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村、集市和鄉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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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bid.,I,p.268;II,p.286。
即使是南京,在1842年也遠遠不是嚴格的“都市”,一名英國官員這樣說道:“南京城的外表……真有點令人失望。
被土牆圍起來的空間,整整有4/5看上去就是一大片耕地,而不是我們所期望看到的人口稠密的建築群。
”參見JohnOuchterlony,TheChineseWar:AnAccountofAlltheOperationsoftheBritishForcesfromtheCommencementtotheTreatyofNanking(1844),p.476。
一些中國作者也描述了類似南京的其他城市情況,參見于蔭霖,《于中丞遺書》,1/27a和2/23a;華學瀾《辛亥日記》,第49頁。
雖然中華帝國的鄉村一般是由村莊、三家村和集市組成的,但是一些地方還沒有出現人口集中化的情況。
Richthofen在1872年這樣評價了四川省城鎮的情況:“在中國,農村和城鎮之間存在着極為明顯的區别,沒有其他省能夠同四川省相比……在四川,鄉村到處點綴着的是農莊或小于農莊的小村。
農民同其大家庭就居住在農田的中間。
那些從事手工業或商業的人生活在市鎮或城鎮裡,但是,中國式的城鎮般的村莊很少出現。
”參見Letters(1903),p.165。
EdwardH.Parker,China:HerHistory,DiplomacyandCommerce,fromtheEarliestTimestothePresentDay(1901),p.181,列出了一份常用的各種地方區域和層級的名稱清單。
該書雖然不盡理想,但可以作參考。
[10]地方志通常載明各州縣的村莊數量。
例見《博白縣志》(1832),5/16-25;《豐鎮縣志書》(1881年修,1916年刊),1/13-20;《鹿邑縣志》(1896),3/4b;《香山縣志》(1911年修,1923年刊印),2/1a-b。
〔編者按:本書引用了兩種版本的《香山縣志》,一部是1873年修,1879年刊《香山縣志》;另一部是1911年修,1923年刊《香山縣志續編》。
此處應為1879年版《香山縣志》。
後文也有二者混淆的情況,編者分别冠以《香山縣志》與《香山縣志續編》,以相區分。
〕 [11]DanielH.Kulp,CountryLifeinSouthChina:TheSociologyofFamilism(1925),I,p.xxix. [12]《蔚州志》(1877),卷首,18a-b。
[13]“鄉”作為鄉村地區的基層行政單位大概在周朝時就已經産生了。
《左傳·襄公九年》就叙述了有關“鄉正”的問題,表明宋國當時已有這樣的單位。
在秦朝和漢朝,鄉自然成為地方基層行政組織中的一級,由10個“亭”組成。
随後的各王朝統治者,都保留了鄉組織,但是作了修改。
舉例言之,在晉朝(公元265—419),每100戶組成1鄉;在唐朝(公元618—906),每100戶組成1裡,每5裡組成1鄉。
宋朝沿用唐朝的制度。
一些地方志修纂者說,雖然在明朝1381年确立鄉制時鄉組織不再是政府的鄉村行政機構,但是在許多地方,它還是作為基層行政機構,一直延續到清朝。
此後,“鄉”就演變為“鄉下”意義上的“鄉”,區别于“鎮”“城區”,為人們廣泛使用,參見《明史》,77/2。
但是在清朝時期,官方并沒有完全把“鄉”視為“鄉下”,在一定範圍内還是作為基層組織。
在一些地區,其實際環境表明不能再設置縣級行政組織時,即取消縣一級,降級改為鄉。
舉例來說,山西省的樂平縣在1769年改為樂平鄉,馬邑縣改為馬邑鄉;1807年,直隸的新安縣改為新安鄉。
在這些事例中,縣級機構及其他職能就都被取消了,參見《清朝續文獻通考》(1936),135/8952-8953。
[14]ArthurH.Smith,VillageLifeinChina:aStudyinSociology(1899),序言。
在一些小地方,或許也有不同,例見楊開道等《清河:一個社會學的分析》,第2頁。
[15]ArthurSmith,VillageLife,p.30. [16]GeorgeW.Browne,China:theCountryandItsPeople(1901),p.195.并參見RobertK.Douglas,SocietyinChina(1894),p.109,他錯誤地認為鄉村村落就是井田制。
[17]E.-R.Huc,TheChineseEmpire(1855),II,p.98. [18]E.-R.Huc,TheChineseEmpire(1855),II,pp.297,andI,pp.289-290. [19]稍後的一位作者證實了Huc關于四川省的觀察。
參見AliciaB.Little,TheLandoftheBlueGown(1902),pp.113-198,該書以熟悉的筆調叙述了作者1898年7月至10月間在四川體會到的農村生活。
還參見Richthofen,Letters,p.181。
[20]湖北省的部分地方顯示了該省某種程度的繁榮。
Oxenham于1868年從北京到漢口旅行時寫道:“長江越來越寬。
……江兩岸的人口稠密。
每20裡的地方就有一個大寨(市場),大寨之間分布着許多小村莊。
”參見Williamson,Journeys,II,p.413。
[21]GeorgeB.Cressey,China'sGeographicalFoundations:ASurveyoftheLandandItsPeople(1934),p.13,報告說:“有兩個中國,它們各自的地理特點截然不同,相互之間形成鮮明的對比。
”不過他接着在第15頁補充說:“華北和華南的分界線不斷在變。
的确有許多特點逐漸重疊并彼此融合。
大體說來,變化發生在長江與黃河之間的中線,在北緯34度線左右。
” [22]參見王怡柯《農村自衛研究》(1932),第32頁。
不過應該指出的是,華南也有不少農村是聚居性的。
[23]本書第八章将讨論這一問題。
[24]MarkS.Bell,China,BeingaMilitaryReport(1884),I,p.61. [25]Bell,China,p.78. [26]Bell,China,p.123,又見pp.62-63,pp.118-119。
其他作者也觀察到了類似的村莊。
例如,Lt.Col.GeorgeB.Fisher,PersonalNarrativeofThreeYears’ServiceinChina(1863),pp.254-255,描述了坐落在直隸省北部地區一組極度“肮髒、悲慘”的鄉村。
李慈銘《越缦堂日記·荀學齋日記》,己集上,13a,光緒十年(1884)三月十六日指出,直隸省通州和武清之間的鄉村,給人的印象是“華北土地貧瘠、凄涼”。
[27]Bell.China.I,p.124;并參見pp.67-68對其他富裕村子的描述。
Bell在第162頁中對華北(直隸和山東)農村的總特點作了如下的叙述:“一路所經過的村子,其規模大體上在三萬平方碼到十萬平方碼之間〔編者按:1平方碼&asymp0.84平方米〕。
一條主街穿過村子,車輛一般隻能單線通行……每個村子都用許多空間來做院子。
房屋低矮,隻有一層,用泥磚修成。
房屋外面塗上了泥和剁碎了的麥稈;每年都要重新塗一次。
……房頂是用茅草或瓦片蓋的。
磚砌的房屋非常少。
……院子總是很肮髒,到處都是泥土。
沒有煙囪。
每間住房的裡面通常都有凸起來、中空的炕,可以用來加熱。
” [28]Bell.China,p.123.同樣參見pp.127、168對遭受洪水威脅的其他村子的描述。
[29]Bell.China,p.68. [30]SamuelW.Williams,TheMiddleKingdom(1883),I,pp.280-281. [31]參見《九江儒林鄉志》(1883),5/1a-4a。
下列對比較繁榮的華南農村的精确描述對我們的研究很有益處: (1)福建:“野雞山高聳入雲,風景如畫。
在其較低的山坡地帶,坐落着一個村莊。
在村子之下,一條山谷在深深地沉睡,躺在群山那懸崖陡峭的懷抱裡。
幾百個農民居住在山谷裡,主要從事水稻種植。
他們在散落于平緩的山坡和平地上的稻田裡忙碌着。
在他們頭頂之上,就是陡峭的大山,暗黑色的森林從山下往山上延伸。
在萬裡無雲、碧空如洗之時,如果在青翠的光輝下觀看野雞山的下半部,就能發現覆蓋着灰色瓦片的屋頂;一片疊着一片,就像魚鱗一樣。
”這段叙述描寫了19世紀末的山村情況。
參見Lin-Yüeh-Hwa(林耀華),TheGoldenWing(《金翼》),p.1。
(2)浙江:“我在1855年6月裡參觀了坐落在浙江湖州附近群山山麓的一個産絲的小村。
雖然當地人對一個外國人出現在他們中間相當吃驚,但是總的說來仍然很有禮貌,非常好客。
其他産絲之鄉擁有的富有和舒适,顯然這個山村也擁有。
居民們穿戴很好,住房堅固、美觀。
從居民們的臉色來看,他們生活很好。
幾乎所有的農房都很不錯,還有高大的牆圍着。
”參見RobertFortune,AResidenceamongtheChinese(1857),p.360。
(3)江蘇:“夏天,我有幸在一朋友的伴随下,參觀了坐落在南京東南小山之中的一個典型農村。
……我們在迂回行進大約一英裡之後,來到了一個名叫佘村(Shet’sun)的小村子。
該村的居民大約有五六百人。
……佘(She)先生是該族的族長,也是該村的村長……給我們以幫助。
……佘先生雖然和農民生活在一起,但是其衣着和行為舉止證明他并不是農民。
……事實上,他是該村村學的校長,也是該村的大地主。
他引我們來到村廟;這裡不僅是供奉神祇的地方,還是招待客人的下榻之處,雖然訪客不多。
……佘先生邀請我們到他家做客。
他的房屋有好幾棟,是相當大的磚瓦建築。
……村裡大多數農民都是他的佃農。
佃農們的房屋也是修建得很好的磚瓦房。
房屋之間的小巷,不但狹窄,而且彎彎曲曲。
村子裡沒有商店,但是有個農夫在需要時充當屠夫,向其鄰居售賣肉和一些其他必需品。
總的說來,村民們吃得好,穿得好,對生活感到滿意和幸福。
但是,一般說來,南京附近地區的佃農生活看起來并不如該村佃農們那樣舒服或幸福。
中國還未完全從太平天國叛亂帶來的毀壞中複蘇過來。
”EdwardWilliams,China,YesterdayandToday(1923),pp.89-91.JohnL.Buck,ChineseFarmEconomy:AStudyof2866Farmsin17Localitiesand7ProvincesinChina(1930),p.26後面提供的插圖mapi,描繪了南京附近洞橋(TungChiao)村中的農莊、農田、路徑、池塘、橋梁、寺廟和學校。
看了該圖之後,就會得到有關農村的一個總印象。
[32]LeonDonnat,PaysansencommunautéduNing-po-fou(1862),p.8. [33]我們舉一些事例就可以表明華北的情況。
下列一段來自《延慶州志》(1880),2/5a-59b的史料,表明了同一地區各鄉村的規模變化相當大: 下面的引文可資比較。
根據C.SpurgeonMedhurst教士的一篇報告,見JournaloftheRoyalAsiaticSociety,NorthChinaBranch,N.S.,XXIII(1888),p.86,山東省益都縣約有1,000個村子,25萬人口。
由于有一部分居民生活在城市裡,因而每個村子居民的平均數在250人以下,或許還在200人以下。
根據《撫甯縣志》(1877),8/15a的記載,直隸省撫甯縣有605個村子,267,746位居民。
即使假設所有的居民都生活在鄉村(事實上當然不是這樣),每村的平均人口也隻有442人。
[34]參見《正定縣志》(1875),卷首圖,22b-23a: [35]參見《定州志》(1850),卷六和卷七各頁。
[36]應該指出的是,盡管存在着差異(其中一些還十分重要),但是中國鄉村的組織模式基本上是相似的,并且以不同的程度向我們展示出本質上類似的活動。
因此,中國鄉村之間存在着的差異,并沒有産生不同類型和種類的鄉村,例如印度的“私有型”和“共有型”鄉村。
B.H.Baden-Powell,TheIndianVillageCommunity(1896),pp.8-9,和TheOriginandGrowthofVillageCommunitiesinIndia(1899),p.19,指出了印度的兩種類型鄉村,以及它們之間存在着的區别: R.Mukerjee,DemocraciesoftheEast:aStudyinComparativePolitics(1923),pp.265-266,指出印度存在三種類型的鄉村。
(1)地租(ryotwari)型鄉村。
這種鄉村或許是最古老的,它們“起源于一位頭人帶着些部落或宗族定居某地”。
(2)封建領主(zamindari)或地主所有制型鄉村。
在這種鄉村裡,“頭人必然是地主”。
(3)“共有型”的鄉村。
在這種鄉村裡,“村民們不隻對自己耕種的土地擁有所有權,而且擁有全部的村地”。
19世紀和之前相當長時期的中國鄉村,可以說有些類似于印度的“私有型”或“地租型”鄉村。
類似于印度“共有型”的鄉村可能存在于古代中國,盡管我們還不能證明這一點。
雖然近代學者對孟子“井田制”思想的曆史事實持懷疑态度,但是這種思想或許粗略地反映了孟子時代已然不存在的鄉村土地分配的原始情況。
19世紀中國的單族鄉村(後面會讨論此點),
即使是南京,在1842年也遠遠不是嚴格的“都市”,一名英國官員這樣說道:“南京城的外表……真有點令人失望。
被土牆圍起來的空間,整整有4/5看上去就是一大片耕地,而不是我們所期望看到的人口稠密的建築群。
”參見JohnOuchterlony,TheChineseWar:AnAccountofAlltheOperationsoftheBritishForcesfromtheCommencementtotheTreatyofNanking(1844),p.476。
一些中國作者也描述了類似南京的其他城市情況,參見于蔭霖,《于中丞遺書》,1/27a和2/23a;華學瀾《辛亥日記》,第49頁。
雖然中華帝國的鄉村一般是由村莊、三家村和集市組成的,但是一些地方還沒有出現人口集中化的情況。
Richthofen在1872年這樣評價了四川省城鎮的情況:“在中國,農村和城鎮之間存在着極為明顯的區别,沒有其他省能夠同四川省相比……在四川,鄉村到處點綴着的是農莊或小于農莊的小村。
農民同其大家庭就居住在農田的中間。
那些從事手工業或商業的人生活在市鎮或城鎮裡,但是,中國式的城鎮般的村莊很少出現。
”參見Letters(1903),p.165。
EdwardH.Parker,China:HerHistory,DiplomacyandCommerce,fromtheEarliestTimestothePresentDay(1901),p.181,列出了一份常用的各種地方區域和層級的名稱清單。
該書雖然不盡理想,但可以作參考。
[10]地方志通常載明各州縣的村莊數量。
例見《博白縣志》(1832),5/16-25;《豐鎮縣志書》(1881年修,1916年刊),1/13-20;《鹿邑縣志》(1896),3/4b;《香山縣志》(1911年修,1923年刊印),2/1a-b。
〔編者按:本書引用了兩種版本的《香山縣志》,一部是1873年修,1879年刊《香山縣志》;另一部是1911年修,1923年刊《香山縣志續編》。
此處應為1879年版《香山縣志》。
後文也有二者混淆的情況,編者分别冠以《香山縣志》與《香山縣志續編》,以相區分。
〕 [11]DanielH.Kulp,CountryLifeinSouthChina:TheSociologyofFamilism(1925),I,p.xxix. [12]《蔚州志》(1877),卷首,18a-b。
[13]“鄉”作為鄉村地區的基層行政單位大概在周朝時就已經産生了。
《左傳·襄公九年》就叙述了有關“鄉正”的問題,表明宋國當時已有這樣的單位。
在秦朝和漢朝,鄉自然成為地方基層行政組織中的一級,由10個“亭”組成。
随後的各王朝統治者,都保留了鄉組織,但是作了修改。
舉例言之,在晉朝(公元265—419),每100戶組成1鄉;在唐朝(公元618—906),每100戶組成1裡,每5裡組成1鄉。
宋朝沿用唐朝的制度。
一些地方志修纂者說,雖然在明朝1381年确立鄉制時鄉組織不再是政府的鄉村行政機構,但是在許多地方,它還是作為基層行政機構,一直延續到清朝。
此後,“鄉”就演變為“鄉下”意義上的“鄉”,區别于“鎮”“城區”,為人們廣泛使用,參見《明史》,77/2。
但是在清朝時期,官方并沒有完全把“鄉”視為“鄉下”,在一定範圍内還是作為基層組織。
在一些地區,其實際環境表明不能再設置縣級行政組織時,即取消縣一級,降級改為鄉。
舉例來說,山西省的樂平縣在1769年改為樂平鄉,馬邑縣改為馬邑鄉;1807年,直隸的新安縣改為新安鄉。
在這些事例中,縣級機構及其他職能就都被取消了,參見《清朝續文獻通考》(1936),135/8952-8953。
[14]ArthurH.Smith,VillageLifeinChina:aStudyinSociology(1899),序言。
在一些小地方,或許也有不同,例見楊開道等《清河:一個社會學的分析》,第2頁。
[15]ArthurSmith,VillageLife,p.30. [16]GeorgeW.Browne,China:theCountryandItsPeople(1901),p.195.并參見RobertK.Douglas,SocietyinChina(1894),p.109,他錯誤地認為鄉村村落就是井田制。
[17]E.-R.Huc,TheChineseEmpire(1855),II,p.98. [18]E.-R.Huc,TheChineseEmpire(1855),II,pp.297,andI,pp.289-290. [19]稍後的一位作者證實了Huc關于四川省的觀察。
參見AliciaB.Little,TheLandoftheBlueGown(1902),pp.113-198,該書以熟悉的筆調叙述了作者1898年7月至10月間在四川體會到的農村生活。
還參見Richthofen,Letters,p.181。
[20]湖北省的部分地方顯示了該省某種程度的繁榮。
Oxenham于1868年從北京到漢口旅行時寫道:“長江越來越寬。
……江兩岸的人口稠密。
每20裡的地方就有一個大寨(市場),大寨之間分布着許多小村莊。
”參見Williamson,Journeys,II,p.413。
[21]GeorgeB.Cressey,China'sGeographicalFoundations:ASurveyoftheLandandItsPeople(1934),p.13,報告說:“有兩個中國,它們各自的地理特點截然不同,相互之間形成鮮明的對比。
”不過他接着在第15頁補充說:“華北和華南的分界線不斷在變。
的确有許多特點逐漸重疊并彼此融合。
大體說來,變化發生在長江與黃河之間的中線,在北緯34度線左右。
” [22]參見王怡柯《農村自衛研究》(1932),第32頁。
不過應該指出的是,華南也有不少農村是聚居性的。
[23]本書第八章将讨論這一問題。
[24]MarkS.Bell,China,BeingaMilitaryReport(1884),I,p.61. [25]Bell,China,p.78. [26]Bell,China,p.123,又見pp.62-63,pp.118-119。
其他作者也觀察到了類似的村莊。
例如,Lt.Col.GeorgeB.Fisher,PersonalNarrativeofThreeYears’ServiceinChina(1863),pp.254-255,描述了坐落在直隸省北部地區一組極度“肮髒、悲慘”的鄉村。
李慈銘《越缦堂日記·荀學齋日記》,己集上,13a,光緒十年(1884)三月十六日指出,直隸省通州和武清之間的鄉村,給人的印象是“華北土地貧瘠、凄涼”。
[27]Bell.China.I,p.124;并參見pp.67-68對其他富裕村子的描述。
Bell在第162頁中對華北(直隸和山東)農村的總特點作了如下的叙述:“一路所經過的村子,其規模大體上在三萬平方碼到十萬平方碼之間〔編者按:1平方碼&asymp0.84平方米〕。
一條主街穿過村子,車輛一般隻能單線通行……每個村子都用許多空間來做院子。
房屋低矮,隻有一層,用泥磚修成。
房屋外面塗上了泥和剁碎了的麥稈;每年都要重新塗一次。
……房頂是用茅草或瓦片蓋的。
磚砌的房屋非常少。
……院子總是很肮髒,到處都是泥土。
沒有煙囪。
每間住房的裡面通常都有凸起來、中空的炕,可以用來加熱。
” [28]Bell.China,p.123.同樣參見pp.127、168對遭受洪水威脅的其他村子的描述。
[29]Bell.China,p.68. [30]SamuelW.Williams,TheMiddleKingdom(1883),I,pp.280-281. [31]參見《九江儒林鄉志》(1883),5/1a-4a。
下列對比較繁榮的華南農村的精确描述對我們的研究很有益處: (1)福建:“野雞山高聳入雲,風景如畫。
在其較低的山坡地帶,坐落着一個村莊。
在村子之下,一條山谷在深深地沉睡,躺在群山那懸崖陡峭的懷抱裡。
幾百個農民居住在山谷裡,主要從事水稻種植。
他們在散落于平緩的山坡和平地上的稻田裡忙碌着。
在他們頭頂之上,就是陡峭的大山,暗黑色的森林從山下往山上延伸。
在萬裡無雲、碧空如洗之時,如果在青翠的光輝下觀看野雞山的下半部,就能發現覆蓋着灰色瓦片的屋頂;一片疊着一片,就像魚鱗一樣。
”這段叙述描寫了19世紀末的山村情況。
參見Lin-Yüeh-Hwa(林耀華),TheGoldenWing(《金翼》),p.1。
(2)浙江:“我在1855年6月裡參觀了坐落在浙江湖州附近群山山麓的一個産絲的小村。
雖然當地人對一個外國人出現在他們中間相當吃驚,但是總的說來仍然很有禮貌,非常好客。
其他産絲之鄉擁有的富有和舒适,顯然這個山村也擁有。
居民們穿戴很好,住房堅固、美觀。
從居民們的臉色來看,他們生活很好。
幾乎所有的農房都很不錯,還有高大的牆圍着。
”參見RobertFortune,AResidenceamongtheChinese(1857),p.360。
(3)江蘇:“夏天,我有幸在一朋友的伴随下,參觀了坐落在南京東南小山之中的一個典型農村。
……我們在迂回行進大約一英裡之後,來到了一個名叫佘村(Shet’sun)的小村子。
該村的居民大約有五六百人。
……佘(She)先生是該族的族長,也是該村的村長……給我們以幫助。
……佘先生雖然和農民生活在一起,但是其衣着和行為舉止證明他并不是農民。
……事實上,他是該村村學的校長,也是該村的大地主。
他引我們來到村廟;這裡不僅是供奉神祇的地方,還是招待客人的下榻之處,雖然訪客不多。
……佘先生邀請我們到他家做客。
他的房屋有好幾棟,是相當大的磚瓦建築。
……村裡大多數農民都是他的佃農。
佃農們的房屋也是修建得很好的磚瓦房。
房屋之間的小巷,不但狹窄,而且彎彎曲曲。
村子裡沒有商店,但是有個農夫在需要時充當屠夫,向其鄰居售賣肉和一些其他必需品。
總的說來,村民們吃得好,穿得好,對生活感到滿意和幸福。
但是,一般說來,南京附近地區的佃農生活看起來并不如該村佃農們那樣舒服或幸福。
中國還未完全從太平天國叛亂帶來的毀壞中複蘇過來。
”EdwardWilliams,China,YesterdayandToday(1923),pp.89-91.JohnL.Buck,ChineseFarmEconomy:AStudyof2866Farmsin17Localitiesand7ProvincesinChina(1930),p.26後面提供的插圖mapi,描繪了南京附近洞橋(TungChiao)村中的農莊、農田、路徑、池塘、橋梁、寺廟和學校。
看了該圖之後,就會得到有關農村的一個總印象。
[32]LeonDonnat,PaysansencommunautéduNing-po-fou(1862),p.8. [33]我們舉一些事例就可以表明華北的情況。
下列一段來自《延慶州志》(1880),2/5a-59b的史料,表明了同一地區各鄉村的規模變化相當大: 下面的引文可資比較。
根據C.SpurgeonMedhurst教士的一篇報告,見JournaloftheRoyalAsiaticSociety,NorthChinaBranch,N.S.,XXIII(1888),p.86,山東省益都縣約有1,000個村子,25萬人口。
由于有一部分居民生活在城市裡,因而每個村子居民的平均數在250人以下,或許還在200人以下。
根據《撫甯縣志》(1877),8/15a的記載,直隸省撫甯縣有605個村子,267,746位居民。
即使假設所有的居民都生活在鄉村(事實上當然不是這樣),每村的平均人口也隻有442人。
[34]參見《正定縣志》(1875),卷首圖,22b-23a: [35]參見《定州志》(1850),卷六和卷七各頁。
[36]應該指出的是,盡管存在着差異(其中一些還十分重要),但是中國鄉村的組織模式基本上是相似的,并且以不同的程度向我們展示出本質上類似的活動。
因此,中國鄉村之間存在着的差異,并沒有産生不同類型和種類的鄉村,例如印度的“私有型”和“共有型”鄉村。
B.H.Baden-Powell,TheIndianVillageCommunity(1896),pp.8-9,和TheOriginandGrowthofVillageCommunitiesinIndia(1899),p.19,指出了印度的兩種類型鄉村,以及它們之間存在着的區别: R.Mukerjee,DemocraciesoftheEast:aStudyinComparativePolitics(1923),pp.265-266,指出印度存在三種類型的鄉村。
(1)地租(ryotwari)型鄉村。
這種鄉村或許是最古老的,它們“起源于一位頭人帶着些部落或宗族定居某地”。
(2)封建領主(zamindari)或地主所有制型鄉村。
在這種鄉村裡,“頭人必然是地主”。
(3)“共有型”的鄉村。
在這種鄉村裡,“村民們不隻對自己耕種的土地擁有所有權,而且擁有全部的村地”。
19世紀和之前相當長時期的中國鄉村,可以說有些類似于印度的“私有型”或“地租型”鄉村。
類似于印度“共有型”的鄉村可能存在于古代中國,盡管我們還不能證明這一點。
雖然近代學者對孟子“井田制”思想的曆史事實持懷疑态度,但是這種思想或許粗略地反映了孟子時代已然不存在的鄉村土地分配的原始情況。
19世紀中國的單族鄉村(後面會讨論此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