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一章 國際貿易與鴉片之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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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初沿明例,許澳門葡人至廣東市易。
《柔遠記》(王之春):“順治四年八月,佛郎機[1]來廣東互市。
……廣督佟養甲疏言,佛郎機國人寓居濠鏡、澳門,與粵商互市,于明季已有曆年,後每歲通市不絕。
惟進入省會,遂饬禁止,請嗣後仍準番舶通市。
自後每歲通市不絕,惟禁入省會。
” 及平台灣,開海禁,設榷關,而西洋諸國商舶來者益衆。
《柔遠記》:“康熙二十二年夏六月,開海禁。
……時沿海居民雖複業,尚禁商舶出洋互市,施琅等屢以為言。
又荷蘭以曾助剿鄭氏,首請通市,許之。
而大西洋諸國因荷蘭得請,于是凡明以前未通中國、勤貿易而操海舶為生涯者,皆争趨。
疆臣因請開海禁,設粵海、閩海、浙海、江海榷關四,于廣州之澳門、福建之漳州、浙江之甯波府、江南之雲台山,署吏以莅之。
” 康、雍間,英人屢來互市。
《柔遠記》:“康熙三十七年,置定海榷關,英吉利來互市。
”“浙海關在甯波,商船出入海港,往返百四十裡,中多礁石,每回帆徑去。
英吉利貨船時往來澳門、廈門,複北泊舟山。
甯波海關監督屢請移關定海縣,部議未許。
至是監督張聖诏,以定海港澳闊深,水勢平緩,堪容番舶,亦通各省貿易,請捐建衙署,移關以便商船。
诏可。
乃于定海城外,道頭街西,建紅毛館一區,以安置夾闆船水梢人等。
此英吉利商船來定海之始。
然時雖通市,亦不能每歲來華也。
”“雍正七年,英吉利複來通市……英吉利自康熙間通市後,亦不常來,至是始互市不絕。
” 然未嘗立約通商,其立約通商者惟俄羅斯。
中、俄之立條約,始于康熙二十八年尼布楚之約。
《俄羅斯互市始末》(何秋濤):“俄羅斯國于順治十二年,始遣使入貢。
康熙十五年,貿易商人尼果賴等至,聖祖召見之,賜察罕汗書,谕邊界事。
時其國所屬羅刹滋擾黑龍江境,出沒于尼布楚、雅克薩諸地,屢經大兵剿撫,而盤踞如故。
康熙二十一年,大臣馬喇奏言,雅克薩城恃田禾為食,尼布楚與車臣汗部所屬巴爾呼接壤,時以牲畜易貂皮,宜刈田禾,絕互市,以困之。
乃诏車臣汗諾爾部,饬所屬與絕市。
迨二十七年,命以屢谕情由,作書付荷蘭及西洋國轉達俄羅斯察罕處。
察罕汗尋上疏,乞撤雅克薩城之圍。
于二十八年,經内大臣索額圖等赴尼布楚議定疆界,立約曰:和好既定以後,一切行旅,有準令往來文票者,許其貿易不禁。
……三十二年定例,俄羅斯國準其隔三年來京貿易一次,不得過二百人,在路自備馬駝盤費。
一應貨物,不令納稅;犯禁之物,不準交易。
到京時,安置俄羅斯館,不支廪給,限八十日起程還國,此在京互市著令之始也。
” 《約章大全·俄羅斯部》:“黑龍江俄約六款,系康熙二十八年領侍衛内大臣索額圖等與俄國使臣費嶽多額裡克謝在尼布楚議定,是為我國入本朝以來因界務而與他國立約之始。
其時國勢正盛,所定界線,尚以大興安嶺為限,厥後漸移而南,以黑龍江為限矣。
” 至雍正五年,有恰克圖之約。
《約章大全》:“恰克圖界約凡十一款,立于雍正五年。
” 《俄羅斯互市始末》:“恰克圖名初不著,以互市故始大顯。
”“先是俄羅斯人隻準隔三年來京一次,而喀爾喀土謝圖汗部與俄羅斯接壤,其邊界之民互相貿易。
向惟土謝圖汗自為經理,初未設官彈壓,亦未著于功令也。
康熙五十九年,理藩院議準哲布尊丹巴呼圖克圖庫倫地方,俄羅斯與喀爾喀互相貿易,民人叢集,難以稽察,嗣後内地民人有往喀爾喀圖、庫倫貿易者,令該管官出具印文,将貨物人數開明報院,給與執照。
出何邊口,令守口官弁驗明院照放行。
如帶軍器禁物,立即查拿送院,交該部從重治罪。
由院委監視官一人,前往會合喀爾喀土謝圖汗等彈壓稽查,二年一次更代,是為庫倫準互市之始。
……雍正五年八月,遣郡王策淩、内大臣伯四格、侍郎圖理琛等,與俄羅斯使臣薩瓦,議定楚庫河等處邊界,安設卡倫,以恰克圖為常互市所,人數不得過二百。
設監視官一員,由理藩院司官内揀選,二年一代,是為恰克圖準互市駐部員之始。
诏,非市期毋許俄羅斯逾楚庫河界。
” 中數因事停止貿易。
《俄羅斯互市始末》:“乾隆二十九年,停止恰克圖互市。
”“三十三年,準市易如初。
”“四十四年,再停恰克圖互市。
”“五十六年冬奉旨著理藩院檄行俄羅斯,準其所請,開關市易。
” 乾隆五十五年,複立恰克圖市約五條。
觀其約文,可以見清室是時之國威焉。
《約章大全》:“恰克圖市約,凡五款,立于乾隆五十七年。
(一)恰克圖互市,于中國初無利益,因你薩那特衙門籲請,是以開市。
(一)中國與你國貨物,原系兩邊商人自相定價。
你國商人,應由你國嚴加管束,彼此貨物交易後,各令不爽約期,即時歸結,勿令負欠,緻起争端。
(一)今你國守邊官,皆恭順知禮,我遊牧官群相稱好。
你從前守邊官皆能視此,又何緻兩次失和?嗣後你守邊官,當慎選賢能,與我遊牧官遜順相接。
(一)恰克圖以西十數卡倫,你之布裡雅特、哈裡雅特不
《柔遠記》(王之春):“順治四年八月,佛郎機[1]來廣東互市。
……廣督佟養甲疏言,佛郎機國人寓居濠鏡、澳門,與粵商互市,于明季已有曆年,後每歲通市不絕。
惟進入省會,遂饬禁止,請嗣後仍準番舶通市。
自後每歲通市不絕,惟禁入省會。
” 及平台灣,開海禁,設榷關,而西洋諸國商舶來者益衆。
《柔遠記》:“康熙二十二年夏六月,開海禁。
……時沿海居民雖複業,尚禁商舶出洋互市,施琅等屢以為言。
又荷蘭以曾助剿鄭氏,首請通市,許之。
而大西洋諸國因荷蘭得請,于是凡明以前未通中國、勤貿易而操海舶為生涯者,皆争趨。
疆臣因請開海禁,設粵海、閩海、浙海、江海榷關四,于廣州之澳門、福建之漳州、浙江之甯波府、江南之雲台山,署吏以莅之。
” 康、雍間,英人屢來互市。
《柔遠記》:“康熙三十七年,置定海榷關,英吉利來互市。
”“浙海關在甯波,商船出入海港,往返百四十裡,中多礁石,每回帆徑去。
英吉利貨船時往來澳門、廈門,複北泊舟山。
甯波海關監督屢請移關定海縣,部議未許。
至是監督張聖诏,以定海港澳闊深,水勢平緩,堪容番舶,亦通各省貿易,請捐建衙署,移關以便商船。
诏可。
乃于定海城外,道頭街西,建紅毛館一區,以安置夾闆船水梢人等。
此英吉利商船來定海之始。
然時雖通市,亦不能每歲來華也。
”“雍正七年,英吉利複來通市……英吉利自康熙間通市後,亦不常來,至是始互市不絕。
” 然未嘗立約通商,其立約通商者惟俄羅斯。
中、俄之立條約,始于康熙二十八年尼布楚之約。
《俄羅斯互市始末》(何秋濤):“俄羅斯國于順治十二年,始遣使入貢。
康熙十五年,貿易商人尼果賴等至,聖祖召見之,賜察罕汗書,谕邊界事。
時其國所屬羅刹滋擾黑龍江境,出沒于尼布楚、雅克薩諸地,屢經大兵剿撫,而盤踞如故。
康熙二十一年,大臣馬喇奏言,雅克薩城恃田禾為食,尼布楚與車臣汗部所屬巴爾呼接壤,時以牲畜易貂皮,宜刈田禾,絕互市,以困之。
乃诏車臣汗諾爾部,饬所屬與絕市。
迨二十七年,命以屢谕情由,作書付荷蘭及西洋國轉達俄羅斯察罕處。
察罕汗尋上疏,乞撤雅克薩城之圍。
于二十八年,經内大臣索額圖等赴尼布楚議定疆界,立約曰:和好既定以後,一切行旅,有準令往來文票者,許其貿易不禁。
……三十二年定例,俄羅斯國準其隔三年來京貿易一次,不得過二百人,在路自備馬駝盤費。
一應貨物,不令納稅;犯禁之物,不準交易。
到京時,安置俄羅斯館,不支廪給,限八十日起程還國,此在京互市著令之始也。
” 《約章大全·俄羅斯部》:“黑龍江俄約六款,系康熙二十八年領侍衛内大臣索額圖等與俄國使臣費嶽多額裡克謝在尼布楚議定,是為我國入本朝以來因界務而與他國立約之始。
其時國勢正盛,所定界線,尚以大興安嶺為限,厥後漸移而南,以黑龍江為限矣。
” 至雍正五年,有恰克圖之約。
《約章大全》:“恰克圖界約凡十一款,立于雍正五年。
” 《俄羅斯互市始末》:“恰克圖名初不著,以互市故始大顯。
”“先是俄羅斯人隻準隔三年來京一次,而喀爾喀土謝圖汗部與俄羅斯接壤,其邊界之民互相貿易。
向惟土謝圖汗自為經理,初未設官彈壓,亦未著于功令也。
康熙五十九年,理藩院議準哲布尊丹巴呼圖克圖庫倫地方,俄羅斯與喀爾喀互相貿易,民人叢集,難以稽察,嗣後内地民人有往喀爾喀圖、庫倫貿易者,令該管官出具印文,将貨物人數開明報院,給與執照。
出何邊口,令守口官弁驗明院照放行。
如帶軍器禁物,立即查拿送院,交該部從重治罪。
由院委監視官一人,前往會合喀爾喀土謝圖汗等彈壓稽查,二年一次更代,是為庫倫準互市之始。
……雍正五年八月,遣郡王策淩、内大臣伯四格、侍郎圖理琛等,與俄羅斯使臣薩瓦,議定楚庫河等處邊界,安設卡倫,以恰克圖為常互市所,人數不得過二百。
設監視官一員,由理藩院司官内揀選,二年一代,是為恰克圖準互市駐部員之始。
诏,非市期毋許俄羅斯逾楚庫河界。
” 中數因事停止貿易。
《俄羅斯互市始末》:“乾隆二十九年,停止恰克圖互市。
”“三十三年,準市易如初。
”“四十四年,再停恰克圖互市。
”“五十六年冬奉旨著理藩院檄行俄羅斯,準其所請,開關市易。
” 乾隆五十五年,複立恰克圖市約五條。
觀其約文,可以見清室是時之國威焉。
《約章大全》:“恰克圖市約,凡五款,立于乾隆五十七年。
(一)恰克圖互市,于中國初無利益,因你薩那特衙門籲請,是以開市。
(一)中國與你國貨物,原系兩邊商人自相定價。
你國商人,應由你國嚴加管束,彼此貨物交易後,各令不爽約期,即時歸結,勿令負欠,緻起争端。
(一)今你國守邊官,皆恭順知禮,我遊牧官群相稱好。
你從前守邊官皆能視此,又何緻兩次失和?嗣後你守邊官,當慎選賢能,與我遊牧官遜順相接。
(一)恰克圖以西十數卡倫,你之布裡雅特、哈裡雅特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