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 洪水以前之制作
關燈
小
中
大
部落時代,統系無征,年祀莫考。
諸稱某皇某帝之事迹年代,要皆僅可存疑。
《禮含文嘉》稱:“三皇:虙戲、燧人、神農。
” 《春秋運鬥樞》稱:“伏羲、女娲、神農,為三皇也。
” 《潛夫論》(王符):“世多以伏羲、神農為三皇。
其一者,或曰燧人,或曰祝融,或曰女娲,是與非未可知也。
” 《春秋命曆序》稱五帝為:“炎帝号曰大庭氏,傳八世,合五百二十歲。
黃帝一曰帝軒轅,傳十世,二千五百歲。
次曰帝宣,曰少昊;一曰金天氏,則窮桑氏,傳八世,五百歲。
次曰颛顼,則高陽氏,傳二十世,三百五十歲。
次是帝喾,即高辛氏,傳十世,四百歲。
乃至堯。
” 孔子删《書》,斷自唐、虞。
蓋以唐堯時有洪水。
考史者當以此為界限。
洪水以前之文物,大都為洪水所蕩滌,雖有傳說,多不足據也。
洪水之禍,曆時甚久。
《中國曆史》(夏曾佑):“《堯典》稱洪水滔天,浩浩懷山襄陵,則其水之大可知。
然不詳其起于何時,一若起于堯時者然。
今案女娲氏時,四極廢,九州裂,水浩溔而不息。
于是女娲氏斷鳌足以立四極,積蘆灰以止淫水[1]。
其後共工氏與颛顼争為帝,怒而觸不周之山。
共工氏振滔洪水,以薄窮桑,江淮流通,四海溟涬,民皆上丘陵,赴樹木[2]。
似洪水之禍,實起于堯以前。
特至堯時,人事進化,始治之耳。
考天下各族述其古事,莫不有洪水,巴比倫古書言洪水乃一神西蘇羅斯所造。
洪水前有十王,凡四十三萬年,洪水後乃今世。
希伯來《創世紀》言耶和華鑒世人罪惡貫盈,以洪水滅之,曆百五十日,不死者惟挪亞一家[3]。
最近發現雲南倮倮古書,亦言洪水,言古有宇宙幹燥時代,其後即洪水時代。
有兄弟四五人,三男一女,各思避水,長男乘鐵箱,次男乘銅箱,三男與季女同乘木箱。
其後惟木箱不沒,而人類遂存[4]。
觀此,則知洪水為上古之實事。
而此諸族者,亦必有相連之故矣。
” 洪水之前後地勢,亦有變遷。
《屍子》:“古者龍門未開,呂梁未鑿。
河出于孟門之上,大溢逆流,無有丘阜高陵皆滅之,名曰鴻水。
禹于是疏河決江,十年不窺其家。
” 《墨子》:“古者禹治天下,西為西河漁窦,以洩渠孫皇之水。
北為防原泒,注後之邸、嘑池之窦,灑為底柱,鑿為龍門,以利燕、代、胡、貉與西河之民。
東方漏之陸,防孟諸之澤,灑為九浍,以楗東土之水,以利冀州之民。
南為江、漢、淮、汝,東流之,注五湖之處,以利荊楚、幹越與南夷之民。
”[5] 然由洪水以後觀之,社會事物,已漸完備,似非一時所能創造,則其淵源所自,必多因襲于前人。
其由草昧榛狉,漸度開明之域,曆年甚遠,作者孔多。
後世所傳,逸文隻句,雖多挂漏,尚可推尋。
所謂“自古”、“在昔”、“先民有作”者,不得悉诋為讕言也。
記載洪水以前之制作者,莫詳于《世本》,《世本》有《作篇》,專記曆代之制作。
今據高郵茆泮林所輯《世本》佚文,錄之于下: 〔燧人〕燧人出火。
造火者燧人,因以為名。
〔庖羲〕(一)伏羲以俪皮制嫁娶之禮。
(二)庖羲氏作瑟。
宓羲作瑟,八尺二寸,四十五弦。
庖羲氏作五十弦,黃帝使素女鼓瑟,哀不自勝,乃破為二十五弦,具二均聲。
(三)伏羲作琴。
伏羲作琴瑟。
(四)伏羲臣芒氏作羅。
芒作罔[6]。
〔神農〕(一)神農和藥濟人。
(二)神農作琴,曰神農氏琴。
長三尺六寸六分,上有五弦。
曰宮、商、角、徵、羽。
文王增二弦,曰少宮、少商。
(三)神農作瑟。
〔蚩尤〕蚩尤作兵。
蚩尤以金作兵器。
蚩尤作五兵,戈、矛、戟、酋矛、夷矛[7]。
〔黃帝〕(一)黃帝見百物,始穿井。
(二)黃帝樂名《鹹池》。
(三)黃帝造火食、旃冕。
黃帝作旃冕。
黃帝作旃。
黃帝作冕旒。
黃帝作冕。
(四)羲和占日。
(五)常儀占月。
羲和作占月。
(六)後益作占歲。
(七)臾區占星氣。
(八)大撓作甲子。
黃帝令大撓作甲子。
(九)隸首作算數。
隸首作數。
(十)伶倫造律呂。
(十一)容成造曆。
(十二)倉颉作書。
倉颉造文字。
沮誦、倉颉作書,并黃帝時史官。
(十三)史皇作圖
諸稱某皇某帝之事迹年代,要皆僅可存疑。
《禮含文嘉》稱:“三皇:虙戲、燧人、神農。
” 《春秋運鬥樞》稱:“伏羲、女娲、神農,為三皇也。
” 《潛夫論》(王符):“世多以伏羲、神農為三皇。
其一者,或曰燧人,或曰祝融,或曰女娲,是與非未可知也。
” 《春秋命曆序》稱五帝為:“炎帝号曰大庭氏,傳八世,合五百二十歲。
黃帝一曰帝軒轅,傳十世,二千五百歲。
次曰帝宣,曰少昊;一曰金天氏,則窮桑氏,傳八世,五百歲。
次曰颛顼,則高陽氏,傳二十世,三百五十歲。
次是帝喾,即高辛氏,傳十世,四百歲。
乃至堯。
” 孔子删《書》,斷自唐、虞。
蓋以唐堯時有洪水。
考史者當以此為界限。
洪水以前之文物,大都為洪水所蕩滌,雖有傳說,多不足據也。
洪水之禍,曆時甚久。
《中國曆史》(夏曾佑):“《堯典》稱洪水滔天,浩浩懷山襄陵,則其水之大可知。
然不詳其起于何時,一若起于堯時者然。
今案女娲氏時,四極廢,九州裂,水浩溔而不息。
于是女娲氏斷鳌足以立四極,積蘆灰以止淫水[1]。
其後共工氏與颛顼争為帝,怒而觸不周之山。
共工氏振滔洪水,以薄窮桑,江淮流通,四海溟涬,民皆上丘陵,赴樹木[2]。
似洪水之禍,實起于堯以前。
特至堯時,人事進化,始治之耳。
考天下各族述其古事,莫不有洪水,巴比倫古書言洪水乃一神西蘇羅斯所造。
洪水前有十王,凡四十三萬年,洪水後乃今世。
希伯來《創世紀》言耶和華鑒世人罪惡貫盈,以洪水滅之,曆百五十日,不死者惟挪亞一家[3]。
最近發現雲南倮倮古書,亦言洪水,言古有宇宙幹燥時代,其後即洪水時代。
有兄弟四五人,三男一女,各思避水,長男乘鐵箱,次男乘銅箱,三男與季女同乘木箱。
其後惟木箱不沒,而人類遂存[4]。
觀此,則知洪水為上古之實事。
而此諸族者,亦必有相連之故矣。
” 洪水之前後地勢,亦有變遷。
《屍子》:“古者龍門未開,呂梁未鑿。
河出于孟門之上,大溢逆流,無有丘阜高陵皆滅之,名曰鴻水。
禹于是疏河決江,十年不窺其家。
” 《墨子》:“古者禹治天下,西為西河漁窦,以洩渠孫皇之水。
北為防原泒,注後之邸、嘑池之窦,灑為底柱,鑿為龍門,以利燕、代、胡、貉與西河之民。
東方漏之陸,防孟諸之澤,灑為九浍,以楗東土之水,以利冀州之民。
南為江、漢、淮、汝,東流之,注五湖之處,以利荊楚、幹越與南夷之民。
”[5] 然由洪水以後觀之,社會事物,已漸完備,似非一時所能創造,則其淵源所自,必多因襲于前人。
其由草昧榛狉,漸度開明之域,曆年甚遠,作者孔多。
後世所傳,逸文隻句,雖多挂漏,尚可推尋。
所謂“自古”、“在昔”、“先民有作”者,不得悉诋為讕言也。
記載洪水以前之制作者,莫詳于《世本》,《世本》有《作篇》,專記曆代之制作。
今據高郵茆泮林所輯《世本》佚文,錄之于下: 〔燧人〕燧人出火。
造火者燧人,因以為名。
〔庖羲〕(一)伏羲以俪皮制嫁娶之禮。
(二)庖羲氏作瑟。
宓羲作瑟,八尺二寸,四十五弦。
庖羲氏作五十弦,黃帝使素女鼓瑟,哀不自勝,乃破為二十五弦,具二均聲。
(三)伏羲作琴。
伏羲作琴瑟。
(四)伏羲臣芒氏作羅。
芒作罔[6]。
〔神農〕(一)神農和藥濟人。
(二)神農作琴,曰神農氏琴。
長三尺六寸六分,上有五弦。
曰宮、商、角、徵、羽。
文王增二弦,曰少宮、少商。
(三)神農作瑟。
〔蚩尤〕蚩尤作兵。
蚩尤以金作兵器。
蚩尤作五兵,戈、矛、戟、酋矛、夷矛[7]。
〔黃帝〕(一)黃帝見百物,始穿井。
(二)黃帝樂名《鹹池》。
(三)黃帝造火食、旃冕。
黃帝作旃冕。
黃帝作旃。
黃帝作冕旒。
黃帝作冕。
(四)羲和占日。
(五)常儀占月。
羲和作占月。
(六)後益作占歲。
(七)臾區占星氣。
(八)大撓作甲子。
黃帝令大撓作甲子。
(九)隸首作算數。
隸首作數。
(十)伶倫造律呂。
(十一)容成造曆。
(十二)倉颉作書。
倉颉造文字。
沮誦、倉颉作書,并黃帝時史官。
(十三)史皇作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