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章 文字與學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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者,蔔筮之史也;《書》也者,記言之史也;《春秋》也者,記動之史也;《風》也者,史所采于民,而編之竹帛,付之司樂者也;《雅》《頌》也者,史所采于士大夫者也;《禮》也者,一代之律令,史職藏之故府,而時以诏王者也;小學也者,外史達之四方,瞽史谕之賓客之所為也。
宗伯雖掌禮,禮不可以口舌存,儒者得之史,非得之宗伯;樂雖司樂掌之,樂不可以口耳存,儒者得之史,非得之司樂。
故曰《六經》者,周史之大宗也;諸子也者,周史之小宗也。
故夫道家者流,言稱辛甲、老聃;墨家者流,言稱尹佚。
辛甲、尹佚官皆史,聃實為柱下史。
若道家、若農家、若雜家、若陰陽家、若兵、若術數、若方技,其言皆稱神農、黃帝。
神農、黃帝之書,又周史所職藏,所謂三皇、五帝之書者是也。
劉向雲:‘道家及術數家出于史。
’不雲餘家出于史,此知五緯二十八宿異度,而不知其皆系于天也;知江河異味,而不知皆麗于地也。
故曰諸子也者,周史之支孽小宗也。
周之東也,孔子曰:‘天子失官。
’傷周之史亡也。
滅人之國,必先去其史;隳人之枋,敗人之綱紀,必先去其史;絕人之材,湮塞人之教,必先去其史;夷人之祖宗,必先去其史。
周之東,其史官大罪四,小罪四,其大功三,小功三;帝魁以前,書莫備焉。
郯之君知之,楚之左史知之,周史不能存之,故傳者不雅馴,而雅馴者不傳,謂之大罪一。
正考父得商之名頌十二于周,百年之間亡其七,太師亡其聲弦焉,太史又亡其簡編焉,謂之大罪二。
周之《雅》《頌》,義逸而荒,人逸而名亡;瞽所獻,燕享所歌,大氐斷章,作者之初指不在,史不能宣而明,謂之大罪三。
有黃帝曆,有颛顼曆,有夏曆,有商曆,有周曆,有魯曆,有列國曆,七者,周天子不能同,曆敝不改,是以失禮,是失官之大者,謂之大罪四。
古之王者,存三統,今《連山》《歸藏》亡矣,三《易》弗具,孔子卒得《乾》《坤》于宋,亦弗得于周,史之小罪一。
列國小學不明,聲音混茫,各操其方,微孔子之雅言,古韻其亡乎,史之小罪二。
史籀作大篆,非為廢倉颉也;周史不肯存古文,文少而字乃多矣。
象形指事,十存三四,形聲相孳,千萬并起,古今困之,史之小罪三。
列國展禽、觀射父之徒,能言先王命祀,而周史儋乃附苌弘為神怪之言,燕昭、秦皇淫祀漸興,儋、弘階之,妖孽是征,史之小罪四。
帝魁以降,百篇權輿,孔子削之,十倍是儲,雖頗阙不具,資糧有餘,史之大功一。
孔子與左丘明乘以如周,獲百二十國寶書,夫而後《春秋》作也,史之大功二。
冠婚之殺,喪祭之等,大夫士之曲儀,鹹以為數;夫舍數而言義,吾未之信也,故十七篇之完,亦危而完者也,史之大功三。
周之時有推步之方,有占驗之學,其步疏,其占密,《天官》有書,先臣是傳,唐都、甘公,爰及談、遷,是迹是宣,史之小功一。
史秩下大夫,商高大夫,官必史也;自高以來,疇人守之,九章九數,幸而完,史之小功二。
吾韪彼奠世系者,能奠能守,有《曆譜牒》,有《世本》,竹帛鹹舊,是故仲尼之徒,亦著《帝系姓》,後千餘歲,江介之都,誇族始甚,史之小功三。
夫功罪之際,存亡之會也,絕續之交也。
天生孔子,不後周不先周也,存亡續絕,俾樞紐也。
” 劉師培又衍之曰:“六藝掌于史官,九流出于史官,術數、方伎諸學亦出于史官。
”且列為表以明之。
其言雖有附會穿鑿,或過于蔓衍者,然亦可見學術之進化,必由綜合而區分。
以其綜合之中,具有萌芽,然後區分而各成一派别,非必謂後世學術,無一不為古代所包含。
然孳乳浸多,其淵源亦必有自,苟不溯其濫觞,則其後之突然而來者,正不知其以何因緣矣。
*** [1] 據此,則周宣王以前之文為古文。
[2] 阮元定為成王即政之元年,周公禋祀于文、武所作之器。
[3] 王昶據《詩·鄭箋》定為文王時器。
阮元定為周宣王時器。
[4] 龔自珍定為成王祭文王廟器。
[5] 吳大澂定為成王冊命毛叔鄭之器。
[6] 吳大澂定為成王時南公孫盂所作之鼎。
[7] 在今贊皇縣學。
[8] 今在北京國子監大成門。
[9] 亦據金說。
[10] 《晉語》。
[11] 《周書·克殷解》《書·洛诰》。
[12] 賈誼《新書·保傅篇》。
[13] 《淮南子·主術訓》《史記·晉世家》。
[14] 《春秋傳》成四年。
[15] 文十五年。
[16] 襄十四年。
[17] 《周語》。
[18] 僖十五年。
[19] 昭九年。
[20] 宣十二年。
[21] 均見《愙齋集古錄》。
宗伯雖掌禮,禮不可以口舌存,儒者得之史,非得之宗伯;樂雖司樂掌之,樂不可以口耳存,儒者得之史,非得之司樂。
故曰《六經》者,周史之大宗也;諸子也者,周史之小宗也。
故夫道家者流,言稱辛甲、老聃;墨家者流,言稱尹佚。
辛甲、尹佚官皆史,聃實為柱下史。
若道家、若農家、若雜家、若陰陽家、若兵、若術數、若方技,其言皆稱神農、黃帝。
神農、黃帝之書,又周史所職藏,所謂三皇、五帝之書者是也。
劉向雲:‘道家及術數家出于史。
’不雲餘家出于史,此知五緯二十八宿異度,而不知其皆系于天也;知江河異味,而不知皆麗于地也。
故曰諸子也者,周史之支孽小宗也。
周之東也,孔子曰:‘天子失官。
’傷周之史亡也。
滅人之國,必先去其史;隳人之枋,敗人之綱紀,必先去其史;絕人之材,湮塞人之教,必先去其史;夷人之祖宗,必先去其史。
周之東,其史官大罪四,小罪四,其大功三,小功三;帝魁以前,書莫備焉。
郯之君知之,楚之左史知之,周史不能存之,故傳者不雅馴,而雅馴者不傳,謂之大罪一。
正考父得商之名頌十二于周,百年之間亡其七,太師亡其聲弦焉,太史又亡其簡編焉,謂之大罪二。
周之《雅》《頌》,義逸而荒,人逸而名亡;瞽所獻,燕享所歌,大氐斷章,作者之初指不在,史不能宣而明,謂之大罪三。
有黃帝曆,有颛顼曆,有夏曆,有商曆,有周曆,有魯曆,有列國曆,七者,周天子不能同,曆敝不改,是以失禮,是失官之大者,謂之大罪四。
古之王者,存三統,今《連山》《歸藏》亡矣,三《易》弗具,孔子卒得《乾》《坤》于宋,亦弗得于周,史之小罪一。
列國小學不明,聲音混茫,各操其方,微孔子之雅言,古韻其亡乎,史之小罪二。
史籀作大篆,非為廢倉颉也;周史不肯存古文,文少而字乃多矣。
象形指事,十存三四,形聲相孳,千萬并起,古今困之,史之小罪三。
列國展禽、觀射父之徒,能言先王命祀,而周史儋乃附苌弘為神怪之言,燕昭、秦皇淫祀漸興,儋、弘階之,妖孽是征,史之小罪四。
帝魁以降,百篇權輿,孔子削之,十倍是儲,雖頗阙不具,資糧有餘,史之大功一。
孔子與左丘明乘以如周,獲百二十國寶書,夫而後《春秋》作也,史之大功二。
冠婚之殺,喪祭之等,大夫士之曲儀,鹹以為數;夫舍數而言義,吾未之信也,故十七篇之完,亦危而完者也,史之大功三。
周之時有推步之方,有占驗之學,其步疏,其占密,《天官》有書,先臣是傳,唐都、甘公,爰及談、遷,是迹是宣,史之小功一。
史秩下大夫,商高大夫,官必史也;自高以來,疇人守之,九章九數,幸而完,史之小功二。
吾韪彼奠世系者,能奠能守,有《曆譜牒》,有《世本》,竹帛鹹舊,是故仲尼之徒,亦著《帝系姓》,後千餘歲,江介之都,誇族始甚,史之小功三。
夫功罪之際,存亡之會也,絕續之交也。
天生孔子,不後周不先周也,存亡續絕,俾樞紐也。
” 劉師培又衍之曰:“六藝掌于史官,九流出于史官,術數、方伎諸學亦出于史官。
”且列為表以明之。
其言雖有附會穿鑿,或過于蔓衍者,然亦可見學術之進化,必由綜合而區分。
以其綜合之中,具有萌芽,然後區分而各成一派别,非必謂後世學術,無一不為古代所包含。
然孳乳浸多,其淵源亦必有自,苟不溯其濫觞,則其後之突然而來者,正不知其以何因緣矣。
*** [1] 據此,則周宣王以前之文為古文。
[2] 阮元定為成王即政之元年,周公禋祀于文、武所作之器。
[3] 王昶據《詩·鄭箋》定為文王時器。
阮元定為周宣王時器。
[4] 龔自珍定為成王祭文王廟器。
[5] 吳大澂定為成王冊命毛叔鄭之器。
[6] 吳大澂定為成王時南公孫盂所作之鼎。
[7] 在今贊皇縣學。
[8] 今在北京國子監大成門。
[9] 亦據金說。
[10] 《晉語》。
[11] 《周書·克殷解》《書·洛诰》。
[12] 賈誼《新書·保傅篇》。
[13] 《淮南子·主術訓》《史記·晉世家》。
[14] 《春秋傳》成四年。
[15] 文十五年。
[16] 襄十四年。
[17] 《周語》。
[18] 僖十五年。
[19] 昭九年。
[20] 宣十二年。
[21] 均見《愙齋集古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