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章 唐虞之讓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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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召之不來,仿佯于野以患帝。

    舜于是殛之于羽山,副之以吳刀。

    ” 蓋以《書》有四罪之文,故謾為共、鲧反對之說。

    借使其說而信,亦可見堯之克讓,具有定識毅力,不為浮議所搖,而反對之者實為少數也。

     讓國之事,在人而不在法,故至夏而變為世襲之局。

    韓愈論其事,以為塞争亂之道。

     《對禹問》(韓愈):“得其人而傳之者,堯、舜也;無其人慮其患而不傳者,禹也。

    時益以難理,傳之人則争,未前定也。

    傳之子則不争,前定也。

    前定雖不當賢,猶可以守法,不前定而不遇賢,則争且亂。

    天下之生大聖也不數,其生大惡也亦不數。

    傳諸人,得大聖,然後人莫敢争。

    傳諸子,得大惡,然後人受其亂。

    禹之後四百年,然後得桀;亦四百年,然後得湯與伊尹。

    湯與伊尹不可待而傳也。

    與其傳不得聖人,而争且亂,孰若傳之子,雖不得賢,猶可守法。

    ” 蓋讓貴得當,不當之讓,徒以啟争。

    立法以定元首之年限,視君主世襲之不能必其得賢,均也。

     三代時天子無禅讓者,而侯國猶間有之,如吳太伯、伯夷之類。

     《史記·吳太伯世家》:“吳太伯,太伯弟仲雍,皆周太王之子,而王季曆之兄也。

    季曆賢而有聖子昌,太王欲立季曆以及昌,于是太伯、仲雍二人,乃奔荊蠻,文身斷發,示不可用,以避季曆。

    季曆果立,是為王季,而昌為文王。

    ”《伯夷列傳》:“伯夷、叔齊,孤竹君之二子也。

    父欲立叔齊。

    及父卒,叔齊讓伯夷。

    伯夷曰:‘父命也。

    ’遂逃去,叔齊亦不肯立而逃之。

    國人立其中子。

    ” 《左傳》成公十五年:“晉侯執曹伯,歸諸京師,諸侯将見子臧于王而立之。

    子臧辭曰:‘前志有之曰:聖達節,次守節,下失節。

    為君,非吾節也。

    雖不能聖,敢失守乎?’遂逃,奔宋。

    ” 《公羊傳》襄公二十九年:“吳子使劄來聘……賢季子也。

    何賢乎季子?讓國也。

    其讓國奈何?谒也,餘祭也,夷昧也,與季子同母者四。

    季子弱而才,兄弟皆愛之,同欲立之以為君。

    谒曰:‘今若是迮而與季子國,季子猶不受也。

    請無與子而與弟,弟兄疊為君,而緻國乎季子。

    ’皆曰:‘諾。

    ’故諸為君者,皆輕死為勇,飲食必祝曰:‘天苟有吳國,尚速有悔于予身。

    ’故谒也死,餘祭也立。

    餘祭也死,夷昧也立。

    夷昧也死,則國宜之季子者也。

    季子使而亡焉。

    僚者,長庶也,即之。

    季子使而反至而君之爾。

    阖廬曰:‘先君之所以不與子國而與弟者,凡為季子故也。

    将從先君之命與,則國宜之季子者也。

    如不從先君之命欤,則我宜立者也。

    僚惡得為君乎?’于是使專諸刺僚,而緻國乎季子。

    季子不受,曰:‘爾弑吾君,吾受爾國,是吾與爾為篡也。

    爾殺吾兄,吾又殺爾,是父子兄弟相殺,終身無已也。

    ’去之延陵,終身不入吳國。

    ” 皆讓國而遂其志者也。

    越公子搜則讓國而不遂。

     《周季編略》:“越三世弑君,公子搜患之,逃乎丹穴。

    越國無君,求王子搜而不得,從之丹穴,王子搜不肯出。

    越人熏之以艾,乘之以王輿,搜援綏登車,仰天而呼曰:‘君乎,君乎!獨不可以舍我乎?’越人乃立搜為君。

    ”[2] 合之凡五事,而燕王哙之讓國,獨為世所笑。

     《史記·燕世家》:“燕王哙信其臣子之。

    子之使鹿毛壽謂燕王:‘不如以國讓相子之。

    人之謂堯賢者,以其讓天下于許由,許由不受,有讓天下之名,而實不失天下。

    今王以國讓于子之,子之必不敢受,是王與堯同行也。

    ’燕王因屬國于子之。

    子之大重。

    或曰:‘禹薦益已,而以啟人為吏;及老,而以啟人為不足任乎天下,傳之于益。

    已而啟與交黨攻益,奪之。

    天下謂禹名傳天下于益,已而實令啟自取之。

    今王言屬國于子之,而吏無非太子人者,是名屬子之,而實太子用事也。

    ’王因收印自三百石吏以上,而效之子之。

    子之南面行王事,而哙老不聽政,顧為臣,國事皆決于子之。

    三年,國大亂。

    ” 僞讓而不出于誠,與誠讓而不出于僞者,史皆一一著之,非故袒太伯、伯夷等人,而獨非燕哙、子之也。

    曆觀諸史,知古代自有此一種高尚而純潔之人,不以身居天下國家之尊位為樂者,是皆堯舜之風,有以感之也。

     *** [1] 曰若稽古帝舜,曰重華,協于帝,浚哲文明,溫恭允塞,玄德升聞,乃命以位。

     [2] 此文蓋據《竹書紀年》《莊子·讓王篇》《呂覽·貴生篇》合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