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一章 共和與民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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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之君,作之師。
惟曰其助上帝,寵之四方。
” 故為君者,恒以畏天保民為主。
周、召諸公,于此義尤拳拳焉。
《書·康诰》:“文王克明德慎罰,不敢侮鳏寡,庸庸,祗祗,威威,顯民。
”“民情大可見,小人難保。
”“若保赤子,惟民其康乂。
”《酒诰》:“人無于水監,當于民監。
”《召诰》:“其惟王勿以小民淫用非彜。
”“予小臣,敢以王之仇民百君子,越友民,保受王威命明德。
” 曰“仇民”者,明民與王相匹敵者;曰“友民”者,明民與上為朋友也。
禮之若匹敵,親之若朋友,是實君主對于人民最要之義。
故周之立國,雖重禮而上文;等威之辨,嚴若天澤。
而百工士庶,鹹可盡言于王朝。
觀召公谏厲王之語,似庶人傳語于王,故有明文規定者。
《國語·周語》:“厲王虐,國人謗王。
召公告曰:‘民不堪命矣!’王怒,得衛巫,使監謗者,以告,則殺之。
國人莫敢言,道路以目。
王喜,告召公曰:‘吾能弭謗矣,乃不敢言。
’召公曰:‘是障之也。
防民之口,甚于防川。
川壅而潰,傷人必多。
民亦如之。
是故為川者決之使導,為民者宣之使言。
故天子聽政,使公卿至于列士獻詩,瞽獻曲,史獻書,師箴,瞍賦,矇誦,百工谏,庶人傳語,近臣盡規,親戚補察,瞽、史教誨,耆、艾修之,而後王斟酌焉。
是以事行而不悖。
民之有口,猶土之有山川也,财用于是乎出;猶其原隰之有衍沃也,衣食于是乎生。
口之宣言也,善敗于是乎興,行善而備敗,所以阜财用、衣食者也。
夫民慮之于心而宣之于口,成而行之,胡可壅也?若壅其口,其與能幾何?’王不聽,于是國人莫敢出言,三年,乃流王于彘。
” 雖以厲王之虐,甫及三年,民已群起而推翻之,周民之有勢力可知矣。
湯武革命,伊尹放太甲,均有主名之人。
而流厲王者,不聞有誰何為之魁帥,雖其中經過之事實,史書不詳,然以此推之,必為全體人民之意,非出于一二人之主使,尤灼然矣。
君主與人民對待,而公卿大夫則介乎二者之間。
周之盛時,公卿大夫固恒以勤恤民隐诏其君主,即至衰世,亦時時代表民意,作為詩歌以刺其上。
是厲行階級制度之時,雖作貴族平民之區别,而貴族之賢者,率知為民請命,初非一律阿附君主,奴隸其民也。
據《毛詩小序》《大雅》刺厲王詩凡五篇。
《毛詩小序》:“《民勞》,召穆公刺厲王也。
”“《闆》,凡伯刺厲王也。
”“《蕩》,召穆公傷周室大壞也。
厲王無道,天下蕩蕩,無綱紀文章,故作是詩也。
”“《抑》,衛武公刺厲王,亦以自警。
”“《桑柔》,芮伯刺厲王也。
” 鄭箋且以《小雅·十月之交》《雨無正》《小旻》《小宛》四篇,為刺厲王詩。
是民莫敢謗者,公卿大夫固昌言刺之也。
其後宣王為中興之君,而《詩》之變雅,則美刺間作。
幽王使天下大壞,而詩之刺之者,殆四十篇。
作詩者無所忌諱,采詩者著之簡編,自君子大夫,至于寺人下國,其怨悱愁苦之言,均能流傳于世,是尤可見周家之忠厚矣。
使其時實行專制,摧折輿論,則當時譏刺厲、幽之詩,必将如後世之禁毀誅鋤,不使傳于口耳。
又使其時公卿大夫皆無志節,則雖暴如幽、厲,亦何嘗不可矯為歌功頌德之文,以淆亂人之視聽?故吾輩讀史者,當知西周之末世,雖曰暴君代作,讒佞疊興,人民之窮困颠連已達極點,而學士大夫直言無諱,指陳民瘼,大聲疾呼,猶為先世教澤綿延未已之征。
其言論之自由,或尚過于後世民主之時代也。
周之重民,累世相傳,明哲之士,鹹喻斯義。
如師曠告晉悼公之言,即召公告厲王之意也。
《左傳》襄公十四年:“師曠曰:天生民而立之君,使司牧之,勿使失性。
有君而為之貳,使師保之,勿使過度。
是故天子有公,諸侯有卿,卿置側室,大夫有貳宗,士有朋友,庶人、工、商、皂、隸、牧、圉,皆有親昵,以相輔佐也。
善則賞之,過則匡之,患則救之,失則革之。
自王以下,各有父兄子弟,以補察其政。
史為書,瞽為詩,工誦箴谏,大夫規誨,士傳言,庶人謗,商旅于市,百工獻藝。
……天子愛民甚矣,豈其使一人肆于民上,以從其淫,而棄天地之性?必不然矣。
” 其他議論類此者甚夥,不可勝舉。
總之,吾國先哲立國要義,以民為主,其立等威,辨上下,亦以為民,而非為帝王一人或少數武人、貴族縱欲肆虐而設。
故雖未有民主立憲之制度,而實有民治之精神。
惟其制禮既密,施教亦久,故遇暴虐之君如厲王者,人民雖知群起逐之,而仍必委政權于國之大臣素負民望者,初無削除貴族,悉以平民執政之意。
此則古今思想之殊,抑亦平民與貴族不甚懸絕,故不甚痛惡之之證也。
惟曰其助上帝,寵之四方。
” 故為君者,恒以畏天保民為主。
周、召諸公,于此義尤拳拳焉。
《書·康诰》:“文王克明德慎罰,不敢侮鳏寡,庸庸,祗祗,威威,顯民。
”“民情大可見,小人難保。
”“若保赤子,惟民其康乂。
”《酒诰》:“人無于水監,當于民監。
”《召诰》:“其惟王勿以小民淫用非彜。
”“予小臣,敢以王之仇民百君子,越友民,保受王威命明德。
” 曰“仇民”者,明民與王相匹敵者;曰“友民”者,明民與上為朋友也。
禮之若匹敵,親之若朋友,是實君主對于人民最要之義。
故周之立國,雖重禮而上文;等威之辨,嚴若天澤。
而百工士庶,鹹可盡言于王朝。
觀召公谏厲王之語,似庶人傳語于王,故有明文規定者。
《國語·周語》:“厲王虐,國人謗王。
召公告曰:‘民不堪命矣!’王怒,得衛巫,使監謗者,以告,則殺之。
國人莫敢言,道路以目。
王喜,告召公曰:‘吾能弭謗矣,乃不敢言。
’召公曰:‘是障之也。
防民之口,甚于防川。
川壅而潰,傷人必多。
民亦如之。
是故為川者決之使導,為民者宣之使言。
故天子聽政,使公卿至于列士獻詩,瞽獻曲,史獻書,師箴,瞍賦,矇誦,百工谏,庶人傳語,近臣盡規,親戚補察,瞽、史教誨,耆、艾修之,而後王斟酌焉。
是以事行而不悖。
民之有口,猶土之有山川也,财用于是乎出;猶其原隰之有衍沃也,衣食于是乎生。
口之宣言也,善敗于是乎興,行善而備敗,所以阜财用、衣食者也。
夫民慮之于心而宣之于口,成而行之,胡可壅也?若壅其口,其與能幾何?’王不聽,于是國人莫敢出言,三年,乃流王于彘。
” 雖以厲王之虐,甫及三年,民已群起而推翻之,周民之有勢力可知矣。
湯武革命,伊尹放太甲,均有主名之人。
而流厲王者,不聞有誰何為之魁帥,雖其中經過之事實,史書不詳,然以此推之,必為全體人民之意,非出于一二人之主使,尤灼然矣。
君主與人民對待,而公卿大夫則介乎二者之間。
周之盛時,公卿大夫固恒以勤恤民隐诏其君主,即至衰世,亦時時代表民意,作為詩歌以刺其上。
是厲行階級制度之時,雖作貴族平民之區别,而貴族之賢者,率知為民請命,初非一律阿附君主,奴隸其民也。
據《毛詩小序》《大雅》刺厲王詩凡五篇。
《毛詩小序》:“《民勞》,召穆公刺厲王也。
”“《闆》,凡伯刺厲王也。
”“《蕩》,召穆公傷周室大壞也。
厲王無道,天下蕩蕩,無綱紀文章,故作是詩也。
”“《抑》,衛武公刺厲王,亦以自警。
”“《桑柔》,芮伯刺厲王也。
” 鄭箋且以《小雅·十月之交》《雨無正》《小旻》《小宛》四篇,為刺厲王詩。
是民莫敢謗者,公卿大夫固昌言刺之也。
其後宣王為中興之君,而《詩》之變雅,則美刺間作。
幽王使天下大壞,而詩之刺之者,殆四十篇。
作詩者無所忌諱,采詩者著之簡編,自君子大夫,至于寺人下國,其怨悱愁苦之言,均能流傳于世,是尤可見周家之忠厚矣。
使其時實行專制,摧折輿論,則當時譏刺厲、幽之詩,必将如後世之禁毀誅鋤,不使傳于口耳。
又使其時公卿大夫皆無志節,則雖暴如幽、厲,亦何嘗不可矯為歌功頌德之文,以淆亂人之視聽?故吾輩讀史者,當知西周之末世,雖曰暴君代作,讒佞疊興,人民之窮困颠連已達極點,而學士大夫直言無諱,指陳民瘼,大聲疾呼,猶為先世教澤綿延未已之征。
其言論之自由,或尚過于後世民主之時代也。
周之重民,累世相傳,明哲之士,鹹喻斯義。
如師曠告晉悼公之言,即召公告厲王之意也。
《左傳》襄公十四年:“師曠曰:天生民而立之君,使司牧之,勿使失性。
有君而為之貳,使師保之,勿使過度。
是故天子有公,諸侯有卿,卿置側室,大夫有貳宗,士有朋友,庶人、工、商、皂、隸、牧、圉,皆有親昵,以相輔佐也。
善則賞之,過則匡之,患則救之,失則革之。
自王以下,各有父兄子弟,以補察其政。
史為書,瞽為詩,工誦箴谏,大夫規誨,士傳言,庶人謗,商旅于市,百工獻藝。
……天子愛民甚矣,豈其使一人肆于民上,以從其淫,而棄天地之性?必不然矣。
” 其他議論類此者甚夥,不可勝舉。
總之,吾國先哲立國要義,以民為主,其立等威,辨上下,亦以為民,而非為帝王一人或少數武人、貴族縱欲肆虐而設。
故雖未有民主立憲之制度,而實有民治之精神。
惟其制禮既密,施教亦久,故遇暴虐之君如厲王者,人民雖知群起逐之,而仍必委政權于國之大臣素負民望者,初無削除貴族,悉以平民執政之意。
此則古今思想之殊,抑亦平民與貴族不甚懸絕,故不甚痛惡之之證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