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章 三國以降文物之進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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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皆古聲辭。
及太和中,左延年改夔《驺虞》《伐檀》《文王》三曲,更自作聲節,其名雖存,而聲實異。
唯因夔《鹿鳴》,全不改易。
每正旦大會,太尉奉璧,群後行禮,東廂雅樂常作者是也。
……永嘉之亂,海内分崩,伶官樂器,皆沒于劉、石。
” 魏得晉樂,不知采用,後平河西,雜以秦聲。
《隋書·音樂志》:“道武帝皇始元年,破慕容寶于中山,獲晉樂器,不知采用,皆委棄之。
……太武帝平河西,得沮渠蒙遜之伎,賓嘉大禮,皆雜用焉。
此聲所興,蓋苻堅之末,呂光出平西域,得胡戎之樂,因又改變,雜以秦聲,所謂《秦漢樂》也。
” 降至周、隋,禮崩樂壞,所用雅樂,皆胡聲也。
《隋書·音樂志》:“開皇二年,齊黃門侍郎顔之推上言:‘禮崩樂壞,其來自久。
今太常雅樂,并用胡聲,請馮梁國舊事,考尋古典。
’高祖不從。
……俄而柱國、沛公鄭譯奏上,請更修正。
……又诏求知音之士,集尚書,參定音樂。
譯雲:考尋樂府鐘石律呂,皆有宮、商、角、徵、羽、變宮、變徵之名。
七聲之内,三聲乖應,每恒求訪,終莫能通。
先是周武帝時,有龜茲人曰蘇祗婆,從突厥皇後入國,善胡琵琶。
聽其所奏,一均之中間有七聲,因而問之。
答雲:‘父在西域,稱為知音。
代相傳習,調有七種。
’以其七調,勘校七聲,冥若合符。
一曰‘娑陁力’,華言平聲,即宮聲也。
二曰‘雞識’,華言長聲,即商聲也。
三曰‘沙識’,華言質直聲,即角聲也。
四曰‘沙侯加濫’,華言應聲,即變徵聲也。
五曰‘沙臘’,華言應和聲,即徵聲也。
六曰‘般贍’,華言五聲,即羽聲也。
七曰‘俟利’,華言斛牛聲,即變宮聲也。
’譯因習而彈之,始得七聲之正。
” 蓋樂之不傳,由律之不明。
晉荀勖等校魏鐘律,已多不諧。
《晉書·律曆志》:“武帝泰始九年,中書監荀勖校太樂,八音不和,始知後漢至魏,尺長于古四分有餘。
勖乃部著作郎劉恭依《周禮》制尺,所謂古尺也。
依古尺更鑄銅律呂以調聲韻。
……時人稱其精密,惟陳留阮鹹,譏其聲高。
” 梁武帝自制四通,與古法迥異。
《隋書·音樂志》稱武帝自制定禮樂,立為四器,名之為通,皆施三弦。
一曰玄英通,二曰青陽通,三曰朱明通,四曰白藏通。
蓋當時所謂知音者,僅知當時之音,不能深解古樂之本原矣。
古樂亡而音韻之學興,語言文字之用,因以益精。
是亦三國以降,異于兩漢以前之一特點也。
漢以前人不知反切,魏世反切始大行。
《顔氏家訓》:“鄭玄注六經,高誘解《呂覽》《淮南》,許慎造《說文》,劉熙制《釋名》,始有譬況假借,以證音字耳。
而古語與今殊别,其間輕重清濁,猶未可曉;加以内言外言、急言徐言、讀若之類,益使人疑。
孫叔然創《爾雅音義》,是漢末人獨知反語。
至于魏世,此事大行。
高貴鄉公不解反語,以為怪異。
自茲厥後,音韻鋒出。
” 《經典釋文》(陸德明):“古人音書,止為譬況之說,孫炎始為翻語,魏朝以降漸繁。
” 既乃分别五聲, 《韻纂序》(隋潘徽):“《三倉》《急就》之流,微存章句;《說文》《字林》之作,唯别體形。
至于尋聲推韻,良為疑混。
末有李登《聲類》,呂靜《韻集》,始别清濁,才分宮羽。
” 《封氏聞見記》(封演):“魏時有李登者,撰《聲類》十卷,凡一萬一千五百二十字。
以五聲命字,不立諸部。
” 又分平、上、去、入四聲, 《南史·庾肩吾傳》:“齊永明中,王融、謝朓、沈約,文章始用四聲。
”《陸厥傳》:“時盛為文章,吳興沈約、陳郡謝朓、琅邪王融以氣類相推毂,汝南周彥倫善識聲韻。
約等文皆用宮商,将平、上、去、入四聲,以此制韻。
有平頭、上尾、蜂腰、鶴膝。
五字之中,音韻悉異;兩句之内,角徵不同。
不可增減,世呼為‘永明體’。
”《周颙傳》:“始著《四聲切韻》行于時。
”《沈約傳》:“撰《四聲譜》,以為在昔詞人,累千載而未悟,而獨得胸衿,窮其妙旨,自謂入神之作。
” 而音韻之學興矣。
漢、魏之際,文章已趨于排偶,至晉、宋而益盛,至齊、梁而骈文之式大成,五言詩亦開後來律詩之端,是皆與聲韻之學進步相關者也。
世謂吾國之有字母傳自西域。
《通志·七音略》(鄭樵):“切韻之學,起自西域。
舊所傳十四字,貫一切音,文省而音博,謂之婆羅門書。
其後又得三十六字母,而音韻之道始備。
” 其法始于《大般涅槃經》, 《十駕齋養新錄》(錢大昕):“《大般涅槃經》文字品,字音十四字,、阿、壹、伊、塢、理、厘、鹥、藹、污、暗、奧、庵、惡。
比聲二十五字,迦、呿、伽、、俄,舌根聲;遮、車、阇、膳、若,舌齒聲;吒、咃、茶、咤、孥,上颚聲;多、他、陀、、那,舌頭聲;婆、頗、婆、婆、摩,唇吻聲。
虵、邏、羅、縳、奢、沙、婆、呵,此八字超聲。
此見于《一切經音義》者也,與今《華嚴經》四十二母殊不合。
玄應《音義》首載《華嚴經》,終于五十八卷,初無字母之說。
今所傳八十一卷者,乃實叉難陀所譯,玄應未及見也。
然《涅槃》所載比聲二十五字,與今所傳見溪群疑之譜,小異而大同。
前所引字音十四字,即影、喻、來諸母。
然則唐人所撰三十六
及太和中,左延年改夔《驺虞》《伐檀》《文王》三曲,更自作聲節,其名雖存,而聲實異。
唯因夔《鹿鳴》,全不改易。
每正旦大會,太尉奉璧,群後行禮,東廂雅樂常作者是也。
……永嘉之亂,海内分崩,伶官樂器,皆沒于劉、石。
” 魏得晉樂,不知采用,後平河西,雜以秦聲。
《隋書·音樂志》:“道武帝皇始元年,破慕容寶于中山,獲晉樂器,不知采用,皆委棄之。
……太武帝平河西,得沮渠蒙遜之伎,賓嘉大禮,皆雜用焉。
此聲所興,蓋苻堅之末,呂光出平西域,得胡戎之樂,因又改變,雜以秦聲,所謂《秦漢樂》也。
” 降至周、隋,禮崩樂壞,所用雅樂,皆胡聲也。
《隋書·音樂志》:“開皇二年,齊黃門侍郎顔之推上言:‘禮崩樂壞,其來自久。
今太常雅樂,并用胡聲,請馮梁國舊事,考尋古典。
’高祖不從。
……俄而柱國、沛公鄭譯奏上,請更修正。
……又诏求知音之士,集尚書,參定音樂。
譯雲:考尋樂府鐘石律呂,皆有宮、商、角、徵、羽、變宮、變徵之名。
七聲之内,三聲乖應,每恒求訪,終莫能通。
先是周武帝時,有龜茲人曰蘇祗婆,從突厥皇後入國,善胡琵琶。
聽其所奏,一均之中間有七聲,因而問之。
答雲:‘父在西域,稱為知音。
代相傳習,調有七種。
’以其七調,勘校七聲,冥若合符。
一曰‘娑陁力’,華言平聲,即宮聲也。
二曰‘雞識’,華言長聲,即商聲也。
三曰‘沙識’,華言質直聲,即角聲也。
四曰‘沙侯加濫’,華言應聲,即變徵聲也。
五曰‘沙臘’,華言應和聲,即徵聲也。
六曰‘般贍’,華言五聲,即羽聲也。
七曰‘俟利’,華言斛牛聲,即變宮聲也。
’譯因習而彈之,始得七聲之正。
” 蓋樂之不傳,由律之不明。
晉荀勖等校魏鐘律,已多不諧。
《晉書·律曆志》:“武帝泰始九年,中書監荀勖校太樂,八音不和,始知後漢至魏,尺長于古四分有餘。
勖乃部著作郎劉恭依《周禮》制尺,所謂古尺也。
依古尺更鑄銅律呂以調聲韻。
……時人稱其精密,惟陳留阮鹹,譏其聲高。
” 梁武帝自制四通,與古法迥異。
《隋書·音樂志》稱武帝自制定禮樂,立為四器,名之為通,皆施三弦。
一曰玄英通,二曰青陽通,三曰朱明通,四曰白藏通。
蓋當時所謂知音者,僅知當時之音,不能深解古樂之本原矣。
古樂亡而音韻之學興,語言文字之用,因以益精。
是亦三國以降,異于兩漢以前之一特點也。
漢以前人不知反切,魏世反切始大行。
《顔氏家訓》:“鄭玄注六經,高誘解《呂覽》《淮南》,許慎造《說文》,劉熙制《釋名》,始有譬況假借,以證音字耳。
而古語與今殊别,其間輕重清濁,猶未可曉;加以内言外言、急言徐言、讀若之類,益使人疑。
孫叔然創《爾雅音義》,是漢末人獨知反語。
至于魏世,此事大行。
高貴鄉公不解反語,以為怪異。
自茲厥後,音韻鋒出。
” 《經典釋文》(陸德明):“古人音書,止為譬況之說,孫炎始為翻語,魏朝以降漸繁。
” 既乃分别五聲, 《韻纂序》(隋潘徽):“《三倉》《急就》之流,微存章句;《說文》《字林》之作,唯别體形。
至于尋聲推韻,良為疑混。
末有李登《聲類》,呂靜《韻集》,始别清濁,才分宮羽。
” 《封氏聞見記》(封演):“魏時有李登者,撰《聲類》十卷,凡一萬一千五百二十字。
以五聲命字,不立諸部。
” 又分平、上、去、入四聲, 《南史·庾肩吾傳》:“齊永明中,王融、謝朓、沈約,文章始用四聲。
”《陸厥傳》:“時盛為文章,吳興沈約、陳郡謝朓、琅邪王融以氣類相推毂,汝南周彥倫善識聲韻。
約等文皆用宮商,将平、上、去、入四聲,以此制韻。
有平頭、上尾、蜂腰、鶴膝。
五字之中,音韻悉異;兩句之内,角徵不同。
不可增減,世呼為‘永明體’。
”《周颙傳》:“始著《四聲切韻》行于時。
”《沈約傳》:“撰《四聲譜》,以為在昔詞人,累千載而未悟,而獨得胸衿,窮其妙旨,自謂入神之作。
” 而音韻之學興矣。
漢、魏之際,文章已趨于排偶,至晉、宋而益盛,至齊、梁而骈文之式大成,五言詩亦開後來律詩之端,是皆與聲韻之學進步相關者也。
世謂吾國之有字母傳自西域。
《通志·七音略》(鄭樵):“切韻之學,起自西域。
舊所傳十四字,貫一切音,文省而音博,謂之婆羅門書。
其後又得三十六字母,而音韻之道始備。
” 其法始于《大般涅槃經》, 《十駕齋養新錄》(錢大昕):“《大般涅槃經》文字品,字音十四字,、阿、壹、伊、塢、理、厘、鹥、藹、污、暗、奧、庵、惡。
比聲二十五字,迦、呿、伽、、俄,舌根聲;遮、車、阇、膳、若,舌齒聲;吒、咃、茶、咤、孥,上颚聲;多、他、陀、、那,舌頭聲;婆、頗、婆、婆、摩,唇吻聲。
虵、邏、羅、縳、奢、沙、婆、呵,此八字超聲。
此見于《一切經音義》者也,與今《華嚴經》四十二母殊不合。
玄應《音義》首載《華嚴經》,終于五十八卷,初無字母之說。
今所傳八十一卷者,乃實叉難陀所譯,玄應未及見也。
然《涅槃》所載比聲二十五字,與今所傳見溪群疑之譜,小異而大同。
前所引字音十四字,即影、喻、來諸母。
然則唐人所撰三十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