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章 治水之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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也尤甚。
唯是為務,故道河自積石,曆龍門,南到華陰,東下砥柱,及孟津、雒汭,至于大邳。
于是禹以為河所從來者高,水湍悍,難以行平地,數為敗,乃厮二渠,以引其河,北載之高地,過降水,至于大陸,播為九河,同為逆河,入于勃海。
九川既疏,九澤既灑,諸夏艾安,功施于三代。
” 按河自龍門,至今河間、天津等地,其長殆二千裡,皆禹時以人力開鑿而成。
則中國人造之河流,不自南北運河始也。
專治一河其工之巨,已至可駭,矧兼九州之山水治之。
北至河套,南至川、滇,西至青海,東至山東,其面積至少亦有七八百萬方裡。
鲧治之九年,禹之十三年,合計二十二年,而九州之地盡行平治。
以今人作事揆之,斷不能如此神速。
故西洋曆史家,于禹之治水極為懷疑。
《中國太古史》(夏德)引愛多阿爾比優氏之說曰:“黃河自入支那以上,其流程達于五百六十力格;江水自禹所視察之湖廣地方之大湖以下,其長約二百五十力格;漢水自發源至與江水合流處,長約百五十力格;合計三河之延長,殆達于一千力格。
加以禹所治之他河,當有一千二百至于一千五百力格。
夫古代支那之大紀念物,即萬裡長城,雖以非常之勞作而成,其長亦不過三百力格。
然此巨大之建設,實亘非常之歲月。
其初秦、趙、燕等諸國,業已陸續建造,至秦始皇帝,不過修繕而增設之耳。
且以此等泥土築造之城,比之綿亘一千二百乃至一千五百力格之大河,修築堤防開浚水道之事,猶為容易之業,然其難且如此,則禹之治水,當需多大之勞苦與歲月乎?試以隆河之屢次泛濫為比,隆河之下流,較之黃河、長江之下流,不過四分之一,然治之猶需若幹功力。
彼禹之修改支那之大河,幾與修正微弱之小川之水道無異。
則此等具有怪力之禹,殆非人間之人也。
” 按治水之難,以人工及經費為首。
近世人工皆須以金錢雇之,故興工必須巨款。
吾國古代每有力役,但須召集民人,無須予以金錢。
故《書》《史》但稱禹之治水,不聞唐、虞之人議及工艱費巨者,此其能成此等大工之最大原因也。
西人但讀《禹貢》,不知其時治水者,實合全國人之力,故疑禹為非常之人。
若詳考他書,則知其治水非徒恃一二人之功。
觀《史記》《書經》注疏即可知矣。
《史記·夏本紀》:“禹與益,後稷奉帝命,命諸侯百姓興人徒以傅土。
” 《書·益稷》:“弼成五服,至于五千,州十有二師。
” 僞《孔傳》:“服,五百裡,四方相距,為方五千裡。
治洪水,輔成之,一州用三萬人功。
九州,二十七萬庸。
”孔穎達疏:“治水之時,所役人功,每州用十有二師,通計之,一州用三萬人功,總計九州用二十七萬庸。
庸亦功也。
州境既有闊狹,用功必有多少,例言三萬人者,大都通率為然。
惟言用三萬人者,不知用功日數多少,治水四年乃畢[1],用功蓋多矣,不知用幾日也。
” 按孔氏以周法證夏事,謂一州用三萬人。
《尚書大傳》則曰:“古者八家而為鄰,三鄰而為朋,三朋而為裡,五裡而為邑,十邑而為都,十都而為師,州十有二師焉。
”注曰:“州凡四十三萬二千家。
”據此,則當時每家出一人,助禹治水,即一州有四十三萬二千人。
九州之水,所用徒役,都三百八十八萬八千人。
雖未必同時并作,而經年累月,更番疊起,故能成此巨功也。
禹之治水,不徒治大水也,并田間之畎浍而亦治之。
《益稷》:“禹曰:予決九川,距四海,浚畎浍,距川。
” 僞《孔傳》:“一畎之間,廣尺,深尺,曰畎;方百裡之間,廣二尋,深二
唯是為務,故道河自積石,曆龍門,南到華陰,東下砥柱,及孟津、雒汭,至于大邳。
于是禹以為河所從來者高,水湍悍,難以行平地,數為敗,乃厮二渠,以引其河,北載之高地,過降水,至于大陸,播為九河,同為逆河,入于勃海。
九川既疏,九澤既灑,諸夏艾安,功施于三代。
” 按河自龍門,至今河間、天津等地,其長殆二千裡,皆禹時以人力開鑿而成。
則中國人造之河流,不自南北運河始也。
專治一河其工之巨,已至可駭,矧兼九州之山水治之。
北至河套,南至川、滇,西至青海,東至山東,其面積至少亦有七八百萬方裡。
鲧治之九年,禹之十三年,合計二十二年,而九州之地盡行平治。
以今人作事揆之,斷不能如此神速。
故西洋曆史家,于禹之治水極為懷疑。
《中國太古史》(夏德)引愛多阿爾比優氏之說曰:“黃河自入支那以上,其流程達于五百六十力格;江水自禹所視察之湖廣地方之大湖以下,其長約二百五十力格;漢水自發源至與江水合流處,長約百五十力格;合計三河之延長,殆達于一千力格。
加以禹所治之他河,當有一千二百至于一千五百力格。
夫古代支那之大紀念物,即萬裡長城,雖以非常之勞作而成,其長亦不過三百力格。
然此巨大之建設,實亘非常之歲月。
其初秦、趙、燕等諸國,業已陸續建造,至秦始皇帝,不過修繕而增設之耳。
且以此等泥土築造之城,比之綿亘一千二百乃至一千五百力格之大河,修築堤防開浚水道之事,猶為容易之業,然其難且如此,則禹之治水,當需多大之勞苦與歲月乎?試以隆河之屢次泛濫為比,隆河之下流,較之黃河、長江之下流,不過四分之一,然治之猶需若幹功力。
彼禹之修改支那之大河,幾與修正微弱之小川之水道無異。
則此等具有怪力之禹,殆非人間之人也。
” 按治水之難,以人工及經費為首。
近世人工皆須以金錢雇之,故興工必須巨款。
吾國古代每有力役,但須召集民人,無須予以金錢。
故《書》《史》但稱禹之治水,不聞唐、虞之人議及工艱費巨者,此其能成此等大工之最大原因也。
西人但讀《禹貢》,不知其時治水者,實合全國人之力,故疑禹為非常之人。
若詳考他書,則知其治水非徒恃一二人之功。
觀《史記》《書經》注疏即可知矣。
《史記·夏本紀》:“禹與益,後稷奉帝命,命諸侯百姓興人徒以傅土。
” 《書·益稷》:“弼成五服,至于五千,州十有二師。
” 僞《孔傳》:“服,五百裡,四方相距,為方五千裡。
治洪水,輔成之,一州用三萬人功。
九州,二十七萬庸。
”孔穎達疏:“治水之時,所役人功,每州用十有二師,通計之,一州用三萬人功,總計九州用二十七萬庸。
庸亦功也。
州境既有闊狹,用功必有多少,例言三萬人者,大都通率為然。
惟言用三萬人者,不知用功日數多少,治水四年乃畢[1],用功蓋多矣,不知用幾日也。
” 按孔氏以周法證夏事,謂一州用三萬人。
《尚書大傳》則曰:“古者八家而為鄰,三鄰而為朋,三朋而為裡,五裡而為邑,十邑而為都,十都而為師,州十有二師焉。
”注曰:“州凡四十三萬二千家。
”據此,則當時每家出一人,助禹治水,即一州有四十三萬二千人。
九州之水,所用徒役,都三百八十八萬八千人。
雖未必同時并作,而經年累月,更番疊起,故能成此巨功也。
禹之治水,不徒治大水也,并田間之畎浍而亦治之。
《益稷》:“禹曰:予決九川,距四海,浚畎浍,距川。
” 僞《孔傳》:“一畎之間,廣尺,深尺,曰畎;方百裡之間,廣二尋,深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