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章 隋唐佛教撰述

關燈
隋唐佛教撰述之豐富,當不下于南北朝,但其數目亦難估計。

    按隋開皇時,法經目錄載有五千三百一十卷。

    仁壽時,彥琮目錄内有五千又五十九卷。

     〔1〕大業時智果目錄則載有六千一百九十八卷,其所以較《法經錄》約多一幹卷者,蓋有經律論疏及記一千一百二十七卷。

    〔2〕今約舉其成數,中國佛教撰述在隋大業前者,蓋将及一千卷。

    《法苑珠林》卷一百《雜事部》曰: 翻譯方言,卷數五千。

    英俊道俗,依傍聖宗,所出文記,三千餘卷。

    ……曆代隐顯,部帙散落,雖有大數,不足者多。

    尋訪長安,減向千卷。

     是則唐高宗時,長安所有亦不過千卷。

    然《珠林》複曰: 唯聞廬山東林之寺,即是晉時慧遠法師所造伽藍。

    綱維主持,一切諸經,以及雜集,各造别藏,安置并足。

    知事守固,禁掌極牢。

    更相替代,傳授領數,慮後法滅,知教全焉。

     東林寺蓋藏有譯本五千卷及文記三千卷,惟此文記中必有隋至唐初之著作,則隋前中國佛教撰述亦不過二千數百卷。

    至唐元和中僧人合注疏及開元至貞元中新譯立為别藏,計共四千九百餘卷。

    查貞元《續開元錄》,載新譯經論及念誦法一百九十三卷,若于東林别藏中,減新譯及隋唐前撰述之數,則隋代至元和中撰述約不下二千卷。

    此中當有重出遺漏,不能即據為定數,然隋唐撰述之富,抑亦可知矣。

    茲分類述本期佛教撰述之概略于下。

     第一節 注 疏 隋唐注疏,至為豐富,又極重要。

    一因翻譯既多,研究益繁,注疏家恒糅合百家之言,因而卷巨大,如澄觀之《華嚴疏》六十卷,《演義抄》九十卷,禮宗《涅槃注》八十卷,明隐《華嚴論》六百卷,如淨等釋《四分律》六十卷;疏抄重疊,如《成唯識論》有《述記》,有《了義燈》,有《演秘》》,均所常有。

    因譯人口翻梵文,常加以講解,如玄奘弟子所傳,多印度大師口義。

    奘師曾授普光以沙婆多師口義。

    此項注疏,更為可貴。

    一因義理漸彰,見解紛歧,樹立宗派者恒以一經論為主幹,如三論宗之《中》、《百》、《十二門》,賢首之《華嚴》,天台之《法華》,法相之《瑜伽》、《唯識》,禅宗原主《楞伽》,慧能以後乃重《金剛般若》。

    而往往一經同派之疏解,亦各分門戶,如《四分律》有法勵、懷素之疏;《唯識論》有窺基、圓測之記,則其立說不同之有名者也。

    注疏遂為研究各宗本末枝流之主要書籍矣。

    此詳第四章“隋唐之宗派”。

     注疏名目各殊,而性質亦不同:其專分一經之章段者曰科文;其随文解釋字句者曰文句;其随文解釋義理者曰義疏;而此中因師口授,筆記所得,則謂之述記;其總論一經之大義,恒不随文出疏,而分門以釋全書之内容,則常曰玄義;其集前賢注疏而成一書者曰集注,如唐道世之《金剛般若經集注》,敦煌本之道液《淨名經關中疏》亦屬此類。

    按液代宗時人,見《開元續錄》。

    其疏之注 釋常曰疏抄;其字音之訓釋,則稱為音義或音訓,凡此名目繁多,不能具列。

     注疏既多,頗難畢舉,即音義一項,已著錄者亦有二十餘部,其他可知矣。

    日本醍醐天皇延喜十四年(五代梁乾化四年,914),令僧人進各宗章疏,僅據當時日本所傳,且載六朝人章疏及他項論著,然唐人注疏究居其大半,亦可謂盛矣。

     第二節 論 著 注疏依經而有,至于個人思想之發揮,問題之讨論,則較能于論著文顯之。

    一為通論,标本宗義,自建法門。

    隋唐各宗因均有其根本之論文,類為教祖開宗明義之作,而後人疊加疏解,遂為一宗章疏之主體。

    華嚴宗有法藏之《華嚴一乘教義分齊章》及宗密之《原人論》,天台宗有智之大、小《止觀》、《四教義》,淨土宗有道綽之《安樂集》,禅宗頓教之《六祖壇經》,三階教信行之《三階集錄》,則其中之最著者也。

    一為專論,就特殊問題而加以研求,茲列其可考之目如下: (一)論佛性 《佛性論》二卷 法上撰,《房錄》入于《隋錄》。

    按據《房錄》,法上卒于隋初。

    而《續僧傳》則雲,法上卒于周大象二年。

    《内典錄》同《房錄》。

     《佛性論》二卷 唐恒景撰,見《宋高僧傳》卷五。

     《法性論》 唐靈一撰,見《宋高僧傳》卷十四。

     (二)論因果 《通命論》二卷 隋晉府祭酒徐同卿撰,《房錄》、《内典錄》均著錄。

    《續高僧傳》曰:“引經史正文,會通運命,歸于因果。

    意在顯發儒宗,助宣佛教,導達群品,鹹奔一趣。

    ” 《因果論》二卷 隋靈裕撰,《房錄》、《内典錄》著錄。

     《六道論》十卷 《法苑珠林》著錄,謂唐左衛長史兼弘文館學士陽尚善撰。

    《唐志》作“楊上善《六趣論》六卷”。

     《敬福論》十卷 《略敬福論》二卷 《善惡業報論》 上唐道世撰。

    前二者《内典錄》著錄,《珠林》僅載《敬福論》三卷,《宋僧傳》有《信福論》,《善惡業報論》僅見于《宋僧傳》。

     (三)論形神 《形神不滅論》一卷 唐時釋海雲撰。

    圓仁《承和五年入唐求法錄》,謂為靈溪沙門。

    又《新求聖教目錄》亦著錄,惟“靈溪”作“雲溪”。

    唐末密宗有海雲,然住淨住寺。

     (四)論翻譯 《辯正論》一卷 隋彥琮撰,以垂翻譯之式,文見《續僧傳》。

     《譯經體式》 隋靈裕,見《續僧傳》。

     《翻經法式論》十卷 隋明則撰,《内典錄》、《珠林》著錄。

     《内外旁通比較數法》一卷 隋翻經學士劉憑撰,《房錄》、《珠林》著錄,《續僧傳》卷二曰:“憑學通玄素,偏工數術。

    每以前代翻度,至于數法比例頗涉不同,故演斯緻。

    ”并載《比較數法》之序。

     (五)論僧伽 《僧官論》一卷 隋彥琮撰,《内典錄》、《珠林》著錄。

    《僧史略》卷中,謂其“廣明僧職”。

     《僧尼制》一卷 隋靈裕撰,《房錄》著錄,《續僧傳》作《僧制》。

     《寺诰》 隋靈裕撰,見《續僧傳》,《釋氏要覽》曰:“靈裕法師《造寺诘》(當是诰字)十篇,且明造寺方法準正教,謂避譏涉,當離尼寺及市傍府側,俾後無所壞。

    ”《珠林》卷三十九及《大宋僧史略》卷上均引《寺诰》寺有十名說。

     (六)論儀式 《唱導法》 隋彥琮撰,見《續僧傳》。

     《十種讀經儀》 《禮佛儀式》二卷 唐玄琬撰,均見《内典錄》。

     《受戒儀式》四卷 《禮佛儀式》二卷 唐道世撰,《珠林》著錄,并見《宋僧傳》。

     《集諸經禮忏儀》二卷 唐智升撰,《開元錄》著錄。

     《信法儀》 唐道氤撰,見《宋僧傳》。

     至若道宣、義淨等著作甚多,悉可屬律宗典籍,繁多不能詳也。

    〔3〕 此外隋唐論著之著錄者極多,惟僅知論名,未詳宗旨,且無由考定,茲故從阙,不具錄。

    論著之又一為争論護教之文,隋唐亦富,列之于下: 《通極論》一卷 《通學論》一卷 《辯教論》一卷 隋彥琮撰,《房錄》、《珠林》、《内典錄》均著錄。

    《續僧傳》謂開皇三年,琮作《辯教論》二十五條,斥老子化胡,明道士之妖妄。

    又《房錄》、《内典錄》叙此三論曰:“《通極》者,破世諸儒不信因果,執于教迹,好生異端,此論所宗,佛理為極。

    《辯教》者,明釋教宣真,孔教必俗,論老子教不異俗儒,靈寶等經則非儒攝。

    《通學》者,勸誘世人,遍師孔釋,令知外内,備識真俗。

    ”《通極論》全文載《廣弘明集》卷四。

    據唐神清《北山錄》,謂此論與道安《二教論》均“先設奇難,後始通之”。

     《福田論》一卷 隋彥琮撰,《内典錄》、《珠林》、《新唐志》著錄。

    《廣弘明集》卷二十五載其文,乃因隋文帝令沙門緻敬而作。

    《釋氏要覽》卷中引其中一段。

     《安民論》十卷 《陶神論》十卷 隋靈裕撰,《房錄》、《内典錄》、《珠林》均著錄。

    《安民論》,《房錄》作“十二卷”,
0.074195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