湯、武。
湯、武與天下之心而誅桀、纣。
桀、纣之民,不為之使而歸湯、武。
湯、武不得已而立,非受命為何?’黃生曰:‘冠雖敝,必加于首。
履雖新,必關于足。
何者?上下之分也。
今桀、纣雖失道,然君上也。
湯、武雖聖,臣下也。
夫主有失行,臣不能正言匡過以尊天子,反因過而誅之,代立,踐南面,非弑而何也?’轅固生曰:‘必若所雲,是高帝代秦即天子之位非耶?’于是景帝曰:‘食肉不食馬肝,不為不知味。
言學者無言湯、武,不為愚’。
遂罷。
是後學者莫敢明受命放殺者。
窦太後好《老子》書,召轅固生,問《老子》書。
固曰:‘此是家人言耳!’太後怒曰:‘安得司空城旦書乎!’乃使固入圈刺豕。
景帝知太後怒,而固直言無罪,乃假固利兵。
下圈刺豕,正中其心,一刺,豕應手而倒。
太後默然,無以複罪。
”則是儒不為道绌。
而黃生,蓋司馬談所習道論之黃子也。
《魏其武安侯列傳》曰:“孝景崩,即日太子立。
建元元年,丞相绾病免,上議置丞相、太尉……于是乃以魏其侯為丞相,武安侯為太尉。
……魏其、武安俱好儒術,推毂趙绾為禦史大夫,王臧為郎中令,迎魯申公,欲設明堂。
令列侯就國,除關,以禮為服制,以興太平。
……毀日至窦太後。
太後好黃老之言,而魏其、武安、趙绾、王臧等務隆推儒術,貶道家言,于是太後滋不說魏其等。
及建元二年,禦史大夫趙绾請毋奏事東宮。
窦太後大怒,乃罷逐趙绾、王臧等,而免丞相太尉。
”《儒林·申公傳》略同。
則是儒與道争長,而幾以相代也。
《儒林傳叙》又曰:“及窦太後崩,武安侯田蚡為丞相,绌黃老刑名百家之言,延文學儒者數百人。
而公孫宏以《春秋》白衣為天子三公,封以平津侯。
天下之學士,靡然鄉風矣。
”自是儒者制治之局定,而道家言乃大绌。
其初文景之治,刑名與道并用事,則鼌錯學申、商刑名于轵張恢生所,以知術數拜為太子家令(《漢儒·鼌錯傳》注:張晏曰:術數,刑名之書也。
臣瓒曰:術數謂法制,國之術也。
)。
至是孝武之治,法家傅儒以決事,故張湯以廷尉決大獄,欲傅古義,乃請博士弟子治《尚書》、《春秋》,補廷尉史,亦可以占一代學術得失之林也!獨太史公談仕于建元元封之間,而建元為武帝之初即位,會當儒道争長未定之際,而自以習道論于黃子,故特揭儒與道并論以見得失而明指歸。
其言曰:道家使人精神專一,動合無形,贍足萬物指約而易操,事少而功多。
儒者則不然,以為“人主天下之儀表也,主倡而臣和,主先而臣随”。
如此則主勞而臣逸。
故曰“儒者博而寡要,勞而少功”。
此其意蓋亦本道論耳。
黃生之道論不概見,試明以莊子之道論。
《莊子·在宥》曰:“道有天道,有人道。
無為而尊者,天道也。
有為而累者,人道也。
主者,天道也。
臣者,人道也。
天道之與人道相去遠矣,不可不察。
”自太史公談論之,“儒者博而寡要,勞而少功”,非莊子所謂“有為而累,臣者人道”者乎?“道家指約而易操,事少而功多”,非莊子所謂“無為而尊,主者天道”者乎?太史公以明儒者“博而寡要,勞而少功”,不如道之“指約易操,事少功多”,此天道之與人道所為“相去遠”,而莊子之所欲“察”者也。
《莊子·天道》曰:“夫帝王之德,以天地為宗,以道德為主,以無為為常。
無為也,則用天下而有餘。
有為也,則為天下用而不足。
故古之人,貴夫無為也。
上無為也,下亦無為也,是下與上同德。
下與上同德,則不臣。
下有為也,上亦有為也,是上與下同道。
上與下同道,則不主。
上必無為而用天下,下必有為為天下用,此不易之道也。
”儒者則不然,以為“人主,天下之儀表也,主倡而臣和,主先而臣随”,如此則主勞而臣逸,是“上與下同道”也。
“上與下同道”,莊子诋曰“不主”,而道家之所不許也。
太史公又推“道家無為無不為”之旨而衍之曰:“其術以虛無為本,以因循為用。
無成勢,無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