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章 也裡可溫人物之大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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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元史》有《儒學傳》,有《釋老傳》,獨無《也裡可溫傳》。
前史所無,宋濂等不敢創例耳。
然也裡可溫人物之散見諸其他記載者,時遇其人。
掇拾零編,當可補成一《元史·也裡可溫傳》。
特發其凡,以俟君子。
《元史·孝友·郭全傳》:馬押忽,也裡可溫氏。
事繼母張氏、庶母呂氏,克盡子職。
(卷一九七) 或曰,也裡可溫不應有二妻,何馬押忽有庶母?曰不足奇,是母也,非妻也;其父之奉教與否不可知。
楊瑀《山居新話》:元統甲戌三月二十九日,瑀在内署退食餘暇,廣惠司卿聶隻兒(也裡可溫人)言:“去歲在上都,有剛哈剌咱慶王,今上皇姊之驸馬也,忽得一證,偶墜馬,扶起,則兩眼黑睛倶無,而舌出至胸。
諸醫束手,惟司卿曰:‘我識此證。
’因以剪刀剪之,剪下之舌尚存,亦異證也。
”廣惠司者,回回醫人隸焉。
(卷一) 右據《知不足齋叢書》本,其“也裡可溫人”五字小注,亦照原本;《四庫全書》本《山居新話》無此條。
陶宗儀《辍耕錄》卷九“奇疾”條下,亦載此事曰:長公主之驸馬,因墜馬得一奇疾,諸醫罔知所措。
廣惠司卿聶隻兒,也裡可溫人,嘗識此病,塗以藥而愈。
時元統癸酉也。
據此,則也裡可溫以醫為傳道之具,不自今日始矣。
餘阙《青陽集》述也裡可溫人淮南廉訪佥事馬世德之政績,有《合淝修城記》一篇。
其略曰:至正十一年,寇起淮南,合淝之城,久圮且夷,倉卒為木栅以守。
賊大至,民賴栅以完。
其後佥憲馬君顧而曰:以栅完民,幸也,非所以固。
乃議修其城。
發公私錢十萬貫,自十三年二月朔戒事,九月畢,城四千七百有六尺。
城成而盜不至者,今期月矣。
餘生長合淝,知其俗之美,昔者木栅,猶足以力戰禦寇,今得賢使君修其垣墉,救其疾苦,攜持撫摩,以與民守之,而民之與君,又歌舞愛戴,為君守如子弟之于父兄,手足之于頭目,然自今至于後日,是雖無盜,有亦不足憂也。
君前為庸田佥事,城姑蘇,今憲淮南,又城合淝,一人之身,而二郡之民賴之,以有無窮之固,儒者之利,不其博哉?君名世德,字元臣,也裡可溫國人,由進士第,曆官應奉翰林文字、樞密都事、中書檢校、庸田佥事,為今官。
與餘前後為史氏,城又餘之所志而未成者也,義為紀之。
(卷三) 也裡可溫非國,曰“也裡可溫國人”者,猶雲基督教國人也。
也裡可溫非儒,曰“儒者之利”者,猶明季奉天主教之士大夫,其著書立說,仍稱吾儒也。
唐人稱景教徒為僧亦此例,或出于随俗習稱,或出于辨别未細也。
然元人之用也裡可溫四字,實含有兩種意義:其先所指者為教名,其後乃用以名其國土;與明人之用回回二字同例,既以為教,又以為國也。
《元文類》(卷四一)《經世大典序錄》“海外諸蕃”條,以也裡可溫、木速蠻,與爪哇、流求、倶藍、馬八兒等并稱。
戴良《九靈山房集》(卷廿一)《鶴年吟稿序》,亦以也裡可溫、回回與克烈、乃蠻、西蕃、天竺等并稱。
餘阙之稱也裡可溫國,亦其例也。
至順《鎮江志》:元鎮江府路總管府馬薛裡吉思,也裡可溫人,虎符懷遠大将軍,至元十五年正月二十五日至,八月一日再降金牌,改授明威将軍,副達魯花赤。
(卷十四) 右并見康熙《鎮江志》卷二十三,但删去“也裡可溫人”一句,故莫知其為也裡可溫也。
同《志》僑寓類:馬薛裡吉思,也裡可溫人,至元十五年授明威将軍、鎮江路總管府副達魯花赤,因家焉。
嘗造七寺,見僧寺類;每歲貢舍裡八,見土貢類。
(卷十八) “造七寺”及“舍裡八”之解釋,下章詳之。
前史所無,宋濂等不敢創例耳。
然也裡可溫人物之散見諸其他記載者,時遇其人。
掇拾零編,當可補成一《元史·也裡可溫傳》。
特發其凡,以俟君子。
《元史·孝友·郭全傳》:馬押忽,也裡可溫氏。
事繼母張氏、庶母呂氏,克盡子職。
(卷一九七) 或曰,也裡可溫不應有二妻,何馬押忽有庶母?曰不足奇,是母也,非妻也;其父之奉教與否不可知。
楊瑀《山居新話》:元統甲戌三月二十九日,瑀在内署退食餘暇,廣惠司卿聶隻兒(也裡可溫人)言:“去歲在上都,有剛哈剌咱慶王,今上皇姊之驸馬也,忽得一證,偶墜馬,扶起,則兩眼黑睛倶無,而舌出至胸。
諸醫束手,惟司卿曰:‘我識此證。
’因以剪刀剪之,剪下之舌尚存,亦異證也。
”廣惠司者,回回醫人隸焉。
(卷一) 右據《知不足齋叢書》本,其“也裡可溫人”五字小注,亦照原本;《四庫全書》本《山居新話》無此條。
陶宗儀《辍耕錄》卷九“奇疾”條下,亦載此事曰:長公主之驸馬,因墜馬得一奇疾,諸醫罔知所措。
廣惠司卿聶隻兒,也裡可溫人,嘗識此病,塗以藥而愈。
時元統癸酉也。
據此,則也裡可溫以醫為傳道之具,不自今日始矣。
餘阙《青陽集》述也裡可溫人淮南廉訪佥事馬世德之政績,有《合淝修城記》一篇。
其略曰:至正十一年,寇起淮南,合淝之城,久圮且夷,倉卒為木栅以守。
賊大至,民賴栅以完。
其後佥憲馬君顧而曰:以栅完民,幸也,非所以固。
乃議修其城。
發公私錢十萬貫,自十三年二月朔戒事,九月畢,城四千七百有六尺。
城成而盜不至者,今期月矣。
餘生長合淝,知其俗之美,昔者木栅,猶足以力戰禦寇,今得賢使君修其垣墉,救其疾苦,攜持撫摩,以與民守之,而民之與君,又歌舞愛戴,為君守如子弟之于父兄,手足之于頭目,然自今至于後日,是雖無盜,有亦不足憂也。
君前為庸田佥事,城姑蘇,今憲淮南,又城合淝,一人之身,而二郡之民賴之,以有無窮之固,儒者之利,不其博哉?君名世德,字元臣,也裡可溫國人,由進士第,曆官應奉翰林文字、樞密都事、中書檢校、庸田佥事,為今官。
與餘前後為史氏,城又餘之所志而未成者也,義為紀之。
(卷三) 也裡可溫非國,曰“也裡可溫國人”者,猶雲基督教國人也。
也裡可溫非儒,曰“儒者之利”者,猶明季奉天主教之士大夫,其著書立說,仍稱吾儒也。
唐人稱景教徒為僧亦此例,或出于随俗習稱,或出于辨别未細也。
然元人之用也裡可溫四字,實含有兩種意義:其先所指者為教名,其後乃用以名其國土;與明人之用回回二字同例,既以為教,又以為國也。
《元文類》(卷四一)《經世大典序錄》“海外諸蕃”條,以也裡可溫、木速蠻,與爪哇、流求、倶藍、馬八兒等并稱。
戴良《九靈山房集》(卷廿一)《鶴年吟稿序》,亦以也裡可溫、回回與克烈、乃蠻、西蕃、天竺等并稱。
餘阙之稱也裡可溫國,亦其例也。
至順《鎮江志》:元鎮江府路總管府馬薛裡吉思,也裡可溫人,虎符懷遠大将軍,至元十五年正月二十五日至,八月一日再降金牌,改授明威将軍,副達魯花赤。
(卷十四) 右并見康熙《鎮江志》卷二十三,但删去“也裡可溫人”一句,故莫知其為也裡可溫也。
同《志》僑寓類:馬薛裡吉思,也裡可溫人,至元十五年授明威将軍、鎮江路總管府副達魯花赤,因家焉。
嘗造七寺,見僧寺類;每歲貢舍裡八,見土貢類。
(卷十八) “造七寺”及“舍裡八”之解釋,下章詳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