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章 三國以降文物之進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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又患發石車,敵人之于樓邊懸濕牛皮,中之則堕,石不能連屬而至。
欲作一輪,懸大石數十,以機鼓輪為常,則以斷懸石飛擊敵城,使首尾電至。
嘗試以車輪懸瓴甓數十,飛至數百步矣。
” 祖沖之之巧又過之。
《南齊書·祖沖之傳》:“初,宋武平關中,得姚興指南車,有外形而無機巧,每行,使人于内轉之。
昇明中,太祖輔政,使沖之追修古法。
沖之改造銅機,圓轉不窮,而司方如一馬鈞以來未有也。
……沖之以諸葛亮有木牛流馬,乃造一器,不因風水,施機自運,不勞人力。
又造千裡船,于新亭江試之,日行百餘裡。
” 此雖間世一出,未足為普遍之征,然即史策所傳觀之,亦可見吾國人創造之能,無論何時,皆有所表現也。
三國以來,學者之務實用,不獨精于算數、創制奇器已也,其于規天法地之事,亦時時推陳出新,以期緻用。
如王蕃、陸績等之制渾天儀象。
《晉書·天文志》:“順帝時,張衡制渾天儀象……其後陸績亦造渾象。
至吳時,中常侍廬江王蕃善數術,傳劉洪《乾象曆》,依其法而制渾儀。
……古舊渾象,以二分為一度,凡周七尺三寸半分。
張衡更制,以四分為一度,凡周一丈四尺六寸一分。
蕃以古制局小,星辰稠穊,衡器傷大,難可轉移。
更制渾象,以三分為一度,凡周天一丈九寸五分四分分之三也。
” 《隋書·天文志》:“梁華林重雲殿前所置銅儀,其制則有雙環規相并,間相去三寸許。
正豎當子午。
其子午之間,應南北極之衡,各合而為孔,以象南北樞。
植楗于前後以屬焉。
又有單橫規,高下正當渾之半。
皆周匝分為度數,署以維辰之位,以象地。
又有單規,斜帶南北之中,與春秋二分之日道相應。
亦周匝分為度數,而署以維辰,并相連著。
屬楗植而不動。
其裡又有雙規相并,如外雙規,内徑八尺,周二丈四尺,而屬雙軸。
軸兩頭,出規外各二寸許,合兩為一。
内有孔,圓徑二寸許,南頭入地下,注于外雙規南樞孔中,以象南極。
北頭出地上,入于外雙規規北樞孔中,以象北極。
其運動得東西轉,以象天行。
其雙軸之間,則置衡,長八尺,通中有孔,圓徑一寸,當衡之半,兩邊有關,各注著雙軸。
衡既随天象東西轉運,又自于雙軸間,得南北低仰。
所以準驗辰曆,分考次度,其于揆測,唯所欲為之者也。
檢其镌題,是僞劉曜光初六年,史官丞南陽孔挺所造,則古之渾儀之法者也。
”“宋文帝以元嘉十三年诏太史更造渾儀。
太史令錢樂之依案舊說,采效儀象,鑄銅為之。
五分為一度,徑六尺八分少,周一丈八尺二寸六分少。
地在天内,不動。
立黃、赤二道之規,南北二極之規,布列二十八宿、北鬥極星,置日月五星于黃道上。
為之杠軸,以象天運。
昏明中星,與天相符。
梁末,置于文德殿前……吳時,又有葛衡,明達天官,能為機巧。
改作渾天,使地居于天中。
以機動之,天動而地上,以上應晷度,則樂之之所放述也。
到元嘉十七年,又作小渾天,二分為一度,徑二尺二寸,周六尺六寸。
安二十八宿中外官星備足。
以白、青、黃等三色珠為三家星。
其日月五星,悉居黃道。
亦象天運,而地在其中。
宋元嘉中所造儀象器,開皇九年平陳後,并入長安。
大業初,移于東都觀象殿。
” 裴秀、謝莊等之制地圖, 《晉書·裴秀傳》:“以《禹貢》山川地名,從來久遠,多有變易。
後世說者或強索引,漸以暗昧。
于是甄擿舊文,疑是則阙,古有名而今無者,随事注列,作《禹貢地域圖》十八篇奏之,藏于秘府。
其序曰:制圖之體有六焉。
一曰分率,所以辨廣輪之度也。
二曰準望,所以正彼此之體也。
三曰道裡,所以定所由之數也。
四曰高下。
五曰方邪。
六曰迂直。
此三者各因地而制宜,所以校夷險之異也。
”《宋書·謝莊傳》:“作《左氏經傳方丈圖》,随國立篇,制木為圖,山川土地,各有分理。
離之則州郡殊别,合之則宇内為一。
” 皆注重實際,非徒尚空談也。
雖有制或不精密,且其物亦都不傳,無由考其法度,然亦可見其時有一部分之人,崇尚虛玄,猶有一部分之人,殚精實學矣。
(按《隋書·經籍志》載天文圖書凡九十七部、六百七十五卷,其大宗皆三國、六朝時人所制。
中有《婆羅門天文經》二十一卷,《婆羅門竭伽仙人天文說》三十卷,《婆羅門天文》一卷,《摩登伽經說星圖》一卷。
蓋六朝時,不但繼續秦、漢以來天文家之言,兼采及印度測驗天文之書也。
其地理類載漢以後地圖,有《洛陽圖》一卷,《湘州圖副記》一卷,《江圖》三卷,《周地圖記》一百九卷,《冀州圖經》一卷,《齊州圖經》一卷,《幽州圖經》一卷。
而摯虞、陸澄等地理書,實為研究地理之巨制,隋代因之有《區宇圖志》及《諸州圖經》等書焉[3]。
) 魏、晉之世,有一最大之憾事,即古樂亡于是時也。
秦、漢之際,古樂雖已失傳,然制氏猶能記其铿锵鼓舞,雅樂四曲至魏猶存。
永嘉之亂,始殄滅無餘焉。
《隋書·音樂志》:“董卓之亂,正聲鹹蕩。
漢雅樂郎杜夔,能曉樂事,八音七始,靡不兼該。
魏武平荊州,得夔,使其刊定雅律。
魏有先代古樂,自夔始也。
自此迄晉,用相因循,永嘉之寇,盡淪胡羯。
”《晉書·樂志》:“杜夔傳舊雅樂四曲,一曰《鹿鳴》,二曰《驺虞》,三曰《伐檀》,四曰《文王
欲作一輪,懸大石數十,以機鼓輪為常,則以斷懸石飛擊敵城,使首尾電至。
嘗試以車輪懸瓴甓數十,飛至數百步矣。
” 祖沖之之巧又過之。
《南齊書·祖沖之傳》:“初,宋武平關中,得姚興指南車,有外形而無機巧,每行,使人于内轉之。
昇明中,太祖輔政,使沖之追修古法。
沖之改造銅機,圓轉不窮,而司方如一馬鈞以來未有也。
……沖之以諸葛亮有木牛流馬,乃造一器,不因風水,施機自運,不勞人力。
又造千裡船,于新亭江試之,日行百餘裡。
” 此雖間世一出,未足為普遍之征,然即史策所傳觀之,亦可見吾國人創造之能,無論何時,皆有所表現也。
三國以來,學者之務實用,不獨精于算數、創制奇器已也,其于規天法地之事,亦時時推陳出新,以期緻用。
如王蕃、陸績等之制渾天儀象。
《晉書·天文志》:“順帝時,張衡制渾天儀象……其後陸績亦造渾象。
至吳時,中常侍廬江王蕃善數術,傳劉洪《乾象曆》,依其法而制渾儀。
……古舊渾象,以二分為一度,凡周七尺三寸半分。
張衡更制,以四分為一度,凡周一丈四尺六寸一分。
蕃以古制局小,星辰稠穊,衡器傷大,難可轉移。
更制渾象,以三分為一度,凡周天一丈九寸五分四分分之三也。
” 《隋書·天文志》:“梁華林重雲殿前所置銅儀,其制則有雙環規相并,間相去三寸許。
正豎當子午。
其子午之間,應南北極之衡,各合而為孔,以象南北樞。
植楗于前後以屬焉。
又有單橫規,高下正當渾之半。
皆周匝分為度數,署以維辰之位,以象地。
又有單規,斜帶南北之中,與春秋二分之日道相應。
亦周匝分為度數,而署以維辰,并相連著。
屬楗植而不動。
其裡又有雙規相并,如外雙規,内徑八尺,周二丈四尺,而屬雙軸。
軸兩頭,出規外各二寸許,合兩為一。
内有孔,圓徑二寸許,南頭入地下,注于外雙規南樞孔中,以象南極。
北頭出地上,入于外雙規規北樞孔中,以象北極。
其運動得東西轉,以象天行。
其雙軸之間,則置衡,長八尺,通中有孔,圓徑一寸,當衡之半,兩邊有關,各注著雙軸。
衡既随天象東西轉運,又自于雙軸間,得南北低仰。
所以準驗辰曆,分考次度,其于揆測,唯所欲為之者也。
檢其镌題,是僞劉曜光初六年,史官丞南陽孔挺所造,則古之渾儀之法者也。
”“宋文帝以元嘉十三年诏太史更造渾儀。
太史令錢樂之依案舊說,采效儀象,鑄銅為之。
五分為一度,徑六尺八分少,周一丈八尺二寸六分少。
地在天内,不動。
立黃、赤二道之規,南北二極之規,布列二十八宿、北鬥極星,置日月五星于黃道上。
為之杠軸,以象天運。
昏明中星,與天相符。
梁末,置于文德殿前……吳時,又有葛衡,明達天官,能為機巧。
改作渾天,使地居于天中。
以機動之,天動而地上,以上應晷度,則樂之之所放述也。
到元嘉十七年,又作小渾天,二分為一度,徑二尺二寸,周六尺六寸。
安二十八宿中外官星備足。
以白、青、黃等三色珠為三家星。
其日月五星,悉居黃道。
亦象天運,而地在其中。
宋元嘉中所造儀象器,開皇九年平陳後,并入長安。
大業初,移于東都觀象殿。
” 裴秀、謝莊等之制地圖, 《晉書·裴秀傳》:“以《禹貢》山川地名,從來久遠,多有變易。
後世說者或強索引,漸以暗昧。
于是甄擿舊文,疑是則阙,古有名而今無者,随事注列,作《禹貢地域圖》十八篇奏之,藏于秘府。
其序曰:制圖之體有六焉。
一曰分率,所以辨廣輪之度也。
二曰準望,所以正彼此之體也。
三曰道裡,所以定所由之數也。
四曰高下。
五曰方邪。
六曰迂直。
此三者各因地而制宜,所以校夷險之異也。
”《宋書·謝莊傳》:“作《左氏經傳方丈圖》,随國立篇,制木為圖,山川土地,各有分理。
離之則州郡殊别,合之則宇内為一。
” 皆注重實際,非徒尚空談也。
雖有制或不精密,且其物亦都不傳,無由考其法度,然亦可見其時有一部分之人,崇尚虛玄,猶有一部分之人,殚精實學矣。
(按《隋書·經籍志》載天文圖書凡九十七部、六百七十五卷,其大宗皆三國、六朝時人所制。
中有《婆羅門天文經》二十一卷,《婆羅門竭伽仙人天文說》三十卷,《婆羅門天文》一卷,《摩登伽經說星圖》一卷。
蓋六朝時,不但繼續秦、漢以來天文家之言,兼采及印度測驗天文之書也。
其地理類載漢以後地圖,有《洛陽圖》一卷,《湘州圖副記》一卷,《江圖》三卷,《周地圖記》一百九卷,《冀州圖經》一卷,《齊州圖經》一卷,《幽州圖經》一卷。
而摯虞、陸澄等地理書,實為研究地理之巨制,隋代因之有《區宇圖志》及《諸州圖經》等書焉[3]。
) 魏、晉之世,有一最大之憾事,即古樂亡于是時也。
秦、漢之際,古樂雖已失傳,然制氏猶能記其铿锵鼓舞,雅樂四曲至魏猶存。
永嘉之亂,始殄滅無餘焉。
《隋書·音樂志》:“董卓之亂,正聲鹹蕩。
漢雅樂郎杜夔,能曉樂事,八音七始,靡不兼該。
魏武平荊州,得夔,使其刊定雅律。
魏有先代古樂,自夔始也。
自此迄晉,用相因循,永嘉之寇,盡淪胡羯。
”《晉書·樂志》:“杜夔傳舊雅樂四曲,一曰《鹿鳴》,二曰《驺虞》,三曰《伐檀》,四曰《文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