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章 南北之對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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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終始,要其會歸,其立身成名,殊方同緻矣。

    ”又《文苑傳》:“自漢、魏以來,迄乎晉、宋,其體屢變,前哲論之詳矣。

    暨永明、天監之際,太和、天保之間,洛陽、江左,文雅尤盛,彼此好尚,雅有異同。

    江左宮商發越,貴于清绮;河朔詞義貞剛,重乎氣質。

    氣質則理勝其詞,清绮則文過其意。

    理深者便于時用,文華者宜于詠歌。

    此其南北詞人得失之大較也。

    ” 《顔氏家訓》紀南北禮俗之異點尤多: 《顔氏家訓·後娶篇》:“江左不諱庶孽,喪室之後,多以妾媵終家事。

    疥癬蚊虻,或未能免,限以大分,故稀鬥阋之恥。

    河北鄙于側出,不預人流,是以必須重娶,至于三四,母年有少于子者。

    後母之弟,與前婦之兄,衣服飲食,爰及婚宦,至于士庶貴賤之隔,俗以為常。

    身沒之後,辭訟盈公門,謗辱彰道路。

    子誣母為妾,弟黜兄為傭,播揚先人之辭迹,暴露祖考之長短,以求直己者,往往而有。

    ”又《治家篇》:“江東婦女,略無交遊,其婚姻之家,或十數年間未相識者,唯以信命贈遺,緻殷勤焉。

    邺下風俗,專以婦持門戶,争訟曲直,造請逢迎,車乘填街衢,绮羅盈府寺,代子求官,為夫訴屈。

    此乃恒、代之遺風乎?南間貧素,皆事外飾,車乘衣服,必貴整齊,家人妻子,不免饑寒。

    河北人事,多由内政,绮羅金翠,不可廢阙,羸馬悴奴,僅充而已。

    唱和之禮,或爾汝之。

    ”又《風操篇》:“别易會難,古人所重;江南餞送,下泣言離。

    ……北間風俗,不屑此事。

    歧路言離,歡笑分首。

    ”“凡宗親世數,有從父,有從祖,有族祖。

    江南風俗,自茲以往,高秩者通呼為尊,同昭穆者雖百世猶稱兄弟。

    ……若對他人稱之,皆雲族人。

    河北士人,雖二三十世,猶呼為從伯、從叔。

    梁武帝嘗問一中土人曰:‘卿北人,何故不知有族?’答雲:‘骨肉易疏,不忍言族耳。

    ’”“江南喪哭,時有哀訴之言耳。

    山東重喪,則唯呼蒼天,期功以下,則唯呼痛深。

    ”又《書證篇》:“南方以晉家渡江後,北間傳記,皆名為僞書,不貴省讀。

    ”又《音辭篇》:“南方水土和柔,其音清舉而切詣,失在浮淺,其辭多鄙俗。

    北方山川深厚,其音沉濁而訛鈍,得其質直,其辭多古語。

    然冠冕君子,南方為優;闾裡小人,北方為愈。

    易服而與之談,南方士庶,數言可辨;隔垣而聽其語,北方朝野,終日難分。

    而南染吳越,北雜夷虜,皆有深弊,不可具論。

    ”又《雜藝篇》:“晉、宋以來,多能書者。

    故其時俗,遞相染尚,所有部帙,楷正可觀,不無俗字,非為大損。

    至梁天監之間,斯風未變。

    大同之末,訛替滋生。

    蕭子雲改易字體,邵陵王頗行僞字(注:前上為草、能傍作長之類是也),朝野翕然,以為楷式。

    ……北朝喪亂之餘,書迹鄙陋,加以專辄造字,猥拙甚于江南。

    乃以百念為憂,言反為變,不用為罷,追來為歸,更生為蘇,先人為老。

    如此非一,遍滿經傳。

    ”“弧矢之利,以威天下,先王所以觀德擇賢,亦濟身之急務也。

    江南謂世之常射,以為兵射,冠冕儒生,多不習此。

    别有博射,弱弓長箭,施于準的,揖讓升降,以行禮焉,防禦寇難,了無所益。

    亂離之後,此術遂亡。

    河北文士,率曉兵射,非直葛洪一箭,已解追兵,三九燕集,常縻榮賜。

    雖然,要輕禽,截狡獸,不願汝輩為之。

    ” 以政權之不一緻文化亦分畛域。

    彌年曆祀,相去益遠,互事訾謷,各從習慣。

    緻令後之人雖在統一之時,亦受其影響,好分為南北兩派之言。

    是則異族陵轹中夏之害也。

     *** [1] 《後漢書·劉寵傳》:“拜會稽太守,山民願樸,乃有白首不入市井者,頗為官吏所擾。

    寵簡除煩苛,禁察非法,郡中大化,征為将作大匠。

    山陰縣有五六老叟,龐眉皓發,自若邪山谷間出,人赍百錢以送寵。

    寵勞之曰:‘父老何自苦?’對曰:‘山谷鄙生,未嘗識郡朝,今聞當見棄去,故自扶奉送。

    ’”可與此文相證。

     [2] 索頭之名,晉時已有,蓋時人呼鮮卑之稱也。

     [3] 按拓跋氏非李陵之後,李陵降匈奴,亦未辮發。

    《漢書·李陵傳》:“衛律持牛酒勞漢使,博飲,兩人皆胡服椎結。

    ”又曰:“陵墨不應,熟視而自循其發。

    答曰:‘吾已胡服矣。

    ’”是匈奴之俗椎結,鮮卑之俗辮發,兩種截然不同。

     [4] 注:索虜者,以北人之辮發,謂之索頭也。

    島夷者,以東南際海,土地卑下,謂之島中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