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章 現行教育方案的财政支持現狀(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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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收入的來源
來源的意義
歸根結底,教育财政收入像其他财政收入一樣,來自老百姓的錢包。
它隻有一個來源,那就是人民的收入。
在收入的背後,有兩個主要因素影響收入所有者決定其為教育付費的比例:(1)心理因素,即花錢的意願以及對花錢于教育的信心或願望;(2)經濟因素,即除了生活必要的需求和經濟負擔外,還能有多少錢用于教育。
依次來說,第一個即心理因素,也許又受人們對教育價值的認識程度的影響。
而當強制因素出現時,或者說像中國現在這樣,剛處于準備階段就出現對教育的普遍控制時,人民收入最終将有多大比例交到學校之手,就取決于第三個因素了。
這第三個因素就是政府對這筆收入的征收與使用機制,也就是政府把它用之于教育的意願和能力。
人民收入中用于教育的這些資金,是通過不同的渠道、機制和方式收集的。
因此,單一的來源就變成了多樣化的來源,它們來自不同地區、不同渠道、不同機構,但都取自一個原始來源——老百姓的錢包——最終進入學校成為可用資金。
全國教育經費收入的來源 如本書表15所示,據筆者對現行教育支出的估算,全國教育系統經費收入的29%來源于私人控制的資源,71%來自公家控制的資源。
筆者對當前公立教育系統總支出的估算顯示,目前中國公立教育系統全部收入中有大約10%來自國家即中央政府控制的資源,27%來自省或特别市控制的資源,63%來自地方政府控制的資源。
注140目前,确定的中國教育收入中中央、省、地方和私人來源的精确比例是不可能的,因為對有關學生的學費、私人對公立學校的捐贈、政府對私立學校的補助以及各級政府的津貼和捐助等因素的情況掌握不夠充分。
而且,中國教育的收入往往落後于支出,根據支出來估算收入,也不十分準确。
教育收支的對比 中國教育統計中的教育收入報告,總體上也隻是按學校和地區分類的。
表19把1929—1930年度各省和特别市的全部小學教育和中學教育的收入和支出做了對比。
注141在有報告的36個行政單位中,有一半出現虧損,僅有13個有結餘。
合計收入是107,117,269元,合計支出是109,218,507元,合計赤字是2,101,238元。
中國教育收入的分類 為了便于解釋,并考慮到收入牽涉不少問題,最理想的方式是按照收入的來源來分類……以來源分類,不僅有利于分析每一年來自各方的收入總量,而且可以此為基礎,便于對幾年期間的收入做對比,也便于和其他學校系統的收入做對比。
注142 中國關于教育收入的分類數據很少。
然而,手頭現有可資利用的收入報告,倒都是按來源分類的,盡管其分類的科學程序不足。
茲根據23個省份的報告,将1907—1909年間中國公私立教育收入按來源分類統計的情況列表如下: 表431907—1909年間教育收入中各種來源所占百分比表 續表 資料來源:中國的數據是根據“參考文獻”數據的來源A.B.C.所列關于收入的原表格數據重新計算的。
美國的數據來自U.S.OfficeofEducation,BiennialSurveyofEducation,1928—1930,p.10。
注:所有數據都是用計算尺讀取,因此并不十分精确。
1928年以來,除了高等教育以外,其他教育機構的教育收入總額的報告,都沒有這樣分類。
表44列出了全國高等教育收入各項來源所占的比例。
表441931—1932年度全國高等教育總收入各項來源百分比表 續表 資料來源:本表根據《1931—1932年度全國高等教育統計》,第1部分,1933年7月,第15頁的表格改編。
政府教育部門的收入預算 政府尤其是省級政府極少制定教育收入的預算注143,因為省級教育部門的收入主要來自撥款,撥款之外其他來源的收入微乎其微,無須單獨報告。
表45和表46顯示了兩個教育财政獨立的省份的教育收入預算,其來源和分類方式的複雜多樣,很有意思。
表451929—1930年度江蘇省教育預算收入分類表 (僅指省政府教育) 續表 資料來源:江蘇省教育廳:《江蘇省最近教育概況》,1930年,附錄第2頁。
百分比經過重新計算。
表461929—1930年度河南省教育預算收入分類表 (河南省教育基金和資産管理局制) 資料來源:河南省教育廳:《河南教育款産特刊》,1930年,第3—4頁。
注:(1)原預算有17項,這裡合并歸類成9項。
百分比經過重新計算。
(2)水收益,指水利、灌溉和交通等。
教育收入須有更佳分類 有些地方教育收入預算的樣本,被冠以“縣教育收入的種種來源”的标題。
這些樣本由于所舉來源形形色色而顯出有趣的變化。
而從總體上看,中國沒有統一的分類,而且各種各樣的分類也沒有很好地設計,以利于相互比較。
美國學者恩格爾哈特曾向美國學校系統推薦了美國公立學校事務行政人員協會提出的收入分類法。
注144首先它把所有的收入分為兩大類,(1)經常性收入(revenuereceipts),“這種收入适應本期經常性動用,它增加資産,在不增加責任的情況下減少準備金,它不是抵償特别支出的準備金,它是已知的、确定的收入來源”。
注145例如,稅收和國家的撥款。
(2)非經常性收入,即“牽涉債務或學校資産數量或價值減少而得的收益”。
注146例如,書籍的銷售收入和
它隻有一個來源,那就是人民的收入。
在收入的背後,有兩個主要因素影響收入所有者決定其為教育付費的比例:(1)心理因素,即花錢的意願以及對花錢于教育的信心或願望;(2)經濟因素,即除了生活必要的需求和經濟負擔外,還能有多少錢用于教育。
依次來說,第一個即心理因素,也許又受人們對教育價值的認識程度的影響。
而當強制因素出現時,或者說像中國現在這樣,剛處于準備階段就出現對教育的普遍控制時,人民收入最終将有多大比例交到學校之手,就取決于第三個因素了。
這第三個因素就是政府對這筆收入的征收與使用機制,也就是政府把它用之于教育的意願和能力。
人民收入中用于教育的這些資金,是通過不同的渠道、機制和方式收集的。
因此,單一的來源就變成了多樣化的來源,它們來自不同地區、不同渠道、不同機構,但都取自一個原始來源——老百姓的錢包——最終進入學校成為可用資金。
全國教育經費收入的來源 如本書表15所示,據筆者對現行教育支出的估算,全國教育系統經費收入的29%來源于私人控制的資源,71%來自公家控制的資源。
筆者對當前公立教育系統總支出的估算顯示,目前中國公立教育系統全部收入中有大約10%來自國家即中央政府控制的資源,27%來自省或特别市控制的資源,63%來自地方政府控制的資源。
注140目前,确定的中國教育收入中中央、省、地方和私人來源的精确比例是不可能的,因為對有關學生的學費、私人對公立學校的捐贈、政府對私立學校的補助以及各級政府的津貼和捐助等因素的情況掌握不夠充分。
而且,中國教育的收入往往落後于支出,根據支出來估算收入,也不十分準确。
教育收支的對比 中國教育統計中的教育收入報告,總體上也隻是按學校和地區分類的。
表19把1929—1930年度各省和特别市的全部小學教育和中學教育的收入和支出做了對比。
注141在有報告的36個行政單位中,有一半出現虧損,僅有13個有結餘。
合計收入是107,117,269元,合計支出是109,218,507元,合計赤字是2,101,238元。
中國教育收入的分類 為了便于解釋,并考慮到收入牽涉不少問題,最理想的方式是按照收入的來源來分類……以來源分類,不僅有利于分析每一年來自各方的收入總量,而且可以此為基礎,便于對幾年期間的收入做對比,也便于和其他學校系統的收入做對比。
注142 中國關于教育收入的分類數據很少。
然而,手頭現有可資利用的收入報告,倒都是按來源分類的,盡管其分類的科學程序不足。
茲根據23個省份的報告,将1907—1909年間中國公私立教育收入按來源分類統計的情況列表如下: 表431907—1909年間教育收入中各種來源所占百分比表 續表 資料來源:中國的數據是根據“參考文獻”數據的來源A.B.C.所列關于收入的原表格數據重新計算的。
美國的數據來自U.S.OfficeofEducation,BiennialSurveyofEducation,1928—1930,p.10。
注:所有數據都是用計算尺讀取,因此并不十分精确。
1928年以來,除了高等教育以外,其他教育機構的教育收入總額的報告,都沒有這樣分類。
表44列出了全國高等教育收入各項來源所占的比例。
表441931—1932年度全國高等教育總收入各項來源百分比表 續表 資料來源:本表根據《1931—1932年度全國高等教育統計》,第1部分,1933年7月,第15頁的表格改編。
政府教育部門的收入預算 政府尤其是省級政府極少制定教育收入的預算注143,因為省級教育部門的收入主要來自撥款,撥款之外其他來源的收入微乎其微,無須單獨報告。
表45和表46顯示了兩個教育财政獨立的省份的教育收入預算,其來源和分類方式的複雜多樣,很有意思。
表451929—1930年度江蘇省教育預算收入分類表 (僅指省政府教育) 續表 資料來源:江蘇省教育廳:《江蘇省最近教育概況》,1930年,附錄第2頁。
百分比經過重新計算。
表461929—1930年度河南省教育預算收入分類表 (河南省教育基金和資産管理局制) 資料來源:河南省教育廳:《河南教育款産特刊》,1930年,第3—4頁。
注:(1)原預算有17項,這裡合并歸類成9項。
百分比經過重新計算。
(2)水收益,指水利、灌溉和交通等。
教育收入須有更佳分類 有些地方教育收入預算的樣本,被冠以“縣教育收入的種種來源”的标題。
這些樣本由于所舉來源形形色色而顯出有趣的變化。
而從總體上看,中國沒有統一的分類,而且各種各樣的分類也沒有很好地設計,以利于相互比較。
美國學者恩格爾哈特曾向美國學校系統推薦了美國公立學校事務行政人員協會提出的收入分類法。
注144首先它把所有的收入分為兩大類,(1)經常性收入(revenuereceipts),“這種收入适應本期經常性動用,它增加資産,在不增加責任的情況下減少準備金,它不是抵償特别支出的準備金,它是已知的、确定的收入來源”。
注145例如,稅收和國家的撥款。
(2)非經常性收入,即“牽涉債務或學校資産數量或價值減少而得的收益”。
注146例如,書籍的銷售收入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