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章 文字與學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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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居一,又謙焉。
’賈、孔之言,長短大異,竊謂孔《疏》是也。
孔沖遠謂‘簡容一行字’,鄭注《尚書》雲:‘三十字一簡之文。
’《漢書·藝文志》雲:‘劉向以中古文校歐陽、大小夏侯三家經文……率簡二十五字者,脫亦二十五字;簡二十二字,脫亦二十二字。
’是一簡容字有多少,然要自二十字以上,大約以三十字為歸。
周之一尺二寸,當今九寸六分,恐不容三十字。
周之六寸,當今四寸八分,《孝經》之策,毋乃太短乎?且彼謂《論語》策‘三分居一,又謙焉’。
若《六經》策一尺二寸,《論語》三分居一,當為四寸;四寸當今三寸二分,其短尤甚矣。
《論語》一簡容八字,誠不以富,亦隻以異,錯簡可證。
服虔注《左氏》:‘古文篆書,一簡八字。
’又一證也。
若三寸二分,豈能容八字乎?今觀賈《疏》《論語》策實是八寸,以二分居一推之,《六經》策當二尺四寸,《孝經》當一尺二寸,與孔《疏》合。
二《疏》同引鄭君《論語序》,不應有異。
然則賈《疏》‘尺二寸’三字,必是二尺四寸之訛可知矣。
《論語》策八寸,容八字;《六經》策二尺四寸者,容二十餘字至三十字,其制自合。
大約一寸容一字,古用科鬥大篆,其字體不宜小,又一簡止容一行,則字體更不宜小,故每一寸容一字也。
古人書策,每行亦不拘字數,故或有二十五字,或有二十二字,推之或二十三字,或二十四字,皆未可定矣。
此由字體有繁簡,繁者宜疏,簡者宜密,總欲其點畫之明析而已。
方版之字,長短未聞,然其所書,自百字以下,或為五行,每行二十字;或為四行,每行二十餘字。
則其長亦當有二尺餘,其廣大約五六寸;若二三行者,其廣不過三四寸,有長方形,故謂之方,非必正方也。
” 其書字,以筆墨,有不當則以刀削去,更書他字[9],其法至漢、魏猶沿用之。
吾人雖不能見西周之方策,然以近世發見之流沙墜簡推之,猶可得其仿佛也。
周之教育,皆官掌之,其教人者曰“師”、曰“儒”。
《周官·太宰》:“以九兩系邦國之民……三曰師以賢得民,四曰儒以道得民。
”孫诒讓曰:“此經之師、儒,于文王官人七屬,當四曰學則任師,七曰先則任賢,所苞甚廣。
劉台拱曰:‘師即《禮》經所謂先生。
’鄭《注》雲‘古者年七十而緻仕,老于鄉裡;大夫名曰父師,士名曰少師,而教學焉’是也。
儒即《禮》經所謂君子。
鄭《注》雲‘有大德行不仕者’是也。
俞樾雲:‘師者,其人有賢德者也;儒者,其人有伎術者也。
’《說文·人部》:‘儒,柔也;術士之稱。
’是古謂術士為儒,凡有一術可稱,皆名之曰儒,故有君子儒、小人儒之别。
此經所謂儒者,止是術士耳;以道得名者,道亦術也。
說此經者,習于後世之言,視儒與道皆甚尊,于是始失其解矣。
按劉、俞說得之而未盡也。
此經之師、儒,即《大司徒》本俗六之聯師儒,皆通乎上下之辭;師則泛指四民之有德行材藝足以教人者而言。
上者國學,鄉、遂、州、黨諸小學,以逮裡巷家塾之師,固為師而兼儒;下者如嫔婦有女師,巫醫農工亦皆有師。
蓋齊民曲藝,鹹有傳授,則亦各有師弟之分。
以賢得民,隻謂師賢于弟子耳,奚必德行純備之賢乎?儒則泛指誦說《詩》《書》,通該術藝者而言,若《荀子·儒效篇》所稱俗儒、雅儒、大儒。
道有大小,而皆足以得民,亦不必皆有聖賢之道也。
” 而稽其學術,大抵出于官守,故清人盛稱周代學術本于王官。
《校雠通義》(章學誠):“後世文字,必溯源于六藝。
六藝非孔氏之書,乃《周官》之舊典也。
《易》掌太蔔,《書》掌外史,《禮》在宗伯,《樂》隸司樂,《詩》領于太師,《春秋》存乎國史。
有官斯有法,故法具于官;有法斯有書,故官守其書;有書斯有學,故師傳其學;有學斯有業,故弟子習其業。
官守學業皆出于一,而天下以同文為治,故私門無著述文字。
” 諸學之中尤以史學為淵薮。
周之史官,既有太史、小史、内史、外史、禦史、女史諸職,其地方複有州史、闾史。
《禮記·内則》:“宰告闾史,闾史書為二。
其一藏諸闾府,其一獻諸州史,州史獻諸州伯,州伯命藏諸州府。
” 其各官所屬之史,專掌官書者,殆不下千餘人: 五官之史可數者,天官一百四十四人,地官一百九十二人,春官二百六十四人,夏官二百一十五人,秋官一百七十一人,共九百八十六人。
冬官不可知。
又如商肆之史,無數可稽。
合之,殆不在千人以下也。
其書自三皇、五帝之書。
《周官·外史》:“掌三皇、五帝之書。
” 至闾裡生齒之冊,無不備。
故劉知幾謂史官備于周室。
《史通·外篇》:“《周官》《禮記》有太史、小史、内史、外史、左史、右史之名。
太史掌國之六典,小史掌
’賈、孔之言,長短大異,竊謂孔《疏》是也。
孔沖遠謂‘簡容一行字’,鄭注《尚書》雲:‘三十字一簡之文。
’《漢書·藝文志》雲:‘劉向以中古文校歐陽、大小夏侯三家經文……率簡二十五字者,脫亦二十五字;簡二十二字,脫亦二十二字。
’是一簡容字有多少,然要自二十字以上,大約以三十字為歸。
周之一尺二寸,當今九寸六分,恐不容三十字。
周之六寸,當今四寸八分,《孝經》之策,毋乃太短乎?且彼謂《論語》策‘三分居一,又謙焉’。
若《六經》策一尺二寸,《論語》三分居一,當為四寸;四寸當今三寸二分,其短尤甚矣。
《論語》一簡容八字,誠不以富,亦隻以異,錯簡可證。
服虔注《左氏》:‘古文篆書,一簡八字。
’又一證也。
若三寸二分,豈能容八字乎?今觀賈《疏》《論語》策實是八寸,以二分居一推之,《六經》策當二尺四寸,《孝經》當一尺二寸,與孔《疏》合。
二《疏》同引鄭君《論語序》,不應有異。
然則賈《疏》‘尺二寸’三字,必是二尺四寸之訛可知矣。
《論語》策八寸,容八字;《六經》策二尺四寸者,容二十餘字至三十字,其制自合。
大約一寸容一字,古用科鬥大篆,其字體不宜小,又一簡止容一行,則字體更不宜小,故每一寸容一字也。
古人書策,每行亦不拘字數,故或有二十五字,或有二十二字,推之或二十三字,或二十四字,皆未可定矣。
此由字體有繁簡,繁者宜疏,簡者宜密,總欲其點畫之明析而已。
方版之字,長短未聞,然其所書,自百字以下,或為五行,每行二十字;或為四行,每行二十餘字。
則其長亦當有二尺餘,其廣大約五六寸;若二三行者,其廣不過三四寸,有長方形,故謂之方,非必正方也。
” 其書字,以筆墨,有不當則以刀削去,更書他字[9],其法至漢、魏猶沿用之。
吾人雖不能見西周之方策,然以近世發見之流沙墜簡推之,猶可得其仿佛也。
周之教育,皆官掌之,其教人者曰“師”、曰“儒”。
《周官·太宰》:“以九兩系邦國之民……三曰師以賢得民,四曰儒以道得民。
”孫诒讓曰:“此經之師、儒,于文王官人七屬,當四曰學則任師,七曰先則任賢,所苞甚廣。
劉台拱曰:‘師即《禮》經所謂先生。
’鄭《注》雲‘古者年七十而緻仕,老于鄉裡;大夫名曰父師,士名曰少師,而教學焉’是也。
儒即《禮》經所謂君子。
鄭《注》雲‘有大德行不仕者’是也。
俞樾雲:‘師者,其人有賢德者也;儒者,其人有伎術者也。
’《說文·人部》:‘儒,柔也;術士之稱。
’是古謂術士為儒,凡有一術可稱,皆名之曰儒,故有君子儒、小人儒之别。
此經所謂儒者,止是術士耳;以道得名者,道亦術也。
說此經者,習于後世之言,視儒與道皆甚尊,于是始失其解矣。
按劉、俞說得之而未盡也。
此經之師、儒,即《大司徒》本俗六之聯師儒,皆通乎上下之辭;師則泛指四民之有德行材藝足以教人者而言。
上者國學,鄉、遂、州、黨諸小學,以逮裡巷家塾之師,固為師而兼儒;下者如嫔婦有女師,巫醫農工亦皆有師。
蓋齊民曲藝,鹹有傳授,則亦各有師弟之分。
以賢得民,隻謂師賢于弟子耳,奚必德行純備之賢乎?儒則泛指誦說《詩》《書》,通該術藝者而言,若《荀子·儒效篇》所稱俗儒、雅儒、大儒。
道有大小,而皆足以得民,亦不必皆有聖賢之道也。
” 而稽其學術,大抵出于官守,故清人盛稱周代學術本于王官。
《校雠通義》(章學誠):“後世文字,必溯源于六藝。
六藝非孔氏之書,乃《周官》之舊典也。
《易》掌太蔔,《書》掌外史,《禮》在宗伯,《樂》隸司樂,《詩》領于太師,《春秋》存乎國史。
有官斯有法,故法具于官;有法斯有書,故官守其書;有書斯有學,故師傳其學;有學斯有業,故弟子習其業。
官守學業皆出于一,而天下以同文為治,故私門無著述文字。
” 諸學之中尤以史學為淵薮。
周之史官,既有太史、小史、内史、外史、禦史、女史諸職,其地方複有州史、闾史。
《禮記·内則》:“宰告闾史,闾史書為二。
其一藏諸闾府,其一獻諸州史,州史獻諸州伯,州伯命藏諸州府。
” 其各官所屬之史,專掌官書者,殆不下千餘人: 五官之史可數者,天官一百四十四人,地官一百九十二人,春官二百六十四人,夏官二百一十五人,秋官一百七十一人,共九百八十六人。
冬官不可知。
又如商肆之史,無數可稽。
合之,殆不在千人以下也。
其書自三皇、五帝之書。
《周官·外史》:“掌三皇、五帝之書。
” 至闾裡生齒之冊,無不備。
故劉知幾謂史官備于周室。
《史通·外篇》:“《周官》《禮記》有太史、小史、内史、外史、左史、右史之名。
太史掌國之六典,小史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