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章 考證學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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之,于唐仲友《經世圖譜》發之,昌言抨擊,訖再訖四,昭昭國門可懸,南山不易矣。
雖然,吾不知文達所見何本也。
茲錄前集起宋初,後集起元祐,而劉公二十餘事在焉……宋本今本,五百年未有改也,吾未知文達所見何本也。
未觀原書,遽以己意妄下論斷,是豈得為考證之法乎?蓋漢學家所考證者,局部之考證,于唐以下之書率不屑讀,尤鄙夷宋人,好事诋斥,此皆其所短也。
汪家禧《東裡生燼餘集》卷二中《與陳扶雅第二書》論當時講漢學者之謬最通: 近世雅重漢學,妄論真漢學亦不盡傳。
孟氏之學當時已有微論,況曆久至虞氏,其中條例,斷不能無增設,而必謂商瞿之傳即此。
閣下試思,《易》經四聖人手定,道冠諸經,必如虞氏雲雲,則按例推文,直如科曹檢牍,比拟定詳,恐經旨不如此破碎也。
鄭、荀同學費《易》,何以立說又不同?鄭從馬學,何以與馬又不同?焦、京同原,而卦林災異,何又不同?道無二緻,一是必有一非。
出奴入主,究何定論?《尚書》力辟古文,妄謂今時伏、鄭本文,久以放失。
近世複古者所本仍用僞孔,不過一二補綴,如交廣人嵌螺钿盒,其本質乃漆也。
即鄭注無有者,仍不能不用孔義以通之,用其說而辟其書,何足令人信服?《詩》四家同本荀卿,何以詩旨殊,作詩之人殊,篇章次第又殊?閣下試思,一堂受業,縱有異同,又何緻大相楚越?今世所傳,未必盡經師本旨,而或出陋儒附益也。
必欲一一信之,真所謂陳已棄之刍狗矣。
妄謂漢儒經學以适用為貴,董子明陰陽五行,究天人之原;賈生明體達用,盡通變之術;劉更生敷陳《七略》,辨官禮之條分,通立言之本旨;楊子雲潛思性命,體退藏之旨,參黃老之微;許叔重诂字義,而六書之用彰;鄭司農究典章,而三《禮》之要舉,此六大儒之書,皆當各陳其宗旨,而不必割裂以附遺經,又不必曲說以添膠結。
至于唐、宋以來,名儒接踵,各有精微,亦當一一參稽,斷不可概為抹殺。
如必限代讀書,則太倉曆下用其說于詩文者,今複用之于經學,恐千秋定論,斷不能廢程、朱而但遵伏、賈也。
高明試思,狂言亦可擇否?且今時最宜亟講者,經濟掌故之學。
經濟有補實用,掌故有資文獻。
無經濟之才,則書盡空言;無掌故之才,則後将何述?高冠褒衣,臨陣誦經,操術則是,而緻用則非也。
班史無韋賢,邺都無王粲,精專則是,而闳覽則非也。
開拓曆古之心胸,推倒一世之豪傑,閣下有意乎,無意乎?放膽狂談,幸勿以荒唐罪我。
世尊乾、嘉諸儒者,以其以漢儒之家法治經學也。
然吾謂乾、嘉諸儒所獨到者,實非經學,而為考史之學。
考史之學,不獨趙翼《廿二史劄記》、王鳴盛《十七史商榷》或章學誠《文史通義》之類,為有益于史學也,諸儒治經,實皆考史,或輯一代之學說[2],或明一師之家法[3],于經義亦未有大發明,特區分畛域,可以使學者知此時代此經師之學若此耳。
其于三《禮》,尤屬古史之制度,諸儒反複研究,或著通例[4],或著專例[5],或為總圖[6],或為專圖[7],或專釋一事[8],或博考諸制[9],皆可謂研究古史之專書,即今文學家标舉《公羊》義例[10],亦不過說明孔子之史法,與公羊家所講明孔子之史法耳。
其他之治古音,治六書,治輿地,治金石,皆為古史學尤不待言。
惟限于三代語言、文字、制度、名物,尚未能舉曆代之典籍,一一如其法以治之,是則尚有待于後來者耳。
*** [1] 據此文,似先定為關字,然後檢《玉海》得其證者。
其實是先以《玉海》校此書,見《玉海》作關字,遂據以為說,而後引《玉海》為證。
下均仿此。
[2] 如惠棟《易漢學》之類。
[3] 如張惠言《周易虞氏義》之類。
[4] 如江永《儀禮釋例》、淩廷堪《禮經釋例》之類。
[5] 如任大椿《弁服釋例》之類。
[6] 如張惠言《儀禮圖》之類。
[7] 如戴震《考工記圖》、阮元《車制圖考》之類。
[8] 如沈彤《周官祿田考》、王鳴盛《周禮軍賦說》、胡匡衷《儀禮釋宮》之類。
[9] 如金鹗《求古錄禮說》、程瑤田《通藝錄》之類。
[10] 如劉逢祿《公羊何氏釋例》、淩曙《公羊禮說》之類。
雖然,吾不知文達所見何本也。
茲錄前集起宋初,後集起元祐,而劉公二十餘事在焉……宋本今本,五百年未有改也,吾未知文達所見何本也。
未觀原書,遽以己意妄下論斷,是豈得為考證之法乎?蓋漢學家所考證者,局部之考證,于唐以下之書率不屑讀,尤鄙夷宋人,好事诋斥,此皆其所短也。
汪家禧《東裡生燼餘集》卷二中《與陳扶雅第二書》論當時講漢學者之謬最通: 近世雅重漢學,妄論真漢學亦不盡傳。
孟氏之學當時已有微論,況曆久至虞氏,其中條例,斷不能無增設,而必謂商瞿之傳即此。
閣下試思,《易》經四聖人手定,道冠諸經,必如虞氏雲雲,則按例推文,直如科曹檢牍,比拟定詳,恐經旨不如此破碎也。
鄭、荀同學費《易》,何以立說又不同?鄭從馬學,何以與馬又不同?焦、京同原,而卦林災異,何又不同?道無二緻,一是必有一非。
出奴入主,究何定論?《尚書》力辟古文,妄謂今時伏、鄭本文,久以放失。
近世複古者所本仍用僞孔,不過一二補綴,如交廣人嵌螺钿盒,其本質乃漆也。
即鄭注無有者,仍不能不用孔義以通之,用其說而辟其書,何足令人信服?《詩》四家同本荀卿,何以詩旨殊,作詩之人殊,篇章次第又殊?閣下試思,一堂受業,縱有異同,又何緻大相楚越?今世所傳,未必盡經師本旨,而或出陋儒附益也。
必欲一一信之,真所謂陳已棄之刍狗矣。
妄謂漢儒經學以适用為貴,董子明陰陽五行,究天人之原;賈生明體達用,盡通變之術;劉更生敷陳《七略》,辨官禮之條分,通立言之本旨;楊子雲潛思性命,體退藏之旨,參黃老之微;許叔重诂字義,而六書之用彰;鄭司農究典章,而三《禮》之要舉,此六大儒之書,皆當各陳其宗旨,而不必割裂以附遺經,又不必曲說以添膠結。
至于唐、宋以來,名儒接踵,各有精微,亦當一一參稽,斷不可概為抹殺。
如必限代讀書,則太倉曆下用其說于詩文者,今複用之于經學,恐千秋定論,斷不能廢程、朱而但遵伏、賈也。
高明試思,狂言亦可擇否?且今時最宜亟講者,經濟掌故之學。
經濟有補實用,掌故有資文獻。
無經濟之才,則書盡空言;無掌故之才,則後将何述?高冠褒衣,臨陣誦經,操術則是,而緻用則非也。
班史無韋賢,邺都無王粲,精專則是,而闳覽則非也。
開拓曆古之心胸,推倒一世之豪傑,閣下有意乎,無意乎?放膽狂談,幸勿以荒唐罪我。
世尊乾、嘉諸儒者,以其以漢儒之家法治經學也。
然吾謂乾、嘉諸儒所獨到者,實非經學,而為考史之學。
考史之學,不獨趙翼《廿二史劄記》、王鳴盛《十七史商榷》或章學誠《文史通義》之類,為有益于史學也,諸儒治經,實皆考史,或輯一代之學說[2],或明一師之家法[3],于經義亦未有大發明,特區分畛域,可以使學者知此時代此經師之學若此耳。
其于三《禮》,尤屬古史之制度,諸儒反複研究,或著通例[4],或著專例[5],或為總圖[6],或為專圖[7],或專釋一事[8],或博考諸制[9],皆可謂研究古史之專書,即今文學家标舉《公羊》義例[10],亦不過說明孔子之史法,與公羊家所講明孔子之史法耳。
其他之治古音,治六書,治輿地,治金石,皆為古史學尤不待言。
惟限于三代語言、文字、制度、名物,尚未能舉曆代之典籍,一一如其法以治之,是則尚有待于後來者耳。
*** [1] 據此文,似先定為關字,然後檢《玉海》得其證者。
其實是先以《玉海》校此書,見《玉海》作關字,遂據以為說,而後引《玉海》為證。
下均仿此。
[2] 如惠棟《易漢學》之類。
[3] 如張惠言《周易虞氏義》之類。
[4] 如江永《儀禮釋例》、淩廷堪《禮經釋例》之類。
[5] 如任大椿《弁服釋例》之類。
[6] 如張惠言《儀禮圖》之類。
[7] 如戴震《考工記圖》、阮元《車制圖考》之類。
[8] 如沈彤《周官祿田考》、王鳴盛《周禮軍賦說》、胡匡衷《儀禮釋宮》之類。
[9] 如金鹗《求古錄禮說》、程瑤田《通藝錄》之類。
[10] 如劉逢祿《公羊何氏釋例》、淩曙《公羊禮說》之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