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章 選舉與世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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弊,聽受則有彼此之偏。

    所知以愛憎奪其平,所不知者以人事亂其度,損政之道五也。

    凡所以立品設狀者,求人才而論功報也。

    今于限當報,雖職之高,還附卑品,無績于官,而獲高叙,是為抑實功而崇虛名也,損政之道六也。

    凡官不同事,人不同能。

    今九品不狀才能之所宜,而以九等為例。

    以品取人,或非才能之所長;以狀取人,則為本品之所限。

    若狀得其實,猶品狀相妨,況不實者乎?損政之道七也。

    前九品诏書,善惡必書,以為褒貶。

    今之九品,所下不章其罪,所狀不列其善。

    廢褒貶之義,任愛憎之斷,天下之人,焉得不解于德行,而銳于人事乎?損政之道八也。

    職名中正,實為奸府,事名九品,而有八損。

    臣以為宜罷中正,除九品,棄魏氏之弊法,立一代之美制。

    ” 然其中猶有一義焉,則所謂紳士政治是也。

    魏、晉以降,易君如舉棋,帝王朝代之号如傳舍然。

    使人民一仰朝廷君主之所為,其為變易紊亂,蓋不可勝言矣。

    當時士大夫,于無意中保守此制,以地方紳士,操朝廷用人之權。

    于是朝代雖更,而社會之勢力仍固定而不為搖動,豈惟可以激揚清濁,抑亦所以抵抗君權也。

     《陔餘叢考》(趙翼)“論六朝忠臣無殉節者”一篇謂:“自漢、魏易姓以來,勝國之臣,即為興朝佐命,久以習為固然。

    其視國家禅代,一若無與于己,且轉借為遷官受賞之資”雲雲。

    實則其時國家大權在紳士,不在君主,故紳士視國家禅代無與于己也。

    《廿二史劄記》“論南朝多以寒人掌機要”篇謂:“魏正始、晉永熙以來,皆大臣當國。

    晉元帝忌王氏之盛,欲政自己出,用刁協、劉隗等為私人,即召王敦之禍。

    自後非幼君即孱主,悉聽命于柄臣,八九十年,已成故事。

    至宋、齊、梁、陳諸君,無論賢否,皆威福自己,不肯假權于大臣。

    而其時高門大族,門戶已成,令、仆、三司,可安流平進,不屑竭智盡心,以邀恩寵。

    且風流相尚,罕以物務關懷,人主遂不能借以集事,于是不得不用寒人”雲雲。

    亦可見自晉以來,紳士權力甚大,雖人君威福自己,而紳士自居高位,不屑為人主私人也。

     九品中正之弊,專論門第,則高位顯職,皆為世族子弟所得。

    雖無世襲之制,實有階級之分。

     《南史·謝弘微傳》:“晉世名家,身有國封者,起家多拜員外散騎侍郎。

    ”《梁書·張缵傳》:“秘書郎有四員,宋、齊以來,為甲族起家之選,待此入補。

    其居職例數十百日,便遷任。

    ” 《初學記》:“秘書郎與著作郎,江左以來,多為貴遊起家之選。

    故當時諺曰:‘上車不落,為著作;體中何如,則秘書。

    ’” 至于位宦高卑,皆依家牒為斷。

     《南史·王僧孺傳》:“入直西省,知撰譜事。

    先是,尚書令沈約以為:‘晉鹹和初,蘇峻作亂,文籍無遺。

    後起鹹和二年,以至于宋,所書并皆詳實,并在下省左戶曹前廂,謂之晉籍,有東西二庫。

    此籍既并精詳,實可寶惜,位宦高卑,皆可依案。

    宋元嘉二十七年,始以七條征發,既立此科,人奸互起[6],僞狀巧籍,歲月滋廣,以至于齊,患其不實,于是東堂校籍,置郎令史以掌之,競行奸貨,以新換故,昨日卑細,今日便成士流。

    ……宋、齊二代,士庶不分,雜役減阙,職由于此。

    竊以晉籍所餘,宜加寶愛。

    ’武帝以是留意譜籍……因诏僧孺改定百家譜。

    ”“晉太元中,員外散騎侍郎平陽賈弼,笃好簿狀,乃廣集衆家,大搜群族,所撰十八州一百一十六郡合七百一十二卷。

    凡諸大品,略無遺阙,藏在秘閣,副在左戶。

    及弼子太宰參軍匪之,匪之子長水校尉深,世傳其業。

    太保王弘,領軍将軍劉湛,并好其書。

    弘日對千客,不犯一人之諱。

    湛為選曹,始撰百家以助铨序。

    ” 州郡屬吏,亦須辟引著姓。

     《梁書·楊公則傳》:“為湘州刺史,保己廉慎,為吏民所悅。

    湘俗單家以賂求州職,公則至,悉斷之。

    所辟引皆州郡著姓,高祖班下諸州以為法。

    ” 南朝如此,北地亦然。

     《陔餘叢考》(趙翼):“當時風尚,右豪宗而賤寒畯,南北皆然,牢不可破。

    高允請各郡立學,取郡中清望人行修謹者為學生,先盡高門,次及中等。

    魏孝文帝以貢舉猥濫,乃诏州郡慎所舉,亦曰門盡州郡之高,才極鄉闾之選。

    ” 甚至帝王雖寵其人,而不能跻之于士大夫之列。

     《陔餘叢考》:“習俗所趨,積重難返,雖帝王欲變易之而不能。

    宋文帝寵中書舍人宏興宗,謂曰:‘卿欲作士人,得就王球坐,乃當判爾。

    若往詣球,可稱旨就席。

    ’及至,宏将坐。

    球舉扇曰:‘卿不得爾!’宏還奏。

    帝曰:‘我便無如此何!’他日帝以語球,欲令與之相知,球辭曰:‘士庶區别,國之常也。

    臣不敢奉诏。

    ’[7]紀僧真自寒官曆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