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說 蔔辭出土之曆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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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在栽種棉花的時候,他無心之間騎馬去訪問小屯。
無心之間又由小屯的居民買到“龍骨”(“DragonBones”),便是有文字的甲骨了。
此人頗以發現殷虛之第一人自負,庫林亦頗以甲骨之發現者自居,然事實上小屯之得以考證為“洹水南之殷虛”(見《項羽本紀》)是羅振玉氏,而甲骨之第一發現者則當為濰縣之範商,更廣義的說則當是小屯的農民。
第一、第二之争,殊覺是無聊的意氣。
明義士的駐地大約就因為和小屯接近的關系,他的搜集據說有五六千片,就他所編印的《殷虛蔔辭》看來,那兒已有二千三百六十九片,由文字與内容征考之,大率可靠。
但可惜這書是出于摹錄而非拓印。
另有天津王襄的《簠室殷契征文》一書(一九一四年),文辭均經剪輯粉飾,未能存其真,殊為可惜。
甲骨自出土後,其搜集保存傳播之功,羅氏當居第一,而考釋之功亦深賴羅氏。
羅氏于一九一〇年有《殷商貞蔔文字考》一卷,此書僅屬椎輪。
一九一五年有《殷虛書契考釋》一卷(後增訂本改為三卷),則使甲骨文字之學蔚然成一巨觀。
談甲骨者固不能不權輿于此,即談中國古學者亦不能不權輿于此。
與羅氏雁行者為海甯王國維。
王氏于一九一七年有《戬壽堂所藏殷虛文字考釋》一卷;于一九二二年著《殷蔔辭中所見先公先王考》一卷,又《續考》一卷(《觀堂集林》卷九《史林》一,今收入全集第一輯);又《殷周制度論》(《集林》卷十)。
此為對于蔔辭作綜合比較的研究之始。
蔔辭的時代性得以确定,殷代之史實性亦得以确定,大約中國的曆史時期便是由殷代開幕了。
王氏之學即以甲骨文字之研究為其主要的根幹,除上所列四種之外,其他說禮制、說都邑、說文字之零作更散見于全集中。
謂中國之舊學自甲骨之出而另辟一新紀元,自有羅、王二氏考釋甲骨之業而另辟一新紀元,決非過論。
言“整理國故”,言“批判國故”而不知甲骨文字之學者,盲人摸象者之流亞而已。
關于考釋之類輯,羅氏弟子有商承祚者于一九二三年著有《殷虛文字類編》十四卷,就文字之已識者依《說文解字》部彙分别出之,每字廣搜各種異形,一字有至四十五種書法者(如羊字)〔補注3〕,最便于初學者之檢閱。
且讀此書者,即未親睹甲骨及其影拓諸書,開卷即可得一觀念,便是殷虛時代中國文字尚在創造的途中。
文字多是圖畫,依許氏“依類象形故謂之文”,“形聲相益即謂之字”而言,則甲骨文字過半以上為文而非為字;其已成字者亦繁簡、順逆、反正、屈伸、析合、上下、左右,全無一定。
此與由羅氏所搜集之古器物中所得來的殷代為金石并用時代之結論,适相契合。
大抵殷虛文字之單字約在兩千左右,據《類編通檢》雲:“都凡七百八十九字,《待問編》字數略同。
” 《殷虛書契待問編》一卷亦為羅氏所集,成于一九一六年,系甲骨文中之未可識者
無心之間又由小屯的居民買到“龍骨”(“DragonBones”),便是有文字的甲骨了。
此人頗以發現殷虛之第一人自負,庫林亦頗以甲骨之發現者自居,然事實上小屯之得以考證為“洹水南之殷虛”(見《項羽本紀》)是羅振玉氏,而甲骨之第一發現者則當為濰縣之範商,更廣義的說則當是小屯的農民。
第一、第二之争,殊覺是無聊的意氣。
明義士的駐地大約就因為和小屯接近的關系,他的搜集據說有五六千片,就他所編印的《殷虛蔔辭》看來,那兒已有二千三百六十九片,由文字與内容征考之,大率可靠。
但可惜這書是出于摹錄而非拓印。
另有天津王襄的《簠室殷契征文》一書(一九一四年),文辭均經剪輯粉飾,未能存其真,殊為可惜。
甲骨自出土後,其搜集保存傳播之功,羅氏當居第一,而考釋之功亦深賴羅氏。
羅氏于一九一〇年有《殷商貞蔔文字考》一卷,此書僅屬椎輪。
一九一五年有《殷虛書契考釋》一卷(後增訂本改為三卷),則使甲骨文字之學蔚然成一巨觀。
談甲骨者固不能不權輿于此,即談中國古學者亦不能不權輿于此。
與羅氏雁行者為海甯王國維。
王氏于一九一七年有《戬壽堂所藏殷虛文字考釋》一卷;于一九二二年著《殷蔔辭中所見先公先王考》一卷,又《續考》一卷(《觀堂集林》卷九《史林》一,今收入全集第一輯);又《殷周制度論》(《集林》卷十)。
此為對于蔔辭作綜合比較的研究之始。
蔔辭的時代性得以确定,殷代之史實性亦得以确定,大約中國的曆史時期便是由殷代開幕了。
王氏之學即以甲骨文字之研究為其主要的根幹,除上所列四種之外,其他說禮制、說都邑、說文字之零作更散見于全集中。
謂中國之舊學自甲骨之出而另辟一新紀元,自有羅、王二氏考釋甲骨之業而另辟一新紀元,決非過論。
言“整理國故”,言“批判國故”而不知甲骨文字之學者,盲人摸象者之流亞而已。
關于考釋之類輯,羅氏弟子有商承祚者于一九二三年著有《殷虛文字類編》十四卷,就文字之已識者依《說文解字》部彙分别出之,每字廣搜各種異形,一字有至四十五種書法者(如羊字)〔補注3〕,最便于初學者之檢閱。
且讀此書者,即未親睹甲骨及其影拓諸書,開卷即可得一觀念,便是殷虛時代中國文字尚在創造的途中。
文字多是圖畫,依許氏“依類象形故謂之文”,“形聲相益即謂之字”而言,則甲骨文字過半以上為文而非為字;其已成字者亦繁簡、順逆、反正、屈伸、析合、上下、左右,全無一定。
此與由羅氏所搜集之古器物中所得來的殷代為金石并用時代之結論,适相契合。
大抵殷虛文字之單字約在兩千左右,據《類編通檢》雲:“都凡七百八十九字,《待問編》字數略同。
” 《殷虛書契待問編》一卷亦為羅氏所集,成于一九一六年,系甲骨文中之未可識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