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二章 内治之腐敗及白蓮發撚之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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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薪糧,猶遵循未改也。
” 淮軍繼之,參以西法,遂開近數十年軍閥之統系焉。
《淮軍平撚記》(周世澄):“淮軍之始也,于同治元年,其營制一準楚勇。
”“淮軍之精于炮火也,以李公之雇募英、法弁兵教練洋槍隊始。
李公初至上海,雇募英、法弁兵通習軍器者,仿照制辦,并令參将韓殿甲督率中國工匠,盡心學習。
” 《清朝全史》:“當時上海富商,組織一愛國會,各出軍資,使歐人助之,以防太平軍。
美國人華爾及白齊文,受愛國會之囑托,于1860年6月募集歐人一百、馬尼亞人二百,攻擊松江。
”“華爾轉戰浙江慈溪陣亡,白齊文後以不服從清吏而解職,英國陸軍少将戈登代之,統率常勝軍。
” 世謂湘軍之精神,在維持名教, 《清朝全史》:“鹹豐四年,曾國藩頒布讨粵匪檄……自唐、虞三代以來,曆世聖人,扶持名教,敦叙人倫,君臣父子,上下尊卑,秩然如冠履之不可倒置。
粵匪竊外夷之緒,崇天主之教,自其僞君僞相,下逮兵卒賤役,皆以兄弟稱之,謂惟天可稱父,此外凡民之父,皆兄弟也;凡民之母,皆姊妹也。
農不能自耕以納賦,謂田皆天主之田也;商不能自賈以取息,謂貨皆天主之貨也;士不能誦孔子之經,而别以所謂耶稣之說、新約之書。
舉中國數千年禮義人倫詩書典則,一旦掃地蕩盡,此豈獨我大清之變,乃開辟以來,名教之奇變,我孔子、孟子之所痛哭于九泉。
凡讀書識字者,又焉能袖手坐觀,不思一為之所也。
自古生有功德,沒則為神,王道治明,神道治幽,雖亂臣賊子,窮兇極醜,亦往往敬畏神祇。
李自成至曲阜,不犯聖廟;張獻忠至梓潼,亦祭文昌。
粵匪焚郴州之學宮,毀宣聖之木主,十哲兩庑,狼藉滿地。
所過州縣,先毀廟宇,即忠臣義士,如關帝、嶽王之凜凜,亦污其宮室,殘其身首,以緻佛寺道院、城隍社壇,無廟不焚,無像不滅,此又鬼神所共憤怒,欲一雪此憾于冥冥之中者也。
”“湘中主将,皆系書生,隻知中國固有之學問名教。
曾之檄文,實湘軍之精神。
彼指摘洪軍焚郴州之學宮、孔子之木主及十哲之兩庑等,謂孔子、孟子當痛哭于九泉,此語最為緊要。
後日洪軍之政策,亦許讀孔孟書,以冀人心之和緩矣……湘軍非勤王主義,亦非雷同性之侵略,意在維持名教。
其最終之目的,即恢複異宗教之南京是也。
是故湘軍可稱為一種宗教軍。
” 觀彭玉麟之宗旨,固可以見湘軍之動機。
《清朝全史》:“彭玉麟為長江水師之指揮者,三十餘年之久。
當從軍之初,立二誓約:其一曰不私财,其二曰不受朝廷之官。
鹹豐十一年,授安徽巡撫,彼辭不受。
同治三年,克複南京,賞一等輕車都尉世爵,加太子少保銜,續任為漕運總督,朝賞頻至,彼亦不受。
彼上痛切之辭表曰:‘臣本寒儒,傭書養母,鹹豐三年母物故,曾國藩謬用虛名,強之入營。
初次臣見國藩,誓必不受朝廷之官職,國藩見臣語誠實,許之。
顧十餘年來,任知府,擢巡撫,由提督補侍郎,未嘗一日居其任。
應領收之俸給及一切銀兩,從未領納絲毫,誠以朝恩實受,官猶虛也。
’又曰:‘臣素無室家之樂、安逸之志,治軍十餘年,未嘗營一瓦之覆、一畝之殖,受傷積勞,未嘗請一日之假,終年于風濤矢石之中,未嘗移居岸上,以求一人之安,誠以親喪未終,出從戎旅也。
既難免不孝之罪,又豈敢為一己之圖乎!臣嘗聞士大夫之出處進退,關于風俗之盛衰,臣既從軍,志在滅賊,賊既滅而不歸,近于貪位。
夫天下之亂,不徒在盜賊之未平,而在士大夫之進無禮退無義。
中興大業,宜扶樹名教,振起人心’雲。
……彼擴張長江水師,使至一萬餘人。
一切兵饷,以鹽稅及長江厘金稅充之,不煩戶部。
亂平後,尚餘六十餘萬,報告兩江總督,寄托于鹽道之手,取其利息,加水師公費。
彼曰:‘予以寒士來,願以寒士歸也。
’觀以上之事實,湘軍組織之動機,非對于朝廷之義務,又不為賞爵所激動,全由自衛之必要而起。
然則洪軍之平定,樞紐于湘軍,與朝廷無涉,而朝廷之設施,直隔靴搔癢而已。
” 然亦足征吾國人之能力,雖以滿清之壓制,亦能崛起而大有為。
惜乎,後來之淮軍,無此風氣也! *** [1] 曾紀澤注:此蓋作于道光辛醜、壬寅年間。
[2] 西1853年。
” 淮軍繼之,參以西法,遂開近數十年軍閥之統系焉。
《淮軍平撚記》(周世澄):“淮軍之始也,于同治元年,其營制一準楚勇。
”“淮軍之精于炮火也,以李公之雇募英、法弁兵教練洋槍隊始。
李公初至上海,雇募英、法弁兵通習軍器者,仿照制辦,并令參将韓殿甲督率中國工匠,盡心學習。
” 《清朝全史》:“當時上海富商,組織一愛國會,各出軍資,使歐人助之,以防太平軍。
美國人華爾及白齊文,受愛國會之囑托,于1860年6月募集歐人一百、馬尼亞人二百,攻擊松江。
”“華爾轉戰浙江慈溪陣亡,白齊文後以不服從清吏而解職,英國陸軍少将戈登代之,統率常勝軍。
” 世謂湘軍之精神,在維持名教, 《清朝全史》:“鹹豐四年,曾國藩頒布讨粵匪檄……自唐、虞三代以來,曆世聖人,扶持名教,敦叙人倫,君臣父子,上下尊卑,秩然如冠履之不可倒置。
粵匪竊外夷之緒,崇天主之教,自其僞君僞相,下逮兵卒賤役,皆以兄弟稱之,謂惟天可稱父,此外凡民之父,皆兄弟也;凡民之母,皆姊妹也。
農不能自耕以納賦,謂田皆天主之田也;商不能自賈以取息,謂貨皆天主之貨也;士不能誦孔子之經,而别以所謂耶稣之說、新約之書。
舉中國數千年禮義人倫詩書典則,一旦掃地蕩盡,此豈獨我大清之變,乃開辟以來,名教之奇變,我孔子、孟子之所痛哭于九泉。
凡讀書識字者,又焉能袖手坐觀,不思一為之所也。
自古生有功德,沒則為神,王道治明,神道治幽,雖亂臣賊子,窮兇極醜,亦往往敬畏神祇。
李自成至曲阜,不犯聖廟;張獻忠至梓潼,亦祭文昌。
粵匪焚郴州之學宮,毀宣聖之木主,十哲兩庑,狼藉滿地。
所過州縣,先毀廟宇,即忠臣義士,如關帝、嶽王之凜凜,亦污其宮室,殘其身首,以緻佛寺道院、城隍社壇,無廟不焚,無像不滅,此又鬼神所共憤怒,欲一雪此憾于冥冥之中者也。
”“湘中主将,皆系書生,隻知中國固有之學問名教。
曾之檄文,實湘軍之精神。
彼指摘洪軍焚郴州之學宮、孔子之木主及十哲之兩庑等,謂孔子、孟子當痛哭于九泉,此語最為緊要。
後日洪軍之政策,亦許讀孔孟書,以冀人心之和緩矣……湘軍非勤王主義,亦非雷同性之侵略,意在維持名教。
其最終之目的,即恢複異宗教之南京是也。
是故湘軍可稱為一種宗教軍。
” 觀彭玉麟之宗旨,固可以見湘軍之動機。
《清朝全史》:“彭玉麟為長江水師之指揮者,三十餘年之久。
當從軍之初,立二誓約:其一曰不私财,其二曰不受朝廷之官。
鹹豐十一年,授安徽巡撫,彼辭不受。
同治三年,克複南京,賞一等輕車都尉世爵,加太子少保銜,續任為漕運總督,朝賞頻至,彼亦不受。
彼上痛切之辭表曰:‘臣本寒儒,傭書養母,鹹豐三年母物故,曾國藩謬用虛名,強之入營。
初次臣見國藩,誓必不受朝廷之官職,國藩見臣語誠實,許之。
顧十餘年來,任知府,擢巡撫,由提督補侍郎,未嘗一日居其任。
應領收之俸給及一切銀兩,從未領納絲毫,誠以朝恩實受,官猶虛也。
’又曰:‘臣素無室家之樂、安逸之志,治軍十餘年,未嘗營一瓦之覆、一畝之殖,受傷積勞,未嘗請一日之假,終年于風濤矢石之中,未嘗移居岸上,以求一人之安,誠以親喪未終,出從戎旅也。
既難免不孝之罪,又豈敢為一己之圖乎!臣嘗聞士大夫之出處進退,關于風俗之盛衰,臣既從軍,志在滅賊,賊既滅而不歸,近于貪位。
夫天下之亂,不徒在盜賊之未平,而在士大夫之進無禮退無義。
中興大業,宜扶樹名教,振起人心’雲。
……彼擴張長江水師,使至一萬餘人。
一切兵饷,以鹽稅及長江厘金稅充之,不煩戶部。
亂平後,尚餘六十餘萬,報告兩江總督,寄托于鹽道之手,取其利息,加水師公費。
彼曰:‘予以寒士來,願以寒士歸也。
’觀以上之事實,湘軍組織之動機,非對于朝廷之義務,又不為賞爵所激動,全由自衛之必要而起。
然則洪軍之平定,樞紐于湘軍,與朝廷無涉,而朝廷之設施,直隔靴搔癢而已。
” 然亦足征吾國人之能力,雖以滿清之壓制,亦能崛起而大有為。
惜乎,後來之淮軍,無此風氣也! *** [1] 曾紀澤注:此蓋作于道光辛醜、壬寅年間。
[2] 西1853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