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緒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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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為我們一讀中國的古籍,無論是經、子、史,無一不有關于巫術的色彩。
《易》的陰陽,《書》的五行,《禮》的明堂,《詩》的五際,以及二十四史中的五行方技術數,子集中的鬼神因果,尤其是漢代的谶緯,與漢以後的佛道諸籍,莫不充滿着許多神奇怪誕的巫術。
現在我們隻能縮小範圍,單從幾種經籍來簡短地提起,藉以觇古代宗教思想的一斑罷了! (一)巫觋與蔔筮的起源 巫觋,是專門代人祈禱神明、以求神明降福的人,仿佛猶太古代的祭司一樣,祈禱時嘗用一種舞蹈與其他儀式,男的叫做觋,女的叫做巫,他們在原始宗教上占着重要的地位。
古代有兩種官,一種叫史,一種叫祝,巫就是祝的一類,所以《說文》說:“巫,祝也,能齊肅事神明者,在男曰觋,在女曰巫。
”《國語·楚語》中也是這樣說。
可見巫觋是古代的官,故《周禮》于大祝、小祝之外,有司巫、男巫、女巫,國家有什麼大事,都要靠他們的祭祀和祈禱。
說到蔔筮,也是巫觋的一種,他們專門替人決疑惑、斷吉兇,伏羲畫八卦,所以定天下之吉兇,《洪範》說九疇,有“明用稽疑”之條;《周禮》有太蔔、龜人、蔔師、占人、簭人、占夢等官;《史記·荀卿傳》言“營于巫祝,信祥”。
可見蔔筮起源得早了。
[22] (二)巫觋與蔔筮的意義 巫觋、蔔筮雖可以分為兩種,但合起來就可以叫做巫術。
巫術的範圍包括得非常複雜:大概史籍中所列關于祭祀的明堂、合宮、封禅、祠祀,及兵家的權謀、形勢、陰陽、技巧,術數的天文、曆譜、蓍龜、五行、雜占、形法,方技的醫經、醫方、房中、神仙,[23]等等,都可以包括在内。
本來巫觋的責任是專管祭天的事,他們可以代表人民及國家祈求天佑,以為國家一切安甯和發達全在祭天的虔誠,所以古代特立巫史等官管理這件事情,但是從少皡氏以後,九黎亂德,家為巫史,巫的責任就紊亂了(見《國語·楚語》)。
春秋以降,淫祀漸興,詛祝多有,前此專事祭天的巫,至是乃演為民間普通的迷信,以至有所謂桑田之巫、梗陽之巫及楚之範巫等等名目。
漢朝更有巫蠱的事發生,六朝更盛;唐玄宗之封東嶽,甚至命老巫阿馬婆以禮嶽神;王玙竟分遣女巫于各州縣,所到橫索金帛(見《舊唐書》卷一百三十《王玙傳》);棣王琰之二孺人争寵,[24]密求巫者置符于琰履中(見《舊唐書》卷一百七《玄宗諸子列傳》),[25]幾奉巫觋為神明,無論醫病祈福祈雨以及個人禍福,都惟巫觋是問。
巫觋之迷信深中于人心,曆數千年而不衰。
蔔筮亦然,初用龜蓍,《書傳》所謂: “龜之為言久也,千歲為靈,[26]禽獸而知吉兇者也;[27]蓍之為言耆也,百年一本生百莖,此草木之壽知吉兇者也。
” 《易·系辭》說: “定天下之吉兇,成天下之亹亹者,[28]莫善乎蓍龜。
”(見《易經·系辭上》第十一章) 用蓍龜以蔔吉兇,決疑惑,是古代極普通的事,所以《尚書》裡說: “汝則有大疑,[29]謀及卿士,謀及庶人,謀及蔔筮。
”(見《尚書·洪範》篇) 即老子亦嘗有“能無蔔筮而知吉兇乎”(見《莊子·庚桑楚》篇)。
《史記·龜策傳、日者傳》以及史冊中之五行、方技、術數等志,關于這種巫術的記載實屬不勝枚舉。
(三)巫觋與蔔筮的流傳 八卦為此種巫術的淵源,《易·系辭》說: “《易》有聖人之道四焉:以言者尚其辭,以動者尚其變,以制器者尚其象,以蔔筮者尚其占。
”(見《易經·系辭上》第九章) 由此而演為象數,列為占兆,孔子作《十翼》以贊《易》,有“以通神明之德”的話;秦始皇焚書坑儒,《易經》列為蔔筮,得免火厄。
春秋戰國之時,以星象占蔔聞名的,則如魯之梓慎、鄭之裨竈、晉之蔔偃、宋之子韋、楚之甘公、魏之石申等人,當時莫不奉以為先知。
一切戰事婚娶立嗣等等大事,都要蔔之于鬼神,像曹刿論戰,有祝史正辭之言(見《左傳·莊公十年》);晉侯戰敗,因愎谏違蔔之故(見《左傳·僖公十五年》);懿氏蔔妻于敬仲(見《左傳·莊公二十二年》);畢萬筮仕于晉國(見《左傳·闵公元年》);晉獻蔔骊姬為夫人(見《左傳·僖公四年》)。
這一類的事非常之多,可見這種巫術非常的普遍。
漢武崇尚儒學,立五經博士,而京房《易》的重災異,孟喜《易》的說卦氣,鄭玄注經,都取其說。
降及宋儒,乃有圖數之學,漢宋學者之于巫術,莫不推波而助瀾。
陰陽五行,神仙方術,流傳于社會之間,不獨為下級人們所深信,即上流人物亦往往惑而不返,遂使三千年來的中國社會,盡支配于巫術之下,這不是很可歎的嗎? (四)中國巫術發達的原因 (1)因為民智的幼稚。
對于自然界所發生的現象,不能了解其中的原理,巫術得因以産生。
人民為求生活的滿足起見,自易受其蠱惑,流傳既久,相習成風,祭鬼祭神,雖聖賢豪傑,亦奉行不替,蓍龜、雜占、醫方、風水,尤占生活中的大部分。
(2)因為帝王的信仰。
史冊所載,帝王大臣的信仰巫術者,幾乎無代不有。
古代無論矣,設官分職,列為國典,一讀《周官》,便可知道了。
春秋,楚棄疾滅陳,史趙以為歲在析木之津,猶将複由(見《左傳·昭公九年》);吳用師于越,史墨以為越得歲而吳伐之,必受其兇(見《左傳·昭公三十二年》);五石六鹢,宋襄問于叔與(見《左傳·僖公十六年》);孟絷始生,孔成筮于史朝(見《左傳·昭公八年》);晉獻嫁伯姬,占諸史蘇(見《左傳·僖公十五年》);趙簡子占夢于史墨(見《左傳·昭公三十一年》)。
始皇之信徐巿,漢武之信栾大,光武以赤符受命,鼓扇谶緯。
凡此皆曆代帝王大臣對于巫術的深信。
(3)因為學者的倡導。
老莊孔孟雖無顯著的巫術提倡,而道家書中,如《金匮》記:“丁侯不朝,太公畫丁侯射之,丁侯病困”(見《繹史》卷二十引《太公金匮》),《管子》記:“以時事天,以天事神,以神事鬼,故國無罪而君壽,而民不殺”(見《管子·侈靡》篇),這都帶着巫術的意義。
老莊以後的方士道教,神怪之說疊起,導引飛升,丹鼎符箓,流傳尤廣。
儒家經籍中的《易》、《禮》,《易》有:“興神物以前民用”(見《系辭上》第十章)、“幽贊于神明而生蓍”(見《說卦》第一章)的話,[30]《禮》有“三代明王,皆事天地之神明,無非蔔筮之用”、“無蔔筮則禮樂不興”、“居則觀其象而玩其辭,動則觀其變而玩其占”(見《禮記·表記》)的話。
[31]子思、孟、荀繼承孔學,亦重祭祀而信祥。
墨家尤甚,尊天明鬼,以為人生一切行動之中,莫不有鬼神陰相,其學說與鬼神派、兵家派相同。
總之,道家陰陽五行之說,儒家郊祭祠祀之禮,墨家尊天明鬼之義,都足以影響于一般人民的巫術信仰。
因為這種緣故,中國社會的巫術化,誰也不能否認的了。
《易》的陰陽,《書》的五行,《禮》的明堂,《詩》的五際,以及二十四史中的五行方技術數,子集中的鬼神因果,尤其是漢代的谶緯,與漢以後的佛道諸籍,莫不充滿着許多神奇怪誕的巫術。
現在我們隻能縮小範圍,單從幾種經籍來簡短地提起,藉以觇古代宗教思想的一斑罷了! (一)巫觋與蔔筮的起源 巫觋,是專門代人祈禱神明、以求神明降福的人,仿佛猶太古代的祭司一樣,祈禱時嘗用一種舞蹈與其他儀式,男的叫做觋,女的叫做巫,他們在原始宗教上占着重要的地位。
古代有兩種官,一種叫史,一種叫祝,巫就是祝的一類,所以《說文》說:“巫,祝也,能齊肅事神明者,在男曰觋,在女曰巫。
”《國語·楚語》中也是這樣說。
可見巫觋是古代的官,故《周禮》于大祝、小祝之外,有司巫、男巫、女巫,國家有什麼大事,都要靠他們的祭祀和祈禱。
說到蔔筮,也是巫觋的一種,他們專門替人決疑惑、斷吉兇,伏羲畫八卦,所以定天下之吉兇,《洪範》說九疇,有“明用稽疑”之條;《周禮》有太蔔、龜人、蔔師、占人、簭人、占夢等官;《史記·荀卿傳》言“營于巫祝,信祥”。
可見蔔筮起源得早了。
[22] (二)巫觋與蔔筮的意義 巫觋、蔔筮雖可以分為兩種,但合起來就可以叫做巫術。
巫術的範圍包括得非常複雜:大概史籍中所列關于祭祀的明堂、合宮、封禅、祠祀,及兵家的權謀、形勢、陰陽、技巧,術數的天文、曆譜、蓍龜、五行、雜占、形法,方技的醫經、醫方、房中、神仙,[23]等等,都可以包括在内。
本來巫觋的責任是專管祭天的事,他們可以代表人民及國家祈求天佑,以為國家一切安甯和發達全在祭天的虔誠,所以古代特立巫史等官管理這件事情,但是從少皡氏以後,九黎亂德,家為巫史,巫的責任就紊亂了(見《國語·楚語》)。
春秋以降,淫祀漸興,詛祝多有,前此專事祭天的巫,至是乃演為民間普通的迷信,以至有所謂桑田之巫、梗陽之巫及楚之範巫等等名目。
漢朝更有巫蠱的事發生,六朝更盛;唐玄宗之封東嶽,甚至命老巫阿馬婆以禮嶽神;王玙竟分遣女巫于各州縣,所到橫索金帛(見《舊唐書》卷一百三十《王玙傳》);棣王琰之二孺人争寵,[24]密求巫者置符于琰履中(見《舊唐書》卷一百七《玄宗諸子列傳》),[25]幾奉巫觋為神明,無論醫病祈福祈雨以及個人禍福,都惟巫觋是問。
巫觋之迷信深中于人心,曆數千年而不衰。
蔔筮亦然,初用龜蓍,《書傳》所謂: “龜之為言久也,千歲為靈,[26]禽獸而知吉兇者也;[27]蓍之為言耆也,百年一本生百莖,此草木之壽知吉兇者也。
” 《易·系辭》說: “定天下之吉兇,成天下之亹亹者,[28]莫善乎蓍龜。
”(見《易經·系辭上》第十一章) 用蓍龜以蔔吉兇,決疑惑,是古代極普通的事,所以《尚書》裡說: “汝則有大疑,[29]謀及卿士,謀及庶人,謀及蔔筮。
”(見《尚書·洪範》篇) 即老子亦嘗有“能無蔔筮而知吉兇乎”(見《莊子·庚桑楚》篇)。
《史記·龜策傳、日者傳》以及史冊中之五行、方技、術數等志,關于這種巫術的記載實屬不勝枚舉。
(三)巫觋與蔔筮的流傳 八卦為此種巫術的淵源,《易·系辭》說: “《易》有聖人之道四焉:以言者尚其辭,以動者尚其變,以制器者尚其象,以蔔筮者尚其占。
”(見《易經·系辭上》第九章) 由此而演為象數,列為占兆,孔子作《十翼》以贊《易》,有“以通神明之德”的話;秦始皇焚書坑儒,《易經》列為蔔筮,得免火厄。
春秋戰國之時,以星象占蔔聞名的,則如魯之梓慎、鄭之裨竈、晉之蔔偃、宋之子韋、楚之甘公、魏之石申等人,當時莫不奉以為先知。
一切戰事婚娶立嗣等等大事,都要蔔之于鬼神,像曹刿論戰,有祝史正辭之言(見《左傳·莊公十年》);晉侯戰敗,因愎谏違蔔之故(見《左傳·僖公十五年》);懿氏蔔妻于敬仲(見《左傳·莊公二十二年》);畢萬筮仕于晉國(見《左傳·闵公元年》);晉獻蔔骊姬為夫人(見《左傳·僖公四年》)。
這一類的事非常之多,可見這種巫術非常的普遍。
漢武崇尚儒學,立五經博士,而京房《易》的重災異,孟喜《易》的說卦氣,鄭玄注經,都取其說。
降及宋儒,乃有圖數之學,漢宋學者之于巫術,莫不推波而助瀾。
陰陽五行,神仙方術,流傳于社會之間,不獨為下級人們所深信,即上流人物亦往往惑而不返,遂使三千年來的中國社會,盡支配于巫術之下,這不是很可歎的嗎? (四)中國巫術發達的原因 (1)因為民智的幼稚。
對于自然界所發生的現象,不能了解其中的原理,巫術得因以産生。
人民為求生活的滿足起見,自易受其蠱惑,流傳既久,相習成風,祭鬼祭神,雖聖賢豪傑,亦奉行不替,蓍龜、雜占、醫方、風水,尤占生活中的大部分。
(2)因為帝王的信仰。
史冊所載,帝王大臣的信仰巫術者,幾乎無代不有。
古代無論矣,設官分職,列為國典,一讀《周官》,便可知道了。
春秋,楚棄疾滅陳,史趙以為歲在析木之津,猶将複由(見《左傳·昭公九年》);吳用師于越,史墨以為越得歲而吳伐之,必受其兇(見《左傳·昭公三十二年》);五石六鹢,宋襄問于叔與(見《左傳·僖公十六年》);孟絷始生,孔成筮于史朝(見《左傳·昭公八年》);晉獻嫁伯姬,占諸史蘇(見《左傳·僖公十五年》);趙簡子占夢于史墨(見《左傳·昭公三十一年》)。
始皇之信徐巿,漢武之信栾大,光武以赤符受命,鼓扇谶緯。
凡此皆曆代帝王大臣對于巫術的深信。
(3)因為學者的倡導。
老莊孔孟雖無顯著的巫術提倡,而道家書中,如《金匮》記:“丁侯不朝,太公畫丁侯射之,丁侯病困”(見《繹史》卷二十引《太公金匮》),《管子》記:“以時事天,以天事神,以神事鬼,故國無罪而君壽,而民不殺”(見《管子·侈靡》篇),這都帶着巫術的意義。
老莊以後的方士道教,神怪之說疊起,導引飛升,丹鼎符箓,流傳尤廣。
儒家經籍中的《易》、《禮》,《易》有:“興神物以前民用”(見《系辭上》第十章)、“幽贊于神明而生蓍”(見《說卦》第一章)的話,[30]《禮》有“三代明王,皆事天地之神明,無非蔔筮之用”、“無蔔筮則禮樂不興”、“居則觀其象而玩其辭,動則觀其變而玩其占”(見《禮記·表記》)的話。
[31]子思、孟、荀繼承孔學,亦重祭祀而信祥。
墨家尤甚,尊天明鬼,以為人生一切行動之中,莫不有鬼神陰相,其學說與鬼神派、兵家派相同。
總之,道家陰陽五行之說,儒家郊祭祠祀之禮,墨家尊天明鬼之義,都足以影響于一般人民的巫術信仰。
因為這種緣故,中國社會的巫術化,誰也不能否認的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