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八章 新教育政策的财政含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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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的主要功能是“教育”和“保養”。
注178這是中華民國國父孫中山先生在《建國方略》中強調的觀點。
自從國民政府統一全國後,國民黨通過了很多改革教育體制的決議。
兩次全國教育會議都号召教育方案要适應社會、經濟和文化的需要。
教育的新宗旨在1928年的第一次全國教育會上被概括為: (1)弘揚民族主義,教育應該給青少年灌輸民族精神,保持文化傳統,全面提高道德水平和身體活力,傳播現代科學知識以及美育愛好。
(2)為實現民主,教育應該給學生教授公民道德,比如遵守法律和忠誠,組織能力,以及服務和合作精神,傳播政治知識,教育人們自由和平等的真正含義。
(3)為了實現社會平等,教育應該發展體力勞動的習慣、生産技能,以及在日常生活中科學知識的運用,加強不同階層中經濟利益的和諧。
注179 該宗旨在1929年3月黨的第三次全國代表大會第七次會議中重新陳述為: 中華民國之教育,根據三民主義,以充實人民生活,扶植社會生存,發展國民生計,延續民族生命為目的;務期民族獨立,民權普遍,民生發展,以促進世界大同。
注180 為實現這個目标,1931年9月3日召開的第三次中央執行委員會第三次會議,制定了執行整個教育方案的一系列原則。
注181據此,明确了各級各類教育機構的規模、目标、内容及方法等。
教育方案的擴大 從圖2可以看出,還有38,258,767名适齡兒童尚待入學,還有234,873,517名青年和成年人尚待掃盲。
除有待收複的四個淪陷省的29,437,719名人口中有797,406人入學外,目前的任務是給37,762,699名适齡兒童以及223,926,758名文盲提供受教育機會。
注182國民政府的政策是下決心來實現這些轉變,而且現行教育方案中的方法和内容都需要改進。
1930年召開的第二次全國教育會議對教育擴大和改進做了全面規劃。
各項教育計劃的要點如下注183: (1)計劃在20年内對40,000,000名學齡兒童實施四年義務教育。
五年内培訓1,400,000名教師,并提供教室1,000,000間; (2)計劃在六年内對12—50歲的202,435,277名文盲實施掃盲教育。
為此,需要培訓135,000名教師,并提供教室112,447間; (3)重組和改進初等教育; (4)重組和改進中等教育,逐漸增加高中、初中以及職業中學的數量; (5)重組和改進高等教育; (6)重組和改進社會教育,包括發展圖書館、博物館、美術館、操場、大衆教育中心和學校、職業繼續教育、特殊教育以及勞教所和大衆娛樂場所等; (7)重組和改進華僑教育; (8)蒙藏教育計劃。
計劃的财政含義 這個建議中的擴大和改進方案,将帶來巨額基建投資和經常費款需求。
第二次全國教育會議通過了這些經費的概算。
注184表58列出未來20年内的費用總額估計是5,660,000,000元,即平均每年約282,500,000元。
但是,這些費額是逐步增加的,即最初幾年較少,以後逐年增加,直到第20年。
20年義務教育計劃和5年教師培訓計劃,約需投入3,986,000,000元。
六年成人繼續教育掃盲計劃約需投入339,500,000元。
在未來20年,小學教師年工資約需265,000,000元;發展中等教育約需205,494,000元;高等教育約需30,000,000元;社會教育約需805,984,000元;華僑教育約需13,000,000元;蒙藏教育約需17,695,000元。
表58根據第二次全國教育會議20年教育擴大和改進計劃所需經費概算表 A.按教育類型 注:(a)第一年。
(b)第二年。
(c)剩下各年。
(d)從第七年開始。
B.按年度順序 (單位:元) 注:▲根據《教育部公報》第2卷第14期,1930年4月5日,第46頁原表改編
注178這是中華民國國父孫中山先生在《建國方略》中強調的觀點。
自從國民政府統一全國後,國民黨通過了很多改革教育體制的決議。
兩次全國教育會議都号召教育方案要适應社會、經濟和文化的需要。
教育的新宗旨在1928年的第一次全國教育會上被概括為: (1)弘揚民族主義,教育應該給青少年灌輸民族精神,保持文化傳統,全面提高道德水平和身體活力,傳播現代科學知識以及美育愛好。
(2)為實現民主,教育應該給學生教授公民道德,比如遵守法律和忠誠,組織能力,以及服務和合作精神,傳播政治知識,教育人們自由和平等的真正含義。
(3)為了實現社會平等,教育應該發展體力勞動的習慣、生産技能,以及在日常生活中科學知識的運用,加強不同階層中經濟利益的和諧。
注179 該宗旨在1929年3月黨的第三次全國代表大會第七次會議中重新陳述為: 中華民國之教育,根據三民主義,以充實人民生活,扶植社會生存,發展國民生計,延續民族生命為目的;務期民族獨立,民權普遍,民生發展,以促進世界大同。
注180 為實現這個目标,1931年9月3日召開的第三次中央執行委員會第三次會議,制定了執行整個教育方案的一系列原則。
注181據此,明确了各級各類教育機構的規模、目标、内容及方法等。
教育方案的擴大 從圖2可以看出,還有38,258,767名适齡兒童尚待入學,還有234,873,517名青年和成年人尚待掃盲。
除有待收複的四個淪陷省的29,437,719名人口中有797,406人入學外,目前的任務是給37,762,699名适齡兒童以及223,926,758名文盲提供受教育機會。
注182國民政府的政策是下決心來實現這些轉變,而且現行教育方案中的方法和内容都需要改進。
1930年召開的第二次全國教育會議對教育擴大和改進做了全面規劃。
各項教育計劃的要點如下注183: (1)計劃在20年内對40,000,000名學齡兒童實施四年義務教育。
五年内培訓1,400,000名教師,并提供教室1,000,000間; (2)計劃在六年内對12—50歲的202,435,277名文盲實施掃盲教育。
為此,需要培訓135,000名教師,并提供教室112,447間; (3)重組和改進初等教育; (4)重組和改進中等教育,逐漸增加高中、初中以及職業中學的數量; (5)重組和改進高等教育; (6)重組和改進社會教育,包括發展圖書館、博物館、美術館、操場、大衆教育中心和學校、職業繼續教育、特殊教育以及勞教所和大衆娛樂場所等; (7)重組和改進華僑教育; (8)蒙藏教育計劃。
計劃的财政含義 這個建議中的擴大和改進方案,将帶來巨額基建投資和經常費款需求。
第二次全國教育會議通過了這些經費的概算。
注184表58列出未來20年内的費用總額估計是5,660,000,000元,即平均每年約282,500,000元。
但是,這些費額是逐步增加的,即最初幾年較少,以後逐年增加,直到第20年。
20年義務教育計劃和5年教師培訓計劃,約需投入3,986,000,000元。
六年成人繼續教育掃盲計劃約需投入339,500,000元。
在未來20年,小學教師年工資約需265,000,000元;發展中等教育約需205,494,000元;高等教育約需30,000,000元;社會教育約需805,984,000元;華僑教育約需13,000,000元;蒙藏教育約需17,695,000元。
表58根據第二次全國教育會議20年教育擴大和改進計劃所需經費概算表 A.按教育類型 注:(a)第一年。
(b)第二年。
(c)剩下各年。
(d)從第七年開始。
B.按年度順序 (單位:元) 注:▲根據《教育部公報》第2卷第14期,1930年4月5日,第46頁原表改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