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章 諸族并興及其同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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漢中,特祖将五百餘家歸之,魏武帝拜為将軍,遷于略陽,北土複号之為巴氐。
特父慕,為東羌獵将。
特少仕州郡,見異當時。
” 雖異族多仍故俗,猶以部落為别, 《晉書·匈奴傳》:“北狄以部落為類,其入居塞者,有屠各種、鮮支種、寇頭種、烏譚種、赤勒種、捍蛭種、黑狼種、赤沙種、郁鞞種、萎莎種、秃童種、勃蔑種、羌渠種、賀賴種、鐘跂種、大樓種、雍屈種、真樹種、力羯種,凡十九種。
皆有部落,不相雜錯。
” 且語言形貌,亦與華夏不同。
《晉書·載記》:“石闵誅胡羯時,高鼻多須,至有濫死者半。
”[7] 《隋書·經籍志》:“後魏初定中原,軍容号令,皆以夷語。
後染華俗,多不能通,故錄其本言,相傳教習,謂之國語。
”[8] 然向慕華風,交通婚媾,冒姓養子,譜諜不明者甚多。
《晉書·載記》:“初,漢高祖以宗女為公主,以妻冒頓,約為兄弟,故其子孫遂冒姓劉氏。
”又:“冉闵,字永曾,小字棘奴,季龍之養孫也。
父瞻,字弘武,本姓冉,名良,魏郡内黃人也。
其先漢黎陽騎都督,累世牙門。
勒破陳午,獲瞻,時年十二,命季龍子之……闵幼而果銳,季龍撫之如孫。
” 《魏書·序記》:“诘汾皇帝無婦家,力微皇家無舅家。
”[9] 故謂諸族皆出于夏族者固非,謂其純粹為異族而排斥之,亦不盡然也。
兩漢之世,華戎雜居,所以徕遠示恩,彰其歸化之盛也。
至魏武時,反倚羌胡實邊助國,其勢漸成為反客為主,故至晉而益不可制。
觀郭欽、江統諸人之論可見。
《通鑒》卷八十一:“漢魏以來,羌、胡、鮮卑降者多處之塞内諸郡。
其後數因忿恨殺害長吏,漸為民患。
侍禦史西河郭欽上疏曰:‘戎狄強犷,曆古為患。
魏初民少,西北諸郡,皆為戎居,内及京兆、魏郡、弘農,往往有之。
今雖服從,若百年之後有風塵之警,胡騎自平陽、上黨不三日而至孟津,北地、西河、太原、馮翊、安定、上郡盡為狄庭矣。
宜及平吳之威,謀臣猛将之略,漸徙内郡雜胡于邊地,峻四夷出入之防,明先王荒服之制,此萬世之長策也。
’帝不聽。
”又卷八十三:“太子洗馬陳留江統,以為戎、狄亂華,宜絕其原,乃作《徙戎論》以警朝廷曰:‘……秦始皇并天下,兵威旁達,攘胡,走越,當是時,中國無複四夷也。
漢建武中,馬援領隴西太守,讨叛羌,徙其餘種于關中,居馮翊、河東空地。
數歲之後,族類蕃息,既恃其肥強,且苦漢人侵之。
永初之元,群羌叛亂,覆沒将守,屠破城邑,鄧骘敗北,侵及河内,十年之中,夷、夏俱敝,任尚、馬賢,僅乃克之。
自此以後,餘燼不盡,小有際會,辄複侵叛,中世之寇,惟此為大。
魏興之初,與蜀分隔,疆埸之戎,一彼一此。
武帝徙武都氐于秦川,欲以弱寇強國,捍禦蜀虜,此蓋權宜之計,非萬世之利也。
今者當之,已受其敝矣。
……當今之宜,宜及兵威方盛,衆事未罷,徙馮翊、北地、新平、安定界内諸羌,著先零、罕幵、析支之地,徙扶風、始平、京兆之氐,出還隴右,著陰平、武都之界……且關中之人百餘萬口,率其少多,戎、狄居半。
……并州之胡,本實匈奴桀惡之寇也。
建安中,使右賢王去卑誘質呼廚泉,聽其部落散居六郡。
……今五部之衆,戶口數萬,人口之盛,過于西戎。
其天性骁勇,弓馬便利,倍于氐、羌。
若有不虞,風塵之慮,則并州之域可為寒心。
……’朝廷不能用。
” 近人論史者,專歸咎于漢人之失策,蓋僅知其遠因,而不見近因也。
《中國曆史》(夏曾佑):“西北諸遊牧族,本與中國雜居。
至戰國之末,諸侯力政,諸戎乃為中國所滅。
餘類奔迸,逸出塞外。
其後族類稍繁,又複出為中國患。
兩漢之世,竭天下之力,曆百戰之苦,僅乃克之。
而後烏桓、鮮卑、匈奴、氐羌、西域之衆,悉稽首漢廷稱臣仆,漢之勢可謂盛矣。
然漢人之所以處置之者,其法甚異,往往于異族請降之後,即遷之内地。
宣帝時納呼韓邪,居之亭障,委以候望。
趙充國擊西羌,徙之于金城郡。
光武時亦以南庭數萬衆,徙入西河,亦轉至五原,連延七郡。
而煎當之亂,馬援遷之三輔。
在漢人之意,以為遷地之後即不複為患,不知其後之患轉甚于未滅時。
董卓之亂,汾、晉蕭然,已顯大亂之象,故其時深識之士,類能知之。
” 異族之禍,以永嘉末年為最甚。
石勒、劉曜等所殺晉人不下數十萬人,其被驅掠轉徙者尚不可勝計。
《通鑒》卷八十七:“(永嘉五年)夏四月,石勒率輕騎追太傅越之喪,及于苦縣甯平城,大敗晉兵,縱騎圍而射之,将士十餘萬人相踐如山,無一人得免者。
……漢主聰,使前軍大将軍呼延晏将兵
特父慕,為東羌獵将。
特少仕州郡,見異當時。
” 雖異族多仍故俗,猶以部落為别, 《晉書·匈奴傳》:“北狄以部落為類,其入居塞者,有屠各種、鮮支種、寇頭種、烏譚種、赤勒種、捍蛭種、黑狼種、赤沙種、郁鞞種、萎莎種、秃童種、勃蔑種、羌渠種、賀賴種、鐘跂種、大樓種、雍屈種、真樹種、力羯種,凡十九種。
皆有部落,不相雜錯。
” 且語言形貌,亦與華夏不同。
《晉書·載記》:“石闵誅胡羯時,高鼻多須,至有濫死者半。
”[7] 《隋書·經籍志》:“後魏初定中原,軍容号令,皆以夷語。
後染華俗,多不能通,故錄其本言,相傳教習,謂之國語。
”[8] 然向慕華風,交通婚媾,冒姓養子,譜諜不明者甚多。
《晉書·載記》:“初,漢高祖以宗女為公主,以妻冒頓,約為兄弟,故其子孫遂冒姓劉氏。
”又:“冉闵,字永曾,小字棘奴,季龍之養孫也。
父瞻,字弘武,本姓冉,名良,魏郡内黃人也。
其先漢黎陽騎都督,累世牙門。
勒破陳午,獲瞻,時年十二,命季龍子之……闵幼而果銳,季龍撫之如孫。
” 《魏書·序記》:“诘汾皇帝無婦家,力微皇家無舅家。
”[9] 故謂諸族皆出于夏族者固非,謂其純粹為異族而排斥之,亦不盡然也。
兩漢之世,華戎雜居,所以徕遠示恩,彰其歸化之盛也。
至魏武時,反倚羌胡實邊助國,其勢漸成為反客為主,故至晉而益不可制。
觀郭欽、江統諸人之論可見。
《通鑒》卷八十一:“漢魏以來,羌、胡、鮮卑降者多處之塞内諸郡。
其後數因忿恨殺害長吏,漸為民患。
侍禦史西河郭欽上疏曰:‘戎狄強犷,曆古為患。
魏初民少,西北諸郡,皆為戎居,内及京兆、魏郡、弘農,往往有之。
今雖服從,若百年之後有風塵之警,胡騎自平陽、上黨不三日而至孟津,北地、西河、太原、馮翊、安定、上郡盡為狄庭矣。
宜及平吳之威,謀臣猛将之略,漸徙内郡雜胡于邊地,峻四夷出入之防,明先王荒服之制,此萬世之長策也。
’帝不聽。
”又卷八十三:“太子洗馬陳留江統,以為戎、狄亂華,宜絕其原,乃作《徙戎論》以警朝廷曰:‘……秦始皇并天下,兵威旁達,攘胡,走越,當是時,中國無複四夷也。
漢建武中,馬援領隴西太守,讨叛羌,徙其餘種于關中,居馮翊、河東空地。
數歲之後,族類蕃息,既恃其肥強,且苦漢人侵之。
永初之元,群羌叛亂,覆沒将守,屠破城邑,鄧骘敗北,侵及河内,十年之中,夷、夏俱敝,任尚、馬賢,僅乃克之。
自此以後,餘燼不盡,小有際會,辄複侵叛,中世之寇,惟此為大。
魏興之初,與蜀分隔,疆埸之戎,一彼一此。
武帝徙武都氐于秦川,欲以弱寇強國,捍禦蜀虜,此蓋權宜之計,非萬世之利也。
今者當之,已受其敝矣。
……當今之宜,宜及兵威方盛,衆事未罷,徙馮翊、北地、新平、安定界内諸羌,著先零、罕幵、析支之地,徙扶風、始平、京兆之氐,出還隴右,著陰平、武都之界……且關中之人百餘萬口,率其少多,戎、狄居半。
……并州之胡,本實匈奴桀惡之寇也。
建安中,使右賢王去卑誘質呼廚泉,聽其部落散居六郡。
……今五部之衆,戶口數萬,人口之盛,過于西戎。
其天性骁勇,弓馬便利,倍于氐、羌。
若有不虞,風塵之慮,則并州之域可為寒心。
……’朝廷不能用。
” 近人論史者,專歸咎于漢人之失策,蓋僅知其遠因,而不見近因也。
《中國曆史》(夏曾佑):“西北諸遊牧族,本與中國雜居。
至戰國之末,諸侯力政,諸戎乃為中國所滅。
餘類奔迸,逸出塞外。
其後族類稍繁,又複出為中國患。
兩漢之世,竭天下之力,曆百戰之苦,僅乃克之。
而後烏桓、鮮卑、匈奴、氐羌、西域之衆,悉稽首漢廷稱臣仆,漢之勢可謂盛矣。
然漢人之所以處置之者,其法甚異,往往于異族請降之後,即遷之内地。
宣帝時納呼韓邪,居之亭障,委以候望。
趙充國擊西羌,徙之于金城郡。
光武時亦以南庭數萬衆,徙入西河,亦轉至五原,連延七郡。
而煎當之亂,馬援遷之三輔。
在漢人之意,以為遷地之後即不複為患,不知其後之患轉甚于未滅時。
董卓之亂,汾、晉蕭然,已顯大亂之象,故其時深識之士,類能知之。
” 異族之禍,以永嘉末年為最甚。
石勒、劉曜等所殺晉人不下數十萬人,其被驅掠轉徙者尚不可勝計。
《通鑒》卷八十七:“(永嘉五年)夏四月,石勒率輕騎追太傅越之喪,及于苦縣甯平城,大敗晉兵,縱騎圍而射之,将士十餘萬人相踐如山,無一人得免者。
……漢主聰,使前軍大将軍呼延晏将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