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章 唐虞之讓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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吾國聖哲之教,以迨後世相承之格言,恒以讓為美德。
遠西諸國,無此禮俗,即其文字,亦未有與吾國“讓”字之義相當者。
故論中國文化,不可不知遜讓之風之由來也。
人情好争而不相讓,中土初民,固亦如是。
如《呂覽》謂“君之立出于長,長之立出于争”。
可見吾民初非不知競争,第開化既早,經驗較多,積千萬年之競争,熟睹慘殺紛亂之禍之無已,則憬然覺悟,知人類非相讓不能相安,而唐、虞之君臣遂身倡而力行之。
高位大權,巨富至貴,靡不可以讓人,而所争者惟在道德之高下及人群之安否。
後此數千年,雖曰争奪劫殺之事不絕于史策,然以遜讓為美德之意,深中于人心,時時可以殺忿争之毒,而為和親之媒。
故國家與民族,遂曆久而不敝。
此非曆史人物影響于國民性者乎? 唐、虞讓國之事,紀于《尚書》。
《尚書》開宗明義,即曰“允恭克讓”,明其所重在此也。
第今世所傳之《尚書》,非完全之本,欲考其讓國之迹,殊不能得完全之真相,此讀史者一大憾事也。
孔子所删之《書》,有《堯典》《舜典》《大禹谟》,今惟存《堯典》。
而晉以後所傳之《舜典》,實即《堯典》之文,《舜典》之首二十八字[1]及《大禹谟》,皆後人所僞撰,不可信。
故唐堯讓位之事,可征于《書》。
而虞舜讓位之事,則必以他書證之。
唐堯讓位之事見于《書序》及《書》者為: 《尚書序》:“昔在帝堯,聰明文思,光宅天下,将遜于位,讓于虞舜,作《堯典》。
”“虞舜側微,堯聞之聰明,将使嗣位,曆試諸難,作《舜典》。
” 《尚書·堯典》:“帝曰:明明揚側陋。
師錫帝曰:有鳏在下,曰虞舜。
……帝曰:格汝舜,詢事考言,乃言厎可績。
三載,汝陟帝位。
舜讓于德弗嗣。
正月上日,受終于文祖。
……二十有八載,帝乃殂落。
月正元日,舜格于文祖。
” 今本《大禹谟》所稱“帝曰:格汝禹,朕宅帝位,三十有三載,耄期倦于勤,汝惟不怠,總朕師。
禹曰:朕德罔克,民不依”及“禹拜稽首固辭……正月朔旦,受命于神宗,率百官若帝之初”。
此皆仿《堯典》之文為之,非其原文也。
述唐、虞禅讓之事最詳者,無過于《孟子》: 《孟子·萬章上》:“舜相堯二十有八載,堯崩,三年之喪畢,舜避堯之子于南河之南。
天下諸侯朝觐者,不之堯之子而之舜;訟獄者,不之堯之子而之舜;讴歌者,不讴歌堯之子而讴歌舜。
夫然後之中國,踐天子位焉。
”“昔者舜薦禹于天,十有七年,舜崩,三年之喪畢,禹避舜之子于陽城,天下之民從之者,若堯崩之後,不從堯之子而從舜也。
” 次則《史記》: 《史記·五帝本紀》:“堯知子丹朱之不肖,不足授天下,于是乃權授舜。
授舜,則天下得其利而丹朱病;授丹朱,則天下病而丹朱得其利。
堯曰:‘終不以天下之病而利一人。
’而卒授舜以天下。
”“舜子商均亦不肖,舜乃豫薦禹于天。
十七年而崩。
三年喪畢,禹亦乃讓舜子,如舜讓堯子。
諸侯歸之,然後禹踐天子位。
堯子丹朱,舜子商均,皆有疆土,以奉先祀。
服其服,樂禮如之,以客見天子。
天子弗臣,示不敢專也。
” 《史記·夏本紀》:“舜薦禹于天,為嗣。
十七年而帝舜崩。
三年喪畢,禹辭避舜之子商均于陽城。
天下諸侯皆去商均而朝禹。
禹于是遂即天子位,南面朝天下。
……帝禹立而舉臯陶薦之,且授政焉,而臯陶卒。
而後舉益,任之政。
十年,帝禹東巡狩,至于會稽而崩,以天下授益。
三年之喪畢,益讓帝禹之子啟,而辟居箕山之陽。
禹子啟賢,天下屬意焉。
于是啟遂即天子之位。
” 二書所言如此,則堯、舜、禹之皆讓國為實事,無可疑矣。
外此諸書論述唐虞之事者,凡分三種: 一則附會其事,謂堯、舜曆讓于諸人,不獨讓于舜、禹也。
《莊子·逍遙遊》:“堯讓天下于許由,許由曰:予無所用天下為。
”《莊子·讓王》:“堯以天下讓許由,許由不受。
又讓于子州支父,子州支父曰:‘以我為天子,猶之可也。
雖然,我适有幽憂之病,方且治之,未暇治天下也。
’舜讓天下于子州支伯,子州支伯曰:‘予适有幽憂之病,方且治之,未暇治天下也。
’舜以天下讓善卷,善卷曰:‘餘立于宇宙之中,冬日衣皮毛,夏日衣葛。
春耕種,形足以勞動;秋收斂,身足以休食。
日出而作,日入而息,逍遙于天地之間,而心
遠西諸國,無此禮俗,即其文字,亦未有與吾國“讓”字之義相當者。
故論中國文化,不可不知遜讓之風之由來也。
人情好争而不相讓,中土初民,固亦如是。
如《呂覽》謂“君之立出于長,長之立出于争”。
可見吾民初非不知競争,第開化既早,經驗較多,積千萬年之競争,熟睹慘殺紛亂之禍之無已,則憬然覺悟,知人類非相讓不能相安,而唐、虞之君臣遂身倡而力行之。
高位大權,巨富至貴,靡不可以讓人,而所争者惟在道德之高下及人群之安否。
後此數千年,雖曰争奪劫殺之事不絕于史策,然以遜讓為美德之意,深中于人心,時時可以殺忿争之毒,而為和親之媒。
故國家與民族,遂曆久而不敝。
此非曆史人物影響于國民性者乎? 唐、虞讓國之事,紀于《尚書》。
《尚書》開宗明義,即曰“允恭克讓”,明其所重在此也。
第今世所傳之《尚書》,非完全之本,欲考其讓國之迹,殊不能得完全之真相,此讀史者一大憾事也。
孔子所删之《書》,有《堯典》《舜典》《大禹谟》,今惟存《堯典》。
而晉以後所傳之《舜典》,實即《堯典》之文,《舜典》之首二十八字[1]及《大禹谟》,皆後人所僞撰,不可信。
故唐堯讓位之事,可征于《書》。
而虞舜讓位之事,則必以他書證之。
唐堯讓位之事見于《書序》及《書》者為: 《尚書序》:“昔在帝堯,聰明文思,光宅天下,将遜于位,讓于虞舜,作《堯典》。
”“虞舜側微,堯聞之聰明,将使嗣位,曆試諸難,作《舜典》。
” 《尚書·堯典》:“帝曰:明明揚側陋。
師錫帝曰:有鳏在下,曰虞舜。
……帝曰:格汝舜,詢事考言,乃言厎可績。
三載,汝陟帝位。
舜讓于德弗嗣。
正月上日,受終于文祖。
……二十有八載,帝乃殂落。
月正元日,舜格于文祖。
” 今本《大禹谟》所稱“帝曰:格汝禹,朕宅帝位,三十有三載,耄期倦于勤,汝惟不怠,總朕師。
禹曰:朕德罔克,民不依”及“禹拜稽首固辭……正月朔旦,受命于神宗,率百官若帝之初”。
此皆仿《堯典》之文為之,非其原文也。
述唐、虞禅讓之事最詳者,無過于《孟子》: 《孟子·萬章上》:“舜相堯二十有八載,堯崩,三年之喪畢,舜避堯之子于南河之南。
天下諸侯朝觐者,不之堯之子而之舜;訟獄者,不之堯之子而之舜;讴歌者,不讴歌堯之子而讴歌舜。
夫然後之中國,踐天子位焉。
”“昔者舜薦禹于天,十有七年,舜崩,三年之喪畢,禹避舜之子于陽城,天下之民從之者,若堯崩之後,不從堯之子而從舜也。
” 次則《史記》: 《史記·五帝本紀》:“堯知子丹朱之不肖,不足授天下,于是乃權授舜。
授舜,則天下得其利而丹朱病;授丹朱,則天下病而丹朱得其利。
堯曰:‘終不以天下之病而利一人。
’而卒授舜以天下。
”“舜子商均亦不肖,舜乃豫薦禹于天。
十七年而崩。
三年喪畢,禹亦乃讓舜子,如舜讓堯子。
諸侯歸之,然後禹踐天子位。
堯子丹朱,舜子商均,皆有疆土,以奉先祀。
服其服,樂禮如之,以客見天子。
天子弗臣,示不敢專也。
” 《史記·夏本紀》:“舜薦禹于天,為嗣。
十七年而帝舜崩。
三年喪畢,禹辭避舜之子商均于陽城。
天下諸侯皆去商均而朝禹。
禹于是遂即天子位,南面朝天下。
……帝禹立而舉臯陶薦之,且授政焉,而臯陶卒。
而後舉益,任之政。
十年,帝禹東巡狩,至于會稽而崩,以天下授益。
三年之喪畢,益讓帝禹之子啟,而辟居箕山之陽。
禹子啟賢,天下屬意焉。
于是啟遂即天子之位。
” 二書所言如此,則堯、舜、禹之皆讓國為實事,無可疑矣。
外此諸書論述唐虞之事者,凡分三種: 一則附會其事,謂堯、舜曆讓于諸人,不獨讓于舜、禹也。
《莊子·逍遙遊》:“堯讓天下于許由,許由曰:予無所用天下為。
”《莊子·讓王》:“堯以天下讓許由,許由不受。
又讓于子州支父,子州支父曰:‘以我為天子,猶之可也。
雖然,我适有幽憂之病,方且治之,未暇治天下也。
’舜讓天下于子州支伯,子州支伯曰:‘予适有幽憂之病,方且治之,未暇治天下也。
’舜以天下讓善卷,善卷曰:‘餘立于宇宙之中,冬日衣皮毛,夏日衣葛。
春耕種,形足以勞動;秋收斂,身足以休食。
日出而作,日入而息,逍遙于天地之間,而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