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章 隋唐佛教之傳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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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法之東來,先由西漸,而迦濕彌羅(大月氏)諸地首被其澤。

    其後轉而東漸,于是于阗、龜茲諸地亦為重鎮。

    由此傳入中原,至南北朝廣被全境,因而中華亦為傳法之中心,迨隋唐而傳布甚廣。

    惟其布教之史實,常阙不能詳考。

    今分四事述之,一西方之突厥(回纥)、西藏;二東方之朝鮮、日本。

     突厥民族起自西北。

    在突厥強大以前,西北一帶以柔然為最強大,來自北方占領西域,并侵入于阗,但亦染佛化。

    南齊沙門法瑗之兄法愛,解經論,兼數術,為芮芮(柔然)國師,俸以三千戶,可見奉佛法之虔敬(見《高僧傳》卷八《法瑗傳》内)。

    至魏永平四年(511)九月,蠕蠕(柔然)可汗遣沙門洪宣奉獻珠像,其時突厥已漸強大。

    至魏廢帝元年(552),突厥主大破茹茹(柔然),後有其地,自立為伊利可汗。

    其後突厥民族勢力廣被西北,西至羅馬,北出沙漠,東與中原接壤,今新疆、青海、蒙古皆屬之,其原信宗教不詳,或為二元宗教。

    然其民族既散居西域各地,于阗、龜茲等均為佛國,突厥自亦同化。

    據我國史籍所傳,則其與佛法之交涉,始自佗缽可汗時。

    一,《隋書》謂北齊有沙門惠琳,被掠入突厥,勸佗缽可汗信佛,遂立寺求經(見卷八十四《突厥傳》)。

    二,《北齊書·斛律羌舉傳》,謂劉世清能通四夷語,為當時第一。

    後主(565)命之作突厥語,翻《涅槃經》以遺可汗,勅中書侍郎李德林為之序。

    即此二事,可見突厥族原不信佛教,至此因與中原交涉而漸知尊仰。

    約在同時(約在周保定四年,即565)沙門道判結伴西行,先至高昌,謂是小蕃,附庸突厥。

    又請國書至西面可汗所。

    彼土不識衆僧,将欲加害,增人防衛,不給糧食,又不許出拾掇薪菜,但令餓死。

    有周國使人谏可汗曰:“此佛弟子也。

    本國天子、大臣敬重供養,所行之處能令羊馬滋多。

    ”可汗歡喜,日給羊四口,以充恒食。

    判等放之,而自煮菜進啖。

    然竟不令西去,遣人送還。

    (見《續僧傳》卷十四《道判傳》)可見當時突厥不信佛法。

    又北天竺那連提黎耶舍東來,到芮芮國,逢彼國為突厥所破(552—555),乃北至泥海,南距突厥七千餘裡。

    複以北齊天保七年(556)至邺京,譯經行化。

    并住突厥客館,勸持六齋,羊料放生,受行素食。

    (見《續僧傳》卷二)此亦可見突厥當時之尤未信佛法也。

    然周武毀法以後(574),北天竺阇那崛多與其師避難西行,為突厥所留。

    其師滅度,崛多隻身寄居。

    賴北狄君民,頗弘福利。

    因斯飄寓,随方利物。

    時有北齊僧寶暹等十人取經東歸,回至突厥而齊亡,亦投彼國,因與同處講道。

    (見《續僧傳》卷二)可見突厥在此年中,漸信佛法。

    及至唐初,中天竺沙門波頗聞北狄(突厥)貪勇,未識義方,法藉人弘,敢欲傳化,乃與道俗十人輾轉北行,達西突厥葉護(統葉護)所,以法訓勖。

    曾未浃旬,特為戎主深所信伏。

    日給二十人料,旦夕祇奉。

    同侶道俗,鹹被珍遇。

    生福增敬,日倍于前。

    (見《續僧傳》卷三)然在唐玄奘西遊至突厥,其王葉護可汗仍未見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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