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九章 周之禮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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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曰大司樂、大胥、小胥、諸子,則掌大學教育者也。

     《周官·大司樂》:“掌成均之法,以治建國之學政,而合國之子弟焉。

    ”《大胥》:“掌學士之版,以待緻諸子。

    ”《小胥》:“掌學士之征令。

    ”《諸子》:“掌國子之倅,掌其戒令與其教治。

    ” 師氏之教曰三德、三行。

     《師氏》:“以三德教國子。

    一曰至德以為道本,二曰敏德以為行本,三曰孝德以知逆惡。

    教三行,一曰孝行以親父母,二曰友行以尊賢良,三曰順行以事師長。

    ” 保氏之教曰六藝、六儀。

     《保氏》:“教六藝,一曰五禮,二曰六樂,三曰五射,四曰五馭,五曰六書,六曰九數。

    教六儀,一曰祭祀之容,二曰賓客之容,三曰朝廷之容,四曰喪紀之容,五曰軍旅之容,六曰車馬之容。

    ” 大司樂之教曰樂德、樂語、樂舞。

     《大司樂》:“以樂德教國子,中、和、祗、庸、孝、友,以樂語教國子,興、道、諷、誦、言、語,以樂舞教國子,舞《雲門》《大卷》《大鹹》《大磬》《大夏》《大濩》《大武》。

    ” 樂師之教曰小舞。

     《樂師》:“教國子小舞,凡舞有帗舞、有羽舞、有皇舞、有旄舞、有幹舞、有人舞。

    ” 觀其所教,與鄉、遂之教三物相近,而加詳焉。

    蓋鄉、遂多平民,國學皆貴族,其時之階級固有區别,而德行、道藝、科目仍一貫也。

     《周官》經無大學、小學之明文,蓋古代别有學禮,詳載學校教育之法。

    《周官》僅言官制,故其文不具。

    清代說經家博考諸書,證明周之小學、大學所在及學者之區别,均可補經文之阙。

    大抵周之小學,在王宮南大門之左。

     《周禮正義》(孫诒讓):“師氏教國子于小學,在王宮南之左,而漢以來多以虎門為小學所在。

    如《蔡邕集·明堂月令論》謂《周官》有門闱之學,師氏守王門,保氏守王闱。

    《魏書·劉芳傳》引蔡氏《勸學篇》雲:‘周之師氏居虎門左,敷陳六藝,以教國子。

    ’與《月令論》說同。

    《詩·大雅·靈台》孔《疏》引袁準《正論》雲:‘周置師保之官,居虎門之側。

    ’然則學宮非一處也。

    《大戴禮記·保傅篇》盧《注》雲:‘小學,謂虎門師保之學也。

    ’《玉海·學校》引《三禮義宗》雲:‘《内則》雲,人君之子,十年出就外傅。

    謂就外室而受教也。

    外室在虎門之左,師氏之旁而築宮焉。

    ’《廣韻·二十三魂》引《周禮》雲:‘公卿大夫之子,入王端門之左,教以六藝,謂之門子。

    ’蓋諸說并因師氏朝位居虎門左,與《王制》‘小學在公宮南之左’方位隅同,遂謂小學即在于彼。

    金鹗雲:‘天子、諸侯小學皆在宮南大門内之左。

    中門以内,路門之外,則有宗廟,不得為學也。

    師氏掌小學之教,保氏副之。

    師氏又以媺诏王,故居虎門之左,司王朝,以治朝在虎門外也。

    或據此文遂謂天子小學在虎門之左,不知經文但言師氏居虎門之左,未嘗謂小學在虎門左也。

    ’案金說是也,王國小學自當如《王制》說,在王宮南之左,即臯門内之左也。

    師保教小學,其宮雖不及大學之廣,然王太子、王子及諸侯、卿大夫之子鹹在,其人數甚衆,則亦必不甚隘。

    路門之左,既有宗廟,必無更容小學之地。

    蔡、盧諸說殆不可通。

    ” 大學有五,在國之南郊。

     《周禮正義》(孫诒讓):“周大學之名,見此經者,唯成均。

    見于《禮記》者,則又有辟雍、上庠、東序、瞽宗。

    東序亦曰東膠,與成均為五學,皆大學也。

    其制度及所在之地,諸家之說紛異殊甚。

    今通校諸經涉學之制文,知周制國中為小學,在王宮之左。

    南郊為五學,是為大學。

    至五學方位,北上庠,東東序,西瞽宗,古無異說。

    唯成均、辟雍衆說不同。

    鄭锷雲:周五學,中日辟雍,環之以水。

    水南為成均,水北為上庠,水東為東序,水西為瞽宗。

    其義最确。

    ” 《禮書通故》(黃以周):“陸佃、鄭锷說天子立四學,并其中學而五,直于一處并建。

    周人辟雍,則辟雍最居中。

    其南為成均,其北為上庠,其東為東序,其西為瞽宗。

    以周按辟雍之制,中曰大學,其外四學環之。

    大學四達于四學。

    《詩》曰:鎬京辟雍,自西自東,自南自北,無思不服。

    志其制也。

    其外四學,兼用四代之制。

    東學曰東膠,取夏學之制,謂之東序。

    西學曰西雍(《周頌》謂其在辟雍之西也),取殷學之制,謂之瞽宗。

    其北學,則取有虞上庠之制也。

    其南學,則周制謂之成均,無他名焉。

    ” 其學者,則自天子, 《大戴記·保傅篇》:“《學禮》曰:帝入東學,上親而貴仁,則親疏有序而恩相及矣。

    帝入南學,上齒而貴信,則長幼有差,而民不誣矣。

    帝入西學,上賢而貴德,則聖智在位,而功不匮矣。

    帝入北學,上貴而尊爵,則貴賤有等,而下不逾矣。

    帝入太學,承師問道,退習而端于太傅,太傅罰其不則,而違其不及,則德智長而理道得矣。

    ” 太子, 《易傳·太初篇》:“太子旦入東學,晝入南學,暮入西學,夕入北學。

    ” 公卿、大夫之子弟, 《周官·師氏》鄭《注》:“國子,公卿大夫之子弟。

    ”《大司樂》注:“國之子弟,公卿、大夫之子弟當學者,謂之國子。

    ”《諸子》注:“國子,為諸侯、卿大夫、士之子也。

    ”孫诒讓曰:“《周禮》有國子,有門子,二者不同。

    國子者,即國之貴遊子弟,此通乎適庶而言者也。

    《小宗伯》雲:其正室謂之門子,則專指王族及公卿大夫之適子言之,此不兼庶子者也。

    古多世官,故入學者以適子為尤重。

    實則官族支庶子弟,亦無不入學者,故此經通言國子弟。

    ” 鄉、遂所興之賢能,及侯國之貢士,皆與焉。

     孫诒讓曰:“周制大學所教有三:一為國子,即王太子以下至元士之子,由小學而升者也。

    二為鄉、遂大夫所興賢者能者,司徒論其秀者入大學是也。

    三為侯國所貢士。

    此三者,皆大司樂教之。

    經唯雲合國子弟者,舉其貴者言之,文不具也。

    ” 國子等入學之年,《周官》無明文,而諸書所言亦不同,大抵自八歲至二十歲。

    初入小學而後入大學,其年之遲早,則視資禀之敏魯而定。

     孫诒讓曰:“《師氏》之國子,為年十三以上者。

    《大司樂》之國子,為年二十以上者,長幼不同。

    國子入學之年,《禮》經無文,《内則》雲:十年,出就外傅……朝夕學幼儀,請肄簡諒。

    十有三年,學樂、誦詩、舞勺;成童舞象、學射禦;二十而冠,始學禮,舞《大夏》。

    鄭《注》雲:成童,十五以上。

    《大戴禮記·保傅篇》則謂年八歲而出就外舍,束發而就大學。

    盧《注》雲:束發,謂成童。

    《白虎通》曰:八歲入小學,十五歲入大學。

    是也,此太子之禮。

    《尚書大傳》曰:公卿之太子,大夫、元士嫡子,年十三,始入小學,見小節而踐小義。

    年二十,入大學,見大節而踐大義。

    此世子入學之期也。

    又曰:十五年入小學,十八入大學者,謂諸子姓晚成者,至十五入小學,其早成者,十八入大學。

    《内則》曰:十年出就外傅,居宿于外,學書計者,謂公卿以下教子于家也。

    案依盧說,則《保傅》八歲入小學,十五入大學,為王太子之禮。

    《内則》書傳說十三入小學,二十入大學,為諸侯、世子及卿大夫、士嫡子之禮。

    其或遲三年十五入小學,或早二年十八入大學,為世子以下晚成早成之别制。

    今考《保傅》上文,自據王太子言之,固當如盧說。

    然《白虎通義·辟雍》篇、《漢書·食貨志》說并與彼同,而不雲有貴賤之異。

    《公羊》僖十年何《注》則雲:《禮》諸侯之子,八歲受之少傅,教之以小學,十五受太傅,教之以大學。

    是諸侯子入學之年又與王太子同,至十三入小學,二十入大學,據《禦覽》引《書傳》自通王太子以下言之。

    《王制》孔《疏》引《書傳略說》又雲:餘子十五入小學,十八入大學。

    則盧說皆非伏、王之旨。

    《賈子·容經》又謂古者年九歲入小學,視《保傅》《内則》複遲早各較一年,衆說乖異,未能明定。

    要王侯之子,始就傅即入小學,自宜較早。

    公卿以下之子,必先教于家塾,而後入小學,自宜較遲。

    此則揆之理而可信者耳。

    ” 其教科,則異地異時,各有所重。

     《禮記·文王世子》:“凡學世子及學士,必時。

    春夏學幹戈,秋冬學羽籥,皆于東序。

    小樂正學幹,大胥贊之。

    籥師學戈,籥師丞贊之。

    胥鼓南。

    春誦,夏弦,大師诏之。

    瞽宗秋學禮,執禮者诏之。

    冬讀書,典書者诏之。

    《禮》在瞽宗,《書》在上庠。

    凡祭于養老乞言合語之禮,皆小樂正诏之于東序。

    大樂正學舞幹戚,語說命乞言,皆大樂正授數,大司成論說在東序。

    ” 《禮書通故》(黃以周):“天子祀先聖先師出師受成,是謂承師問道之中學,又謂之大學,又謂之辟雍,此五學中之尊,學者不得居焉。

    天子養國老于學,是謂上親貴仁之東學,謂之東膠,又謂之東序,學幹戈羽籥者居之。

    天子祀先賢于學,是謂上賢貴德之西學,謂之西學,又謂之瞽宗,學禮者居之。

    天子視學,太子入學以齒,是謂上齒貴信之南學,謂之成均,大司樂教樂德、樂語、樂舞者居之。

    天子上貴尊爵,其所入者北學,謂之上庠,典書诏書者居之。

    ” 其大學畢業,年限約九年。

     《禮記·學記》:“一年視離經辨志,三年視敬業樂群,五年視博習親師,七年視論學取友,謂之小成;九年知類通達,強立而不反,謂之大成。

    夫然後足以化民易俗,近者說服,而遠者懷之,此大學之道也。

    ” 按《學記》所言,雖未必即指周之大學,然《内則》謂二十而冠,始學禮,舞《大夏》,博學不教,三十而有室,始理男事,博學無方,孫友視志。

    則古者男子二十至三十,實皆在大學時代,故約計其畢業為九年。

    《周官·大胥》鄭《注》:漢《大樂律》曰:除吏二千石到六百石,及關内侯到五大夫子,先取適子高七尺以上,年二十到三十,顔色和順、身體修治者以為舞人。

    與古用卿大夫子同義。

    是古之卿大夫子弟,隸大樂正之學籍者,大抵自年二十到三十,其敏者九年畢業,甫二十八歲;魯者或遲一二年,亦不過三十,至年滿三十,則不隸于學籍矣。

    此則研究《周官》者所當參考者也。

     第七節 城郭道路宮室之制 周制邦國都鄙皆有封疆。

     《周官·大司徒》:“辨其邦國都鄙之數,制其畿疆而溝封之。

    ”“凡造都鄙,制其地域而封溝之。

    ”《形方氏》:“掌制邦國之地域,而正其封疆,無有華離之地。

    ”《掌固》:“凡國都之竟,有溝樹之固,郊亦如之,民皆有職焉,若有山川則因之。

    ” 其都邑則有城郭。

     《量人》:“掌營國城郭。

    ”《掌固》:“掌修城郭溝池樹渠之固……設其飾器……若造都邑,則治其固與其守法。

    ” 惟城郭之制未詳。

    《考工記》略言城制: 《考工記》:“匠人營國,方九裡,旁三門。

    ”“王宮門阿之制,五雉。

    宮隅之制,七雉。

    城隅之制,九雉。

    ……門阿之制,以為都城之制。

    宮隅之制,以為諸侯之城制。

    ”鄭《注》:“雉長三丈,高一丈。

    ” 解《周官》者,即據以為說。

     《司門》疏(賈公彥):“知王城有十二門者,案《匠人》雲:‘營國方九裡,旁三門。

    ’四面各三門,是有十二門。

    ”《司關》疏:“王畿千裡,王城在中,面有五百裡,界首面置三關,則亦十二關。

    ” 道路之制,其别有五。

     《司險》:“設國之五溝、五塗而樹之林。

    ”鄭《注》:“五溝,遂、溝、洫、浍、川也。

    五塗,徑、畛、塗、道、路也。

    ” 據鄭《注》則廣狹有定數。

     《遂人》鄭《注》:“徑容牛馬,畛容大車,塗容乘車一軌,道容二軌,路容三軌。

    ”賈《疏》:“鄭知徑容牛馬之等義如此者,此從川上有路差之,凡道皆有三塗,川上之路,則容三軌,道容二軌,塗容一軌,軌者廣八尺。

    其畛差小,可容大車一軌。

    軌廣八尺,自然徑不容車軌,而容牛馬及人之步徑。

    ” 而國都塗制,則見于《考工記》。

     《匠人》:“國中九經九緯……經塗九軌,環塗七軌,野塗五軌。

    ……環塗以為諸侯經塗,野塗以為都經塗。

    ”鄭《注》:“軌凡八尺。

    ” 合而言之,則其時道路廣狹之差,凡有八等,而達之、比之、書之各有專官。

     《司險》:“掌九州之圖,以周知其山林川澤之阻,而達其道路。

    ”[10]《合方氏》:“掌達天下之道路。

    ”[11]《野廬氏》:“掌達道路,至于四畿,比國郊及野之道路宿息井樹。

    ”[12]《量人》:“邦國之地,與天下之塗數,皆書而藏之。

    ”[13] 路必有樹, 《國語》:“周制有之曰:列樹以表道。

    ”[14] 以時修除, 《周官·野廬氏》:“凡國之大事,比修除道路者……邦之大師,則令掃道路。

    ” 禁令甚嚴。

     《司險》:“國之五溝、五塗……皆有守禁。

    國有故,則藩塞阻路而止行者,以其屬守之,唯有節者達之。

    ”《野廬氏》:“若有賓客,則令守塗地之人聚柝之,有相翔者誅之。

    凡道路之舟車轚互者,叙而行之。

    凡有節者及有爵者至,則為之辟。

    禁野之橫行徑逾者……掌凡道禁……且以幾禁行作不時者、不物者。

    ”《司寤氏》:“禦晨行者,禁宵行者、夜遊者。

    ” 食宿有所。

     《遺人》:“凡賓客會同師役,掌其道路之委積。

    凡國野之道,十裡有廬,廬有飲食。

    三十裡有宿,宿有路室,路室有委。

    五十裡有市,市有候館,候館有積。

    ” 其路政詳備如此,此今之言築國道者所當知也。

     宮室之制,經亦無明文,惟稱王有六宮六寝。

     《周官·宮人》:“掌王之六寝之修。

    ”[15]《内宰》:“以陰禮教六宮。

    ”[16] 蓋《冬官》既亡,其文不具也。

    以《考工記》觀之,略可推見周代建築之法。

     《匠人》:“周人明堂,度九尺之筵。

    東西九筵,南北七筵,堂崇一筵,五室,凡室二筵。

    室中度以幾,堂上度以筵,宮中度以尋,野度以步……廟門容大扃七個,闱門容小扃三個,路門不容乘車之五個,應門二徹三個。

    内有九室,九嫔居之,外有九室,九卿朝焉。

    ”“葺屋三分,瓦屋四分,囷窌倉城,逆牆六分,堂塗十有二分。

    窦,其崇三尺,牆厚三尺,崇三之。

    ” 研究周代禮制者,必先知周之宮室制度,然後知其行禮之方位。

    自來說經者考據甚多,吾輩欲知吾國宮室沿革,亦不可不于此究心。

    劉師培《中國曆史教科書》述西周宮室之制,撷群書之要領,頗得周制之梗概。

    今錄之于下: (一)明堂。

    周初明堂,沿殷故制,方一百一十二尺,高四尺,階廣六尺三寸。

    室居中,方百尺,中方六十尺[17]。

    厥後複稍改殷制,度以九尺之筵,東西九筵,南北七筵[18],其中則分為五室[19],其宮周垣方三十步,在鎬京之近郊[20],為天子宗祀朝諸侯聽政之地。

    列于五宮之一[21]。

    而洛邑也有明堂,為東都朝諸侯之地,而方嶽之下,亦有明堂。

     (二)宗廟。

    天子七廟,諸侯五廟,大夫三廟,士一廟。

    太祖廟在北,昭穆相次而南。

    廟後有寝,寝有東西房、東西夾、東西堂、東西序,亦列于五宮之一[22]。

    遷主所藏曰祧,在宗廟之外。

     (三)朝堂。

    天子諸侯,均有三朝。

    一曰燕朝,即内朝也,在王寝門外,路門之内。

    一為治朝,在應門之外,對内朝而言,則曰外朝;對外朝而言,則亦曰内朝。

    一為外朝,在庫門之外,為象魏所懸之地,亦為嘉石、肺石所置之地[23]。

    蓋周代之宮有五門,在外者為臯門,稍内則為雉門,又稍内則為庫門,又進則為應門、路門。

    燕朝者,在路門内寝之間者也。

    治朝者,在路門、應門之間者也。

    外朝者,在雉門、庫門之間者也。

    庫門亦曰正門,府庫在焉。

    諸侯之宮門,略與天子制同。

     (四)宮寝。

    天子六寝,一為路寝,其五為小寝。

    後有六宮,王後治之。

    諸侯三寝,一為路寝,亦曰大寝,其二為燕寝,亦曰小寝。

    後有三宮,夫人治之,餘為側室。

    卿大夫、士均二寝,正寝居前,燕寝居後。

    其妻二寝,亦如之。

    正寝亦曰外寝,其旁則曰側室,此貴顯者之居也。

     (五)民居。

    凡民居,必有内室五所,室方一丈,所謂環堵之室也。

    東西室為庫藏之室,中三室為夫婦所居之室。

    中一室有門向南,中三室前為庭院,院之東西各一室,東室西向,西室東向,謂之側室,為妾婦所居之室。

    又前二步為外室,則正寝也,亦并列五室,中三室為男子所居之室,中謂大室,東為東夾室,西為西夾室,皆房也。

    東夾之東,為藏祖考衣冠、神主之室;西夾之室,為五祀神主之室。

    中室之北為梱,自梱而東,下階而北,即内室前之庭院也,謂之曰背。

    中室之東為牖,西為戶。

    戶牖之間,内為中霤,外為堂。

    堂方二步,東西有墉。

    堂下兩階,各高一級,階下有門,謂之中門。

    中門之外之門謂之外門,自中門至外門,其上有屋,其東西各為一室。

    東為廚竈之室,西為子弟肄業之所,或為賓館,即塾之類也。

    凡室有穴,如圭形,以達氣,或謂之曰窦,或謂之向。

    室之重層者曰台,其狹而修曲者為樓,由大夫以上則有閣。

    閣者,置闆于寝,以庋食物者也。

    由士以上,寝門之内均有碑,樹石為之,所以蔽外内也。

    大夫、士之屋,皆五梁為之。

    中脊為棟,棟北一架謂之楣,棟北第二架謂之庋,棟南一架為前楣,楣前一架接檐者亦謂之庋。

    廟有東西廂,寝無東西廂。

    室内必設一席,席上則設有幾筵,而宮寝則有帏幕,此周代宮室制度之大略也。

    若夫平民之家,均有井,井分為二,内外不共井。

    其室旁均有隙地,或以樹桑,或為畜狗彘、雞豚之所[24]。

     第八節 衣服飲食醫藥之制 周制庶人衣服相同。

     《周官·大司徒》:“以本俗六安萬民……六曰同衣服。

    ”鄭《注》:“民雖有富者,衣服不得獨異。

    ”賈《疏》:“士以上衣服皆有采章,庶人皆同,深衣而已。

    ” 其材料皆自給。

     《闾師》:“凡庶民不蠶者不帛,不績者不衰。

    ” 其王後及公卿、大夫之禮服,則有專官掌之。

     《司裘》:“掌為大裘以供王祭天之服。

    中秋獻良裘,王乃行羽物。

    季秋獻功裘,以待頒賜。

    ”[25]《内司服》:“掌王後之六服……凡祭祀賓客共後之衣服,及九嫔世婦。

    凡命婦,共其衣服,共喪衰亦如之。

    ”《大宗伯》:“再命受服。

    ”《司服》:“掌王之吉兇衣服,辨其名物與其用事。

    凡大祭祀、大賓客,共其衣服而奉之。

    ” 其冠服之材之自來,蓋有三種: 一則諸侯所貢。

     《太宰》:“以九貢緻邦國之用,二曰嫔貢,七曰服貢。

    ”[26] 《大行人》:“甸服二歲一見,其貢嫔物;采服四歲一見,其貢服物。

    ”[27] 一則國中嫔婦所貢。

     《太宰》:“以九職任萬民,七曰嫔婦化治絲枲。

    ”《闾師》:“任嫔以女事,貢布帛。

    ” 一則征斂所得。

     《掌皮》:“掌秋斂皮,冬斂革,春獻之。

    ”《掌葛》:“掌以時征绤之材于山農。

    凡葛征,征草貢之材于澤農,以當邦賦之政令,以權度受之。

    ”《掌染草》:“掌以春秋斂染草之物,以權量受之,以待時而頒之。

    ” 其治之者,有《典絲》《典枲》諸職。

     《典絲》:“掌絲入而辨其物,以其賈楬之。

    掌其藏與其出,以待興功之時。

    頒絲于外内工,皆以物授之。

    凡上之賜予亦如之。

    及獻功,則受良功而藏之,辨其物而書其數,以待有司之政令,上之賜予。

    凡祭祀,共黼畫組就之物。

    喪紀,共其絲纩組文之物。

    凡飾邦器者,受文織絲組焉。

    歲終,則各以其物會之。

    ”《典枲》:“掌布、缌、縷、纻之麻草之物,以待時頒功而授赍。

    及獻功受苦功,以其賈楬而藏之,以待時頒。

    頒衣服,授之;賜予,亦如之。

    歲終,則各以其物會之。

    ”《縫人》:“掌王宮之縫線之事,以役女禦,以縫王及後之衣服。

    ”《染人》:“掌染絲帛。

    凡染,春暴練,夏玄,秋染夏,冬獻功。

    掌凡染事。

    ” 《冬官》雖阙,亦可考見其時婦功之大概矣。

     周之服制,等差甚多,上得兼下,下不得僭上[28]。

    其大綱見于《周官》中《司服》《弁師》二職。

     《司服》:“王之吉服,祀昊天上帝,則服大裘而冕。

    祀五帝,亦如之。

    享先王,則衮冕。

    享先公之飨射,則鷩冕。

    祀四望山川,則毳冕。

    祭社稷五祀,則希冕。

    祭群小祀,則玄冕。

    凡兵事,韋弁服。

    視朝,則皮弁服。

    凡甸,冠弁服。

    凡兇事,服弁服。

    凡吊事,弁绖服。

    凡喪,為天王斬衰,為王後齊衰,王為三宮六卿錫衰,為諸侯缌衰,為大夫士疑衰,其首服皆弁绖。

    大劄、大荒、大烖,素服。

    公之服,自衮冕而下如王之服。

    侯伯之服,自鷩而下如公之服。

    子男之服,自毳冕而下如侯伯之服。

    孤之服,自希冕而下如子男之服。

    卿大夫之服,自玄冕而下如孤之服。

    其兇服,加以大功、小功。

    士之服,自皮弁而下如大夫之服。

    其兇服亦如之。

    其齊服,有玄端素端。

    ”《弁師》:“掌王之五冕,皆玄冕,朱裡延紐。

    五采缫十有二就,皆五采玉十有二,玉笄朱纮。

    諸侯之缫斿九就,琘玉三采,其餘如王之事,缫斿皆就,玉瑱玉笄。

    王之皮弁,會五采玉璂,象邸玉笄。

    王之弁绖,弁而加環绖。

    諸侯及孤卿大夫之冕、韋弁、皮弁、弁绖,各以其等為之。

    ” 其散見于《儀禮》及《戴記》者,事目煩猥,不可殚述。

    清代經生研究周之服制,其書尤夥。

    劉師培之《中國曆史教科書》約而述之,尚簡明易曉,并錄于下: 西周衣服之制,周代著衣之法,則行禮之時,必開服而袒其袖。

    凡吉兇之禮均左袒,觐禮則右袒。

    衣之近體者為裼衣,裼衣亦名中服。

    裼衣以上之衣名曰上服。

    袒上服亦謂之裼,不袒上服則謂之襲[29]。

    又無論何服均有緣飾,或謂之純。

    在冠則純其梁之兩方[30],在衣則純領及袂口[31],在裳則純其幅及下[32],深衣則又純其邊[33],此西周服飾之大略也。

    惟古人之服飾分為二類,一為行禮之服,名曰公服;一為私居所作之服,名曰亵服。

    今試就公服分析之。

    冕以木為之,廣八寸,長一尺六寸。

    有延,覆于冕上,上玄下,以布為之。

    有紐,所以貫笄。

    有衡,以玉為之,束于冠之兩旁。

    有纮,從下屈而上屬于兩旁。

    天子用朱纮,諸侯青,大夫缁組邊。

    有笄,以玉為之,長尺二寸。

    有武,有,所以懸瑱者。

    人君五色,臣三色,有瑱,天子諸侯皆以玉。

    大裘之冕無旒,一命之大夫亦無旒。

    裳,前三幅,後四幅,辟積無數,服辟積無數。

    周制,天子冕服六。

    大裘祀天,尚質,其衣無文。

    衮冕九章,衣五章,曰龍,曰山,曰華蟲,曰火,曰宗彜。

    裳四章,曰藻,曰粉米,曰黼,曰黻。

    鷩冕七章,衣三章,曰華蟲,曰火,曰宗彜。

    裳四章,曰藻,曰粉米,曰黼,曰黻。

    毳冕五章,衣三章,曰宗彜,曰藻,曰粉米。

    裳二章,曰黼,曰黻。

    冕三章,衣一章,曰粉米。

    裳二章,曰黼,曰黻。

    玄冕一章,衣無文,裳刺黻。

    大裘而冕,為祀昊天上帝之服,又為祀五帝之服。

    衮冕為享先王之服,又為會同賓客之齊服,又為受觐之服,又為大昏親近之服。

    鷩冕為享先公之服,又為飨食賓客之服,又為大射之服,賓射亦如之。

    又為食三老五更于太學之服。

    毳冕為祀四望山川之服,冕為祭社稷五祀之服,玄冕為祭群小祀之服,又為齋戒聽朔之服。

    六冕服,冬裘皆用羔,冕服有裼襲之制。

    衮冕以下至玄冕,公侯卿大夫降服有差,皆謂之裨冕[34]。

    上公自衮冕九章而下,其服五,衮冕有降龍無升龍。

    公之衮冕衣五章,裳四章,為将觐釋币于祢之服,為朝觐之服,為從王大祭服,又為魯祭文王、周公之服,又為二王之後自祭之服,又為二王後與魯祭天子服。

    公之鷩冕,衣三章,裳四章,為從王享先公飨射之服。

    公之毳冕,衣三章,裳二章,為從王中祭祀之服。

    公之冕,衣一章,裳二章,為從王祭社稷五祀之服。

    公之玄冕,衣無文,裳刺黻,為從王群小祀之服,又為自祭宗廟之服,又為親迎之服。

    侯伯自鷩冕七章而下,其服四,侯伯之鷩冕為朝天子之服,又為将觐釋币于祢之服,又為從王鷩冕以上之服。

    侯伯之毳冕、冕,從王服,玄冕亦從王服,又為自祭宗廟之服,又為親迎之服。

    子男自毳冕五章而下,其服三。

    子男毳冕,為朝天子之服,又為将觐釋币于祢之服,又為從王毳冕以上之服。

    子男冕,從王服。

    子男玄冕,從王服,又為自祭宗廟之服,又為親迎之服。

    王之三公,服鷩冕而下,其服四。

    若加一等,得服衮冕。

    其鷩冕,為助王祭之服。

    其毳冕,為從王射之服。

    其冕,亦從王服。

    其玄冕,為親迎之服,又為從王聽朔之服,又為郊勞諸侯之服。

    王之孤卿,毳冕,其服三。

    若加一等,得服冕。

    其毳冕、冕,皆從王服。

    其玄冕,為親迎之服,又為從王聽朔之服。

    王之大夫,冕,其服二。

    冕,為從王助祭之服。

    玄冕,為親迎之服,又為從王聽朔之服。

    若加一等,則得服毳冕。

    諸侯入為王官,仍服其服。

    公之孤,冕,其服二。

    孤之冕,為聘于王朝之服,又為助祭之服。

    孤之玄冕,為助君祭之服,又為親迎之服。

    侯、伯、子、男之卿亦如之。

    公之卿大夫,服玄冕,為聘于天子與助祭之服,又為助祭于公之服,又為親迎之服。

    侯伯大夫再命,亦如之。

    子男大夫一命,亦服玄冕而無旒。

    冕服有韨,韨制與韠同。

    長三尺,下廣二尺,上廣一尺。

    天子直,公侯前後方,大夫前方後挫角,士前後正。

    天子之士則直,諸侯之士則方。

    其色,天子朱韨,諸侯黃朱,大夫素。

    若大夫助祭于君。

    則用玄冕赤韨。

    士無韨,若助祭于君,服爵弁,則缊韨而韎韐也。

    韨色皆如其裳之色。

    其帶,有大帶,天子素帶,朱裡終辟。

    諸侯素帶終辟。

    大夫素帶辟垂。

    又有革帶,所以懸佩與韨。

    有佩,有笏,天子以球玉,抒上,終葵首,一曰珽,或謂之大圭。

    諸侯以象,前诎後直,大夫以魚須文竹,前诎後诎。

    凡笏,皆搢于帶間。

    臣于君前将有指畫,或書以記事,則執之。

    有偪,有舄,冕服皆赤舄,自天子至卿大夫同。

     劉氏所舉惟冕服,以周制冕服最尊也。

     《周禮正義》(孫诒讓):“凡服,尊卑之次系于冠。

    冕服為上,弁服次之,冠服為下。

    ” 其弁服、冠服之差别,詳于任大椿《弁服釋例》: 爵弁為天子、卿大夫及諸侯之孤,祭于己之服,又為士助祭齋服,又為士助祭之服,又為釋祭視滌濯之服,又為天子、諸侯先祖為士者之屍服,又為釁廟、遷廟、祝宗人、宰夫、雍人及從者入廟之服,又為士冠三加之服,又為士親迎之服,又為諸侯始命之服,又為士之命服,又為諸侯之複服,又為士之複服,又為公之襲服,又為大夫之襲服,又為士之襲服,又為公之襚服,又為天子承天變及哭諸侯之服。

    爵弁重于皮弁,有爵韋弁,有素爵弁,有布爵弁。

    一曰冕,或曰韋弁。

    爵弁無旒,與無旒之冕同,惟不俯爾。

    爵弁,以三十升布為之,赤色而微黑。

    上古以布,中古以絲,廣八寸,長尺六寸;或曰高八寸,長尺二寸。

    純衣,裳,韎韐。

    天子、諸侯爵弁之舄無明文,大夫、士屦,黑絇純,中衣用素羔裘。

    韋弁,為聘禮卿歸賓、饔饩之服,又為下大夫聘禮、歸介饔饩及介受禮之服,又為聘禮夫人使下大夫歸禮之服,又為天子、諸侯、大夫兵事之服。

    韋弁重于皮弁,形制似皮弁,廣狹之度當似後世武弁。

    天子、諸侯、孤、卿大夫韋弁,會皆有玉璂,璂數與玉采各以其等。

    朱裳、韡與爵弁同。

    天子、諸侯舄無明文,大夫白屦,黑絇純。

    皮弁,為天子郊天聽祭報之服,又為大學有司祭菜之服,又為君巡狩之服,又為君蔔夫人世婦養蠶之服,又為君蠟祭之服,又為舞大夏之服,又為士冠再加之服,又為天子視朝之服,又為天子常食之服,又為諸侯在王朝之服,又為諸侯視朔之服,又為天子燕同姓之服,又為天子賓射、燕射及諸侯在境賓射之服,又為諸侯大射之服,又為天子受朝宗之服,又為觐禮勞侯氏之服,又為諸侯相朝之服,又為聘禮賓主人之服,又為賓及上介受饔饩之服,又為歸饔饩賓拜賜之服,又為卿還玉及賓受玉之服,又為諸侯田獵之服,又為天子除喪之祭服,又為諸侯之複服,又為公之襲服,又為大夫之襲服,又為士之襲服,又為公之襚服,又為上大夫蔔宅與葬日占者之服,又為國君吊異國臣之服,又為諸侯、卿大夫、士當事不當事之吊服,又為既夕乘車所載之服,又為公于公族變降之服。

    皮弁重于朝服,弁以鹿皮淺毛為之,衣用十五升布,素積,素韡(大夫以上素帶,士缁帶,與爵弁同)。

    天子諸侯白舄,青絇純,大夫、士白屦,缁絇純。

    純博寸,一曰素積,或曰素端。

    中衣用布(朝服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