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 附庸土田之另一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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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本理學博士小川琢治于所著《支那曆史地理研究續集》第三篇《阡陌與井田》中,以羅馬人之都邑及田野劃分法與周代之古法作比較的研究,其結論認為兩者多有共通之處,而同時亦否認孟子“九一而助”之井田制,以為非中國之古法。
其說雖尚無古物上之證明(将來如地下發掘盛行時,或有證明之希望),然甚新穎,且可作為研究古代文獻及将來地下發掘時之一參考。
據所述羅馬人于建設都邑時,須由占師(Augur)先占視飛鳥之行動以察其祥。
蔔地既吉,乃以懸規(Grume或Groma)測定地之中點。
其器形制,于鐵杆附以斜交之十字規(Stella:由所附圖觀之,此物對于鐵杆向左右兩方可作四十五度之活動,不用時則能重疊,小川君所述未詳)。
規之二上枝各附小錘(案此即使懸規豎立時而成正交之十字形者),測中點時即豎此懸規以定之。
(案,測法小川書中亦未詳,且頗暧昧,餘以意揣之,當系借日光以十字規之影投射于地而得。
)中點既定,即于此處辟一方場以建設祠廟,又由中心引出正交之縱橫二路。
以此為基線,辟一中央四分之方形或矩形(案,其形如“田”字,“方形”二字乃餘所加,以下文及圖形案之當如是)之地面,于其四隅建立界标,或以木,或以石。
其次以白牛牡犢各一曳青銅之犁于其周圍起土,當門之處則起犁而不耕。
牡犢駕于内側,土即反于其側。
所積之土墩為墉(Murus),所成之土溝為濠(Fossa)。
又其次與縱橫二路兩兩平行,各作小徑,境内即成無數之區劃。
每區以羅馬尺二四〇方尺之正方形為定規,時亦分作矩形。
土田劃分法與此相同,惟無墉濠之設,而各區丈量有定制,茲從略。
小川博士所述據雲系據安
其說雖尚無古物上之證明(将來如地下發掘盛行時,或有證明之希望),然甚新穎,且可作為研究古代文獻及将來地下發掘時之一參考。
據所述羅馬人于建設都邑時,須由占師(Augur)先占視飛鳥之行動以察其祥。
蔔地既吉,乃以懸規(Grume或Groma)測定地之中點。
其器形制,于鐵杆附以斜交之十字規(Stella:由所附圖觀之,此物對于鐵杆向左右兩方可作四十五度之活動,不用時則能重疊,小川君所述未詳)。
規之二上枝各附小錘(案此即使懸規豎立時而成正交之十字形者),測中點時即豎此懸規以定之。
(案,測法小川書中亦未詳,且頗暧昧,餘以意揣之,當系借日光以十字規之影投射于地而得。
)中點既定,即于此處辟一方場以建設祠廟,又由中心引出正交之縱橫二路。
以此為基線,辟一中央四分之方形或矩形(案,其形如“田”字,“方形”二字乃餘所加,以下文及圖形案之當如是)之地面,于其四隅建立界标,或以木,或以石。
其次以白牛牡犢各一曳青銅之犁于其周圍起土,當門之處則起犁而不耕。
牡犢駕于内側,土即反于其側。
所積之土墩為墉(Murus),所成之土溝為濠(Fossa)。
又其次與縱橫二路兩兩平行,各作小徑,境内即成無數之區劃。
每區以羅馬尺二四〇方尺之正方形為定規,時亦分作矩形。
土田劃分法與此相同,惟無墉濠之設,而各區丈量有定制,茲從略。
小川博士所述據雲系據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