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四章 譯書與遊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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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者務極痛快淋漓,以刺激人之心目,又欲充實篇幅,不憚冗長,而近世文字之體格乃大變,其以覺世牖民為主者,則用通俗之語,述淺近事理,期略識文字之人亦能閱覽,而白話文學遂萌芽焉。

     近世輸入西方之文明,自譯書外,以遊學為一大導線。

    初各國訂約,未有及遊學者,同治七年,志剛、孫家谷等使美,訂《中美續約》始立專款。

     《中美續約》第七款:“嗣後中國人欲入美國大小官學學習各等文藝,須照相待最優國之人民,一體優待。

    美國人可以在中國按約指準外國人居住地方,設立學堂,中國人亦可在美國一體照辦。

    ” 曾國藩、李鴻章等,遂議遣幼童出洋肄業。

     《李文忠譯署函稿》卷一《論幼童出洋肄業函》:“拟派員在滬設局,訪選各省聰穎幼童,每年以三十名為率,四年計一百二十名,分年搭船赴洋,在外國肄習。

    十五年後,按年分起挨次回華。

    計回華之日,各幼童不過三十歲上下,年力方強,正可及時報效。

    通計費用,首尾二十年,需銀百二十萬兩。

    然此款不必一時湊撥,分析計之,每年接濟六萬兩,尚不覺其過難。

    ”“英國威使來京,告以此事,亦頗欣許,謂英國大書院極多,将來亦可随便派往。

    ”[4] 初次率領學生赴美者,為刑部主事陳蘭彬、江蘇同知容闳。

    學生抵美,多在哈佛(Hartford,Conn.)各校肄業。

     《新大陸遊記》(梁啟超):“哈佛者,中國初次所派出洋學生留學地也。

    中國初次出洋學生,除歸國者外,其餘尚留美者約十人。

    内惟一鄭蘭生者,于工學心得甚多,有名于紐約,真成就者此一人也。

    次則容骙,在使館為翻譯,文學甚優,亦一人也。

    其餘或在領事署為譯員,或在銀行為買辦,人人皆有一西婦。

    ” 《留美中國學生會小史》:“同治末年,湘鄉曾國藩奏請派幼童出洋留學,議成于1870年,使豐順丁日昌募集學生。

    翌年,适吳川陳蘭彬出使美國,遂命香山容闳率學生同來,以高州區谔良為監督,新會容增祥副之,學生即唐紹儀、梁誠、梁敦彥、容骙、歐陽庚、侯良登、詹天佑、鄭蘭生等,此為中國學生留美第一期。

    各生初到時,清政府在幹拿得傑省(Connecticut)之哈佛埠(Hartford),購置一室為留學生寄宿舍。

    ” 其後沈葆桢督辦福州船政局,又請選派生徒出洋肄業。

     《沈文肅公政書》中《船工将竣謹籌善後事宜折》[5]:“臣竊以為欲日起而有功,在循序而漸進,将窺其精微之奧,宜置之莊嶽之間。

    前學堂,習法國語言文字者也,當選其學生之天資穎異、學有根柢者,仍赴法國,深究其造船之方及其推陳出新之理。

    後學堂,習英國語言文字者也,當選其學生之天資穎異,學有根柢者,仍赴英國,深究其駛船之方及其練兵制勝之理。

    速則三年,遲則五年,必事半而功倍。

    ”(按此議至光緒二年,文肅始與李文忠會奏實行。

    當時所定章程,選派制造學生十四名、制造藝徒四名,赴法國學制造,選派駕駛學生十二名,赴英國學駕駛兵船,均以三年為限。

    ) 此遊學之第一時期也。

    赴美幼童,先後都百五十人,嗣遂停止。

     《留美中國學生會小史》:“光緒六年,南豐吳惠善為監督,其人好示威,一如往日之學司。

    接任之後,即招各生到華盛頓使署中教訓,各生谒見時,均不行拜跪禮,監督僚友金某大怒,謂各生适異忘本,目無師長,固無論其學難期成材,即成亦不能為中國用。

    ”“具奏請将留學生裁撤,署中各員均竊非之,但無敢言者。

    獨容闳力争無效,卒至光緒七年遂将留學生一律撤回。

    ” 光緒十六年,總理衙門奏請出使英、法、俄、德、美五國大臣,每屆酌帶學生兩名,後又各增兩名,為數既少,功效亦未大彰。

    甲午以後,遊學之風複盛,人取速化,不求深造。

    官私學生,多往日本遊學。

    (據《光緒二十五年總理衙門奏折》,光緒二十一年,南北洋及鄂省派赴日本學校學生各二十名,又浙江四名,費由各省籌給。

    )辛醜變法,各省創辦學校,赴日本學師範者尤夥,其議實張之洞倡之。

    日本高等師範學校校長嘉納治五郎為之特設速成師範班于弘文學院,有數月畢業者,有一年畢業者,略講教授管理之法,即歸國創辦學校,而陸軍學生亦多。

    光緒末年,提倡教育、改革軍制者,大抵皆日本留學生也。

    光緒三十一年,考試出洋學生,予以進士、舉人出身,并授以檢讨、主事等官。

     《光緒政要》:二十九年八月《湖廣總督張之洞奏陳約束鼓勵出洋遊學章程疏》:“查日本學生,年少無識,惑于邪說,言動嚣張者,固屬不少,潛心向學者亦頗不乏人。

    自應明定章程,各一通。

    ”“計拟定約束章程十款,鼓勵章程十款。

    ”“三十一年六月《予出洋學生出身谕》雲,本日引見之出洋學生金邦平、唐寶锷,均着給予進士出身,賞給翰林院檢讨。

    張锳緒、曹汝霖、錢承锳、胡宗瀛、戢翼翚,均着給予進士出身,按照所習科學,以主事分部學習行走。

    陸宗輿,着給予舉人出身,以内閣中書用。

    王守善、陸世芬、王宰善、高淑琦、沈琨、林棨,均着給予舉人出身,以知縣分省補用。

    ” 利祿之途大開,人人以出洋為獵官之捷徑,而日本之中國學生多至數萬,是為遊學之第二時期。

     當赴日學生極盛時,留學于歐美者亦不乏人;有由官吏派送者,有由教會資給者,有由自費而遠遊者。

    觀于遊日者之足以得官,亦争歸而應考試,故光緒三十二年考試出洋學生,其予出身而授官者,大都留學于歐、美各國者也。

     《光緒政要》光緒三十二年九月《賜遊學生畢業出身谕》雲:“本日學部帶領引見之考驗遊學畢業生陳錦濤着賞給法政科進士,顔惠慶賞給譯科進士,謝天保賞給醫科進士,顔德慶賞給工科進士,施肇基賞給法政科進士,徐景文賞給醫科進士,張煜全賞給法政科進士,田書年賞給法政科舉人,施肇祥賞給工科舉人,陳仲篪賞給醫科醫士,王季點賞給工科舉人,廖世綸賞給工科舉人,曹志沂賞給醫科舉人,黎淵賞給法政科舉人,李應泌賞給醫科醫士,王鴻年賞給法政科舉人,胡振平賞給法政科舉人,王榮樹賞給農科舉人,路孝植賞給法政科舉人,薛錫成賞給法政科舉人,王宏業賞給法政科舉人,陳威賞給法政科舉人,權量賞給商科舉人,董鴻祎賞給法政科舉人,嵇鏡賞給法政科舉人,富士英賞給法政科舉人,陳耀典賞給農科舉人,羅會垣賞給農科舉人,傅汝勤賞給醫科醫士,陳爵賞給商科舉人。

    ” 然其人數究不迨在日本者之多,故其灌輸西洋文化,較之由日本間接而得者,勢反有所不敵。

    光緒三十四年,美國國會議決退還庚子賠款[6],清廷議以其款按年派學生百人往美國留學[7]。

    逾年,遂設遊美學務處于北京,并建遊美生肄業館于清華園,于是遊美之學生日多。

     《留美中國學生會小史》:“光緒季年,國家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