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八章 治曆授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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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下賦之民。
故天子南面而視四星之中,知民之緩急,急則不賦籍,不舉力役。
故曰‘敬授人時’,此之謂也。
” 農時之外,一切行政,亦皆根據時令。
故《書》有“允厘百工,庶績鹹熙”之說。
《大傳》亦釋之,而其文不全,然其意可推而知也。
《尚書大傳》:“天子以秋命三公将率,選士厲兵,以征不義。
決獄訟,斷刑罰,趣收斂,以順天道,以佐秋殺。
以冬命三公謹蓋藏,閉門闾,固封境,入山澤田獵,以順天道,以佐冬固藏。
” 推測步算,必資器具。
世傳古有渾儀, 《事物紀原》:“劉氏曆曰:高陽造渾儀,黃帝為蓋天。
則渾儀始于高陽氏也。
” 《春秋文耀鈎》:“黃帝即位,羲、和立渾儀。
” 然未能詳其形制,以《尚書》考之,舜時有璇玑玉衡。
《堯典》:“璇玑玉衡,以齊七政。
” 馬、鄭之說,皆以為渾天儀。
馬融曰:“璇,美玉也;玑,渾天儀,可轉旋,故曰玑。
衡,其中橫筒,所以視星宿也。
以璇為玑,以玉為衡,蓋貴天象也。
日、月、星皆以璇玑玉衡度知其盈縮退進所在。
”鄭玄曰:“璇玑玉衡,渾天儀也。
” 而蔡邕說其制較詳。
《史記正義》引蔡邕雲:“玉衡長八尺,孔徑一寸,下端望之,以視星宿。
并縣玑以象天,而以衡望之。
轉玑窺衡,以知星宿。
玑徑八尺,圓周二丈五尺而強也。
” 疑漢代史官,固有相傳之古器,邕曾見之。
其為虞舜之物與否,未能定也。
《晉書·天文志》:“漢靈帝時,蔡邕于朔方上書,言宣夜之學,絕無師法。
《周髀》術數具存,考驗天狀,多所違失。
惟渾天近得其情,今史官候台所用銅儀,則其法也。
”[1]《晉書·天文志》:“《虞書》曰:‘在璇玑玉衡,以齊七政。
’《考靈耀》雲:‘分寸之晷,代天氣生,以制方圓。
方圓以成,參以規矩,昏明主時,乃命中星,觀玉儀之遊。
’鄭玄謂以玉為渾儀也。
《春秋文耀鈎》雲:‘唐堯即位,羲和立渾儀。
’此則儀象之設,其來遠矣。
綿代相傳,史官禁密,學者不睹,故宣、蓋沸騰。
”[2] 諸書又傳刻漏始于黃帝。
梁《刻漏經》:“肇于軒轅之日,宣于夏商之代。
” 《隋書·天文志》:“昔黃帝創觀漏水,制器取則,以分晝夜。
其後因以命官,《周禮》挈壺氏,則其職也。
其法,總以百刻,分于晝夜。
冬至晝漏四十刻,夜漏六十刻。
夏至晝漏六十刻,夜漏四十刻。
春秋二分,晝夜各五十刻。
日未出前,二刻半而明;既沒後,二刻半乃昏。
減夜五刻以益晝,謂之昏旦,漏刻皆随氣增。
冬、夏二至之間,晝夜長短,凡差二十刻,每差一刻為一箭。
冬至互起其首,凡有四十一箭。
晝有朝,有禺,有中,有晡,有夕。
夜有甲、乙、丙、丁、戊。
昏旦有星中,每箭各有其數,皆所以分時代守,更其作役。
” 疑亦史官世守之器,以定日夜之時刻者也。
古代星曆之事,掌于史官,世傳其學,往往守之曆千百年。
漢、晉之人,猶及見古曆。
《漢書·藝文志》:“《黃帝五家曆》,三十三卷。
《颛顼曆》,二十一卷。
《颛顼五星曆》,十四卷。
《夏殷周魯曆》,十四卷。
” 雖推驗多所不合, 《長曆說》(杜預):“自古以來,論《春秋》者,多述謬誤。
或用黃帝以來諸曆,以推經傳朔日,皆不諧合。
《春秋》四十七日蝕,《黃帝曆》得一蝕,《颛顼曆》得八蝕,《夏曆》得十四蝕,《真夏曆》得一蝕[3],《殷曆》《周曆》得十三蝕,《真周曆》得一蝕,《魯曆》得十三蝕。
” 然算術古疏後密,未可以不合遽斥為僞。
惜晉以後諸曆多不傳,遂無由知其曆式矣。
*** [1] 據此是蔡邕親見史官銅儀,惟是否璇玑玉衡,不可知耳。
[2] 據此,是史官所掌渾儀,禁人窺視。
蔡邕曾為史官,故親見渾儀,而其他學者不能睹也。
[3] 漢末宋仲子集七曆以考《春秋》,其夏、周二曆術數,皆與《藝文志》所記不同,故更名為《真夏曆》《真周曆》。
故天子南面而視四星之中,知民之緩急,急則不賦籍,不舉力役。
故曰‘敬授人時’,此之謂也。
” 農時之外,一切行政,亦皆根據時令。
故《書》有“允厘百工,庶績鹹熙”之說。
《大傳》亦釋之,而其文不全,然其意可推而知也。
《尚書大傳》:“天子以秋命三公将率,選士厲兵,以征不義。
決獄訟,斷刑罰,趣收斂,以順天道,以佐秋殺。
以冬命三公謹蓋藏,閉門闾,固封境,入山澤田獵,以順天道,以佐冬固藏。
” 推測步算,必資器具。
世傳古有渾儀, 《事物紀原》:“劉氏曆曰:高陽造渾儀,黃帝為蓋天。
則渾儀始于高陽氏也。
” 《春秋文耀鈎》:“黃帝即位,羲、和立渾儀。
” 然未能詳其形制,以《尚書》考之,舜時有璇玑玉衡。
《堯典》:“璇玑玉衡,以齊七政。
” 馬、鄭之說,皆以為渾天儀。
馬融曰:“璇,美玉也;玑,渾天儀,可轉旋,故曰玑。
衡,其中橫筒,所以視星宿也。
以璇為玑,以玉為衡,蓋貴天象也。
日、月、星皆以璇玑玉衡度知其盈縮退進所在。
”鄭玄曰:“璇玑玉衡,渾天儀也。
” 而蔡邕說其制較詳。
《史記正義》引蔡邕雲:“玉衡長八尺,孔徑一寸,下端望之,以視星宿。
并縣玑以象天,而以衡望之。
轉玑窺衡,以知星宿。
玑徑八尺,圓周二丈五尺而強也。
” 疑漢代史官,固有相傳之古器,邕曾見之。
其為虞舜之物與否,未能定也。
《晉書·天文志》:“漢靈帝時,蔡邕于朔方上書,言宣夜之學,絕無師法。
《周髀》術數具存,考驗天狀,多所違失。
惟渾天近得其情,今史官候台所用銅儀,則其法也。
”[1]《晉書·天文志》:“《虞書》曰:‘在璇玑玉衡,以齊七政。
’《考靈耀》雲:‘分寸之晷,代天氣生,以制方圓。
方圓以成,參以規矩,昏明主時,乃命中星,觀玉儀之遊。
’鄭玄謂以玉為渾儀也。
《春秋文耀鈎》雲:‘唐堯即位,羲和立渾儀。
’此則儀象之設,其來遠矣。
綿代相傳,史官禁密,學者不睹,故宣、蓋沸騰。
”[2] 諸書又傳刻漏始于黃帝。
梁《刻漏經》:“肇于軒轅之日,宣于夏商之代。
” 《隋書·天文志》:“昔黃帝創觀漏水,制器取則,以分晝夜。
其後因以命官,《周禮》挈壺氏,則其職也。
其法,總以百刻,分于晝夜。
冬至晝漏四十刻,夜漏六十刻。
夏至晝漏六十刻,夜漏四十刻。
春秋二分,晝夜各五十刻。
日未出前,二刻半而明;既沒後,二刻半乃昏。
減夜五刻以益晝,謂之昏旦,漏刻皆随氣增。
冬、夏二至之間,晝夜長短,凡差二十刻,每差一刻為一箭。
冬至互起其首,凡有四十一箭。
晝有朝,有禺,有中,有晡,有夕。
夜有甲、乙、丙、丁、戊。
昏旦有星中,每箭各有其數,皆所以分時代守,更其作役。
” 疑亦史官世守之器,以定日夜之時刻者也。
古代星曆之事,掌于史官,世傳其學,往往守之曆千百年。
漢、晉之人,猶及見古曆。
《漢書·藝文志》:“《黃帝五家曆》,三十三卷。
《颛顼曆》,二十一卷。
《颛顼五星曆》,十四卷。
《夏殷周魯曆》,十四卷。
” 雖推驗多所不合, 《長曆說》(杜預):“自古以來,論《春秋》者,多述謬誤。
或用黃帝以來諸曆,以推經傳朔日,皆不諧合。
《春秋》四十七日蝕,《黃帝曆》得一蝕,《颛顼曆》得八蝕,《夏曆》得十四蝕,《真夏曆》得一蝕[3],《殷曆》《周曆》得十三蝕,《真周曆》得一蝕,《魯曆》得十三蝕。
” 然算術古疏後密,未可以不合遽斥為僞。
惜晉以後諸曆多不傳,遂無由知其曆式矣。
*** [1] 據此是蔡邕親見史官銅儀,惟是否璇玑玉衡,不可知耳。
[2] 據此,是史官所掌渾儀,禁人窺視。
蔡邕曾為史官,故親見渾儀,而其他學者不能睹也。
[3] 漢末宋仲子集七曆以考《春秋》,其夏、周二曆術數,皆與《藝文志》所記不同,故更名為《真夏曆》《真周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