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五章 湯之革命及伊尹之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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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非稱亂。

    此古人所謂名教之效,亦即今人所謂階級之害也。

    夫革命與稱亂近似而實大不同,無論貴族平民,均當分别其鹄的。

    惡專制而倡革命,可也;惡階級而獎亂,不可也。

    湯之所以非稱亂者,以其非以己之私利私害圖奪桀位,而力求有功于民也。

     《逸周書·殷祝》:“湯放桀而複薄,三千諸侯大會。

    湯取天子之玺,置之天子之坐,左退而再拜從諸侯之位。

    湯曰:‘此天子位,有道者可以處之。

    天下非一家所有也,有道者之有也。

    故天下者,唯有道者理之,唯有道者紀之,唯有道者宜久處之。

    ’湯以此三讓,三千諸侯莫敢即位,然後湯即天子之位。

    ”[1] 《史記·殷本紀》:“既绌夏命,還亳,作《湯诰》:維三月,王自至于東郊。

    告諸侯群後:‘毋不有功于民,勤力乃事。

    予乃大罰殛汝,毋予怨。

    ’” 觀其有國之後,為民請命,其為壹意救民,益可知矣。

     《墨子·兼愛下》:“湯曰:‘唯予小子履,敢用玄牡,告于上天後曰:今天大旱,即當朕身履,未知得罪于上下,有善不敢蔽,有罪不敢赦,簡在帝心。

    萬方有罪,即當朕身;朕身有罪,無及萬方。

    ’即此言湯貴為天子,富有天下,然且不憚以身為犧牲,以祠說于上帝鬼神。

    ” 湯之為人民而革命,以伊尹為主動之人。

    伊尹之為湯用,古書說者不同。

    或謂伊自幹湯。

     《墨子·尚賢中》:“伊摯有莘氏女之私臣,親為庖人。

    湯得之,舉以為己相,與接天下之政,治天下之民。

    ” 《莊子·庚桑楚》:“湯以胞人籠伊尹。

    ” 《史記·殷本紀》:“伊尹名阿衡。

    阿衡欲幹湯而無由,乃為有莘氏媵臣,負鼎俎以滋味說湯,緻于王道。

    ”[2] 或謂湯先聘尹。

     《孟子·萬章》:“伊尹耕于有莘之野,而樂堯舜之道焉。

    ……湯使人以币聘之,嚣嚣然曰:‘我何以湯之聘币為哉!’……湯三使往聘之,既而幡然改……” 《史記·殷本紀》:“或曰:伊尹處士,湯使人聘迎之,五反,然後肯往從湯。

    ……” 而《呂覽》則折衷二說。

     《呂氏春秋·本味篇》:“伊尹生空桑,長而賢。

    湯聞伊尹,使人請之有侁氏。

    有侁氏不可。

    伊尹亦欲歸湯。

    湯于是請取婦為婚。

    有侁氏喜,以伊尹為媵,送女……湯得伊尹,祓之于廟,爝以爟火,釁以犧豭。

    明日,設朝而見之,說湯以至味。

    ” 要之,伊尹之佐湯革命,實為由平民崛起之偉人,故後世慕之,傳說其進身之由,各以己意增益之耳。

     《漢書·藝文志》道家有《伊尹》五十一篇。

    當亦出于僞托,非尹之自著。

    尹之學說,惟略見于《史記》, 《史記·殷本紀》:“湯曰:‘予有言,人視水見形,視民知治不?’伊尹曰:‘明哉!言能聽,道乃進。

    君國子民,為善者皆在王官。

    勉哉,勉哉!’……從湯,言素王及九主之事。

    ” 而《孟子》推言伊尹之志事獨詳。

     《孟子·萬章》:“伊尹耕于有莘之野,而樂堯舜之道焉。

    非其義也,非其道也,祿之以天下,弗顧也;系馬千驷,弗視也。

    非其義也,非其道也,一介不以與人,一介不以取諸人。

    ……天之生斯民也,使先知覺後知,使先覺覺後覺也。

    予,天民之先覺者也。

    予将以斯道覺斯民也。

    非予覺之,而誰也?思天下之民,匹夫匹婦有不被堯舜之澤者,若己推而内之溝中。

    其自任以天下之重如此。

    ”“何事非君?何使非民?治亦進,亂亦進。

    ” 蓋尹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