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章 選舉與世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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冠軍府參軍主簿,宋孝武帝嘗目送之曰:‘人生何必計門戶?紀僧真堂堂貴人所不及也。

    ’其寵之如此。

    及僧真啟帝曰:‘臣小人,出自本州武吏,他無所須,惟就陛下乞作士大夫。

    ’帝曰:‘此事由江敩、謝瀹,我不得措意,可自詣之。

    ’僧真承旨詣敩,登榻坐定。

    敩命左右:‘移吾床讓客!’僧真喪氣而退,告帝曰:‘士大夫固非天子所命。

    ’” 其為社會中一種特殊勢力,殆尤過于古代之世族[8]。

    降至唐代,其風猶存。

    柳芳著論,至以此為魏、晉、隋、唐治亂興衰之征。

     《新唐書·柳沖傳》:“初,太宗命諸儒撰《氏族志》,甄差群姓。

    其後門胄興替不常,沖請修改其書。

    帝诏魏元忠、張錫、蕭至忠、岑羲、崔湜、徐堅、劉憲、吳競及沖,共取德、功、時望、國籍之家,等而次之。

    ……開元初,诏沖與薛南金複加刊竄,乃定。

    後柳芳著論甚詳,今删其要,著之左方。

    ……魏氏立九品,置中正,尊世胄,卑寒士,權歸右姓。

    其州大中正、主簿,郡中正、功曹,皆取著姓士族為之,以定門胄,品藻人物。

    晉、宋因之,始尚姓已。

    然其别貴賤,分士庶,不可易也。

    于時有司選舉,必稽譜籍,而考其真僞。

    故官有世胄,譜有世官,賈氏、王氏譜學出焉。

    由是有譜局,令史職皆具。

    過江則為‘僑姓’,王、謝、袁、蕭為大;東南則為‘吳姓’,朱、張、顧、陸為大;山東則為‘郡姓’,王、崔、盧、李、鄭為大;關中亦号‘郡姓’,韋、裴、柳、薛、楊、杜首之;代北則為‘虜姓’,元、長孫、宇文、于、陸、源、窦首之。

    ……郡姓者,以中國士人差第閥閱為之制,凡三世有三公者曰‘膏粱’,有令、仆者曰‘華腴’,尚書、領、護而上者為‘甲姓’,九卿若方伯者為‘乙姓’,散騎常侍、大中大夫者為‘丙姓’,吏部正員郎為‘丁姓’。

    凡得入者,謂之‘四姓’。

    ……北齊因仍,舉秀才、州主簿、郡功曹,非‘四姓’不在選。

    故江左定氏族,凡郡上姓第一,則為右姓;太和以郡四姓為右姓;齊浮屠昙剛《類例》凡甲門為右姓;周建德氏族以四海通望為右姓;隋開皇氏族以上品、茂姓則為右姓;唐《貞觀氏族志》凡第一等則為右姓;路氏著《姓略》,以盛門為右姓;柳沖《姓族系錄》凡四海望族則為右姓。

    不通曆代之說,不可與言譜也。

    今流俗獨以崔、盧、李、鄭為四姓,加太原王氏,号五姓,蓋不經也。

    夫文之弊,至于尚官,官之弊,至于尚姓,姓之弊,至于尚詐。

    隋承其弊,不知其所以弊,乃反古道,罷鄉舉,離地著,尊執事之吏。

    于是乎士無鄉裡,裡無衣冠,人無廉恥,士族亂而庶人僭矣。

    ……山東之人質,故尚婚娅,其信可與也;江左之人文,故尚人物,其智可與也;關中之人雄,故尚冠冕,其達可與也;代北之人武,故尚貴戚,其泰可與也。

    ……管仲曰:‘為國之道,利出一孔者王,二孔者強,三孔者弱,四孔者亡。

    ’故冠婚者,人道大倫。

    周、漢之官人,齊其政,一其門,使下知禁,此出一孔也,故王。

    魏、晉官人,尊中正,立九品,鄉有異政,家有競心,此出二孔也,故強。

    江左、代北諸姓,紛亂不一,其要無歸,此出三孔也,故弱。

    隋氏官人,以吏道治天下,人之行,不本鄉黨,政煩于上,人亂于下,此出四孔也,故亡。

    唐承隋亂,宜救之以忠,忠厚則鄉黨之行修;鄉黨之行修,則人物之道長;人物之道長,則冠冕之緒崇;冠冕之緒崇,則教化之風美,乃可與古參矣。

    ” 其力崇貴族,正與今日各國盛獎平民者相反。

    至唐末五代,種族混亂,不崇門閥,其風始衰替焉。

     *** [1] 魏文帝為魏王,改建安二十五年為延康元年,後又改為黃初元年。

     [2] 趙翼曰,助中正采訪之人。

     [3] 即不準也。

     [4] 當是抑置下品。

     [5] 齊、梁、陳诏并雲洗除先注,當日鄉論清議,必有記注之目。

     [6] 按《宋書·索虜傳》:“元嘉二十七年,軍旅大起,兵力不足。

    尚書左仆射何尚之,參議發南兖州三五民丁,父祖、伯叔、兄弟仕州居職從事,及仕北徐兖州為皇弟、皇子從事庶姓主簿,諸皇弟、皇子府參軍、督護,國三令以上,相府舍者不在發例。

    其餘悉倩暫行。

    ”疑即所謂七條征發之法。

     [7] 按《宋書·王球傳》:“時中書舍人徐爰,有寵于上,嘗命球及殷景仁與之相知。

    球辭曰:‘士庶區别,國之章也。

    臣不敢奉诏。

    ’上改容謝焉。

    ”是球所拒者,為徐爰,非宏也。

     [8] 春秋時代,世族專權,如魯三桓、鄭七穆之類,雖亦具有特殊勢力,然發生于封建世祿之時代,無足異也。

    自秦以降,社會階級已經鏟除,無所謂平民貴族之别;而漢、魏以來,複造成此種階級之制,斯可異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