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 隋唐傳譯之情形

關燈
,開譯時宣梵呗,以為莊嚴;(8)校勘;(9)監護大使,監閱總校,乃欽命大臣,譯本由之進上。

    此外又有正字一員則不常設,玄奘譯場有之。

    隋唐盛時,中國統一,帝王敕集全土之英彥以入譯場,故所出精審;而場中員司次序,說者謂亦與譯經之完善有關,故譯事極盛也。

    〔10〕 (四)翻譯律例之讨論,莫詳于隋代之彥琮,曾著《辯正論》以垂翻譯之式。

    其論中建八備之說,蓋謂譯才須有八備:(1)誠心愛法,志願益人,不憚久時;(2)将踐覺場,先牢戒足,不染譏惡;(3)筌曉三藏,義貫兩乘,不苦暗滞;(4)旁涉墳史,工綴典詞,不過魯拙;(5)襟抱平恕,器量虛融,不好專執;(6)耽于道術,淡于名利,不欲高炫;(7)要識梵言,乃閑正譯,不墜彼學;(8)薄閱蒼雅,粗谙篆隸,不昧此文。

    〔11〕凡此諸項,即執以繩現代之翻譯,亦為不刊之言。

    而世間譯本之草率,則或因用功不勤,經時非久;或因本為下材,冒欲高炫,此則應為彥琮所痛恨也。

     翻譯之事,定名甚難。

    據隋沙門灌頂《大般涅槃經玄義》載有廣州大亮法師者立五不翻之說,其文略曰: 廣州大亮雲:一名含衆名,譯家所以不翻。

    ……二雲名字是色聲之法,不可一名累書衆名,一義疊說衆義,所以不可翻也。

    三雲名是義上之名,義是名下之義,名即是一,義豈可多,……若據一失諸,故不可翻。

    四雲一名多義……關涉處多,不可翻也。

    五雲……此無密語翻彼密語,故言無翻也。

     玄奘法師更依其多年翻譯之經驗亦立五不翻之說,較之大亮更為完備。

    其五不翻之說為:(1)秘密故,如陀羅尼;(2)含多義,如薄伽;(3)此無故,如閻浮樹;(4)順古故,如阿耨菩提;(5)生善故,如般若(參見周敦義《翻譯名義序》)。

    細味諸律,則知譯露西亞不如用俄羅斯,而論理學實不如邏輯,此均足觇譯事之進步也。

     彥琮對于翻譯之主張,趨重直譯,其《辯正論》有曰: 若令梵師獨斷,則微言罕革;筆人參制,則餘辭必混。

    意者甯貴樸而近理,不再巧而背源。

     彥琮所言,以梵師筆人相對,因梵華所分,緻形扞格,然其後譯主如玄奘、義淨,則中外并通,全無此弊,故于玄奘,道宣贊曰: 自前代以來,所譯經教,初從梵語,倒寫本文,次乃回之,順同此俗,然後筆人觀理文句,中間增損,多墜全言。

    今所翻傳,都由奘旨,意思獨斷,出語成章,詞人随寫,即可披玩。

    (《續高僧傳》卷五) 以是玄奘所譯,實方便善巧之至極也。

     彥琮之《辯正論》且言及譯事既甚困難,不如令人學梵語,故雲:“直餐梵響,何待譯言;本尚虧圓,譯豈純實。

    ”更極言學梵文之必要,雲:“研若有功,解便無滞,匹于此域,固不為難。

    ……向使……才去俗衣,尋教梵字,……則人人共解,省翻譯之勞。

    ”如斯所言,實為探本之論。

    然彥琮以後,則似無有注意及此者。

    即如奘師,亦僅勤譯,盡日窮年,于後進學梵文,少所緻力。

    依今日中外通譯經驗言之,誠當時之失算也。

    彥琮《辯正論》之外,尚有明則之《翻經法式論》,靈裕之《譯經體式》,劉憑之《内外旁通比較數法》等,亦與譯事有關,于此從略。

     注 釋 〔1〕法琳,《續高僧傳》卷二十四;慧頤,《續傳》卷三;慧淨,《續傳》卷三。

     〔2〕此據《續高僧傳》卷五;《開元錄》著錄為七十六部,一幹三百四十七卷,包括《大唐四域記》等;慧立《奘傳》為七十四部,一千三百三十八卷。

     〔3〕實叉難陀譯《華嚴經》八十卷,是謂唐譯《華嚴》,難陀于阗國人,共出經十九部一百七卷;菩提流志,本名達摩流支,南印度人,共出經五十三部,一百十一卷,所譯訂《大寶積經》一百二十卷,系據為玄奘所得梵本,中三十九卷為流志新譯。

    以上均據《開元錄》卷八、九。

     〔4〕此據《南海寄歸傳》,《宋高僧傳》本傳“年十八”作“年十五”。

     〔5〕見《開元錄》卷九;又見《求法高僧傳》序及卷下。

    無行,義淨曾見之。

     〔6〕以上均見《宋高僧傳》。

    又滿月見圓仁記。

     〔7〕參看《雪堂叢刊》中之《補唐書張議潮傳》。

     〔8〕求法者類人格可風,惟沙門道方虧檢乏學,當時留學之敗類也,事見《求法高僧傳》卷上。

     〔9〕見《曆代三寶記》卷十二;又見唐僧詳《法華傳記》卷一引《西域志》;并參見《大唐西域記》卷十二。

     〔10〕以上二段均參考呂澂《佛典泛論》。

     〔11〕見《續高僧傳》卷二。

    
0.060423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