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二章 内治之腐敗及白蓮發撚之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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秀全次子。

    其咒辭贊美上帝,以诳衆斂錢,男婦多信事之。

    ” 《清朝全史》:“洪秀全以嘉慶十八年生于廣東花縣,彼族實由嘉應州移來之客民也。

    身幹長大,有雄姿,略識文字。

    其父名國遊,母早死,頗信基督教。

    其後得香港美國宣教師羅把茲之教訓,然尚未受洗禮。

    未幾,彼忽組織上帝會,其黨與為馮雲山與洪仁玕。

    彼主張神聖之三位一體,即第一位為天父,第二位為基督,即天兄,而己則為天弟。

    ”“鹹豐元年正月,在大黃江自号太平王。

    閏八月,陷永安州,在此建立太平天國之國号,自稱天王。

    ” 世多稱其制度, 《清朝全史》:“太平軍之軍制,其初甚為完備。

    洪王右手握劍,左手捧耶稣教之信條,專鼓吹全軍之勇氣。

    ”“在1858年之末期,置籍太平軍者,有五十萬乃至六十萬之男子,其女子在五十萬以上。

    兵之訓練,就定營規條觀之,陣營中之教訓;并不懈怠。

    恪遵天命,熟讀天條贊美,男女兩營有别,禁吸阿片飲酒,約法極嚴。

    ”“太平軍初頒之規條如左:(一)恪遵天令。

    (二)熟識天條贊美,早晚禮拜,以感謝頒布之規矩及诏谕。

    (三)因欲練成好心腸,不得吸煙飲酒;宜公正和平,毋得弄弊徇情,順下逆上。

    (四)同心合力,各遵有司,不得隐藏兵數及收匿金銀器飾。

    (五)男營與女營有别,不得授受相親。

    (六)宜熟谙日夜點兵鳴鑼吹角擂鼓之号令。

    (七)無事勿得過他營行别軍,以荒誤公事。

    (八)宜學習為官之稱呼問答禮制。

    (九)各整軍裝槍炮,以備急用。

    (十)不許謊言國法王章,訛錯軍機将令。

    ” 且謂其能行共産主義, 《清朝全史》:“統治軍政,天京分設男館女館,分前、後、左、右、中五軍。

    女館分八軍,軍有女軍師一人,下有女百長數十。

    此館之創置,一面預防逃亡,一面便于布教。

    鹹豐三、四年,收容此館者共計二十四五萬人。

    對于城南之一般住民,行門牌制,凡男子自十六歲至五十歲者,為牌面,其餘曰牌尾,以便戶口稽查。

    而土地分給之制,則彼等所創造者也。

    癸醜三年[2]頒行之天朝田畝制度,分田為九等。

    每田一畝,以早晚二季出千二百斤者為上上田,出千一百斤者為上中田,以下遞減,出四百斤者為下下田。

    上上田一畝,當下下田三畝,照人口分給。

    受田之标準,男婦一人,每十六歲以上,受田;十五歲以下,給其半。

    若一家六人,三人受好田,三人受劣田,以一年為定。

    關于此制之精神,确有所在。

    彼雲天下之田,天下之人同耕之。

    此處不足,遷移彼處;彼處不足,遷移此處。

    又曰,凡天下之田,豐荒相通,此處若荒,移彼豐處以赈此荒處;彼處若荒,移此豐處以赈彼荒處,務使天下共享天父上主皇上帝之天福。

    有田同耕,有飯同食,有衣同穿,使地無不均勻,使人無不飽暖。

    此等理想之下,土地田畝不為私有,金錢不許私藏,故貯藏銀十兩、金一兩者為私藏犯法,須處罰雲。

    ” 然其理想單簡,務破壞中國從來一切制度,而未能得他國完美之法以為之導,故其法制可稱者止此。

    其後據地廣袤,日事兵争,救死不暇,亦無複建設之力矣。

     因太平軍之反動,而滿洲之勢力益衰。

    湘軍崛起,以書生農夫,奮死與洪、楊角逐,而後滿洲之兵權幾完全歸于漢人之手。

     《湘軍記》:“自洪、楊倡亂,大吏久不習兵。

    綠營呰窳驕惰,聞征調則驚号,比至前敵,秦、越、楚、燕之士,雜糅并進。

    勝則相妒,敗不相救,号令歧出,各分畛域,迄不得一兵之用。

    于是諸路将帥,頗厭征調勞費,稍事招募。

    潮勇川勇,萌蘖漸起。

    然其人多遊民劇盜,剽悍繹騷,民尤患苦之。

    江忠源初創楚軍,劉長佑助之,挈其鄉人子弟,慷慨赴敵。

    始講節制,禁騷擾,義聲日起。

    其時草昧締構,實為湘軍濫觞。

    迨曾國藩以儒臣治軍長沙,羅澤南、王鑫皆起諸生,講學敦氣誼,乃選士人,領山農。

    滑弁遊卒及市井無賴,擯斥不用。

    初立三百六十人為一營,已而改五百人為一營,營分四哨,哨官四人,統以營官。

    自兩營迄數十營,視材之大小而設統領焉。

    ”“一營之中,指臂相聯,弁勇視營哨官,營哨官視統領,統領視大帥,皆如子弟之事其父兄焉。

    ”“其後湘軍戰功遍天下,從戎者日益衆。

    迨左宗棠、劉錦棠平秦、隴,率師出關,所部百數十營。

    雖号老湘營,間用他省人,錯雜其間。

    然其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