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章 鄉村對控制的回應(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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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明太祖還設置了另一項措施,就是以每個鄉村為單位設置“糧長”,負責征收稅糧。

    糧長由其鄉鄰選舉産生。

    參見《明史》,78/4b;柳诒徵《中國文化史》,第二章,第265頁,引自顧炎武《日知錄》。

    還請參見第四章注106。

    不過,明太祖采取的措施遠不如王莽(公元9—23年在位)來得激烈。

    參見《漢書》,卷99。

     [65]《大清十朝聖訓·世宗朝》,26/19a。

     [66]《清朝文獻通考》,4/4887。

     [67]《大清會典事例》,399/4b。

     [68]參見第五章注1。

     [69]《大清十朝聖訓·宣宗朝》,78/10a-b。

     [70]《大清曆朝實錄·仁宗朝》,296/24a-b。

    另一項措施是政府對債主向典押莊稼的農民索取的利率進行控制,這是否可以給貧民帶來利益值得懷疑。

    參見《江西通志》,卷首之三,16b-17a;《巴陵縣志》,15/3a。

     [71]楊景仁《籌濟編》,卷首,2a-30b。

     [72]《皇清奏議》,42/4b〔編者按:應為42/4a〕,1745年(乾隆十年)禮科監察禦史劉方霭的上奏〔編者按:劉方霭《清修補城垣勿用民力疏》〕。

     [73]參見第四章關于紳士及稅收制度部分;ChangChung-li,TheGentry,pp.25-28。

     [74]《沔陽州志》(1894),卷四《食貨》,37a。

     [75]《貴築黃氏家乘》,20b。

    引自ChangChung-li,TheGentry,p.26。

     [76]《欽定六部處分則例》,15/29。

    《清實錄》和《東華錄》中沒有收錄。

     [77]《清遠縣志》,卷首,15a-16a。

     [78]《天津府志》,26/5a-b。

    同書26/6a中記載了這條有趣的信息:“紳士田産率皆佃戶分種,歲取其半。

    佃戶見田主,略如主仆禮儀。

    ” [79]《大清曆朝實錄·文宗朝》,140/1b-2a。

     [80]章炳麟《檢論》,(1924),7/17a-b。

     [81]《大清十朝聖訓·世宗朝》,26/19a-20b;《大清曆朝實錄·世宗朝》,79/5b-7a;王先謙《東華錄》,14/20b-21b。

     [82]《學政全書》,9/6a-b。

     [83]楊景仁《籌濟編》,卷首,13a-14a。

    19世紀晚期,直隸清苑縣王家莊一村塾教師就在日常生活中把雍正帝強調的“積善”原則體現出來了:“光緒十五年(1889),楷随兄樹楠受業于王家莊。

    其時環王家莊各村,皆有地多至數十頃之戶,貧人無地者多,先生急勸地戶出糧赈窮,聽者固有之,然未能遍及。

    私竊歎而無如何。

    至二十六年,拳難起,而地戶一掃空矣。

    ”齊樹楷《惜陰學案》,載《中和》月刊,1941年第2卷(第10期),第19頁。

     [84]《大清十朝聖訓·高宗朝》,263/10a,乾隆帝引(《山東通志》收錄的)康熙谕旨。

    在康熙四十三年元月辛酉的上谕中,康熙帝說出對“小民”的關心:“朕數巡幸,咨訪民生利弊,知之甚詳。

    小民力作艱難,每歲耕三十畝者,西成時,除完租外,約餘二十石。

    其終歲衣食丁徭所恃惟此。

    ……今乃苛索無藝,将終年之力作而竭取之,彼小民何以為生耶?……至于蠲免錢糧,原為加恩小民,然田畝多歸缙紳豪富之家,小民所有幾何?從前屢頒蠲诏,無田窮民未必均沾惠澤。

    約計小民有恒業者,十之三四耳,餘皆賃地出租,所餘之糧,僅能度日。

    ……比年巡行七省,惟秦晉兩地民稍充裕,畿南四府及河南一路,殊覺生計艱難。

    山左初次巡幸,民甚饒裕,繼而少減,今則大異往昔矣。

    皆由在外大小官員,不能實心體恤民隐,為民除弊,而複設立名色,多方征取,以此民力不支,日就貧困。

    ”參見王先謙《東華錄·康熙》,73/4a-b中所引。

    我們從這道上谕中清楚看出,康熙帝對大地主未采取任何遏止措施。

     [85]《大清十朝聖訓·高宗朝》,263/10a-11a。

     [86]楊景仁《籌濟編》,卷首,14a-b。

     [87]《大清十朝聖訓·高宗朝》,263/15a-b。

     [88]《江西通志》,卷首之三,16b-17a。

     [89]王仁堪《王蘇州遺書》,7/31a。

    王仁堪在擔任江蘇鎮江知府時,在1892年大旱之後,為丹陽縣知縣及其下屬制定了一套救濟災民的措施。

    其中一條措施規定:“爾等須知,朝廷放赈,系為農民被旱受害,并非普濟窮人。

    ”這與清王朝對地方糧倉所顯示的政策完全符合。

     [90]《孟子·滕文公上》。

    Legge将此句翻譯為“Iftheyhaveacertainlivelihood,theywillhaveafixedheart”。

    無論把原文中“産”一詞當作“生計”(Livelihood)還是當作“财産”(Property),都必須記得,孟子及其同時代的其他孔子信徒都認為農業是基本謀生手段,認為土地是生存必不可少的條件。

     [91]例見傅築夫《中國經濟衰落之曆史的原因》,載《東方雜志》卷31,14期,第221—228頁;孔雪雄發表在《中山文化教育館季刊》第二卷第1143—1158頁上的文章〔編者按:《農村破産之事實分析》〕。

     [92]InstituteofPacificRelations,AgrarianChina,pp.168-170所考察的村莊名叫“件隻村”(chien-che-chueng),位于河北(即清代的直隸)南部廣宗縣。

     [93]《定州志》,19/12b-13b。

     [94]《鹿邑縣志》,9/3a。

    其他資料可以參見:《盧龍縣志》,10/1b,“盧龍為地瘠民貧之地”;同書10/2a中記載說:“人口十六萬餘,多自食其力,且十九業農,地狹人稠,終歲勞苦。

    ”《邯鄲縣志》,2/8b:“近年以來,雨量缺乏,或且釀成旱災。

    ……雖城東有數十村地濱滏水,每歲攔河閉閘,尚可灌溉一次,即乏雨澤,猶能賴以播種,不至寸粒俱無。

    然統一縣計之,則不及十之一二。

    約要以言,謂邯邑為土瘠民貧也可。

    ”《洛川縣志》,11/16a,引《延安府志》舊志,描述延安府所屬九個州縣說:“千裡頑山,四周重阻,商賈難以至其地,行旅難以出其鄉。

    以此經營之路即絕,有力難以雇請而得财,有粟難以貨賣而得銀。

    ”同書在3a中,是黎錦熙所寫的序言:“全縣人口尚不滿六萬,視南方大邑之城廂或一鄉鎮且不如。

    山原無林,川溝無水。

    ” [95]《蒙城縣志書》,1/9b。

    貧窮的村民要想從他們那悲慘的經濟處境翻身,通常非常困難;他們這種悲慘的景況,一直持續到最近時期。

    舉例來說,S.C.Lee,“HeartofChina’sProblem,”JournalofFarmEconomics,XXX(1948),p.268,引用C.ArnoldAnderson和MaryJoanBowman合著的TheChinesePeasant,p.233,反映了下列情況: [96]《靈山縣志》,21/297b。

    在廣東省這個比較繁榮省區的一些地區,也存在類似情況。

    DanielKulp,CountryLife,I,pp.104-105對其中一個鄉村的情況作了如下概括: Kulp補充說:“經濟狀況壞的家庭,過着上頓不接下頓的生活,任憑自然和宗族意志的支配。

    ……半數以上的家庭被迫為生存進行堅持不懈的鬥争,其成功主要憑借于宗族觀念和宗族組織。

    ” [97]Lt.Col.GeorgeB.Fisher,ThreeYears’Service(1863),pp.25-27. [98]馮桂芬《顯志堂集》,9/3a-b,收錄代李鴻章寫的奏折:“嗣是承平百餘年,海内殷富,為曠古所罕有。

    江蘇尤東南大都會,萬商百貨,骈阗充溢,甲于寰區。

    當是時,雖擔負之夫,蔬果之傭,亦得以轉移執事,分其餘潤。

    無論自種佃種,皆以餘力業田,不關仰給之需,遂無不完之稅。

    故乾隆中年以後,辦全漕者數十年,無他,民富故也。

    ……至道光癸未大水……商利減而農利從之,于是民漸自富而之貧。

    ……迨癸巳大水而後,始無歲不荒,無縣不緩。

    ” [99]參見本章注14-17中所指出的情況。

     [100]VonRichthofen,Letters(1903),p.54. [101]VonRichthofen,Letters,p.54. [102]VonRichthofen,Letters,p.56. [103]《恩平縣志》,4/12b。

    南海和九江兩地都是經濟繁榮地區。

     [104]例見《陽江志》(1925),7/4a;《巴陵縣志》,52/6b;Kulp,CountryLife,p.53。

     [105]Kulp,CountryLife,I.pp.104-105:“不到1/10的移民成功地遷回。

    ”更壞的是,出門闖天下未成功者在其家鄉也屬不适應環境的人(如果他們的确設法回去的話)。

    無論怎樣,這些人中很少會願意或能夠像辛勤的農民那樣勞動。

     [106]EllsworthHuntington,CharacterofRaces,pp.192-193:“(災荒之後)逃荒人群分為兩類。

    一類由設法回到家鄉的人組成。

    ……原因之一是他們在家鄉擁有土地;原因之二是性格使然,他們受傳統影響,喜歡過舊有的生活,即使悲慘也願意。

    ……另一類逃荒者,則屬于充滿精力和開創精神的人。

    ……鄉村地區最優秀的人才就這樣流失了。

    ”Huntington的總結性結論雖然不可信,但其觀察接近事實。

     [107]Kulp,CountryLife,pp.53-54;吳文輝《災荒與鄉村移民》,載《中山文化教育館季刊》第六卷,第49頁。

     [108]《巴陵縣志》,52/6b。

     [109]《邯鄲縣志》,6/3b。

    還請參見《同官縣志》,10/12b-17b;LinYüeh-hwa,GoldenWing,pp.3-10,黃東林的故事。

     [110]王植《遵旨縷陳八事疏》,引見吳汝綸《桐城吳先生日記》(1928),6/37a。

     [111]王邦玺《縷陳丁漕利弊戶口耗傷情形疏》,載葛士浚《皇朝經世文續編》,32/20a。

     [112]例見《靖州鄉土志》(1908),2/21b列舉湖南靖州20世紀初的數據:成年男子總數為44,126口。

    其中,士子有2,576人,農民為2,550人,商人為1,528人,小計33,873人。

    〔編者按:人數有誤。

    《靖州鄉土志》原文:士,二千五百七十六;農,二萬七千二百一十九;工,一千五百二十八;商,二千五百五十。

    〕其餘占總數23%的10,253人可能大多數無業。

    《綿竹縣鄉土志·曆史辛》(1908),15a中列舉了四川綿竹縣20世紀初的數據:男性人口為218,580口。

    其中,士8,900人,學童2,000人,農173,900人,工14,500人,商11,250人,吸煙者4,690人,遊民3,310人。

    《洛川縣志》在6/10b中列舉了陝西省洛川縣在20世紀初的數據:擁有職業(種田等)的為1,032人(占3.5%),無業者30,122人(占96.5%)。

    Kulp,CountryLife,p.90,提到了廣東省鳳凰村在1920年代的數據:總人口為650人;其中,有職業者為167人,移民55人,無業者428人(占該村總人口的65%)。

    Feihsiao-t’ung,PeasantLifeinChina,p.139,提到了江蘇開弦弓村在1930年代的數據:家庭總數為360戶;其中,274戶從事農業,59戶從事“專門職業”,14戶從事漁業,13戶無業。

     [113]Kulp,CountryLife,p.38,作出的結論比較模糊:“如果農民一生從事農業生産的年齡為20歲到44歲,那麼很清楚,隻有29%(1/4強)的人口創造了維生所必要的收入。

    然而,在這29%的人中,包括一些因健康原因而喪失勞力的人;其他45歲到64歲年齡段的人,應該還有一些具有生産力的像是從事家庭手工業的婦女,或是在外經商的男子。

    考察所有年齡層的人的生産能力,可以說實際上有一半人口的生存依靠另一半人口的勞動。

    ”Kulp所說“20歲到44歲”的含義雖然并不清楚,但他那許多人口并不從事生産性工作的觀點,大體上很有道理。

     [114]楊景仁《籌濟編》16/17b-24a,概括了清政府1682年到1802年間所采取的措施。

     [115]楊景仁《籌濟編》,16/21a-b和23b。

    還請參見第五章。

     [116]E.-R.Huc,ChineseEmpire,II,pp.324-325。

    Huc還在第323頁中作出這樣的總評價:“在艱難年月裡,度日如年。

    中國的某些地區,每一年都有大量的人口死于饑荒,每天僅能糊口的人,多到數不清。

    ”晚近也可以看到類似情況;其事例可以參見InstituteofPacificRelations,AgrarianChina,pp.248-249,對山東郓城縣鄉村的描述。

     [117]ConstanceGordon-Cumming,WanderingsinChina(1886),II,pp.137-142. [118]FrancisH.Nichols,ThroughHiddenShensi(1902),p.242. [119]葉昌熾《緣督廬日記鈔》,10/13a。

     [120]Gordon-Cumming,WanderingsinChina,p.142. [121]Nichols,ThroughHiddenShensi,p.228. [122]吳文輝在《中山文化教育館季刊》第四卷第45頁上發表的論文〔編者按:《災荒與鄉村移民》〕估計說,在1846年襲擊陝西、山東和江西的洪旱災害中,有220,000多人死去;在1849年襲擊直隸、浙江、甘肅、江蘇的類似災害中,有13,750,000人死去;在1876年到1878年間,江蘇、山東、直隸、陝西、河南、安徽和湖北等地大約有9,500,000人死于各種災害。

    還請參見《清史稿·災異志》,1/37-41。

    下列地方志的記載,也可以說明此點: 據《靖州鄉土志》(1908)2/10a-b的記載(隻包括漢人,苗人不在此列): 據《同官縣志》(1944)8/1b中的記載: 《翼城縣志》(1929)在9/11b-12a中記載說,陝西翼城縣受到嚴重幹旱的打擊,其後果是:人口從139,985人銳減到45,248人,戶數從25,957戶銳減到11,131戶。

    抛荒土地有23,087畝。

     [123]ChangChung-li,ChineseGentry,pp.51-52。

    MortonH.Fried對現代安徽滁縣所作的下列考察,全面地反映了清王朝19世紀的總體情況:“在過去五十年或更多的時間裡,滁縣鄉紳不斷移居縣城。

    這一潮流緩慢,而持續。

    随着清王朝對社會的控制減弱,遠離城牆保護的鄉紳發現自己的生活環境越來越不安全。

    ……由于鄉間出現了土匪,偶爾會有民變,生活在鄉村中的紳士……就成為這些土匪或民變的犧牲品。

    在這種情況下,紳士急于移居縣城,不但尋求城牆的實體保護,而且通過宗族紐帶關系和‘幹親’(私人之間的協議或‘好意’)關系尋求官員的社會保護。

    ”參見FabricofChineseSociety,p.224。

    不過,紳士并不一定都到有城牆的城鎮尋求保護。

    19世紀流行的一句名言警告說:“小亂隐于市,大亂隐于鄉。

    ”其道理十分清楚。

    在大規模反叛或民變期間,城鎮如果遇到強烈圍攻而抵抗失敗,災難就容易降臨。

    這樣,較高程度的安全存在于鄉間堡壘。

    因此,認為鄉紳移居城鎮的唯一動機在于尋求生命保護的觀點,并不完全正确。

    我們不應忘記一個事實:城鎮是社會和政治影響的中心,活躍的鄉紳自然向往。

     [124]正如Lin-le(林利,即A.F.Lindley),Ti-pingTien-kwoh(1866),I,p.101,指出:“在1838—1841年期間,清帝國許多地區處于極端悲慘和貧乏的狀态;由于災荒非常嚴重,緻使成千上萬的居民死去,無數居民被迫走上造反的道路。

    ” [125]《蒙城縣志書》,4/2b。

     [126]VonRichthofen,Letters,p.75. [127]ErnestF.Borst-Smith,MandarinandMissionary(1917),pp.52-57. [128]《清史稿·食貨志》,1/5b-6a。

    據估計,1849年的人口幾乎達到4.13億,而到1875年銳減到3.34億以下。

     [129]Tawney,LandandLabour,p.37. [130]VonRichthofen,Letters,pp.13and16. [131]《知新報》,光緒二十三年(1897),20/11a。

     [132]ChenHan-seng,ChinesePeasant,p.6:“自上個世紀中葉以來,沿海港口、鐵路沿線和沿江各地,商業、工業的持續發展越來越明顯。

    金錢經濟,或者說以錢币作為交換工具,日益深入到清帝國遙遠的内陸地區。

    所有這一切,同灌溉工程長久以來被忽視、農業生産下降的情況形成鮮明對比。

    ” [133]L.Richard,ComprehensiveGeography,p.327,列出了這些港口和商業中心。

     [134]JohnS.Burgess,GuildsofPeking(1928),p.43.StanleySpector,“LiHung-changandtheHuai-chun”(Ph.D.dissertation,UniversityofWashington,1953),chapter10,概括了這一發展的開端。

    Morse,InternationalRelations,I,p.366,TableF,列舉了中國1843—1860年間茶葉、絲綢出口數據。

    1830年到1833年間,茶葉出口平均每年為51,311,000磅,1860年上升為121,388,100磅;絲綢出口,1830年到1833年間平均每年為5,434包(廣州和上海),1858年上升到85,970包(上海)。

     [135]或許,棉布是最好的範例。

    1844年英國在廣州的一名商務代理把當地所産棉布的樣品連同價格說明送回英國。

    他的通訊員告訴他,他們在曼徹斯特生産不出同一價格、同一質量的商品。

    他的報告值得在這裡部分引述如下:“中國人的習慣是節儉和守舊,以至他們穿的衣服正是他們祖先以前所穿過的。

    ……一個靠勞動為生的中國人,一件新衣至少要能穿上三年,并且在這個期間還要能經得住幹極其沉重的粗活時的磨損,不然他們是不會買的。

    ”“當收獲完畢後,農家所有的人力,不分老少,都一齊去梳棉、紡紗和織布……産品的品質是不同的……都是家中生産出來的。

    生産者除了原料以外,實際上不用花任何錢。

    ”參見KarlMarx,“TradewithChina,”文中引用CorrespondenceRelativetotheEarlofElginsSpecialMissiontoChinaandJapan藍皮書。

    該文載于NewYorkDailyTribune,1859年12月3日,後來收入MarxonChina,pp.89-99。

     [136]PeterAuber,China(1834),p.64. [137]E.ColborneBaber,TravelsandResearchesinWesternChina(1882),p.159. [138]比如,InstituteofPacificRelations,AgrarianChina,p.225:“中國鄉村社會在同世界市場産生聯系之後,在過去百年來不可避免的趨勢是,中國方面的手工産品為生存而對抗國外經濟侵略的絕望掙紮。

    ……換句話說,棉布、煤油、棉紗、釘子和縫紉針等商品的進口數量一直增加;這些商品取代了以前的手工産品,直接造成了中國手工業的全面沒落。

    ”還請參見李紫翔的《中國手工業之沒落過程》,載《中山文化教育館季刊》第四卷第三期。

    該文叙述了20世紀最初幾十年中國手工業衰落情況。

     [139]ArthurSmith,ChinainConvulsion(1901),I,pp.90-91. [140]FeiHsiao-t’ung,China’sGentry(1953),pp.113-114. [141]RoswellH.Graves,FortyYearsinChina(1895),pp.77-78:“雖然在外國人把鴉片從印度輸入之前,中國人就知道鴉片,但是吸食鴉片的習慣還不普遍。

    毫無疑問,在印度廣種鴉片煙,并鼓勵中國人吸食,東印度公司必須承擔這個責任。

    中國最初竭力抵抗,但是由于在1842年所謂‘鴉片戰争’中戰敗,被迫默許鴉片貿易;接着在1856年同英國、法國進行的第二次鴉片戰争中戰敗之後,隻得簽訂條約,承認鴉片貿易合法化。

    此後,吸食鴉片在沿海各省驚人地擴散開來。

    本地鴉片種植也快速增加,以供應日益增加的毒藥需求。

    ”JamesD.Ball,ThingsChinese(1906),pp.488-490,提醒注意19世紀最後幾十年鴉片進口減少的事實。

    參見清帝國海關總稅務司統計科(StatisticalDepartmentoftheInspectorateGeneraloftheImperialCustoms)出版的小冊子,主要有:“Opium,”SpecialSeriesNo.4,Shanghai,1881;“NativeOpium,”SpecialSeriesNo.9,1888;and“Opium:HistoricalNote,orthePoppyinChina,”SpecialSeriesNo.13,1889. [142]Morse,TradeandAdministration(1913),p.337。

    他舉出一些數字,顯示鴉片貿易的擴張情況。

    還請參見他的另一著作InternationalRelations,I,pp.209-210,TablesDandE。

    不過,馬士指出自己的數字是有争議的。

     [143]Burgess,GuildsofPeking(1928),p.38。

    正文中所提到的時間是指1880年;當時進口總值大約80,000,000兩。

     [144]RobertColtman,TheChinese(1891),p.125. [145]Nichols,ThroughHiddenShensi(1902),pp.56-57. [146]Borst-Smith,MandarinandMissionary(1917),pp.72-73. [147]Morse,InternationalRelations,I,p.210。

    同時,銀元的流通越來越廣泛,最終取代了銀兩而作為交換中介。

    參見汪輝祖《病榻夢痕錄》,卷下,69a-b。

    他在1796年,描述了洋錢或番銀從廣東和福建流入浙江的情況,并明顯很遺憾地指出“物所罕見,辄以洋名”,“其價皆視直省土産較昂”。

    還請參見李慈銘《越缦堂日記·孟學齋日記》,乙集上,3a。

    1865年秋,當時他在浙江紹興。

    “日記”說,他的一個朋友(生員)從北京彙給妻子14兩銀子。

    錢到紹興後,他妻子到手了20銀元8分,該數目與14兩銀子相當。

    李慈銘還補充說:“盡人皆知之‘英洋錢’,十年前還未見。

    ……鹹豐末年,僅于滬、粵等處流通,然今江、浙皆用此洋錢。

    ” [148]駱秉章(1793—1867)《駱文忠公奏稿》,8/13-14。

    還請參見全漢昇《美洲白銀與十八世紀中國物價革命的關系》,載《中研院曆史語言研究所集刊》,第28本下冊,第517—550頁。

     [149]FranklinL.Ho(何廉),RuralReconstructioninChina,p.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