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一章 唐虞之政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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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唐傳》:“見諸侯,問百年,命大師陳詩以觀民風俗,命市納賈以觀民好惡。
山川神祇有不舉者為不敬,不敬者削以地。
宗廟有不順者為不孝,不孝者黜以爵。
變禮易樂為不從,不從者君流。
改衣服制度為畔,畔者君讨。
有功者賞之。
《尚書》曰:‘明試以功,車服以庸。
’” 古無印绶符節之制,其執以為信者,曰瑞,曰圭。
有頒斂留複之法,猶後世之摘印、接印也。
《堯典》:“輯五瑞。
”“班瑞于群後。
”馬融曰:“堯将禅舜,使群牧斂之,使舜親往班之。
” 《尚書大傳·唐傳》:“古者,圭必有冒。
言下之必有冒,不敢專達也。
天子執冒以朝諸侯,見則複之。
故冒圭者,天子所與諸侯為瑞也。
瑞也者,屬也。
無過行者,得複其圭,以歸其國。
有過行者,留其圭。
能改過者,複其圭。
三年,圭不複,少黜以爵;六年,圭不複,少黜以地;九年,圭不複,而地畢。
所謂諸侯之朝于天子也,義則見屬,不義則不見屬。
” 禹會塗山,諸侯執玉,即沿唐、虞之制。
《左傳》哀公七年:“禹會諸侯于塗山,執玉帛者萬國。
”[1] 非徒以之行禮,且以之行賞罰焉。
中央有黜陟之權,而後藩鎮有戒慎之意。
若徒事寬大,任諸侯之跋扈,而莫可如何,豈所以為政哉! 唐、虞之時,中央政府之财政與各國之财政,亦截然劃分。
冀州甸服,有賦無貢,而人民之粟米直接輸納于帝廷之官府。
此外八州四服,則民賦各輸于其國,而國君各市其地之物以為貢。
《禹貢》:“五百裡甸服,百裡賦納總,二百裡納铚,三百裡納稭服,四百裡粟,五百裡米。
”孫星衍曰:“《詩·甫田》疏引鄭志雲:凡所貢篚之物,皆以稅物市之,随時物價,以當邦賦。
《周禮》:太宰以九貢緻邦國之用。
疏雲:諸侯國内,得民稅,大國貢半,次國三之一,小國四之一。
所貢者,市取當國所出美物,則《禹貢》所雲‘厥篚厥貢’之類是也。
據此,知餘州雖有厥貢之文,不入谷,準其賦之額,買土物以貢。
冀州不言厥貢,以帝都所需,令有司市買,不煩諸侯貢篚,故入谷不貢也。
” 其時礦産發達,貨币之用漸興。
《禹貢》:“揚州貢金三品。
”“荊州貢金三品。
”“梁州貢璆、鐵、銀、镂。
” 《山海經》:“禹曰天下名山,經五千三百五十,六萬四千五十六裡……出銅之山,四百六十七,出鐵之山,三千六百九十。
” 《史記·平準書》:“虞夏之币,金為三品。
” 以禹以九牧貢金鑄鼎之事推之,疑當時各國所用貨币,其鼓鑄及發行之權,皆屬于中央,故曰“六府孔修,厎慎财賦”也。
吾觀于唐、虞帝者之撫侯國,可謂疏節闊目矣。
然黜陟大權,操之自上,不使有外重内輕之虞。
分畫财賦,各有權限,俨然有國家地方之别。
是古代固以法治,非徒以人治也。
法立令行,内外井井,而中央政府之政務,自亦簡易而無須多人。
僞古文《周官》篇稱“唐、虞稽古,建官惟百”,雖未必可信,然《堯典》《臯陶谟》稱其時之官吏,不過曰百工、百揆、百僚,是官吏之大數不過百也。
更稽其職掌,則有: 曆官,羲和及四子司曆象。
司空,禹作司空,宅百揆。
稷官,棄居稷官,播百谷。
司徒,契為司徒,敷五谷。
理官,臯陶作士,司五刑。
(《說苑·修文篇》:“臯陶為大理。
”)工官,垂為共工。
虞,益作虞,司上下草木鳥獸。
禮官,伯夷作秩宗,典三禮。
教官,夔典樂,教胄子。
納言,龍作納言,出納帝命。
荦荦數大端,中央政府之政務已赅括無餘。
其異于後世者,獨無外交官及海陸軍耳。
唐、虞帝國之官,司教育者有二職,蓋一司普通教育,一司專門教育也。
普通教育專重倫理。
《左傳》文公十八年:“舉八元、使布五教于四方,父義、母慈、兄友、弟恭、子孝,内平外成。
” 《孟子·滕文公》:“人之有道也,飽食、暖衣、逸居而無教,則近于禽獸。
聖人有憂之,使契為司徒,教以人倫,父子有親,君臣有義,夫婦有别,長幼有序,朋友有信。
” 其施教之法不可考。
專門教育則有學校,其學校曰庠,亦曰米廪。
《禮記·王制》:“有虞氏養國老于上庠,養庶老于下庠。
”“虞庠在國之四郊。
”《明堂位》:“米廪,有虞氏之庠也。
” 以《王制》之言推之,有虞氏國都内外,當有學校六所[2]。
夔之所司,未知屬何學校,或夔專司上庠,而下庠及四郊之庠,則屬于司徒欤? 有虞之學校有二事:一曰養老, 《禮記·王制》:“有虞氏皇而祭,深衣而養老。
”“凡養
山川神祇有不舉者為不敬,不敬者削以地。
宗廟有不順者為不孝,不孝者黜以爵。
變禮易樂為不從,不從者君流。
改衣服制度為畔,畔者君讨。
有功者賞之。
《尚書》曰:‘明試以功,車服以庸。
’” 古無印绶符節之制,其執以為信者,曰瑞,曰圭。
有頒斂留複之法,猶後世之摘印、接印也。
《堯典》:“輯五瑞。
”“班瑞于群後。
”馬融曰:“堯将禅舜,使群牧斂之,使舜親往班之。
” 《尚書大傳·唐傳》:“古者,圭必有冒。
言下之必有冒,不敢專達也。
天子執冒以朝諸侯,見則複之。
故冒圭者,天子所與諸侯為瑞也。
瑞也者,屬也。
無過行者,得複其圭,以歸其國。
有過行者,留其圭。
能改過者,複其圭。
三年,圭不複,少黜以爵;六年,圭不複,少黜以地;九年,圭不複,而地畢。
所謂諸侯之朝于天子也,義則見屬,不義則不見屬。
” 禹會塗山,諸侯執玉,即沿唐、虞之制。
《左傳》哀公七年:“禹會諸侯于塗山,執玉帛者萬國。
”[1] 非徒以之行禮,且以之行賞罰焉。
中央有黜陟之權,而後藩鎮有戒慎之意。
若徒事寬大,任諸侯之跋扈,而莫可如何,豈所以為政哉! 唐、虞之時,中央政府之财政與各國之财政,亦截然劃分。
冀州甸服,有賦無貢,而人民之粟米直接輸納于帝廷之官府。
此外八州四服,則民賦各輸于其國,而國君各市其地之物以為貢。
《禹貢》:“五百裡甸服,百裡賦納總,二百裡納铚,三百裡納稭服,四百裡粟,五百裡米。
”孫星衍曰:“《詩·甫田》疏引鄭志雲:凡所貢篚之物,皆以稅物市之,随時物價,以當邦賦。
《周禮》:太宰以九貢緻邦國之用。
疏雲:諸侯國内,得民稅,大國貢半,次國三之一,小國四之一。
所貢者,市取當國所出美物,則《禹貢》所雲‘厥篚厥貢’之類是也。
據此,知餘州雖有厥貢之文,不入谷,準其賦之額,買土物以貢。
冀州不言厥貢,以帝都所需,令有司市買,不煩諸侯貢篚,故入谷不貢也。
” 其時礦産發達,貨币之用漸興。
《禹貢》:“揚州貢金三品。
”“荊州貢金三品。
”“梁州貢璆、鐵、銀、镂。
” 《山海經》:“禹曰天下名山,經五千三百五十,六萬四千五十六裡……出銅之山,四百六十七,出鐵之山,三千六百九十。
” 《史記·平準書》:“虞夏之币,金為三品。
” 以禹以九牧貢金鑄鼎之事推之,疑當時各國所用貨币,其鼓鑄及發行之權,皆屬于中央,故曰“六府孔修,厎慎财賦”也。
吾觀于唐、虞帝者之撫侯國,可謂疏節闊目矣。
然黜陟大權,操之自上,不使有外重内輕之虞。
分畫财賦,各有權限,俨然有國家地方之别。
是古代固以法治,非徒以人治也。
法立令行,内外井井,而中央政府之政務,自亦簡易而無須多人。
僞古文《周官》篇稱“唐、虞稽古,建官惟百”,雖未必可信,然《堯典》《臯陶谟》稱其時之官吏,不過曰百工、百揆、百僚,是官吏之大數不過百也。
更稽其職掌,則有: 曆官,羲和及四子司曆象。
司空,禹作司空,宅百揆。
稷官,棄居稷官,播百谷。
司徒,契為司徒,敷五谷。
理官,臯陶作士,司五刑。
(《說苑·修文篇》:“臯陶為大理。
”)工官,垂為共工。
虞,益作虞,司上下草木鳥獸。
禮官,伯夷作秩宗,典三禮。
教官,夔典樂,教胄子。
納言,龍作納言,出納帝命。
荦荦數大端,中央政府之政務已赅括無餘。
其異于後世者,獨無外交官及海陸軍耳。
唐、虞帝國之官,司教育者有二職,蓋一司普通教育,一司專門教育也。
普通教育專重倫理。
《左傳》文公十八年:“舉八元、使布五教于四方,父義、母慈、兄友、弟恭、子孝,内平外成。
” 《孟子·滕文公》:“人之有道也,飽食、暖衣、逸居而無教,則近于禽獸。
聖人有憂之,使契為司徒,教以人倫,父子有親,君臣有義,夫婦有别,長幼有序,朋友有信。
” 其施教之法不可考。
專門教育則有學校,其學校曰庠,亦曰米廪。
《禮記·王制》:“有虞氏養國老于上庠,養庶老于下庠。
”“虞庠在國之四郊。
”《明堂位》:“米廪,有虞氏之庠也。
” 以《王制》之言推之,有虞氏國都内外,當有學校六所[2]。
夔之所司,未知屬何學校,或夔專司上庠,而下庠及四郊之庠,則屬于司徒欤? 有虞之學校有二事:一曰養老, 《禮記·王制》:“有虞氏皇而祭,深衣而養老。
”“凡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