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 由《 彜考釋》論到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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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魯侯。
字迹既與《彜》相類,則《彜》亦必作于魯(疑出土地當在山東,俟訪)。
是則魯侯明公是一非二。
周公之子為魯侯者乃魯公伯禽,明公名保,保本古“俘”字(古“保”從孚音,且古音輕重唇無别),禽本古擒字,是則伯禽乃明公保之字。
尊銘言“伐東國”,當系《尚書·費誓》伐淮夷、徐戎之事。
《魯周公世家》:“伯禽即位之後有管、蔡等反也,淮夷、徐夷亦并興反,于是伯禽率師伐之于,作《誓》。
”《誓》即《費誓》,此字異文至多。
《集解》:“徐廣曰:‘一作鮮,一作狝。
’案《尚書》作。
孔安國曰:‘魯東郊之地名也。
’” 《索隐》:“《尚書》作《誓》。
今《尚書大傳》作《鮮誓》。
《鮮誓》即《誓》,古今字異,義亦變也。
鮮,狝也;言于地誓衆,因行狝田之禮,以取鮮獸而祭,故字或作鮮,或作狝。
地名,即魯卿季氏之費邑。
” 觀此可知有五種異文:費、、狝、鮮、。
而“”字《說文》複作“”,雲:“從米北聲,《周書》有《誓》。
”段注本作,雲:“《尚書·誓》即今所用衛包妄改本之《費誓》也,《周禮》《禮記·曾子問》鄭注皆雲《誓》。
……《史記》作《誓》,徐廣曰:‘一作鮮,一作狝。
’蓋伏生作作鮮作狝,古文作,音正相近,不當從北聲可知。
”是則費字可以除去。
又狝字《說文》作,一或作。
今試谛審《明公尊》中在字下一文。
字當為地名,形甚奇詭而略漫漶。
餘以為乃二字合書,下字為邑,上字左旁從犬,右旁似(“爾”字從此得聲,《說文》“,詞之必然也”,後世多以爾字為之),當即“狝”之古字。
《說文》重文之作“”者即此古字之訛變,蓋示形近,犬豕形近。
是則狝乃古今字。
其或作“”,或作“”,或作“鮮”,皆借用字。
又古文地名合書之例于蔔辭極多見,金文亦有之,如《齊侯鐘》之“厘邑”合書,正其确例。
準上則明公之為魯侯,魯侯之即伯禽,伯禽之本名為保,由此二器可以合證。
魯侯之稱明公當為封魯以前稱号,猶康叔封于衛以前稱康侯(金文有《康侯豐鼎》),唐叔虞或稱唐公(見《晉公》)。
明公名保字伯禽,亦猶唐叔名虞字子于(見《史記·晉世家》),是則古人一字一名,為事已甚古。
今更返論《彜》,即就《彜》亦得證明明公之必為魯侯。
明公受王命尹治三事四方在八月甲申,越四日丁亥命告于周公,複受周公之命出同卿士寮。
乃至十月癸未明公始朝至于成周出令,用牲祀祖,用牲見王,中間竟隔有兩閱月之久,臣子受君父之命不應有如此怠慢。
觀其癸未至成周,乙酉用牲于王,則知王在成周。
又觀其言至于成周,言歸自王,則知明公不在成周,即不在王所。
周公此時當在王左右,令之往返,與明公之一至,費兩閱月之久,則知明公所在地之隔成周約有二十日路程之遙遠。
此與曲阜離洛陽之遠近相當。
是則明公之為魯侯必矣。
又觀明公之臣有太史(即作冊)尤足以證明其為魯侯。
《左氏》定四年傳有雲: 昔武王克商,成王定之,選建明德以藩屏周,故周公相王室以尹天下,于周為睦。
分魯公以大路大旂,夏後氏之璜,封父之繁弱,殷民六族:條氏、徐氏、蕭氏、索氏、長勺氏、尾勺氏,使帥其宗氏,輯其分族,将其類醜,以法則周。
(使者使魯公也,《正義》雲使六族之長雲雲,非
字迹既與《彜》相類,則《彜》亦必作于魯(疑出土地當在山東,俟訪)。
是則魯侯明公是一非二。
周公之子為魯侯者乃魯公伯禽,明公名保,保本古“俘”字(古“保”從孚音,且古音輕重唇無别),禽本古擒字,是則伯禽乃明公保之字。
尊銘言“伐東國”,當系《尚書·費誓》伐淮夷、徐戎之事。
《魯周公世家》:“伯禽即位之後有管、蔡等反也,淮夷、徐夷亦并興反,于是伯禽率師伐之于,作《誓》。
”《誓》即《費誓》,此字異文至多。
《集解》:“徐廣曰:‘一作鮮,一作狝。
’案《尚書》作。
孔安國曰:‘魯東郊之地名也。
’” 《索隐》:“《尚書》作《誓》。
今《尚書大傳》作《鮮誓》。
《鮮誓》即《誓》,古今字異,義亦變也。
鮮,狝也;言于地誓衆,因行狝田之禮,以取鮮獸而祭,故字或作鮮,或作狝。
地名,即魯卿季氏之費邑。
” 觀此可知有五種異文:費、、狝、鮮、。
而“”字《說文》複作“”,雲:“從米北聲,《周書》有《誓》。
”段注本作,雲:“《尚書·誓》即今所用衛包妄改本之《費誓》也,《周禮》《禮記·曾子問》鄭注皆雲《誓》。
……《史記》作《誓》,徐廣曰:‘一作鮮,一作狝。
’蓋伏生作作鮮作狝,古文作,音正相近,不當從北聲可知。
”是則費字可以除去。
又狝字《說文》作,一或作。
今試谛審《明公尊》中在字下一文。
字當為地名,形甚奇詭而略漫漶。
餘以為乃二字合書,下字為邑,上字左旁從犬,右旁似(“爾”字從此得聲,《說文》“,詞之必然也”,後世多以爾字為之),當即“狝”之古字。
《說文》重文之作“”者即此古字之訛變,蓋示形近,犬豕形近。
是則狝乃古今字。
其或作“”,或作“”,或作“鮮”,皆借用字。
又古文地名合書之例于蔔辭極多見,金文亦有之,如《齊侯鐘》之“厘邑”合書,正其确例。
準上則明公之為魯侯,魯侯之即伯禽,伯禽之本名為保,由此二器可以合證。
魯侯之稱明公當為封魯以前稱号,猶康叔封于衛以前稱康侯(金文有《康侯豐鼎》),唐叔虞或稱唐公(見《晉公》)。
明公名保字伯禽,亦猶唐叔名虞字子于(見《史記·晉世家》),是則古人一字一名,為事已甚古。
今更返論《彜》,即就《彜》亦得證明明公之必為魯侯。
明公受王命尹治三事四方在八月甲申,越四日丁亥命告于周公,複受周公之命出同卿士寮。
乃至十月癸未明公始朝至于成周出令,用牲祀祖,用牲見王,中間竟隔有兩閱月之久,臣子受君父之命不應有如此怠慢。
觀其癸未至成周,乙酉用牲于王,則知王在成周。
又觀其言至于成周,言歸自王,則知明公不在成周,即不在王所。
周公此時當在王左右,令之往返,與明公之一至,費兩閱月之久,則知明公所在地之隔成周約有二十日路程之遙遠。
此與曲阜離洛陽之遠近相當。
是則明公之為魯侯必矣。
又觀明公之臣有太史(即作冊)尤足以證明其為魯侯。
《左氏》定四年傳有雲: 昔武王克商,成王定之,選建明德以藩屏周,故周公相王室以尹天下,于周為睦。
分魯公以大路大旂,夏後氏之璜,封父之繁弱,殷民六族:條氏、徐氏、蕭氏、索氏、長勺氏、尾勺氏,使帥其宗氏,輯其分族,将其類醜,以法則周。
(使者使魯公也,《正義》雲使六族之長雲雲,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