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章 佛教之反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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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則宗教之歧也。
老子本非宗教,而自漢以來,即以黃、老與浮屠并稱,且有老子入夷狄為浮屠之說。
(《後漢書·襄楷傳》即有“或言老子入夷為浮屠”之語。
)晉世信天師道者多,而其教理不敵佛教。
于是道士作《老子化胡經》,謂其出于道教。
《高僧傳》:“法祖與祭酒王浮每争邪正,浮屢屈,既瞋不自忍,乃作《老子化胡經》,以誣謗佛法。
” 其後南北朝之學道者,多揚其波而事争辯。
《南史·顧歡傳》:“文惠太子、竟陵王子良并好釋法。
吳興孟景翼為道士,太子召入玄圃,衆僧大會。
子良使景翼禮佛,景翼不肯。
子良送《十地經》與之,景翼造《正一論》,大略曰:《寶積》雲:‘佛以一音廣說法。
’《老子》雲:‘聖人抱一,以為天下式。
’一之為妙,空玄絕于有境,神化贍于無窮。
為萬物而無為,處一數而無數。
莫之能名,強号為一。
在佛曰‘實相’,在道曰‘玄牝’。
道之大象,即佛之法身。
……曠劫諸聖,共遵斯一。
老、釋未始嘗分,迷者分之而未合。
”“司徒從事中郎張融作《門律》雲:‘道之與佛,逗極無二。
吾見道士與道人戰儒墨,道人與道士辨是非。
昔有鴻飛天首,積遠難亮,越人以為凫,楚人以為乙。
人自楚、越,鴻常一耳。
’”《續高僧傳·昙無最傳》:“元魏正光元年,明帝加朝服大赦,請釋、李兩宗上殿。
齋訖,侍中劉勝宣敕,請諸法師等與道士論義。
時清通觀道士姜斌與最對論。
帝問:‘佛與老子同時不?’斌曰:‘老子西入化胡成佛。
佛以為侍者,文出老子《開天經》,據此明是同時。
’……帝遣尚書令元義宣敕,令斌下席;又議《開天經》是誰所說。
中書侍郎魏收、尚書郎祖瑩就觀取經,太尉蕭綜等讀訖,奏雲:‘老子止著五千文,餘無言說。
’” 此則因釋排道,而道家欲援釋以為重,雖似溝通教理,實則争持門戶,此吾國曆史上宗教之競争也。
佛教既盛,愚智同歸,遊食之徒,避役之氓,皆可假托以為生,是亦社會之變相也。
晉世桓玄已主沙汰。
《弘明集》(僧祐):“桓玄與僚屬沙汰僧衆教。
……京師競其奢淫,榮觀紛于朝市,天府以之傾匮,名器為之穢渎。
避役鐘于百裡,逋逃盈于寺廟,乃至一縣數千,猥成屯落。
邑聚遊食之群,境積不羁之衆,傷治害政,塵滓佛教,彼此俱弊,實污風軌。
便可嚴下在此諸沙門,有能伸述經诰、暢說義理者;或禁行修整、奉戒無虧、恒為阿練若者;或山居養志、不營流俗者,皆足以宣寄大化,亦所以示物以道。
弘訓作範,幸兼内外,其有違于此者,皆悉罷道,所在領其戶籍。
嚴為之制,速申下之。
” 義熙之季,目為“五橫”: 《弘明集·釋駁論》:“晉義熙之年,江左袁、何二賢,商略治道,諷刺時政,發五橫之論。
……世有五橫,而沙門處其一焉。
大設方便,鼓動愚俗,一則誘谕,一則迫脅。
雲行惡必有累劫之殃,修善便有無窮之慶。
敦厲引導,逼強切勒,上減父母之養,下損妻孥之分,會同盡肴膳之甘,寺廟極壯麗之美,割生民之珍玩,崇無用之虛費,罄私家之年儲,阙軍國之資實。
” 而北魏太武,因信道教,兼惡沙門不法,遂盛加誅戮。
《魏書·釋老志》:“世祖得寇謙之道,以清淨無為,有仙化之證,遂信行其術。
時司徒崔浩,博學多聞,帝每訪以大事。
浩奉謙之道,尤不信佛,與帝言,數加非毀,常謂虛誕,為世費害。
……會蓋吳反杏城,關中騷動,帝乃西伐,至于長安。
先是,長安沙門種麥寺内,禦驺牧馬于麥中,帝入觀馬。
沙門飲從官酒,從官入其便室,見大有弓矢矛楯,出以奏聞,帝怒曰:‘此非沙門所用。
’……命有司案誅一寺,閱其财産,大得釀酒具及州、郡牧守富人所寄藏物,蓋以萬計。
又為窟室,與貴室女私行淫亂。
帝既忿沙門非法,浩時從行,因進其說。
诏誅長安沙門,焚破佛像,敕留台下四方令,一依長安行事。
……又诏曰:‘自王公以下,有私養沙門者,皆送官曹,不得隐匿。
限今年二月十五日,過期不出,沙門身死,容止者,誅一門。
’……又下诏曰:‘自今以後,敢有事胡神及造形像泥人、銅人者,門誅。
雖言胡神,問今胡人,共雲無有。
皆是前世漢人無賴子弟劉元真、呂伯強之徒,接乞胡之誕言,用老、莊之虛假,附而益之,皆非真實。
……有司宣告征鎮諸軍、刺史,諸有佛圖形像及胡經,盡皆擊破焚燒,沙門無少長悉坑之。
’是歲真君七年三月也。
” 然宋、魏對峙,宋不之禁,沙門多避難南來。
《高僧傳》:“僧導立寺于壽春,會虜滅佛法,沙門避難投之者數百,悉給衣食。
其有死于虜者,皆設會行香,為之流涕哀恸。
” 至魏文帝時,複弛其禁。
《魏書·釋老志》:“高宗踐極,诏諸州、郡、縣各聽建佛圖一區,往時所毀圖寺,仍還修
老子本非宗教,而自漢以來,即以黃、老與浮屠并稱,且有老子入夷狄為浮屠之說。
(《後漢書·襄楷傳》即有“或言老子入夷為浮屠”之語。
)晉世信天師道者多,而其教理不敵佛教。
于是道士作《老子化胡經》,謂其出于道教。
《高僧傳》:“法祖與祭酒王浮每争邪正,浮屢屈,既瞋不自忍,乃作《老子化胡經》,以誣謗佛法。
” 其後南北朝之學道者,多揚其波而事争辯。
《南史·顧歡傳》:“文惠太子、竟陵王子良并好釋法。
吳興孟景翼為道士,太子召入玄圃,衆僧大會。
子良使景翼禮佛,景翼不肯。
子良送《十地經》與之,景翼造《正一論》,大略曰:《寶積》雲:‘佛以一音廣說法。
’《老子》雲:‘聖人抱一,以為天下式。
’一之為妙,空玄絕于有境,神化贍于無窮。
為萬物而無為,處一數而無數。
莫之能名,強号為一。
在佛曰‘實相’,在道曰‘玄牝’。
道之大象,即佛之法身。
……曠劫諸聖,共遵斯一。
老、釋未始嘗分,迷者分之而未合。
”“司徒從事中郎張融作《門律》雲:‘道之與佛,逗極無二。
吾見道士與道人戰儒墨,道人與道士辨是非。
昔有鴻飛天首,積遠難亮,越人以為凫,楚人以為乙。
人自楚、越,鴻常一耳。
’”《續高僧傳·昙無最傳》:“元魏正光元年,明帝加朝服大赦,請釋、李兩宗上殿。
齋訖,侍中劉勝宣敕,請諸法師等與道士論義。
時清通觀道士姜斌與最對論。
帝問:‘佛與老子同時不?’斌曰:‘老子西入化胡成佛。
佛以為侍者,文出老子《開天經》,據此明是同時。
’……帝遣尚書令元義宣敕,令斌下席;又議《開天經》是誰所說。
中書侍郎魏收、尚書郎祖瑩就觀取經,太尉蕭綜等讀訖,奏雲:‘老子止著五千文,餘無言說。
’” 此則因釋排道,而道家欲援釋以為重,雖似溝通教理,實則争持門戶,此吾國曆史上宗教之競争也。
佛教既盛,愚智同歸,遊食之徒,避役之氓,皆可假托以為生,是亦社會之變相也。
晉世桓玄已主沙汰。
《弘明集》(僧祐):“桓玄與僚屬沙汰僧衆教。
……京師競其奢淫,榮觀紛于朝市,天府以之傾匮,名器為之穢渎。
避役鐘于百裡,逋逃盈于寺廟,乃至一縣數千,猥成屯落。
邑聚遊食之群,境積不羁之衆,傷治害政,塵滓佛教,彼此俱弊,實污風軌。
便可嚴下在此諸沙門,有能伸述經诰、暢說義理者;或禁行修整、奉戒無虧、恒為阿練若者;或山居養志、不營流俗者,皆足以宣寄大化,亦所以示物以道。
弘訓作範,幸兼内外,其有違于此者,皆悉罷道,所在領其戶籍。
嚴為之制,速申下之。
” 義熙之季,目為“五橫”: 《弘明集·釋駁論》:“晉義熙之年,江左袁、何二賢,商略治道,諷刺時政,發五橫之論。
……世有五橫,而沙門處其一焉。
大設方便,鼓動愚俗,一則誘谕,一則迫脅。
雲行惡必有累劫之殃,修善便有無窮之慶。
敦厲引導,逼強切勒,上減父母之養,下損妻孥之分,會同盡肴膳之甘,寺廟極壯麗之美,割生民之珍玩,崇無用之虛費,罄私家之年儲,阙軍國之資實。
” 而北魏太武,因信道教,兼惡沙門不法,遂盛加誅戮。
《魏書·釋老志》:“世祖得寇謙之道,以清淨無為,有仙化之證,遂信行其術。
時司徒崔浩,博學多聞,帝每訪以大事。
浩奉謙之道,尤不信佛,與帝言,數加非毀,常謂虛誕,為世費害。
……會蓋吳反杏城,關中騷動,帝乃西伐,至于長安。
先是,長安沙門種麥寺内,禦驺牧馬于麥中,帝入觀馬。
沙門飲從官酒,從官入其便室,見大有弓矢矛楯,出以奏聞,帝怒曰:‘此非沙門所用。
’……命有司案誅一寺,閱其财産,大得釀酒具及州、郡牧守富人所寄藏物,蓋以萬計。
又為窟室,與貴室女私行淫亂。
帝既忿沙門非法,浩時從行,因進其說。
诏誅長安沙門,焚破佛像,敕留台下四方令,一依長安行事。
……又诏曰:‘自王公以下,有私養沙門者,皆送官曹,不得隐匿。
限今年二月十五日,過期不出,沙門身死,容止者,誅一門。
’……又下诏曰:‘自今以後,敢有事胡神及造形像泥人、銅人者,門誅。
雖言胡神,問今胡人,共雲無有。
皆是前世漢人無賴子弟劉元真、呂伯強之徒,接乞胡之誕言,用老、莊之虛假,附而益之,皆非真實。
……有司宣告征鎮諸軍、刺史,諸有佛圖形像及胡經,盡皆擊破焚燒,沙門無少長悉坑之。
’是歲真君七年三月也。
” 然宋、魏對峙,宋不之禁,沙門多避難南來。
《高僧傳》:“僧導立寺于壽春,會虜滅佛法,沙門避難投之者數百,悉給衣食。
其有死于虜者,皆設會行香,為之流涕哀恸。
” 至魏文帝時,複弛其禁。
《魏書·釋老志》:“高宗踐極,诏諸州、郡、縣各聽建佛圖一區,往時所毀圖寺,仍還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