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章 洪水以後之中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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之氏‘姜’也。

    ‘夏’本族名,非都國之号,是故得言‘諸夏’。

    其後因族命地,而關東亦以‘東夏’著。

    下逮劉季,撫有九共,與匈奴、西域相卻倚,聲教遠暨,複受‘漢族’之稱。

    此雖近起一王,不為典要,然漢家建國,自受封漢中始,于夏水則為同地,于華陽則為同州,用為通稱,适與本名符會。

    是故‘華’雲,‘夏’雲,‘漢’雲,随舉一名,互攝三義。

    建‘漢’名以為族,而邦國之義斯在。

    建‘華’名以為國,而種族之義亦在。

    此‘中華民國’之所以谥也。

    ” 洪水前後有一大事,至虞、夏之時,始稍平靖者,九黎與三苗是也。

    九黎三苗之事,見于《書·呂刑》及《國語》。

     《呂刑》:“若古有訓,蚩尤惟始作亂,延及于平民。

    罔不寇賊鸱義,奸宄奪攘矯虔。

    苗民弗用靈,制以刑,惟作五虐之刑曰法,殺戮無辜。

    ”馬融曰:“蚩尤、少昊之末,九黎君名。

    ”鄭康成曰:“蚩尤霸天下,黃帝所伐者。

    學蚩尤為此者,九黎之君少昊之代也,苗民謂九黎之君也。

    九黎之君于少昊氏衰,而棄善道,上效蚩尤重刑,變九黎言苗民者,有苗九黎之後。

    颛顼代少昊誅九黎,分流其子孫居于西裔者,為三苗。

    至高辛之衰,又複九黎之惡。

    堯興,又誅之。

    堯末,又在朝。

    舜臣堯,又窾之,禹攝位,又在洞庭逆命,禹又誅之。

    ” 《楚語》:“少皞之衰也,九黎亂德……其後三苗複九黎之德。

    ”韋昭曰:“少皞,黃帝之子,金天氏也。

    九黎,黎氏九人。

    三苗,九黎之後。

    高辛氏衰,三苗為亂,行其兇德,如九黎之為也。

    ” 據鄭、韋之說,黎、苗實一族,其為亂累世不絕,堯、舜及禹疊加誅竄,吾族始獲安枕。

    此洪水以後之中國所大異于洪水以前者也。

    近人或謂黎、苗實古代之地主。

     《中國曆史》(夏曾佑):“古時黎族散處江湖間,先于吾族不知幾何年。

    至黃帝時,民族競争之禍乃不能不起,遂有黃帝、蚩尤之戰事。

    ”[1]又曰:“南蠻為神州之土著,黃帝時蚩尤之難,幾覆諸夏。

    少昊之衰,九黎亂德。

    颛顼媾三苗之亂,至于曆數失序,及堯戰于丹水之浦[2],舜時遷三苗于三危[3],稍以衰落,至禹三危既宅[4],三苗丕叙[5],于是洞庭、彭蠡之間[6],皆王迹之所經,無舊種人之曆史矣。

    蓋吾族與土族之争,自黃帝至禹,上下亘千年,至此而興亡乃定。

    ” 又謂即今日南方黎、苗之祖,其實亦未盡可信。

    觀章炳麟之文,自知其中之區别矣。

     《太炎文錄·别錄二》:“苗種得名,其說各異。

    大江以南,陪屬猥佌之族,自周訖唐,通謂之‘蠻’,别名則或言‘僚’言‘俚’,言‘陸梁’,未有謂之‘苗’者。

    稱‘苗’者自宋始,明非耆老相傳,存此舊語,乃學者逆據《尚書》三苗之文,以相傅麗耳。

    漢者諸蠻無‘苗’名,說《尚書》者固不以三苗為荊蠻之族。

    《虞書》‘竄三苗于三危’。

    馬季長曰:‘三苗,國名也,缙雲氏之後,為諸侯,蓋饕餮也。

    ’《淮南·修務訓》高誘注曰:‘三苗蓋謂帝鴻氏之裔子渾敦,少昊氏之裔子窮奇,缙雲氏之裔子饕餮,三族之苗裔,故謂之三苗。

    ’此則先漢諸師說三苗者,皆謂是神靈苗裔,與今時苗種不涉。

    ” *** [1] 《呂刑》之蚩尤,非黃帝時之蚩尤,觀鄭注可見。

     [2] 《呂覽·召類篇》:“堯戰于丹水之浦,以服南蠻。

    ”夏氏謂即今南陽浦岸。

     [3] 原注:三危西裔也,謂逐之西去。

     [4] 原注:謂可居。

     [5] 原注:謂服教。

     [6] 《史記·五帝本紀·正義》:“三苗之國,左洞庭而右彭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