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村、集市和鄉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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占村子總數的22.5%)每村的人口為100到199不等。
[35]表1-1到表1-4說明了上面所提出的結論。
[36]令人遺憾的是,我們手頭沒有可供比較的材料,以說明華南的情況。
表1-1:華北鄉村情況(人口為1,000以上) 續表 表1-2:華北鄉村情況(人口為100到199之間) 續表 續表 表1-3:華北小鄉村情況表*(人口少于100人) 續表 表1-4:華北大小村莊的物質條件 鄉村集市與城鎮 明恩溥(A.H.Smith)在19世紀末對集市的一般特點綜述如下: 舉行鄉村集市的次數差别很大。
在大城市裡,市場每天都開放,但是在鄉村,這樣就會浪費時間。
有時,集市隔天進行,有時隔兩天進行。
不過,較為普遍的時間安排按農曆月份的劃分而定。
……如果每5天舉行1次集市,那麼每月要舉行6次。
……不同的集市是根據它舉行的日子來命名的,比如“一六市場”,指集市是在每月的1日、6日、11日、16日、21日和26日裡舉行。
[37] 在中華帝國的不同地方,集市的名稱是不同的。
大體說來,華北集市叫“集”(聚集),而華南集市稱“墟”,西部則稱“場”。
[38]不論名稱是什麼,其功能和安排基本上是一樣的。
我們或許可以引用地方志中的一些描述。
根據《盧龍縣志》的記載,該縣鄉村集市的安排如下:[39] 表1-5:盧龍縣的鄉村集市 這是華北集市典型的情況,雖然北方其他地區的集市,在貨物交易和集市日期安排等方面稍有不同。
[40] 集市通常設在買賣者走路就可以到達的地方。
[41]雖然偶爾也有買賣雙方來自鄰近各縣,但是路程也不是很遠。
[42]由于集市場所的分布要按照其服務的鄉村的需求情況而定,因此,鄉村集市之間的距離以及集市同縣城之間的距離各不相同,鄉村集市通常坐落在離縣城相當遠的地方。
至于縣城,通常擁有自己的市場。
[43] 不同的州縣擁有的集市數量是不同的,從十幾個到幾百個不等。
我們根據19世紀地方志提供的材料制出下表,可以反映出其間的差異相當大,無疑是由各地繁榮程度不同所緻。
[44] 鄉村的經濟需求并不是隻由鄉村集市來滿足。
有些城鎮,事實上就是十分發達的市場;還有一些擁有“商業街”的村莊,也具有集市的雛形。
下文對于兩個這種村子的描寫,可以窺見19世紀晚期華北的情況。
根據一些英國軍官在1880年代所作的調查,位于棗林(Tsao-lin)到北京路上的延朝(Yen-chao)村,就是一個“坐落在稠密樹林裡的村莊”。
該村有條“長500到600碼,兩旁商店林立”的街道。
坐落在天津到德州路上的紹店(Shawtyen)莊,也是一個大村子,其商業發展的程度幾乎同小城鎮相當。
調查者說: 它的外觀顯示了農業的繁榮。
我們到的時候,正趕上大規模的集市。
2到8頭牛、馬駒或騾子拉着的二輪馬車,滿載的獨輪小車,搬運工等,運着貨物朝着集市奔來。
在該村的村郊,早已搭建起幾個臨時鐵匠鋪。
[45] 《定州志》(直隸,1850),記載了各種各樣鄉村交易所的例子。
[46]正如表1-1到表1-4所示,擁有“商業街”的村子,人口相當多,其繁榮程度也明顯比普通村子高。
這種村子似乎代表了普通村子和常規市場(如我們所知,也設在村莊裡)之間的過渡階段。
它們與集市的區别不在于人口的多少,而在于它們并不像集市那樣,是正式地成為一個貿易中心,它們所服務的區域也要比集市有限得多。
不過必須承認,要劃分它們之間的界限,有時候也是頗為困難的。
華南的情況同華北的情況大體上相似,實質上沒有什麼區别,隻是名稱有别。
在南方省份,尤其是廣東和廣西兩省,鄉村集市通常稱為“墟”;而在西部省份(四川、貴州和雲南),則通稱為“場”。
[47]在某些縣,集市通常稱為“市”,意即“市場”。
例如,《處州府志》(浙江,1877)就說,處州府轄下的各縣,“市”的舉行日期與其他各地類似,按照1—6、2—7和3—8的模式進行。
[48]即使在“場”一詞非常流行的雲南,鄉村集市有時也叫“市”,例如南甯縣。
[49]根據《長甯縣志》(江西,1901),“鄉市曰‘圩’,三天一集”。
[50] 盡管集市數量各不相同,但南方各省的集市變化幅度很小:[51] 在集市上進行交易的貨物,大多數為當地的物産。
特别是在那些人口較少、經濟落後的地方,交易就僅限于少數種類。
例如在浙江處州的集市上,“自米、粟、魚、鹽、布、縷而外,他無異物”。
[52]可是在一些比較富裕的地區,特别是在廣東南部,情況就不一樣,鄉村集市提供的貨物遠遠超出了普通農民的簡單需求。
九江儒林鄉(南海縣下屬的一個主要基層組織)就是一個最突出的例子。
根據《九江儒林鄉志》(1883)的記載,該鄉有許多集市,“大墟”(主要集市)是其中最有名的。
雖然趕“大墟”的規定日期,就是我們所熟悉的3—6—9模式,但其規模遠遠大于其他多數集市。
它擁有26條街道和小巷,并由7個次級集市組成,買賣絲綢、布、家蠶、家禽、魚等等。
雜貨店有1,500多家,“萬貨叢集”。
[53]以此來看,它實際上屬于小城鎮,而不是鄉村集市。
無論如何,它是一個相當特殊的例子。
很可能是由于鴉片戰争之後,廣東沿海随着商業發展而獲得非凡的繁榮,才造成這樣的結果。
[54] 鄉村地區最後一種自然形成的單位是“鎮”。
當然,各省鎮的規模、大小是不同的。
最小的鎮幾乎難以和鄉村集市分别開來,就像直隸定州所轄的明月鎮和東亭鎮。
明月鎮僅僅隻有兩條街道,而同樣屬于定州的鄉村集市子位村卻有3條街。
東亭鎮上有22家雜貨店,僅比五女村集(當地的一個鄉村集市)多7家。
較大的鎮,如廣東省的佛山鎮和江西省的景德鎮,則是相當繁榮、人口稠密的社區。
美魏茶(WilliamC.Milne)在19世紀中葉寫道: 在體現商業的普世力量方面,佛山鎮或許是最為典型的。
該鎮可以稱為“中國的伯明翰”。
它坐落在廣州市西南面12英裡的地方,是一個沒有城牆的大鎮,據說其居民達到一百萬。
穿過該鎮的水道和河流上擠滿了穿梭來往的船隻;河流兩岸,人煙相當稠密,住房、店鋪、貨棧、工廠和商行林立。
[55] 景德鎮提供了另一種超大型城鎮的事例。
根據美魏茶的看法,景德鎮這座大鎮是“中華帝國四大著名國内市場之一”。
[56]他還說道: 景德鎮作為瓷器的生産基地而知名。
……到過該地的人們,認為它是一個人口相當稠密的村莊或者是一座沒有城牆的城鎮。
它沿着一條美麗的河流延伸3英裡,幾座漂亮的山形成一個半圓形拱衛在側,提供了大部分制造瓷器所需的泥土。
……如果傳言可信的話,那麼至少有500家瓷窯在不斷地燒制瓷器。
……該鎮的人口,雖然公開的說法是将近一百萬,但這個數字如果削減一半,可能更接近于事實。
一句諺語可以證明這一點:“景德鎮日耗萬石米千頭豬。
”[57] 雖然上述城鎮在形式上仍然屬于中國鄉村社會的一部分,并沒有并入城市,但是這種體量和類型的鎮,已經不再是标準的鄉村社會了。
*** [1]韓非子(卒于公元前233年)是中國第一位明确指出這一政治哲學的政治思想家。
參見W.K.Liao(廖文魁),CompleteWorksofHanFeiTzu(1939),Vol.I。
[2]這是常規的行政區劃。
在一些地方,為了适應當地的特殊情形,建立了特别的行政區劃制度。
[3]有關清朝行政制度的基本參考書,包括《大清會典》(卷1至卷100)、《清朝文獻通考》(卷77至卷99)。
有用的英文參考書有W.F.Mayers,TheChineseGovernment:AManualofChineseTitles,CategoricallyArrangedandExplained,withanAppendix.3rdedition(1897);H.S.BrunnertandV.V.Hagelstrom,PresentDayPoliticalOrganizationofChina;HsiehPao-ch'ao(謝寶超),TheGovernmentofChina,1644-1911。
[4]康有為1895年的一封奏折,引見翦伯贊《戊戌變法資料》,2/177。
〔編者按:《上清帝第四書》,光緒二十一年閏五月初八日。
見中國史學會主編,翦伯贊等編《戊戌變法》(1957),第二卷,第177頁。
〕 [5]《清朝文獻通考》,1/5619-5620;《清朝續文獻通考》,1/7761。
〔編者按:州縣官下轄人口數量,是根據清代人口總數除以州縣官人數得到的,二者數據來源不同。
清代人口總數,1749年的見《清通考》,19/5029;1819年的見《清續通考》,25/7761。
州縣數據見《清通考》,85/5620-5621。
又本書作者所使用的“通考”采用的是商務印書館“十通”本,“十通”按“典”“志”“考”分别編碼,《文獻通考》《續文獻通考》《清朝文獻通考》以及《清朝續文獻通考》頁碼連續,特此說明。
〕 [6]《清朝文獻通考》,1/5629〔編者按:應為85/5620-5621〕,叙述了知縣的職責,以及18個行省的知縣分發情況。
[7]《清朝文獻通考》,卷12—13,概括了周朝到宋朝期間縣以下行政體系的發展情況。
柳诒徵《中國文化史》,2/256-266,描述了明朝時期的情況。
[8]帝制中國的“城”,是一個變動的現象,盡管它的主要特征是易于清楚辨識的。
EdwardT.Williams,China,YesterdayandToday(1923),p.137:“在中國,最廣泛使用,相當于‘城市’(city)一詞的,是‘城’。
嚴格說來,‘城’這個字是指‘城牆’和‘土牆’。
一般說來,它僅僅指稱那些為堅固的磚牆和護城河防禦的城鎮。
……知縣或知縣以上級别的官員,其官署所在的任何地方,都可以稱為‘城’。
中國還有一些市鎮和農村,比起一些城來說要更大,商貿地位更重要,但是,賦予一個地方“城”的地位的,在于它在政治上的重要性。
”FeiHsiao-tung(費孝通),China’sGentry(1953),p.95,從不同的觀點強調了城鎮的同一特征。
他說:“修建城牆……是一項偉大的事業,不可能由私人出資就可完成;它必然是由居住在一較大區域之内的全體居民共同承擔的公共事業。
修建這種較大城牆,政治權力和政治目的都是必不可少的,于是‘城’成了政治體制中統治階級行使政治權力的工具。
”上述兩種因素都很重要,但是在城鎮的出現問題上,兩者都不是必不可少的。
在一些例外的情況下,城根本沒有城牆(實質的,或其他的)。
還有一些城擁有經濟重要性而與它們的“政治的重要性”無關。
舉例言之,湖南省的湘鄉縣和桃源縣、貴州省的鎮遠 [9]縣就沒有城牆,但它們都是縣衙所在地,因此也是“城”。
參見《湘鄉縣志》(1874),1/8a;華學瀾《辛亥日記》(1901),第84頁和第100—101頁。
一些城市不但具有經濟地位,還具有政治地位,不過因為沒有州縣衙門故不能稱為城。
但是,有時當一個地方的經濟條件不再适合作為衙門所在地之時,該地在法律上就會被取消“城”的地位,參見《清朝續文獻通考》,135/8952-8953。
因此我們可以說中華帝國擁有兩種主要類型的城:一種是主要或唯一具有政治地位或行政管理地位的城,另一種是除了是地方官署所在地之外,還具有經濟地位的城。
大多數省城和府城、部分州城和縣城,屬于第一種類型。
1868年,一位英國領事對此類型的城作了有用的叙述:“這座城〔譯按:保定〕看來沒有任何天然屏障,但是,堅固、高大、厚厚的城牆足夠防禦中國式的大炮。
一座最近修築的小土牆圍繞着城郊……保定并沒有什麼商業地位……但是作為直隸的省城,保定是總督、布政使和按察使的官署所在地,它的重要性就在于此。
”參見E.C.Oxenham,“ReportonaJourneyfromPekingtoHankow,1868,”引自AlexanderWilliamson,JourneysinNorthChina,ManchuriaandEasternMongolia;withSomeAccountsofCorea(1870),II,p.395-396。
關于第二種類型的城,其事例比比皆是。
舉例言之,一名西方旅行者這樣描述直隸省獲鹿縣的特點:“很明顯,獲鹿這座繁榮的城鎮,是因冶鐵而興旺起來的。
從其外表上來看,它令人回想起約克郡的某些城鎮。
它的城牆參差不齊,呈圓環形,周圍僅約1英裡……該城隻是商業中心,既不産鐵,也不鍛鐵。
……獲鹿縣還是制作砂鍋的重要中心之一。
人們容易根據旅館(而且在這些旅館中,有許多旅館應屬于高級的)的多少來誤判一個地方的大小,起因是這個城的位置,是西行交通要道上必要的休息站。
穿越群山所需的物資必須在這裡準備好,那些剛剛經曆了許多磨難的人們,也要在這裡稍作停留,修理受損的馬車,并讓騾馬得到休息。
”Ibid.,I,p.279,引自1865年的一篇報告。
河南省彰德府更是一座大型商業城鎮。
E.C.Oxenham在1868年的旅行報告中這樣寫道:“彰德府坐落在一條不大不小的河邊。
……一進該城,筆者就意識到來到了一種完全不同于直隸省的府城。
建築一流的漂亮廟宇,雕刻精緻的石制牌樓,說明了居民們的虔誠和富有。
同時,忙碌而衆多的人口,接連不斷的商店,中國奇特裝飾物襯托出歡樂的氣氛,就是這種财富的源泉。
在主街之外,不是沒有房舍和空地……這裡看到的是,一間接一間、修建得非常好的民舍一直延伸到城牆腳下。
”Ibid.,II,pp.402-430。
中華帝國的城市,“城市化”的程度各不相同。
盡管有城牆環繞以顯尊榮,相當多的州城和縣城仍保留着鄉土氣息。
舉例來說,19世紀60年代的直隸省定州,其情況如下:“城牆裡沒有什麼吸引人的。
圍在城牆裡的大多數土地仍然屬于耕地,隻是在城的中心才是繁榮地帶。
”江蘇省的高郵州在1869年是一座“遍布耕地的廣闊城市”,
[35]表1-1到表1-4說明了上面所提出的結論。
[36]令人遺憾的是,我們手頭沒有可供比較的材料,以說明華南的情況。
表1-1:華北鄉村情況(人口為1,000以上) 續表 表1-2:華北鄉村情況(人口為100到199之間) 續表 續表 表1-3:華北小鄉村情況表*(人口少于100人) 續表 表1-4:華北大小村莊的物質條件 鄉村集市與城鎮 明恩溥(A.H.Smith)在19世紀末對集市的一般特點綜述如下: 舉行鄉村集市的次數差别很大。
在大城市裡,市場每天都開放,但是在鄉村,這樣就會浪費時間。
有時,集市隔天進行,有時隔兩天進行。
不過,較為普遍的時間安排按農曆月份的劃分而定。
……如果每5天舉行1次集市,那麼每月要舉行6次。
……不同的集市是根據它舉行的日子來命名的,比如“一六市場”,指集市是在每月的1日、6日、11日、16日、21日和26日裡舉行。
[37] 在中華帝國的不同地方,集市的名稱是不同的。
大體說來,華北集市叫“集”(聚集),而華南集市稱“墟”,西部則稱“場”。
[38]不論名稱是什麼,其功能和安排基本上是一樣的。
我們或許可以引用地方志中的一些描述。
根據《盧龍縣志》的記載,該縣鄉村集市的安排如下:[39] 表1-5:盧龍縣的鄉村集市 這是華北集市典型的情況,雖然北方其他地區的集市,在貨物交易和集市日期安排等方面稍有不同。
[40] 集市通常設在買賣者走路就可以到達的地方。
[41]雖然偶爾也有買賣雙方來自鄰近各縣,但是路程也不是很遠。
[42]由于集市場所的分布要按照其服務的鄉村的需求情況而定,因此,鄉村集市之間的距離以及集市同縣城之間的距離各不相同,鄉村集市通常坐落在離縣城相當遠的地方。
至于縣城,通常擁有自己的市場。
[43] 不同的州縣擁有的集市數量是不同的,從十幾個到幾百個不等。
我們根據19世紀地方志提供的材料制出下表,可以反映出其間的差異相當大,無疑是由各地繁榮程度不同所緻。
[44] 鄉村的經濟需求并不是隻由鄉村集市來滿足。
有些城鎮,事實上就是十分發達的市場;還有一些擁有“商業街”的村莊,也具有集市的雛形。
下文對于兩個這種村子的描寫,可以窺見19世紀晚期華北的情況。
根據一些英國軍官在1880年代所作的調查,位于棗林(Tsao-lin)到北京路上的延朝(Yen-chao)村,就是一個“坐落在稠密樹林裡的村莊”。
該村有條“長500到600碼,兩旁商店林立”的街道。
坐落在天津到德州路上的紹店(Shawtyen)莊,也是一個大村子,其商業發展的程度幾乎同小城鎮相當。
調查者說: 它的外觀顯示了農業的繁榮。
我們到的時候,正趕上大規模的集市。
2到8頭牛、馬駒或騾子拉着的二輪馬車,滿載的獨輪小車,搬運工等,運着貨物朝着集市奔來。
在該村的村郊,早已搭建起幾個臨時鐵匠鋪。
[45] 《定州志》(直隸,1850),記載了各種各樣鄉村交易所的例子。
[46]正如表1-1到表1-4所示,擁有“商業街”的村子,人口相當多,其繁榮程度也明顯比普通村子高。
這種村子似乎代表了普通村子和常規市場(如我們所知,也設在村莊裡)之間的過渡階段。
它們與集市的區别不在于人口的多少,而在于它們并不像集市那樣,是正式地成為一個貿易中心,它們所服務的區域也要比集市有限得多。
不過必須承認,要劃分它們之間的界限,有時候也是頗為困難的。
華南的情況同華北的情況大體上相似,實質上沒有什麼區别,隻是名稱有别。
在南方省份,尤其是廣東和廣西兩省,鄉村集市通常稱為“墟”;而在西部省份(四川、貴州和雲南),則通稱為“場”。
[47]在某些縣,集市通常稱為“市”,意即“市場”。
例如,《處州府志》(浙江,1877)就說,處州府轄下的各縣,“市”的舉行日期與其他各地類似,按照1—6、2—7和3—8的模式進行。
[48]即使在“場”一詞非常流行的雲南,鄉村集市有時也叫“市”,例如南甯縣。
[49]根據《長甯縣志》(江西,1901),“鄉市曰‘圩’,三天一集”。
[50] 盡管集市數量各不相同,但南方各省的集市變化幅度很小:[51] 在集市上進行交易的貨物,大多數為當地的物産。
特别是在那些人口較少、經濟落後的地方,交易就僅限于少數種類。
例如在浙江處州的集市上,“自米、粟、魚、鹽、布、縷而外,他無異物”。
[52]可是在一些比較富裕的地區,特别是在廣東南部,情況就不一樣,鄉村集市提供的貨物遠遠超出了普通農民的簡單需求。
九江儒林鄉(南海縣下屬的一個主要基層組織)就是一個最突出的例子。
根據《九江儒林鄉志》(1883)的記載,該鄉有許多集市,“大墟”(主要集市)是其中最有名的。
雖然趕“大墟”的規定日期,就是我們所熟悉的3—6—9模式,但其規模遠遠大于其他多數集市。
它擁有26條街道和小巷,并由7個次級集市組成,買賣絲綢、布、家蠶、家禽、魚等等。
雜貨店有1,500多家,“萬貨叢集”。
[53]以此來看,它實際上屬于小城鎮,而不是鄉村集市。
無論如何,它是一個相當特殊的例子。
很可能是由于鴉片戰争之後,廣東沿海随着商業發展而獲得非凡的繁榮,才造成這樣的結果。
[54] 鄉村地區最後一種自然形成的單位是“鎮”。
當然,各省鎮的規模、大小是不同的。
最小的鎮幾乎難以和鄉村集市分别開來,就像直隸定州所轄的明月鎮和東亭鎮。
明月鎮僅僅隻有兩條街道,而同樣屬于定州的鄉村集市子位村卻有3條街。
東亭鎮上有22家雜貨店,僅比五女村集(當地的一個鄉村集市)多7家。
較大的鎮,如廣東省的佛山鎮和江西省的景德鎮,則是相當繁榮、人口稠密的社區。
美魏茶(WilliamC.Milne)在19世紀中葉寫道: 在體現商業的普世力量方面,佛山鎮或許是最為典型的。
該鎮可以稱為“中國的伯明翰”。
它坐落在廣州市西南面12英裡的地方,是一個沒有城牆的大鎮,據說其居民達到一百萬。
穿過該鎮的水道和河流上擠滿了穿梭來往的船隻;河流兩岸,人煙相當稠密,住房、店鋪、貨棧、工廠和商行林立。
[55] 景德鎮提供了另一種超大型城鎮的事例。
根據美魏茶的看法,景德鎮這座大鎮是“中華帝國四大著名國内市場之一”。
[56]他還說道: 景德鎮作為瓷器的生産基地而知名。
……到過該地的人們,認為它是一個人口相當稠密的村莊或者是一座沒有城牆的城鎮。
它沿着一條美麗的河流延伸3英裡,幾座漂亮的山形成一個半圓形拱衛在側,提供了大部分制造瓷器所需的泥土。
……如果傳言可信的話,那麼至少有500家瓷窯在不斷地燒制瓷器。
……該鎮的人口,雖然公開的說法是将近一百萬,但這個數字如果削減一半,可能更接近于事實。
一句諺語可以證明這一點:“景德鎮日耗萬石米千頭豬。
”[57] 雖然上述城鎮在形式上仍然屬于中國鄉村社會的一部分,并沒有并入城市,但是這種體量和類型的鎮,已經不再是标準的鄉村社會了。
*** [1]韓非子(卒于公元前233年)是中國第一位明确指出這一政治哲學的政治思想家。
參見W.K.Liao(廖文魁),CompleteWorksofHanFeiTzu(1939),Vol.I。
[2]這是常規的行政區劃。
在一些地方,為了适應當地的特殊情形,建立了特别的行政區劃制度。
[3]有關清朝行政制度的基本參考書,包括《大清會典》(卷1至卷100)、《清朝文獻通考》(卷77至卷99)。
有用的英文參考書有W.F.Mayers,TheChineseGovernment:AManualofChineseTitles,CategoricallyArrangedandExplained,withanAppendix.3rdedition(1897);H.S.BrunnertandV.V.Hagelstrom,PresentDayPoliticalOrganizationofChina;HsiehPao-ch'ao(謝寶超),TheGovernmentofChina,1644-1911。
[4]康有為1895年的一封奏折,引見翦伯贊《戊戌變法資料》,2/177。
〔編者按:《上清帝第四書》,光緒二十一年閏五月初八日。
見中國史學會主編,翦伯贊等編《戊戌變法》(1957),第二卷,第177頁。
〕 [5]《清朝文獻通考》,1/5619-5620;《清朝續文獻通考》,1/7761。
〔編者按:州縣官下轄人口數量,是根據清代人口總數除以州縣官人數得到的,二者數據來源不同。
清代人口總數,1749年的見《清通考》,19/5029;1819年的見《清續通考》,25/7761。
州縣數據見《清通考》,85/5620-5621。
又本書作者所使用的“通考”采用的是商務印書館“十通”本,“十通”按“典”“志”“考”分别編碼,《文獻通考》《續文獻通考》《清朝文獻通考》以及《清朝續文獻通考》頁碼連續,特此說明。
〕 [6]《清朝文獻通考》,1/5629〔編者按:應為85/5620-5621〕,叙述了知縣的職責,以及18個行省的知縣分發情況。
[7]《清朝文獻通考》,卷12—13,概括了周朝到宋朝期間縣以下行政體系的發展情況。
柳诒徵《中國文化史》,2/256-266,描述了明朝時期的情況。
[8]帝制中國的“城”,是一個變動的現象,盡管它的主要特征是易于清楚辨識的。
EdwardT.Williams,China,YesterdayandToday(1923),p.137:“在中國,最廣泛使用,相當于‘城市’(city)一詞的,是‘城’。
嚴格說來,‘城’這個字是指‘城牆’和‘土牆’。
一般說來,它僅僅指稱那些為堅固的磚牆和護城河防禦的城鎮。
……知縣或知縣以上級别的官員,其官署所在的任何地方,都可以稱為‘城’。
中國還有一些市鎮和農村,比起一些城來說要更大,商貿地位更重要,但是,賦予一個地方“城”的地位的,在于它在政治上的重要性。
”FeiHsiao-tung(費孝通),China’sGentry(1953),p.95,從不同的觀點強調了城鎮的同一特征。
他說:“修建城牆……是一項偉大的事業,不可能由私人出資就可完成;它必然是由居住在一較大區域之内的全體居民共同承擔的公共事業。
修建這種較大城牆,政治權力和政治目的都是必不可少的,于是‘城’成了政治體制中統治階級行使政治權力的工具。
”上述兩種因素都很重要,但是在城鎮的出現問題上,兩者都不是必不可少的。
在一些例外的情況下,城根本沒有城牆(實質的,或其他的)。
還有一些城擁有經濟重要性而與它們的“政治的重要性”無關。
舉例言之,湖南省的湘鄉縣和桃源縣、貴州省的鎮遠 [9]縣就沒有城牆,但它們都是縣衙所在地,因此也是“城”。
參見《湘鄉縣志》(1874),1/8a;華學瀾《辛亥日記》(1901),第84頁和第100—101頁。
一些城市不但具有經濟地位,還具有政治地位,不過因為沒有州縣衙門故不能稱為城。
但是,有時當一個地方的經濟條件不再适合作為衙門所在地之時,該地在法律上就會被取消“城”的地位,參見《清朝續文獻通考》,135/8952-8953。
因此我們可以說中華帝國擁有兩種主要類型的城:一種是主要或唯一具有政治地位或行政管理地位的城,另一種是除了是地方官署所在地之外,還具有經濟地位的城。
大多數省城和府城、部分州城和縣城,屬于第一種類型。
1868年,一位英國領事對此類型的城作了有用的叙述:“這座城〔譯按:保定〕看來沒有任何天然屏障,但是,堅固、高大、厚厚的城牆足夠防禦中國式的大炮。
一座最近修築的小土牆圍繞着城郊……保定并沒有什麼商業地位……但是作為直隸的省城,保定是總督、布政使和按察使的官署所在地,它的重要性就在于此。
”參見E.C.Oxenham,“ReportonaJourneyfromPekingtoHankow,1868,”引自AlexanderWilliamson,JourneysinNorthChina,ManchuriaandEasternMongolia;withSomeAccountsofCorea(1870),II,p.395-396。
關于第二種類型的城,其事例比比皆是。
舉例言之,一名西方旅行者這樣描述直隸省獲鹿縣的特點:“很明顯,獲鹿這座繁榮的城鎮,是因冶鐵而興旺起來的。
從其外表上來看,它令人回想起約克郡的某些城鎮。
它的城牆參差不齊,呈圓環形,周圍僅約1英裡……該城隻是商業中心,既不産鐵,也不鍛鐵。
……獲鹿縣還是制作砂鍋的重要中心之一。
人們容易根據旅館(而且在這些旅館中,有許多旅館應屬于高級的)的多少來誤判一個地方的大小,起因是這個城的位置,是西行交通要道上必要的休息站。
穿越群山所需的物資必須在這裡準備好,那些剛剛經曆了許多磨難的人們,也要在這裡稍作停留,修理受損的馬車,并讓騾馬得到休息。
”Ibid.,I,p.279,引自1865年的一篇報告。
河南省彰德府更是一座大型商業城鎮。
E.C.Oxenham在1868年的旅行報告中這樣寫道:“彰德府坐落在一條不大不小的河邊。
……一進該城,筆者就意識到來到了一種完全不同于直隸省的府城。
建築一流的漂亮廟宇,雕刻精緻的石制牌樓,說明了居民們的虔誠和富有。
同時,忙碌而衆多的人口,接連不斷的商店,中國奇特裝飾物襯托出歡樂的氣氛,就是這種财富的源泉。
在主街之外,不是沒有房舍和空地……這裡看到的是,一間接一間、修建得非常好的民舍一直延伸到城牆腳下。
”Ibid.,II,pp.402-430。
中華帝國的城市,“城市化”的程度各不相同。
盡管有城牆環繞以顯尊榮,相當多的州城和縣城仍保留着鄉土氣息。
舉例來說,19世紀60年代的直隸省定州,其情況如下:“城牆裡沒有什麼吸引人的。
圍在城牆裡的大多數土地仍然屬于耕地,隻是在城的中心才是繁榮地帶。
”江蘇省的高郵州在1869年是一座“遍布耕地的廣闊城市”,